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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54.路加福音与使徒行传均为路加所著,何以路加福音称“提阿非罗”为“大人”,而在写使徒行传时则删去“大人”一词?(路一章1节;徒一章1节)
使徒时代,一般社会的作家,均愿将作品献与社会名流,使作品容易流传。提阿非罗大人就是路加献出作品的对象。
又有人谓提阿非罗大人是罗马政府派来的一位高级官员,如果路加所写的福音是在该撒利亚城完成的话,提阿非罗便是该撤利亚城的长官,他愿意知道多些有关耶稣的事,所以路加著写此书,希望提阿非罗能够成为基督徒。
等到提阿非罗大人信了耶稣之后,路加又完成一部著作,就是“使徒行传”,但不再称提阿非罗为大人,可能是因为他已经成了基督徒,在地位上已经是一位主内弟兄了。
提阿非罗(THEOPHILUS OHso9【hQ意即“神爱”或“爱神”,从前他与假神有关,以后他却蒙真神所爱也敬爱父神了。

55.人在什么时候有灵魂?(路一章4144节)
这是一个无人能回答的难题,但从圣经的记载中可以找到多少线索。施洗约翰在他母亲腹中六个月时,曾因马利亚的问侯而跳动,似乎告诉我们,胎儿在六个月时便有欢喜的动作,当然已有了灵魂(36、44节)。
诗人大卫说:我在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五十一篇5节)。但大卫并未说明在怀胎的第几个月开始有罪,似乎一怀胎就有罪,也就是说一怀胎就有灵魂来负犯罪之责。
除此两处经文以外,圣经并无别处作更佳的暗示。
有人质问:是否每一个人的灵魂(不论父母善恶)都是神所赐给的呢?是否在天上有一个“灵魂库”储着无数的灵魂呢?还是魔鬼在背叛时除了带着许多天使一同背叛外,也带走许多灵魂呢?这些疑问除神以外,无人知晓。让我们到天上再寻求答案。

56.主耶稣和施洗约翰有何亲戚关系?约翰比耶稣年纪大多少?(路一章36节)
当天使向童女马利亚报信时,曾说施洗约翰的母亲以利沙伯是马利亚的亲戚(一章36节)。但不说明她俩是什么亲戚。英文译为COUSIN(堂兄弟姊妹或表兄弟姊妹)是不适当的,原文该字是SUGGENIS ouYye吨是指女性的同家族而言,该字在58节再出现,该节的SUGGENEIA指一般的亲属而言,相信以利沙伯与马利亚是相当亲的,或者以利沙伯是马利亚的高龄姐姐,或是姑母亦未可料。
我们要弄清楚一件事,就是以利沙伯的丈夫撒迦利亚是祭司,是利未人。大祭司只能娶本民中的女子为妻,“本民”二字有些解经家认为指“利未支派”而言(利二十一章10、14节)。平常的祭司则可娶别的支派女子为妻。约瑟是大卫的后裔,是犹大支派的(二章4节),但圣经并没有说马利亚是那一支派的人。一般解经家认为路加福音三章的家谱是女家(马利亚)的家谱,马太福音的家谱是男家(约瑟)的家谱。可是女家的家谱曾溯源到大卫为亲族之一,证明马利亚为犹大支派,因为大卫是从犹大支派出来的。那么马利亚和以利沙伯到底是什么亲戚呢?因为路加福音一章5节说,以利沙伯是亚伦的后裔,也是利未支派的人。既然是利未支派的,和犹大支派的马利亚怎能成为“亲姊妹或堂姊妹”呢?这个疑问很难找到理想的答案。除非我们假定以利沙伯有姊妹或是弟兄曾与犹大支派的人结婚,而那些犹大支派的人也与马利亚有兄弟姊妹之亲,这样以利沙伯与马利亚便不是十分亲的亲人,只能说是表姊妹了。
照样,施洗约翰与耶稣也只能是很疏远“戚”而不是“亲”了。
不过,多数解经家认为以利沙伯与马利亚是堂姊妹或表姊妹,而施洗约的与主耶稣则为表弟兄,这是根据传统的解释去认识的,却缺乏经文的支持。
施洗约翰比主耶稣大六个月,这是根据天使所说的话,说以利沙伯已有孕六个月,同时马利亚开始接受圣灵的大能而怀孕。

57.圣婴耶稣被放在“槽”里,是什么槽(原文并无“马”字,是中文所加)?(路二章716节)
“槽”字原文是PHATNEporvn指牲口吃料的槽,但伯利恒不是罗马政府驻兵的地方,不会有马,普通以色列人出门不骑马,四福音从来不提骑马的事,所以这个槽不会是马槽,像中文圣经所译的(12、16节的马字旁边有三点,表示原文无槽字,7节的原文亦无马字,中文忘记加上三点)。
同样的槽字也出现在路加福音十三章15节,根据“槽上的牛驴”一语,便知道犹太人普通家庭用牛与驴,所以它们的槽应该是“牛槽”与“驴槽”或统称之为“牲口槽”,但不包括马在内。
犹太人不养猪,故无猪槽,中国人则有之。

58.牧羊人与东方博土是否同时来朝拜圣婴耶稣?牧羊人是否也会看见东方明星?(路二章915l7节)
许多外国画家在降生节贺片上所画的图画,并不合圣经的记载,这些画家并未仔细研究圣经的记录就落笔了。许多降生节贺片时常把一颗明星画在牧羊人眼前,请问,圣经那一章那一节说牧羊人看见东方明星呢?牧羊人只看见天使报信,后来又听见天使和天军一同赞美神,他们并未看见东方明星。
再者,有些教会在降生节排演话剧时,往往把东方博士和牧羊人安排一个“一同朝见圣婴”的程序,这是没有圣经记载为根据。
根据圣经记载,牧羊人是在主耶稣降生的晚上听见天使报佳音的(路二章8节),他们当天晚上就去朝见圣婴(路二章15一l6节)。至于东方博士呢?并非在主降生的晚上到伯利恒来朝见圣婴。多数解经家认为东方博士是在降生之夜,在东方看见他的星(太二章2节),然后在筹备一番之后起程西行,等到他们到达伯利恒之时,耶稣已是两岁以内的小孩,不是初生婴儿了(太二章16节)。由博士们的东方,骑骆驼走到伯利恒,最少也要几个月(多数解经家认为要六个月)。因此,东方博土不可能与牧羊人在一起朝见圣婴。

