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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

124.主耶稣复活后,在四十天之内,曾有多少次向人显现?(徒一章3节)
一个研究圣经的人,应该凭记意数得出主耶稣复活后向人显现过多少次,下面所列出的可作参考:
一、首先显现给抹大拉的马利亚看(可十六章1一ll节;约二十章11一18节)。
二、随后显现给众妇女看(太二十八章8一10节)。
三、同日也显现给彼得看(路二十四章33一34节;参林前十五章5节)。
四、黄昏时向以马忏斯的两门徒显现(路二十四章13一35;可十六章12一12节)。
五、晚上向楼上的十使徒显现,当时多马不在内(约二十章19一25节)。
六、八天之后,再向十一使徒显现,似乎特别是为多马而显现(约二十章24一29节;路二十四章36一43节)。
七、在加利利海边向七门徒显现(约二十一章1一22节)。
八、在加利利某山(传说为他泊山),向十一使徒显现(太二十八章16一20节;可十六章14一18节。马可福音这段经文亦用于第六条)。
九、升天时在橄榄山向众门徒显现,解经家对此次显现的说法不一。有人以为只向十一使徒,但多数认为是向一百二十人显现,因为主升天之后,他们从橄榄山回到耶路撒冷,在“马可楼”上祈祷,路加记载他们的人数是一百二十人(徒一章12一l5节)。但也有人认为保罗所说,主曾向五百人显现是在升天的时候(林前十五章6节;路二十四章50一53节)。
还有人因为主耶稣是在加利利长大及传道的,他在加利利的朋友较多,那五百人可能是主在加利利某山显现时的对象,即第八条所说的。
十、主也显给他的兄弟雅各看(林前十五章7节)。这雅各以后成了教会的柱石(加二章19节,这雅各不是使徒雅各,不要弄错)。
十一、主在大马色路上显现给保罗看(徒九章1一22节;林前十五章8节)。
十二、最后,在拔摩海岛向“爱徒”约翰显现(启一章9、16节)。
研经者可根据上列的次序研究此问题,因为是很细心排列者。

125.主耶稣复活之后,不向门徒显现之时,他“藏”在什么地方?(徒一章3节)
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神学难题。
一、有人猜想他到天上他的父那里去,这是在122题所研究过的。
二、有人以为他时常和众使徒在一起,不过运用“隐身术”,使他们看不见他而已(路二十四章3l节,注意“忽然不见”四字,及它处经文“忽然”二字,表示主时常忽然显现,又忽然“隐身”)。
三、但有人认为主耶稣在向门徒显现时,他“隐藏”的“灵体”与服事他的众天使在一起,不是在天上,乃是在人间,但不被人看见而已;与主耶稣受试探后,有天使来服事他情形相同(太四章11节)。
四、更有人以为主复活后,借他的灵到阴间去向那些不信的人夸胜,那是根据彼得前书三章18一20节这一段解经家一致认为最难解释的经文而推测的(西二章16节;弗四8节)。
作者本人认为第三种解释较合理。

126.主耶稣升天,到底升到那里去了?(徒一章9-10节)
主耶稣升天是带着复活后奇妙的身体升天去的,而且他复活时是由从前的“肉体”变成“灵体”的,该灵体在复活后还可以吃东西(路二十四章42节),人们又可以摸到他有骨有肉(39节),证明那是一个实在的“体”。但是这神秘的“体”又会忽隐忽现的(这一点最难了解,因为历史上没有人有过这种经验)。他升天时,人人看见他是带着“可见之体”上升的。那么,请问他这样上升到什么地方去呢?是升到一个有实在“办公”的地方去呢?还是升到相当高的时候,又“隐形”(徒一章9节),不被人看见,以后用“灵”(不是灵体)回到天上那不为人所了解的“天家”去,再与天父同在而为一呢?
首先我们不要忘记一个解经的原则,那就是申命记二十九章29节所说的:“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唯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所以有关天上的事,我们只能作有限度的推测。
主耶稣既然升天,而且天使说他“怎样往天上去,他还要怎样来”(徒一章11节)。显然地,他升天到一个“可知之处”,将来再从“该处”降临。请看圣经本身如何报导此事:
一、马可福音说他“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边”(十六间19节)。
二、司提反在殉道时,曾说:“我看见天开了,人子站在神的右边”(徒七章56节)。
三、希伯来书作者说:“基督……乃是进了天堂,如今为我们显在神面前”(九章24节),又说他已升入高天(四章14节)。
四、彼得也说“耶稣已经进了天堂,在神的右边”(彼前三章22节)。
五、保罗关于主的升天,泄漏若干“天机”。他说主升上高天时,掳掠了仇敌(弗四章8节),证明主在升天时在空中与魔鬼会有一场恶战,然后胜利地升上高天(参以弗所书难题)。
六、约翰在拔摩海岛所看见的主乃是在七个金灯台中间(启一章12、13节)。
主耶稣升到天上之后,一定到了“某一处”,就是他发命令吩咐天军天使工作之处(参希伯来书一章),该处被称为“神的右边”,正如上述经文所载,不过有肉体的人是无法明白其中真正的情形。保罗曾说他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林后十二章2节),是否这第三层天就是主的宝座所在之处(见哥林多后书难题研究详述)。既然天军与天使们要听他的命令去工作,他必须有一(不为人类所明白的)“办事之处”,将来他也要从“那里”带着他的千万圣者降临(犹14节)。

