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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第二十章

1 基督复活后显现的次序可能如下:
(1)向抹大拉的马利亚和其它妇女(11~18节;太二八8~10;可一六9,10);(2)向彼得,可能在下午(路二四34;林前一五5);
(3)接近黄昏的时候向走在以马忤斯路上的门徒(可一六12;路二四13~32);(4)在楼房上向众门徒,除了多马(19~25节;路二四36~43);
(5)在下一个星期日的晚上向众门徒,包括多马(26~29节;可一六14);(6)在加利利海边向七个门徒(二一1~24);
(7)向众使徒和五百多弟兄,还有主的弟弟雅各布(林前一五6,7);
(8)向所有见证祂升天的人(太二八18~20;可一六19;路二四44~53;徒一3~12)。
5,6 “见细麻布还放在那里”。若尸体是被人偷去的,偷尸的人不会有时间把细麻布解开;即使有,裹尸布也应该散布在坟墓的四周,而不是整整齐齐、原封不动地放在那里。参看路加福音二十四章12节的脚注。
17 “不要摸我”。更准确的命令是:“不要继续依附我”;即为了阻止我。因为祂已经是复活的主,那样做是不适宜的。
19 “犹太人”。即犹太人的当权者。
21 教会差传所依据的另一节重要经文(另参看一七18)。
22 “你们受圣灵”。使他们充满圣灵的能力,直到五旬节的时候,他们才开始与圣灵有正常的关系。
23 “赦免了……留下了”。因为只有神能赦罪(可二7),所以门徒和教会在一个人接受或拒绝神的儿子时,只是有权宣布神的决定。参看马太福音十六章19节的脚注。
28 “我的主!我的神”。多疑的多马终于承认耶稣基督有完全的神性。这是约翰福音的高潮。主一直透过传道工作声称祂的神性。留意
(1)祂所使用的神性的名字(八58;太二二42~45);
(2)祂声称拥有的神的属性(圣洁,约八46;无所不能和无所不在,太二八20;无所不知,约一一1~14);
(3)祂声称能做出只有神能做的事情(赦罪,可二5~7;叫死人复活,约五28~30及一一43;审判所有人,五22,27)。
30,31 在耶稣所行的“许多”神迹中,约翰只选择记载七件(圣经详细记载三十五个神迹;参看本书末附篇的列表),作为特殊的指示,为了叫人能“相信”。 —— 《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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