59.耶稣降生时,是生在槽里还是在旅店客房中?(路二章7节)
有些圣诗的诗句中,竟然有“耶稣生在马槽”之句,这是很可笑的。圣经告诉我们“因为客店里没有地方”,所以马利亚生了耶稣之后,就把他用布包起来,放在牛驴槽中,当作摇篮,同时槽中有麦杆,也可保暖。
我们只能说“耶稣生在旅店中,放在槽里”,不能说耶稣降生在槽里。
犹太人一般的旅店,正像中国西北(甘宁青各省)的旅店一样。在旅店的后座有牲口休息及吃料之处,像一间房子,房子一边(有些是曲尺形;也有些是U字形的)有二三尺高的土炕,赶牲口的脚夫可在其上过夜,房中空处有槽,牲口可在其中吃料(作者本人1945年曾在甘肃省在这种房子过夜,牲口终夜吃料,使我想起约瑟与马利亚的情形)。
约瑟与马利亚在旅店后座当然不会住很久的时间的。可能过了一些时候,或最多过了产妇洁净的时间(四十日,路二章22节;利十二章2一6节),他们就搬到另一较佳的住处。所以东方博士来到伯利恒时,圣婴并非在旅店,乃是住在相当舒适的房子了(太二章9、11节)。

60.耶稣降生是在什么季节?如在冬天,何以牧羊人会在野地里看羊? (路二章8节)
依照传统的说法,主耶稣是在十二月降生,十二月在北半球的国家大都下雪,因为是在寒冷的冬天。犹太伯利恒也有四季,牧人不可能在冬天在野地里看羊,曾有人因此误以为主耶稣降生是在夏天,而钉十字架则在冬天,因为该时寒冷,彼得曾烤火取暖云。
历年来解经家曾有百余种意见,谓主降生不是在十二月,但无法证明自己所主张的。几乎每一个月都曾被认为主耶稣降生的月份。但如果说牧羊人不能在十二月份到野地里看羊,则殊有研究之必要。
首先要明白犹太地的地理情形,全世界只有犹太地在不太大的地区里有“四带”即寒带、温带、亚热带与热带。某些地区会下雪,某些地区却也有热带植物。
伯利恒是在南方,在死海北部之西,是在亚热带与热带之间,该地及附近地区只有两季,即雨季(湿季)与旱季。雨季是从二月到七月,旱季是从八月到一月。主耶稣被钉的时候是雨季,天气潮湿,有时下雨及寒冷,所以彼得要烤火取暖。主耶稣钉十字架是赤身的,所以不但受痛苦,也捱寒冷。
至于主耶稣降生的时候,如果是在十二月,乃是旱季,天气干燥,与香港的十二月相似,或说得更像一点,像马来亚与印尼,十二月天气最可爱,既不寒冷或潮湿,亦不酷热。但在伯利恒的十二月,却因为是旱季,草木衰落,伯利恒附近已无草可喂羊群,所以牧羊人要把羊群赶到效外,因为效外还有草可喂养羊群也。
据传说:牧羊人所在的野地,是在西南较高地区,天气亦较凉,该处称为“以得台”(EDER)。创世纪三十五章告诉我们,雅各之妻拉结死在伯利恒之后,雅各与众子曾在以得台支搭帐棚,理由是雅各羊群甚多,而“以得”二字原文是“羊群”之意。又据传说,大卫亦曾在此牧羊,并作诗篇二十三篇。
弥迦书四章8节所说的“羊群的高台”原文与“以得台”同,证明自古以来此处已甚著名,是牧羊最佳之处。
由此推想,主耶稣在十二月降生,并无时间的问题(请参阅本书的附录“基督降生纵横谈”一文)。

61.主耶稣降生到底是在那一月那一日?(路二章8节)
这是西方神学家和教会所辩论多年而无结果的问题。神不把主降生的日子写在圣经中,证明人所辩论与争吵的问题,在神眼中不值得重视。神要人知道也相信主耶稣降生这件事实,而不需要人知道主耶稣何时降生。这就是说,主降生的事实比主降生的日子更重要,这是解答圣经难题的另一重要原则。又比方,主耶稣要从天再来是一件将来要完成的事实,但主耶稣不要我们知道他那一天再来,其理正同。“事实”比“日子”重要,假如我们只斤斤计较于主何时降生,但不相信他由童女而生,则在所知道的日子开会庆祝,热闹一番,并无价值。
主耶稣要从天降生,当然会在一个最佳良辰,最有意义的日子,根据前一条难题研究的结果,我们相信主耶稣降生是在旱季,不是在雨季,是在八月到一月之间,而八月到一月间那一天最好呢?
纪元后337年在罗马任圣职的主教犹流,开始以十二月廿五日为主降生的日子,他与当时的学者根据罗马历朝的历书去研究和寻找线索,获得下面的结论:
“以利沙伯怀约翰的胎是在九月的秋分日,天使报信给马利亚是在次年的春分日,约翰出生是在六月的夏至日,而主耶稣生则在十二月的冬至日”。
中国人有“冬至一阳生,夏至一阴生”之句,冬至日开始,日渐长,夜渐短,是谓“阳生”,表示光明渐多,黑暗渐少;主耶稣降生在冬至日,正是负起这种任务,光明日增,黑暗渐衰。
施洗约翰在他证道时曾如此说:“他必兴旺(原文为增加),我必衰微(原文为减少)”(约二章3节)。是否也暗示说:“基督生在冬至,他的日渐长,我生在夏至,我的夜渐短”呢?
假如我们认为,一年中最有意义的一天是“冬至”,那么主降生在冬至日是甚为可能的,而十二月甘五日与冬至最近,千余年前因历法计算略有出入之故,在纪元后三百三十多年的时候,十二月廿五日正是“冬至”。罗马人也奉为“太阳”日,也是因为冬至日日渐长之故,而当时基督徒并非跟着罗马人崇拜太阳也。

62.主耶稣的“降生”与历史上的伟人“诞生”有何分别?(路二章11
主耶稣的降生与历史伟人的出生是应该有分别的。我们既然相信地是由天降世,则应称他的生为“降生”。历史伟人们的生则被称为“诞生”(诞者大也,阔也,育也),属于尊称。普通人之生只称为“出生”。
马太福音一章18节说“耶稣基督降生的事记在下面”。保罗说:“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提前一章15节)。
所以在纪念主耶稣降生的日子应称为“降生节”,不应称为“圣诞”,因为中国人对于古代不少伟人之生也称为“圣诞”,这样,就无法显出主耶稣特有的尊荣。
正如主耶稣的“复活”与“升天”一样,是他独有的尊荣,世上没有一个伟人是“由天而降生”,也没有一个伟人曾“由死复活,,和“复活后升天”,只有主耶稣有这三种尊荣。
如果我们不称主耶稣之生为“降生节”而只称为“圣诞”,就是把荣耀主的崇高地位拉下来与普通一样,这样做是非常错误的。
因此,我们在降生节的贺片上,不妨改正以往传统的错误而这样写:
“恭祝降生节快乐”,“并贺新岁月蒙恩”,或“恭祝救主降生”,“并贺新年蒙恩”。

63.“满了洁净的日子”是多少日子?(路三章22节)
根据利未记十二章2一6节所说:产妇如果生男孩,就应该家居三十三天(可能连同头一个七天,共四十天)。如生女孩,就应该家居六十六天(可能连同头两个七天共八一天)。这些日子被称为“洁净的日子”。摩西这种生活的律法,完全是为着产妇的卫生,现在西医也经常勉强产妇要家居六个礼拜,如果经济力量与环境许可的话。西医这种吩咐是合圣经的,也是值得重视与实行的。