127.“安息日可走的路程”有多远?(徒一章12节)
犹太人在安息日不做工,不挑担,不举火,在摩西五经及先知书有很多这样的禁令教训。
以色列人因为出埃及后在旷野时,摩西吩咐以色列人在安息日“不要出去”收拾吗哪(出十六章29节);又因为摩西吩咐利未人的城邑要远离民众东西南北各“二千肘”之故(民三十五章4一5节),所以一直遗传下来这个印象,慢慢形成“在安息日不要走过二千肘”的规例。
先知时代,犹太人在安息日,出门走路,也不太远,是根据以赛亚书所说的,“你若在安息日掉转你的脚步”(五十八章13节),就必蒙神赐福。
安息日的路程,圣经内并无明文记载,但犹太人“口传法令”则有许多古人口传,并于“走路”的奇怪规定。安息日可走的路程,是根据约书亚当日吩咐众百姓与抬约柜过约但河的祭司们相距所量的“二千肘”(书三章4节)。每一肘是由肘尖到中指的长度,普通成人的计算,约为十八寸。
由橄榄山顶到耶路撒冷,约为二千肘。

128.犹大自杀后,十一使徒只在两人中补选马提亚为使徒,是否合主旨意?(徒一章26节)
十一使徒为要补选一人代替死去的犹大,彼得就建议从约翰施洗起直到主离开他们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必须从那常与他们作伴的人中,立一位与他们同作耶稣复活的见证(一章22节)。照此条件只选到两个人,一个是有三个名字的犹土都,另一个是马提亚,结果马提亚中选,被立为使徒与十一使徒同列。
关于马提亚被选为使徒,神学界有不同的见解:
一、马提亚被选不合神旨,理由是:
①他们只选出两个人,限制了神的拣选,因为非甲即乙,没有第三或第四个人可被神拣选。
②使徒们与众人祷告时这样说:“主阿,你知道万人的心,求你从这两个人中,指明你所拣选的是谁”(24一25节)。这种祷告未免矛盾,既然题出“万人”来,却只摆出“两人”在主面前。
③马提亚被选为使徒之后,圣经以后并没有题到他作过什么工作,表示神并不使用他。
④神有意后来要拣选保罗为使徒,所以这时拣选马提亚,并不合神旨意。
二、第二派人士认为马提亚被选为使徒,合神旨意:
①马提亚合乎彼得所提出为“补选使徒”的条件,保罗并不合这条件,保罗虽然在大马色路上看见过耶稣,但他并不是从约翰施洗起到主耶稣升天为止,时常与十一使徒作伴的人(22一23节)。
②可能当时合这条件的只有这两个人,所以并不限制神拣选。当时其它在场的人是以后认识耶稣和众使徒的,如果神认为不合他旨意的,也可以用神迹方法指示他们,正如神差派天使指示哥尼流一般。
③圣经以后没有题到马提亚工作的情形,并不能表示他的被选不合神旨意,因为其它的使徒如巴多罗买、多马与奋锐党的西门等也未被题及。
④神以后拣选保罗,并不妨碍马提亚的被选为使徒,理由如下:
A.马提亚被选为“以色列人的使徒”,但保罗被选是作“外邦人的使徒”。保罗在加拉太书二章8节说: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保罗说得很清楚,他是外邦人的使徒,所以不与十二使徒同列。马提亚被选为使徒并不妨碍以后保罗被选,以后保罗被选也不能表示马提亚的被选为非法。
B.保罗在罗马书十一章13节说:我对你们外邦人说这话,因我是外邦人的使徒,所以敬重我的职份。保罗被选为外邦人的使徒,因此以外邦人为传道的对象,把福音传遍欧洲。马提亚被选为以色列人的使徒,所以他与其它使徒在一起,先在耶路撒冷,以后也到外国去为主工作。
C.主耶稣在马太福音十九章28节所说的:到复兴的时候,人子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但保罗既是第十三位使徒,则不会在十二个宝座上有份,他既是外邦人的使徒,将来可能有权审判外邦人了。
保罗曾在大马色路上看过主耶稣(徒九章1一9节),以后在传道时期,曾有人怀疑他为使徒的合法身份,所以他在书信中曾为他的使徒职份自辩:林前九章1节,林前十五章9一10节;林后十二章11一12节,十一章5节;帖前二章6节;提前二章7节。
至于马提亚,古教父革利免(CLEMENT)谓根据传说,马提亚乃是悔改归主的税使撒该,撒该是外邦名字,以后采用希伯来名为马提亚,意即“神的恩赐”,与马太名字同意。在马提亚外传中曾记载他到吃人地区传道,受尽苦难,并为主殉道。

