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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第六章

2 “你们为什么作安息日不可作的事呢?”耶稣从别人田里摘麦穗充饥是合法的(申二三25),但法利赛人却指控祂在安息日工作。
3 “戴维……所作的事”。参看塞缪尔记上二十一章1至6节。针对法利赛人的控告,耶稣引述一个旧约例子,说明律法的精神比律法的字句更重要。参看马太福音十二章2节的脚注。
5 “安息日的主”。基督不但声称自己是神(五20),这时更自称有高过安息日及其律例的主权,并且坚称祂有权解释这些律例而不必参考法利赛人的传统。
7 “要得把柄去告他”。按照法利赛人的传统,耶稣在安息日治病大概已违反不能在安息日工作的条例;然而,正如基督所指,不去医治便是行恶和害命(9节)。因此,医治是行善,不会违反安息日的律例。
10 从另外的意义看,基督并没有“工作”;祂只是说了一句话,那人的手就复原了。
13 “使徒”。参看马太福音十章2节和马可福音三章16至19节的脚注。
14 “巴多罗买”就是约翰福音一章45节的拿但业。
1726 这段的记载可能跟马太福音第五至七章(登山宝训)的场合与教训相同,也可能只是在另一个场合所作的类似教导。
38 “连摇带按,上尖下流”。这意象取自盛满谷物的容器,谷物满满的,甚至从边缘流下来。我们的慷慨宽大应该这样。
41 “刺……梁木”。刺是象锯屑那样细小的东西,而梁木相对来说就大得多。参看马太福音七章1节的脚注。也许耶稣正从祂作木匠的经验里引出这例子。 —— 《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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