64.从马利亚所献的祭物看来,她的家境是穷是富?(路二章24节)
根据利未记一章所载“燔祭”共分三种。即:一、牛(3节)。二、绵羊或山羊(10节)。三、斑鸠或雏鸽(14节)。又根据利未记五章7节所说:“他的力量若不够献一只羊羔,就……把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作燔祭”。
很明显从这三种献燔祭不同的动物看来,献祭人大概分为富人,中等家族人士及穷人三种。有钱的人献牛,小康之家的人献羊,穷人则献斑鸠或雏鸽。这就证明马利亚与约瑟是贫穷之家。

65.为什么主耶稣在十二岁时要上耶路撒冷守逾越节呢?(路二章41—43节)
犹太人到了十二岁,就被称为“律法之子”,意思是到了十二岁的男孩子要开始尽律法的本份,头一个本份乃是过逾越节,和其它两个节期,即五旬节和住棚节。因此,一切的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见那和华(出二十三章17节;申十六章16节)。到了十三岁,就要学习禁食,也要像大人一样穿有穗子的衣裳和在祈祷时佩带经文盒子。
然后在十八年之内学习处世的一切方法与学习一门谋生的技艺,到了三十岁才能进会堂念圣经,成为会堂的一位正式会员(路三章23节,四章26节)。
当男孩首次进耶路撒冷守逾越节时,他的父亲必须要为他付出银子五舍客勒(利三章46一47节),所以这时耶稣的养父也必定照办,以确定他俩的父子关系(路二章48一51节)。

66.路加福音与马太福音的家谱有何不同?(路三章与太一章)
路加福音的基督家谱是用追溯法,一直追到人类的祖宗亚当。马太福音的基督家谱是用下传法,由亚伯拉罕传下来到基督。这两个家谱为何不同,解经家有不同的看法:
一、第一种解释法是很普遍被接受的乃是:马太所载的是约瑟的祖宗家谱,是男家的家谱。路加所载是马利亚的祖宗家谱,是女家的家谱。证明这种说法时理由是,路加福音三章23节的原文是这样:
耶稣开头传道,年纪约有三十岁,依人看来,他是约瑟的(原文无儿子二字),约瑟是希里的(原文无儿子二字)。
意思是,耶稣在律法之下是属约瑟的,约瑟是他的养父。约瑟呢?却是属希里的。这第一派解经家认为“希里是马利亚的父亲,约瑟是希里的女婿”。但要证明希里是马利亚的父亲和约瑟的岳父,并没有充分的资料,只是大家都愿意这样去推测。
从犹太法典(TALMUD)可以找到一点可能的证据,该书说“希里有一女儿名叫米利暗(MIRIAM)”,米利暗是希伯来名字,在希腊文则称为马利亚(MARIAS),两者应该是完全相同的。假如这点证据能站得住的话,则路加所记的基督家谱是属于马利亚祖宗的家谱,便极可能。
二、第二派人士的解释则认为马太与路加所记都是约瑟的祖宗家谱,不过马太只以亚伯拉罕为一位祖宗,理由是亚伯拉罕是希伯来人之祖,亚伯拉罕以前的祖宗则不必叙述。马太又把大卫特别提出来,表示耶稣基督是承继大卫为王的一位。而且,马太福音的目的是要描写耶稣基督是“王”,所以他的家谱记载法是符合他写书的目的。
路加呢?他追溯人类的始祖亚当,这是因为路加福音的目的是要描写耶稣是“人”,是“人子”,是“完全人”,所以他把家谱扩大,表示耶稣基督与全人类都有关系。
为要证明两者都是约瑟的家谱,这一派人士设法将两个家谱异同处加以处理。其处理方法如下:
①由亚伯拉罕到大卫,两个家谱完全一样(太一章2一6节;路三章31一32节)。
②由大卫到撒拉铁与所罗巴伯,这两个家谱中没有一个人相同,因为马太是记载以大卫的儿子所罗门下传到被掳归回的所罗巴伯;路加则由所罗巴伯追溯到大卫另一儿子拿单而非所罗门。理由是马太所记的是王族的线索,路加所记是平民的线索。可是其中不同的名字如何处理呢?他们解决方法乃是,耶哥尼雅无子,可能其女嫁与尼利(路三章27节)而生撒拉铁,撒拉铁实际上是耶哥尼雅的外孙,但在承继王位的统绪上,仍归在那哥尼雅之后,为其名义上的儿子,所以马太说耶哥尼雅生撒拉铁(太一章12节)。
耶哥尼雅无子承继王位,是应验耶利米先知的预言(耶二十二章24一30节)。
③由撒拉铁与所罗巴伯至约瑟,这两个家谱所记无一人相同,只有路加的玛塔(MATTHAT,三章24节)与马太的马但(MATTHAN,一章15节)有可能相同。关于这两个名字,有些主张是一个人,所以马但的儿子雅各与玛塔的儿子希里是亲兄弟,约瑟是雅各的儿子,但因雅各早死,所以过继给他的叔伯希里,因此约瑟也是希里的儿子。
这一派人士有人引用犹大人婚姻习俗,即撒都该人因不信死人复活而质问耶稣的婚姻故事,七个弟兄曾先后娶过同一女人为妻的习俗,认为马但与玛塔,是约瑟的同族祖父,马但死后,玛塔娶其遗孀为妻生希里,在名义上也成为约瑟的祖父。
这些同时推测的方法,目的要证明这两个家谱都是约瑟的家谱。
下面是一个两家谱的比较表,可资研究:
马太所记     路加所记    马太所记     路加所记
大 卫            大 卫           撒 拉 铁         撒 拉 铁
所 罗 门          拿 单       所罗巴伯         所罗巴伯
                     玛 达 他                               利 撒
罗 波 安        买 南                                 约 亚 拿
亚 比 雅          米 利 亚      亚 比 玉        犹 大
                       以利亚敬                            约 瑟
亚 撒              约 南                                 西 美
约 沙 法          约 瑟          以利亚敬    玛他提亚
约 兰               犹 大                                 玛 押
(亚哈谢) 缅 亚 所            拿 该
(约阿施) 利 未                                    以 斯 利
(亚玛谢) 玛塔撒督         拿鸿
乌 西 雅          约 今                                 亚 摩 斯
约 但            以利以谢          亚 金         玛他提亚
亚 哈 斯           约 细                                 约 瑟
希 西 家             珥              以 律              雅 拿
玛 拿 西       以 摩 当                                  麦 基
亚 们            哥 桑           以利亚撒             利 未
约 西 亚       亚 底            马 但                    玛 塔
耶哥尼雅     麦 基               雅 各               希 里
                      尼 利               约 瑟               约 瑟
                                   (马利亚夫)       (马利亚夫)

              (马太所记省去三人,即括号中三个名字)