129.关于犹大自杀的情形,使徒行传所记与马太所记不同,这事如何解释?(徒一章1825节;太二十七章5节)
一、马太记载犹大出去吊死了,但路加在使徒行传所记为犹大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
这两处记载,并不矛盾,卖主的犹大后悔之后去上吊。当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的时候,地大震动(太二十七章31节),传说因为地的震动,犹大上吊的一棵树也震断了树枝,于是他掉下来仆倒在地,肚崩肠裂而死。
二、马太记载犹大把那三十块钱扔在殿里,以后祭司把那银钱收拾起来买了窑户一块田,为要埋葬外乡人,那块田以后称为“血田”(太二十七章5一8节)。但使徒行传说犹大用他作恶的工价(即三十块钱),买了一块田。
这两种记载亦无不合。
这田是祭司长拾起犹大丢在殿里的三十块钱去买的,但是归在犹大名义之下,所以彼得说是犹大买的。
据说这块田地也就是犹大上吊之处,在耶路撒冷之南近欣嫩子谷之处(参阅圣经地图6及地图3的耶路撒冷附图),称为“亚革大马”(ACELnAMA血田,,AreA8。*)。
回教徒不相信耶稣,但对犹大之死有怪论,说犹大并非卖主,乃是牺牲自我保护耶稣,他化装变成耶稣的样子被捕,所以钉在十字架上的不是耶稣本人,乃是犹大云。十世纪时候巴比伦史家“亚他巴”(AL一TABAR)如此描写。
据说俄国有一“犹大纪念堂”崇敬犹大,因为他的牺牲作卖主的人,才能完成神的救恩,他的功劳甚大云。

130.自杀的犹大曾被主耶稣预言他为“灭亡之子”,请问基督徒如果自杀,可以得救么?(徒一章25;约十七章12节)
犹大自杀,是不得救的,这件事毫无疑问,主耶稣不但称他为灭亡之子,较早时间称他为魔鬼(约六章70一71节)。
关于基督徒自杀后是否能得救这个问题,虽然各人都可能有不同见解,但我们必须题出一些重要的原则来作研究这问题的基础:
一、基督徒不应该自杀。生命的权柄操于神手,他让我们生在世界上,和让我们离开世界,都有他所安排的时间,任何人自杀,或是近来所宣传的“安乐死”,都是侵犯神的权柄,基督徒以敬畏那和华为生活原则,更不应如此做。
二、自杀等于杀人。杀人是有罪的,自杀亦然。基督徒不应做犯罪之事,更不应杀人。
三、信徒如有自杀的意念,可能是因为在生活中有许多困难而不能实行“完全交托,一无挂虑”的教训,缺乏忍耐与顺服神的心。教会领袖应时常对信徒灌输这种“完全交托”的思想,让信徒实行交托。那么,就不会把生命的痛苦看得那么严重而走上自杀之途。
四、一个在灵性上有基础的人,一定不会自杀。
五、既然犹大自杀便是灭亡之子,如有基督徒自杀,可能该基督徒根本上尚未重生得救。
犹太人在“口传法令”中强调自杀是一种大罪。
回教徒则认为自杀等于谋杀。
古教父奥古斯丁反对自杀,但容许身体某一部分自毁(比方自阉)(太十九章12节,十八章8一9节)。
天主教人士极力反对自杀。因此专家曾作一统计,基督教人士自杀率比天主教人士为高。在欧洲,丹麦人自杀率之高,为全球冠军云。
有些人虽未自杀,但下列方法属于慢性自杀,也应避免:
①时常忧愁,不断挂虑,失去快乐,减损寿命。
②工作过劳,在心有余而力不足时,仍然拼命,这种“拼命”与“自杀”无买。
③缺乏卫生常识,暴饮暴食,或乱进补菜,以致身体受污损。
④在美国,开太快的汽车,以致失事身亡,亦等于自杀。

