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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第五章

2 “羊门”。参看尼赫迈亚记三章1节和十二章39节。“五个廊子”。即病人遮荫的柱廊或回廊。在今日圣安尼教堂(St. Anne’s Church)附近。
3,4 “等候水动”。一些抄本并没有这短句和第4节。
5 虽然没有具体说明,但那人的病必定包括瘫痪。
8 “褥子”,穷困人的床。
10 “你拿褥子是不可的”。在安息日拿家具是一种工作,按照拉比的说法,这是第四诫所禁止的。
15 “犹太人”。即犹太人的当权者;在这里和在第10、16、18节都一样。
1747 在这段重要的基督论经文里,耶稣肯定自己所拥有的权柄,祂所根据的是祂与父神的特殊关系。犹太人清楚知道耶稣正在声称自己拥有完全的神性——与神同等(18节)。
2127 基督的权柄可见于复活(21,25,26节)与审判(22,23,27节)的范围。神要叫基督作审判者,使子受到尊敬。相信的人可逃过审判(24节)。
29 “复活得生”,或第一次复活,包括所有的信徒(按阶段),而“复活定罪”是在千禧年结束的时候,牵涉不信的人(启二〇11~15)。
31,32 基督在这里默默同意对头的论据, 即单凭祂自己的见证( 没有其它人的见证),这见证是不真确的。但祂继而提醒他们,“另有一位”——即祂的父——见证祂所声称的权柄是有效的(32,37节)。所引述的其它见证有施洗约翰(33节)、祂的神迹(36节)、圣经(39节)和摩西(46节)。在第八章14节,祂断言祂所作的见证确实是真的。
37 父神透过旧约,并且在耶稣受洗的时候,为祂作见证。
39 “你们查考圣经”。这可能是一个命令,也可能是一个事实的陈述。大概是后者。
43 “我奉我父的名来”。即作祂的代表。基督讽刺地说,你们不跟随我,却跟随假的弥赛亚——犹太人确实常这样做,直到他们最后在主后135年被罗马政府粉碎。 —— 《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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