67.耶稣说:以利亚的时候,天闭塞了三年又六个月,雅各书也说三年又六个月,但列王纪上十八章一节只说三年。到底是三年还是三年半?(路四章25节;雅五章17
有些人往往在圣经中找到这一类的经文来攻击圣经,认为圣经本身有错误。可是,这些攻击圣经的人本身已犯了断章取义的错误,或是未曾仔细研究圣经的上下文。
既然,主耶稣明言以利亚的时候,天闭塞了三年零六个月,那么三年零六个月是没有疑问的了。除非有人认为新约的抄经者抄错了,但这种可能性甚小。
请注意列王纪上十八章并没有像主耶稣或雅各那样明说“三年零六个月”不下雨,请先看第十七章1节说,以利亚说:“这几年我若不祷告,必不降露不下雨”。于是天闭塞了,以利亚也迁徙到基立溪旁居住。第7节说,溪水就干了,因为雨没有下在地上。
之后,以利亚曾住在一个寡妇家中,得她供养,也藉着祷告使寡妇的儿子“还魂”。然后,我们看十八章怎么说呢?“过了许久 ,到第三年”。证明是以利亚叫那寡妇之子还魂后的第三年,并非不下雨后的第三年。所以列王纪上所述与主耶稣和雅各所说的并无冲突,圣经本身并无错误。
还有,正如本书最初所说明的解经原则,有“口头预言及口头传说的事”是没有记载在圣经里的,我相信,以利亚代的三年半不下雨,既然没有明载在列王纪中,一定也是“口头传说的事”之一,是以色列人家知户晓的故事。所以耶稣说出来之时,并没有人反对。

68.基督徒有病,可以请医生来医病和吃药,圣经有何根据?(路五章31节)
基督徒对于疾病,有两种不同的态度,有些人认为不应(或不必)请医生来看病,也不应该吃药,只靠祈祷求主医治便是。但有人认为是可以请医生来看病,也可以吃药。因为主耶稣清楚宣布说:“无病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证明承认有需要医生之处。虽然主耶稣曾用神迹医好了许多病人,但他并不反对人做医生,也不反对人请医生。
主耶稣开头传道之时,在拿撒勒会堂中说人们会引用当时的俗语说:医生,你医治自己罢(路四章23节)。证明耶稣并不反对医生。
保罗的同工中有一位“可爱的医生路加”(西四章14节)。证明基督徒也可以做医生。
但有许多有信心的病人,往往配合义人的代祷,使疾病得以痊愈。所以不应该反对人“不请医生,只用祷告”;但也不应该反对请医生和吃药,因为主耶稣说过病人需要医生也。
(宋尚节博士一生曾藉着祈祷为许多人医治疾病,但当他在病床中需要动手术时,他不愿接受。王明道先生去看望他,劝他接受手术时,曾引用主耶稣所说病人需要医生的话,于是宋博士顺服了,接受开刀。)

69.路加福音七章所记请耶稣吃饭的西门,和用香膏膏耶稣的女人,是否与马太福音二十六章的西门和那女人相同?(路七章3650节)
不少人因为对于圣经不熟悉,所以时常张冠李戴,把不同的人物与故事,当作相同的人物与故事来讲说。这里的西门和膏耶稣的女人,便是一例。
路加福音七章的西门是一个不以礼貌待耶稣的法利赛人(36、44节)。马太福音二十六章的西门是曾长大麻疯的,并没有说明他是否法利赛人,也没有说他对耶稣无礼。路加所记那个女人是一个罪人(37、39节),耶稣曾赦免她的罪(48节)。马太福音二十六章的女人是在伯大尼家,与约翰福音十二章的马利亚同一人,耶稣曾赞美她所作的是一件美事,并不是赦免她的罪。
还有,路加所载的西门和女人是耶稣第二次在加利利传道时的事,马太所记乃是最后一个礼拜在耶路撤冷对面的伯大尼的事,显见是完全不同的。
因此,人物、地点、时间都不同,不能混为一谈,假如把这个故事混为一个故事来讲说,会闹出很大的笑话。这就等于“两个拉撒路”的笑话一样,“马大、马利亚的弟弟拉撒路死后复活,复活后因为家境困难,结果流为乞丐,在那财主门口求乞,也浑身生疮,后来又死了,被天使带到亚伯拉罕怀中”。
要分辨两个故事是否相同的方法乃是,①人物是否相同?②地点与③时间是否相同?④故事的上下文的前因后果是否相同?

70.耶稣在世曾叫几个人“还魂”?“还魂”与“复活”有何分别?
(路八章4956节)
睚鲁的十二岁女儿死后,主耶稣曾使她再活过来,圣经说:“她的灵魂便回来,她就立刻起来了”。这里乃是说,“灵魂便回来”,并不是说“她复活”。英文说“HER SPIRIT CAMEAGAIN”,原文也是这样说。我在此称她的复活为“还魂”,以别于耶稣的复活。
此外,拿因寡妇的独生子死去,主耶稣在送殡的行列中,也叫他从死中“还魂”,于是他也活了(路七章11一17节)。
第三个“还魂的人”是马大马利亚的弟弟拉撤路,他已经死了四天了,主耶稣叫他从死中复活(约十一章1一44节)。这三个人的“再活”,我称他们为“还魂”,原因是他们活了之后,再过几十年又离开世界和别人一样。如果他们不再死的话,今天还在世界,便是世界最长命的人了。可是,他们的“再活”与耶稣的“复活”是不同的。他们三个人死了又活了,只是还魂,因为他们以后是会再死去的,如果他们三个人是与主耶稣的复活相同的话,复活后就不再死,复活后不再死,才能称为“真正的复活”。
保罗说主耶稣从死复活,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章20节)。主耶稣是第一个真正复活的,在他以前死了又再活的人,只能称为“还魂”。如果他们三个还魂的人也被称为复活的人的话,主耶稣只能被称为“第四个果子”了。还有,在以利亚和以利沙
的时代,也有人“还魂”,主耶稣便不能称为“初熟的果子”了。所以应称他们三人的再活为还魂。

71.耶稣所说“会看见撒但从天上坠落”一语,到底是指当时看见撒但坠落呢?还是追述人类以前撒担的坠落呢?(路十章18节)
这个问题有两个答案:
一、主耶稣说:“曾看见”,乃是追述他在天上仍未降世之时“曾看见”撒但因背叛而从天上坠落。神学家从以赛亚书十四章12一20节和以西结书二十八章11一19节找出旧天使长因叛变而成为撒担的暗示。该处有“坠落”与“摔倒”等字眼。主耶稣心目中的“撒但的坠落”,便是指这两段经文所暗示的史实而言。当然,旧天使长因背叛而坠落变为魔鬼,那时在天上的圣子一定很明白当时的过程。
约翰在拔摩海岛写启示录时,也描写他所见的异象,说魔鬼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启十二章4节),相信这“插入的异象”,也是追述撒但以前的坠落史。
二、第二派人士相信,主耶稣所说的撒担坠落,是指属灵方面的事实。当门徒出外传道时,鬼也服了他们,是指人们相信了主耶稣为救主,魔鬼便从人们心中被赶出来。正如主耶稣在约翰福音十二章31节所说的“这世界的王被赶出去”。他也说:“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约十二章11节),俱可能作为他看见撒但从天坠落的解释。
这两种解释,都有人采用,而以采用第一解释的人较多。

