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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导论


导  论
  作者 按照传统,路加是路加福音─使徒行传的作者,这个说法一方面没有反对的理由,一方面也符合我们对路加的几分认识。从文体和主题来看,使徒行传与路加福音亦显然出于同一位作者之手。路加既采用希腊文学的散文笔法,又采用深受 * 七十士译本影响的犹太式希腊文。
  路加福音─使徒行传里有一些名词常出现于医药文字中,不过这些名词也出现在其他地方,因此单凭这一点并不足以证明路加是作者。医生可能属于下层阶级,甚至是奴隶,然而他们都受过良好的教育;医界亦有妇女(尤其是产婆),因此或许有些医生很注意妇女所关切的事(路加福音─使徒行传正是如此)。

日期 使徒行传停在保罗过世之前,因此有些学者认为,使徒行传写于主后六十四年之前(由此类推,路加福音〔或按某一假说,其早期初稿,路加福音前身〕亦然)。还有些人根据路加福音二十一章主张,日期乃在主后七十年以后,并认为使徒行传停在主后六十二年左右,是为了文学的理由,或路加只想记正面的法律先例。这两种看法都没有决定性的证据,但既然路加显然是用马可福音为数据,所以将路加福音─使徒行传的日期订在主后六十二年之前,会使一般所订马可福音的日期(主后64年)出问题。因此,大部分学者将路加福音─使徒行传的日期订得较晚,于主后七十年之后。马可福音的日期和路加福音─使徒行传的日期都无法肯定,不过本注释书暂时接受后者,即七十年代初期。

目的:法律 这卷书的目的之一,是记录对早期基督徒有利的法律先例。在使徒行传里,每一次罗马法庭都宣告基督徒无罪,而这项记录引起一些学者的注意,他们甚至认为,路加写使徒行传,是替保罗做审讯简录。不过更可能的是,路加从不同的地方法庭引用了好些法律先例(这些案件能有帮助,但却不具约束力),其理由与 * 约瑟夫为犹太教写作的理由相仿:要辩明,基督教应当在整个帝国中继续享有法律的保护。所以,路加提供基督徒法律的辩护能力(路二十一15),也为后期基督徒的律师和哲学家(如特土良与游斯丁)铺路,让他们能继续为基督徒当受法律保护而辩解。

目的:护教 历史作品必有其目的;这类作品的文笔受到戏剧文学的影响,而它本身也成为一种道德教训。在主后七十年的战争之后,* 约瑟夫写历史来说明神和以色列是合乎公义的;* 蒲鲁他克和 * 利瓦伊(Livy)用历史来教导道德;甚至 * 塔西图斯也以贵族的身分写作,表达对旧罗马辉煌的渴想。主题或焦点鲜明的历史(教会历史、社会历史、美国非裔历史等),不能因其关注的事有特定范围,或编辑持特定的观点,就不算作历史。而路加是以护教为目的,由本书的演说记录中特别明显可见。
  使徒行传记载了好些福音的战场;福音与罗马法庭、希腊哲人、小亚细亚乡下的农民,及其他人正面交锋,无一能以阻挡。其中的主题之一,是基督教与犹太教的关系。古代的宗教受到尊重,常是因其渊远流长,而基督徒必须表明,* 旧约是他们的经典,他们是犹太教的纯正声音(不过在路加的时代,犹太社群大部分都反对这种说法)。路加开展这个主题的方式,是指出旧约的要义都已经实现了。

风格:历史 历史家对细节的选材尺度可以相当宽,不过对整个故事的轮廓却要根据资料尽可能正确的交代。路加在福音书里对数据的处理非常谨慎(路一14),而在使徒行传中,我们对他也可有同样的信任,何况我们还可以按保罗书信来查证(路加大概拿不到这些书信,即使有,数目亦极少)。使徒行传有些部分为与保罗同行之人的亲身经历;「我们」在古代 * 叙事中的确意指「我们」──这点与一些学者的看法不同。路加是位十分审慎的编辑,除非他的意思是指自己为保罗同伴中的一员,否则他就不会保留来自其他数据中的「我们」字样。历史书(如 * 约瑟夫)和小说都会用开场白,不过只有历史书会用历史性的开场白(路一14;徒一12)。许多历史作者也想用生动的文笔让作品饶富趣味,就像小说家一样;因此,以下注释中所提到的「情节安排」,只是指路加乃是一位优秀的作者,并不是说他不是位精确的历史家。
  有关演说词是否具历史性的问题,需要在此说明。古代的作家从来不会逐字记下演说内容(甚至参:徒二40);如果他们本身在场,就会做笔记,掌握住要点,并靠他们对演说者格调的了解(若可得着),及演说当有之技巧的拿捏来写作。历史家有时会自编演说词(如 * 约瑟夫所记马萨大的演说,其实当时已没有在场的证人存活),他们会用有关该演说的资料作其基本的架构。经过路加的编辑,使徒行传中 * 使徒式的讲道有一些主题相同,但是我们可以相信,它们仍反映出各个场合之信息的主要内容──这些数据路加应该可以得到。使徒行传的演说词对整卷书的意义重大;总共约占所有篇幅的四分之一。
  路加福音─使徒行传可能比其他福音书更接近标准希腊罗马式的历史作品,而其他福音书比较像古代的传记。马太、马可,和约翰都照古代传记的写法,但路加的第二卷书表明,他是在写历史。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的长短与马太福音差不多,马可福音只有一半,约翰福音则为三分之二,由此可看出标准书卷的长度(马太福音、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都接近书卷最长的极限,一个卷轴通常为三十二到三十五呎长)。在第一卷中,路加写耶稣的事;在第二卷中,路加则写 * 圣灵在犹太人和 * 外邦人教会中所做的事,而以彼得和保罗两位人物作代表。许多古代的作者会将人物做比较,这是历史作品的写作技巧之一。(* 蒲鲁他克所写的传记,尤以将希腊和罗马人物相较著称;或许更接近的,是列王纪上十七章至列王纪下十三章,那里似乎是将伊莱贾和继承他的伊莱沙作比较。)

信息 除了前面谈到的主题,及典型的路加式重点,如祷告、神迹奇事和 * 圣灵之外,这整卷书都围绕着普世福音遍传(一8)而写,全书共有六处或八处的总结之言,陈明福音的传播(见六7,九31,十二24,十六5,十九20,二十八31)。对路加而言,最终的目标乃是跨文化的宣扬与普世的宣教,而惟有靠* 圣灵赐下的能力,才能克尽此功。

注释书 在写本注释书时,最有帮助的注释书为:Kirsopp Lake and Henry J. Cadbury,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English Translation and Commentary, vol. 4 of The Beginnings of Christianity, ed. F. J. Foakes Jackson and Kirsopp Lake, 5 vols. (1933; reprint, Grand Rapids, Mich.: Baker Book House, 1979); 以及 F. F. Bruce, The Book of the Acts, NICNT, rev. ed. (Grand Rapids, Mich.: Eerdmans, 1988). 其他颇有帮助的注释书,诸如:David J. Williams, Acts, NIBC (Peabody, Mass.: Hendrickson, 1990); I. Howard Marshall,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TNTC (Grand Rapids, Mass.: Eerdmans, 1980;中文版《丁道尔新约圣经注释:使徒行传》,校园,1987) 等。
——《圣经背景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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