72.多数人认为马利亚坐在耶稣脚前听道就是爱主,到底是马利亚爱主呢?还是主耶稣爱马利亚?(路十章3842节)
多数人认为马利亚坐在主脚前听道乃是爱主的表现,许多人在祈祷时也引用马利亚这事作为祈祷的心愿。可是,坐在主脚前听道,同时也得了上好福份,怎能说她是爱主呢?
爱是“牺牲”,不是“享受”,爱是“给”,不是“取”。
马利亚坐在主脚前“听”道,也“领受”了上好福份,只能说是主耶稣爱他。那么,怎样才能表示她真的爱主呢?那是当她在主耶稣被卖前数日,她拿出极贵的香膏来,打破玉瓶,把香膏膏主之时,才能说她是爱主了。因为她不再“受”,乃是“给”,不是享受,乃是牺牲,不是“获得上好福份”,乃是“奉献极贵香膏”。
我们如果爱主,也应如此。我们如果析祷,也应求主使我们能像马利亚那样牺牲宝贵香膏,让主享受,使主满足。

73.别西卜是谁?在魔鬼国度里,是否也有许多不同的领袖?(路十一章15节)
别西卜(BAALZEBUB)希拉文Bee*e如叭或Bes人us卜p是在旧约时代以色列人所崇拜的“苍蝇之主”(王下一章1一6节)。可能是古迦南语BAALZEBUL(字尾是L,不是B)的变体,该字原意’为“高地之主”,指献祭时在高地,高地之主指他们所崇拜的神而言。但希伯来文把这字字尾由L改为B之后,意义就变成苍蝇之主。
到了用希腊文来拼音之时,便变成BEELZEBOUL或BEELzEBOUB,意义亦变为“粪堆之主”,意义变得更坏。
犹太人将此名转义为“鬼王”,实为一污浊的绰号。

74.路加福音十三章11l节提及“十八个人”与“十八年”,这两个数字“十八”,有何暗示及教训?(路十三章4 11节)
西罗亚楼倒塌后,压死十八个人。那个女人患病十八年腰不能伸直。这两次提到“十八”,相信是有暗示与教训的。
犹太人六岁便入拉比小学,学习圣经,十二岁便是“律法之子”,开始学习守律法和上耶路撒冷过逾越节。之后,要隐藏十八年,到三十岁才成为正式的职业人士,可以在社会上出头露角。
那些任祭司、先知和律法师的人,最少要到三十岁才能受职,主耶稣出来传道的时候,约有三十岁(路三章23节),是有根据的。这些准备在社舍上服务的人,要先在十八年之内接受种种训练,如律法师之对于律法、祭司之对于圣礼、先知之对于圣经与启示等,他们要受十八年的训练,使在各方面都有非常深刻的认识,能应付未来一切的要求,才出来社会服务。
但是,有许多人在十八年悠长的岁月中,被魔鬼所控制,像那被鬼附的女人一样,“腰弯得一点直不起来”。“不得正直”,走弯曲的道路,在十八年童年与青年的教育与训练中,完全是弯曲、错误、倾向罪恶、背天行道的生活。
又有一些人在十八年的训练中“被压死”了,像那些人在西罗亚楼倒塌之时被压死一样,许多青年人在十八年时日中不但被魔鬼所控制,而且被魔鬼所毁灭。
今日做家长、校长、领袖的人,应该在训练青年的重大任务上加以特别注意。

75.那妇人所失去的一块钱是什么钱?何以她要这样费心去找寻,而且找到后要与朋友邻舍一同欢喜快乐?(路十五章89节)
这妇人所有的“十块钱”,不是普通的钱,乃是“饰钱”,是在结婚之夜,新郎送给新娘的。这十块钱是排成一行的缝在一条布带上,捆在新娘的头上,别人在她的前额处看见这十块钱,便知道她是一位已婚妇人,不是童女。
日子久了,分别缝在带上的“饰钱”可能缝线断了,便跌在地上。如果不去把它找回,不能把一行的十块钱带在前额上,便觉失礼,所以这个妇人必须设法将它找回。同时她的亲朋如果知道她已经失掉的一块“饰钱”找到了,也一定为她欢喜,而且妇女们的欢喜更大。
这一块钱,原文是一个“都拉黑马”(DRACHMA),约值美金一角六分。
现在以色列的拿撒勒妇女仍然佩带这种“饰钱”,称之为SEMEDI(闪美钱)。
多数人解释路加福音十五章的三个故事,比方“圣子”对迷路的羊的寻找,“圣灵”藉着教会(妇女为预表)对迷失的“人性”(钱上有一人像)的重生,“圣父”对浪子的爱。

76.不义的钱财与永存的帐幕有何关系?(路十六章9节)
主耶稣所说:“要藉着那不义的钱财,结交朋友,到了钱财无用的时候,他们可以接你们到永存的帐幕里去”,这几句话,是相当费解的。
要解释这几句话,先要明白“原则”,就是每一个时代每一个国家及民族都有不同的“隐语”、“谚语”、“双关语”和“习惯语”。这些不同的,“词语”,当地人一听就明白,甚至会笑起来,因为是人人皆知的。
主耶稣所讲的这几句话可能是适用于这个原则,当他一说出来,大家都明白,不必要求解释。
不过,我们今日却要求解释,理由是我们不明白当时的习惯语。这几句话的各种解释如下:
一、有人认为主耶稣教训我们要利用不义的钱财结交“天上的朋友”,即为天上的事,天上的主多作工,然后,等到钱财无用的时候,天上的主会将我们接到“永存的帐幕”里圭,指到天家去而言。
二、第二个解释是要利用不义的钱财“帮助世上的”朋友,多做善事,等到将来钱财无用之时,即离世之时,“天使”会将我们接到永存的帐幕里去。主耶稣后来在讲拉撒路与财主的故事时,会提及有天使来,将拉撒路带到亚伯拉罕的怀中(22节)。
三、第三个解释是要利用不义的钱财帮助朋友,多做善事,等到将来自己困难的时候,也就是可能那些受过帮助的朋友们变成有钱有势的时候,他们便会因为报恩而把我们接到他们的地方去供养我们。主耶稣所说“永存的帐幕”并非指天家而言,乃是指朋友的“美好住所与供养”而言。
这三种解释,各有道理,但如果要获得真正的答案,要到天上人间主耶稣。

77.阴间在何处?阴间分几部分?(路十六章2226节)
首先要明白中文“阴间”一词是与“阳间”相对的。中国古来以生之事为阳,死之事为阴,生人所在之处为“阳间”,死后之所在为“阴间”。圣经原文所用的字是HAD亘S/幻(原意亦为“看不见的世界”,与中文“阴间”意义相近。
既然“阴间”是肉眼所看不见的世界,显然的包括“得救者的阴间”与“不得救者的阴间”而言,而不是只指着不得救者受苦的地方。
主耶稣在路加福音十六章所描述阴间的情形,全部圣经只此一处记载得如此详尽,其中告诉我们那不得救的财主所在的阴间是非常痛苦之处,而拉撒路与亚伯拉罕所在的阴间,乃是得救者得安慰之处(25节)。
不少人对这一段经文所记载的读得太快,以致有错误的观念。以为亚伯拉罕是在“上面”,那受苦的财主是在“下面”。可是亚伯拉罕说得很清楚,他说:“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26节)。从“深渊”一词便知不是亚伯拉罕在“上面”而财主在“下面”,乃是两个不同的阴间都是在一个“平面”,不过两者距离“很远”(23节)。
对于肉眼所看不见的世界,我们从圣经中所获得的资料是有限的,即使上主要我们多知道一些,也无可能,因为人的言语不够用,有许多事情,恐怕不能用人有限的言语和知识所能表达。所以我们只能根据圣经所记载的去研究,而不作强调的解释。
阴间是一定存在的,但我们如果说恶人的阴间是在地球里,善人的阴间是在某一星球,则无圣经明文的根据,而且不能称之为“看不见的世界”。

78.耶酥往耶路撒冷(是在南方),何以先经过撒玛利亚(在中部),再经加利利(在北方)?到底他的旅程如何走法?(路十七章11节)
我们需要看圣经地图5,即犹太地图。请注意在撒玛利亚之东,沿着约但河西有一条公路可向北行,到了公路尽头,便进入加利利境的西多波利(可能也是希腊移民区之一)。然后再东转入利比亚区的彼拉,再南下到耶利哥之东,进入犹太地方,经耶利哥上耶路撒冷。
因此,路加福音十八与十九章便提及耶稣在耶利哥传道的事,这是这节圣经的地理解释法。

79.耶稣进耶路撒冷是骑母驴呢?还是骑驴驹呢?还是更番的两只驴都骑过呢?(路十九章3335节;太十九章7节)
路加只提到一只驴,我们相信主耶稣是骑在那一只“后来没有人骑过的”小毛驴之上。可是马太福音的口气乃是,他们“牵了驴和驴驹来……耶稣就骑上”,似乎他一个人骑两只驴。马太也引用撒迦利亚书九章9节的话说:“你的王……骑着驴,就是骑着驴驹子”。“就是”二字,不论在希伯来文或是希腊文都可能译成“也”字。那就是说:主耶稣骑着驴,“也”骑着驴驹子。因此,有解经家认为,主耶稣是更番的骑两只驴,使母驴与驴驹都有机会分享主的荣耀,同时也有机会互相休息一下。母驴又预表老年传道人,驴驹可预表青年传道人,均应有机会被主使用。

80.那穷寡妇投两个小钱在“库”里,与卖主的犹大后悔时所丢的钱在殿里,后来那三十块钱不放在“库”里的“库”是否相同?(路二十一章12节;太二十七章56节)
不同!这穷寡妇把两个小钱投在“库”里的库字,原文GAZO-PHULAKION ya*仰入alctov是指着圣殿中“妇女院”里面的一个“库”而言,应译为“院库”。男人到“院子”里去见祭司办理献祭手续时,妇女们只能在妇女院与孩子们在该处等候,并在该处敬拜主。该处也是人头涌涌之处,院中的“院库”是很巨大的一个木箱,箱上有十二个倒过来的喇叭口,各人依照自己所属的支派将钱投入不同的喇叭口中。主耶稣曾教训门徒说:在施舍时“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一语,便是指投钱入这“院库”奉献箱而言。这也是人们“自由奉献”之处,所以许多人也秘密将款项投在此箱中。
至于祭司们所说,不可将犹大卖主的三十块钱放在“库”里的“库”,原文“各耳板”KORBAN fCop即u同字。马可福音十一章11节说那不孝之子推辞不供养父母时所说的“各耳板”,便是这个“殿库”。以色列人如果向上主许过愿,便在还愿时将自由奉献的款项投入祭司所看见的“殿库”奉献箱中。这殿库也是放丁税之处(太十七章24节)。这库是放在“内殿”里的,所以应该称为“殿库”(参看时代真理第一集“洁净我们的圣殿”一文中有关内殿与全殿的分别)。

81.天主教会的神甫在主领他们的圣餐时(他们称为弥撒),只准他们的会友领“饼”,不许他们领“杯”,杯中的葡萄酒只由神甫享受,是否合圣经?(路二十二章17节)
不合圣经。因为主耶稣在设立圣餐时,曾吩咐众门徒拿着杯,“大家分着喝”,是“分着喝”,并非一个人或少数人独享。马太福音十四章23节说:他们都喝了。

82.有人主张在圣餐时只用“一个大杯”,大家轮流喝一口,这种方法是否合圣经?(路二十二章17节)
主耶稣曾吩咐门徒要“分着喝”,从分着喝三字看来,表示分成许多份,正如今日多数教会所用的方法,把葡萄汁分放在许多小杯中一样。
那些仍然主张采用“一杯”制的人,无法解释“大家分着喝”一语。犹太人在过逾越节时喝酒,也是大家分着喝的,主耶稣设立圣餐时也沿用遗传的方法大家分着喝,并无迹象表示大家同喝一个大杯。现在的犹太人也是分开每人一杯喝酒过逾越节的。

83.“卖刀买衣”及“两把刀”如何解释?(路二十二章3638节)
主耶稣所说是用“教训式”的口气,门徒却认为是照字面解释的是,‘卖衣买刀”。买刀而要卖衣,当然是穷人,但这买刀是指“自卫”而言,并非要有钱人多买一张刀来伤害别人。
有人解释谓“刀”指圣灵宝剑,即圣经的话语,“卖衣”则指放弃自己来获得主的道而言。
至于“两把刀”一语,是彼得以为照字面解释时的现实回答,主耶稣认为门徒尚未了解他教训的真意思,也不想再解释下去,所以说“够”了。
但有人解释这两把刀是暗指“洗礼”与“圣餐”,都带着属灵的力量。又有人说是暗指彼得与保罗,一个是以色列人的大使徒,另一个是外邦人的使徒,都是有能力的传道人。又有人解释是指着旧新两约圣经而言,都是“比两刃的剑更快的”。又有人说指今生的福气与来生的永生而言。
耶稣说“够了”,这些解释作为参考则可,作为正意的分解则“够了”!

84.耶稣受审之夜,是在何季节?何以被得要与众人一同烤火? (路二十二章5556
耶稣受审是在犹太人逾越节的节期中,根据犹太人的年历,逾越节是在现在的阳历三四月中,亦即中国人清明节前后。在中国北方,已是黄霉时节,天气潮湿,有时亦颇觉清凉。但在犹太地方,三四月乃是雨季开始,白天温暖,晚上寒冷,有时下雨更增加寒意。作者1962年的受苦节前夕曾在耶路撒冷城外近以马许斯处住宿,正下寒雨,晚上在旅馆中盖了几张毛毡,还觉相当寒冷。第二天受苦节也相当寒凉。因此我明白了一件前所未知之事,那就是主耶稣在十宇架上被钉时,不单是“痛”,同时也“冻‘(冷)。
约翰福音十八章18节说:“因为天冷,就生了炭火,站在那里烤火”。“天冷”二字,并非指中国的冬天,乃是指逾越节的雨季而言。假如我们以为“天冷”作“冬天”解,而以为主耶稣被钉之时为十月至一月的冬天,那就大错了。正如澳洲的五月至九月为寒冷季节,与北半球相反,澳洲的十二月纪念救主降生时,人们正开始到沙滩去游泳,那所谓“圣诞老人”并非穿大红袍的冬衣,乃是穿游泳衣背大包袱的呢!

85.彼得不认主与犹大卖主都是犯了大罪,但他们犯罪情形及结果有何不同?(路二十二章4862节)
犹大犯罪是故意的,是有计划的,其动机是为贪财。
彼得犯罪是无意的,是无计划的,其原因是心灵软弱。
犹大是代表许多未得救的“假信徒”,终有一天暴露出他们虚伪的面目与可怕的结局。因此犹大…悔而不改”,结果灭亡。
彼得是代表许多得救的“真信徒”,虽因软弱而犯罪,但终必“悔改”而蒙恩。请参看下图真假信徒的路线。
真正得救的人,他们已得了永生,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主手中把他们夺去,谁也不能从天父手中把他们夺去(约十章28一29节)。他们有许多的保障,谁说真正得救以后的人会再灭亡?那些犹大式的信徒根本尚未得救也。

86.古时的犯人被钉十字架,是否一定把手脚钉穿?与耶稣同钉的两个犯人,如何受刑?(路二十三章33节)
“钉十字架”刑罚的原来说法是“挂在木头上”。以斯帖的时代,哈曼被挂在自己特制的五丈高木架上(斯七章9一10节),后来哈曼的十个儿子也被挂在架上(斯九章13一14节)。
摩西的律法也提及犯罪的人被挂在木头上,而且说木架上的尸首不可留在上面过夜(申二十一章22一23节)。约书亚也曾将艾城的王挂在树上(书八章29节)。
古时并没有把犯人钉穿手脚挂在木架上的。至于钉穿手脚,那是罗马时代变本加厉的刑法之一。主耶稣是被钉穿手的(约二十章25、27节),至于是否脚也被钉穿,只有路加福音有暗示,因为耶稣吩咐门徒看他的手、他的脚,表示他的脚也是被钉穿的(路二十四章39节)。那两位与耶稣一同受刑的犯人,四福音也未说明他们是否被钉穿手脚。当时被挂在十字架上的犯人,有时只用带着毒质的粗绳子把犯人捆在十字架上,使犯人慢慢死去。
被钉十架的人多是赤身露体的,十字架中间有一凸出木头可以承住犯人的身体重量,免得因双手被钉悬挂后,整个身体下坠。犯人往往因流血过多,而头昏脑胀心悸怔忡口干舌燥痛苦难堪,以后长久在昏迷中,然后失去知觉死去。
主耶稣在十架上被钉的痛苦是笔墨难以形容的,我们应该不断感恩,他为我们死,我们应该为他活,而且要活得有价值。

87.十字架一词原文何意,古时这种刑具有多少款式?
“十字架”三字乃是根据天主教沿用拉丁文译成。拉丁文为cRUX,原指两根木头搭成的一体刑具。大概有三种:
一、T字形的称为cRUX COMMISSA,又称为安东尼形十宇架(ST。ANTHONY’SCROSS)。
二、x字形的称为cRUX DECUSSATA,又称为安得烈形十字架(ST。ANDREw’S CROSS)。
三、十字形的称为cRUX IMMISSA,又称为拉丁形十字架(LATIN CROSS)。主耶稣所钉的刑具为十字形的,原因是在他的刑具上可以悬挂一个犯人的名号,所以传说他的刑具一定是十字形的(路二十三章38节)。
但在希腊文,十字架一词为STAUROS ataup《,并无“十字”意味。原意为“一根木头”。“钉十字架”原意则为“在木头上受刑”8TAUROOdtaupeco。
这种刑具最初在波斯,后来腓尼基人也效尤,最后罗马人作更残忍的使用。受此种刑罚的人多为奴隶、殖民地的居民及大盗。主耶稣与彼得被看为殖民地的居民,与奴隶地位相同,所以受此酷刑。至于保罗,因有罗马国籍,所以不被钉在十架上,乃是被斩首。

88.“乐国”一词何意?古时及今时的乐园是否同在一处?(路二十三章34节)
根据过去数十年来外国解经家的传统解释是这样:
在主耶稣完成救恩大功以前,义人的灵魂所在的乐园,乃是与不义的人所在的受苦地方遥遥相对的,这是根据路加福音十六章19一3l节财主与拉撒路的记载中所表示的。等到主耶稣完成救恩大功之后,他便下到阴间(使徒信经“下阴间”一语是根据彼得前书三章19节编成的),带着所有的灵魂到天上去(等于说义人的乐园有一次大徙置)。所以现在义人所在的乐园已经换了地方,与以前的乐园地点不同。
这种说法在许多传道人的解经中占了相当的势力,可是这种传统的说法并无圣经充分的经文作根据。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个重要解经原则,那就是“我们肉眼看不见的灵魂世界”(中国人称之为阴间)是属于“隐秘之事”。隐秘之事,是属于耶和华,惟有明显的事,是属于我们(申二十九章29节)。一切隐秘的事,耶和华神并不需要我们知道,我们所知道的只限于圣经所透露的若子部分。比方说:到底有多少天使呢?我们不需要知道。
除了耶稣以外,没有一个曾活在世上的人能完全了解人死后的情况,主耶稣在路加福音十六章所透露的也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圣经并没有任何一处提及“乐园搬家”的事。解经家曾引用以弗所书四章8节原文,说:他升上高天的时候“带走了许多被掳的”(指被魔鬼掳去的,指死亡权力所拘禁的义人灵魂)。他们根据这节经文来指出,乐园有一次大迁徙。可惜这一节圣经所指的也属“隐秘之事”(本书在以弗所书难题中将有详解)。神学家对该一节圣经有过许多辩论和解说。所以根据这节圣经来强调说乐园“从下面搬到天上”,是不足为信的。
我们的看法是这样:
阴间之事,肉眼未见,很难全部明白。一个住在香港的人没有到过泰国,虽然看过有关泰国的书,也不如那些亲身到过泰国的人能明白得那么多。泰国的夏天在三、四月,不在七、八月,单这一点已经不同,已经使住在香港的人无法明白。
乐园所在地,是住在地上的人所不能了解的,我们不能用地上人的地域观念来指出乐园在天上那一部分。我们只能说有乐园,是义人灵魂所在地。乐园,保罗的灵曾被提到该处,又称之为三层天,所以有些解经家认为主耶稣升天时曾将乐园搬到三层天上去。其实,乐园、三层天、天堂(原文无天堂之名,只有天字)、天上的耶路撒冷,都应该是同一地方,而且未经变动,因为照天文学者看来,一离开地球,进入太空,便都是“天上”,天上并无上下之分,灵魂的去处更不是我们所能了解的,怎能说“从下面搬到天上”去呢?
财主与拉撒路的事是告诉我们信者与不信者的结局,对地域的解释,只说两者不能彼此来往。其实两者距离甚远,因为那财主是远远看见亚伯拉罕的。既然相距很远,又各不相干,何必一定要造出一个“乐园大迁徙”的教义呢?

89.安息日会人士相信,人死以后,灵魂与肉体一同埋葬在坟墓中,灵魂并无知觉,所以灵魂不是马上到天堂或地狱去,要等到主耶稣再来时便复活,此说有何错误?(路二十三章43节)
根据耶稣在此对十字架上悔改的强盗所说的话,他死了以后,马上要到乐园里去。耶稣所说的“今日”,只能作“今日”解,并非若干年之后。他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证明人死后无知觉之说不合主耶稣的话。
可是安息日会人士却把这节圣经这样译:
“今日我实在告诉你,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但这样译法,与说话的口气不合,而原文该节亦无此种表示。
此外,主耶稣在路加福音十六章19一31节所说财主与拉撒路的叙述中,证明人死后的灵魂已到两个不同的地方去,安息日会人士却认为主耶稣所说的只是一个故事,一个教训。但是,如果主耶稣所讲的也不足信的话,就不必信耶稣了。辩论何用?
还有,希伯来书十二章22一24节是安息日会人士无法解释的。那里所说很清楚的是指着天上,其中有一句是,天上有“义人的灵魂”。为何他们说人死后不到天堂或地狱,乃是无知觉与肉体一同埋在坟墓呢?

90.以马忤斯的两个信徒,何以起初不认识复活的耶稣,后来忽然认识他?
(路二十四章13163031节)
一、可能因为没有想到,或说不相信死人会复活,所以不去理会同行的客人是谁了,即使面对面看着耶稣,也不会相信是耶稣。
二、可能因为伤心、忧愁过度(17节说他们满面愁容),以致精神恍惚(16节说他们眼睛迷糊),时近黄昏,所以无法辨认同行的客人为谁。马可福音十六章12节原文说“耶稣变了另外一个形像向他们显现”,可能他们无法辨认。
可是等到他们三人进去坐席要吃饭之时,按照当时犹太人的规矩,是客人“掰饼”分给家中各人的,不像中国人要主人服事客人(30节说耶稣掰饼)。等到主耶稣掰开饼要分给他们二人之时,他们可能因为发现这位客人手掌中有一个洞(钉十字架之故),而且左右手都一样,他们又马上想起在路上他为他们讲解圣经的情形,于是相信他就是复活的主耶稣。可是,说时迟,那时快,主耶稣也晓得他们认出他来了,“忽然耶稣不见了”(31节)
忧愁、痛苦、灰心与不信,会使人失了“有主同在”的快乐与经历。

91.主耶稣复活之后,他生活与行动的方式,与常人有何不同,需要饮食与睡眠否?(路二十四章303943节)
复活的身体是一个奇妙到难以解释的“体”,除非我们将来从死中复活后,亲身体验到那种情形,否则无法了解。保罗要描写这复活之体时,也找不到一个合宜的名词,只能详尽加以解释,然后称之为“灵性的身体”(5PIRITUAL BoDY),因此可简称之为“灵体”(林前十五章35一44节)。
这个灵体带着“灵”与“体”两种不同功用。可以吃,也可以不吃,吃了不会与常人一样有消化等麻烦,不吃亦无饥饿的感觉。主耶稣复活后曾吃过一片烧鱼。他在加利利海边再度显现时,也曾为门徒预备早饭(约二十一章12节那早饭是耶稣用神迹预备的,不是门徒预备的)。相信耶稣也进早餐,因为15节说“他们吃完了早饭”,主耶稣也在内。
复活后的灵体,不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主耶稣的行动比今日的飞机还快,称之为“飞”仍有语病,只能称之为“显现”或“出现”。忽然在此显现,忽然在彼出现。而且,也不受空间与物质的限制,门徒关上门,主耶稣忽然来站在当中,两次都是这样(约二十章16、26节)。
在这里有一个难题是难题中之最难者乃是:主耶稣复活后的四十日中,不向人显现之时,他的灵体隐藏在什么地方?虽然曾有多种不同的解释,但真正的解释必须到天上去问主耶稣,才能获得最正确的回答了。

92.主耶稣是在橄榄山升天呢?还是在加利利某山上?(路二十四章5051节;太二十八章1620节)
路加说得很清楚,主耶稣领众门徒到伯大尼的对面,即指橄榄山而言,他在该处被带到天上。使徒行传一章12节题及“橄榄山”,一般解经家都相信这山与上文所记主耶稣升天有关,所以相信主耶稣是在橄榄山升天。但圣经没有一次明文题及。因此,有人看马太福音二十八章16节所说,众门徒到了加利利,耶稣与他们约定的山上,便怀疑主耶稣是否在加利利某山升天的(有一年老牧师曾向我两次发此疑问)。看圣经地图5,便知加利利有一“他泊山”(TABOR)。耶利米先知称此山是“在众山之中”(耶四十六章18节),相信此山形势必壮观,主耶稣不能在此山上升天吗?又有人看诗篇八十九篇12节所说的“他泊和黑门都因你的名欢呼”,可能是预言主耶稣能在黑门山上显像和他泊山上升天而言。
解经家坚持主耶稣是在橄榄山上升天,另外是根据撒迦利亚先知的预言(一四章4节),说基督再来要降临在橄榄山,这与主耶稣升天时,那两位天使所说的预言相配合,天使说:“他怎样往天上去,他还要怎样来(徒一章11节)。这是指着耶稣上去与回来在同一的地方(另有解经家则谓此言指他上去回来的方法,并非指地点而言)。
解经家又根据地理方面的指示,认为橄榄山比海平面高出2,723尺,他泊山只高1,843尺,因为主耶稣应该在较高的山上升天。
我们认为主耶稣与众门徒先到加利利山上聚集,主耶稣在马太福音二十六章32节说要比门徒先往加利利。在主耶稣复活之后,在空坟墓中的天使也重复主的话说:“他在你们以先往加利利去”(可十六章7节)。然后,主耶稣四十天显现之后,再到橄榄山,在该处升天。升天之后,众门徒从橄榄山回到耶路撒冷(徒一章12节),在一座楼上祈祷。如果从加利利的他泊山走到耶路撒冷,最少要步行三天,那就与时间的程序不合了。—— 新约圣经难题-苏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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