131.使徒行传多次顾及“圣灵充满”,是他们自己说自己被圣灵充满呢?还是别人看见他们被圣灵充满呢?(徒二章4节)
使徒行传和新约书信共有十次之多,记载使徒和门徒“被圣灵充满”,都是用第三身的语气来说出这事。从来没有一次说:“我现在被圣灵充满了”。下面是这一次的记录:
一、“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二章4节)。
二、“那时,彼得被圣灵充满”(四章8节)。
三、“祷告完了,聚会的地方震动,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放胆讲论神的道”(四章3l节)。
四、“司提反乃是大有信心,圣灵充满的人”(六章5节)。
五、“但司提反被圣灵充满,定晴望天(七章55节)。
六、“叫你能看见,又被圣灵充满”(九章17节)。
七、“这巴拿巴原是个好人,被圣灵充满”(十一章24节)。
八、“扫罗又名保罗,被圣灵充满”(十三章9节)。
九、“门徒满心喜乐,又被圣灵充满”(十三章52节)。
十、“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乃要被圣灵充满”(弗五章18节)。
除使徒行传题过九次之外,其它书信上只题过一次,即上述第十次的经文。
所以如果现在有任何人说“我被圣灵充满了”,而且以此自夸为属灵,是不合圣经的。因为“圣灵充满”一个人,是别人可以看得出来,而加以鉴定的。
同时,人被圣灵充满是被动的,圣经也从来没有人“求圣灵充满”的事实,因为圣灵要充满心里圣洁的信徒。
一个被圣灵充满的人,可以在生活、言语、态度、工作四方面表现出来的。圣灵充满信徒的主要任务,是使信徒生活更圣洁、更属灵、更爱主爱人、更温柔谦卑,而且更热心及更有能力去传道救人。

132.彼得在五旬节看见众人被圣灵充满时,曾引用约珥书二章的预言,但该预言的末段提及天上异象并未出现,是否约珥的预言不确实,抑彼得引用得不适宜?(徒二章1721节;珥二章2832节)
先知预言弥赛亚之两次降临,如人在山顶眺望众远山,只见山顶相连,不见山与山间的山谷。弥赛亚首次降临与未次降临之中有一深谷,即“教会时代”,此教会时代不被先知看见,所以在先知书中未曾题及教会。
彼得引用约珥先知的预言,并无不合。不过,约珥先知所预言的是包括弥赛亚首次降临与二次降临所要发生的事在一起。弥赛亚首次降临与末次降临之中有一深谷,即“教会时代”,不被先知所见(见附图)。约珥预言应分为两个时期,即包括基督两次降临所发生的事。
一、徒二章17一18节(珥二章28一29节)已应验了。
二、徒二章19一20节(珥二章30一31节)尚未应验。
已应验的一段就是约珥预言当时门徒被圣灵充满的景况。
未应验的一段是基督再临的时候,将要发生的天地日月的可怕现象。两者之中还经过千多年的时间,尚未应验,但我们看启示录八章以后所载,便知约珥预言的未段一定会实现。

133.犹太人每日析祷几次?(徒三章1节)
彼得、约翰在“申初”上圣殿去祷告,以后在十章3节说哥尼流也在申初祷告时看见异象。
古时的犹太人,每日祈祷三次,即“晚上,早晨与晌午”(诗五十五篇17节)。晚祷又称为“晚祭”(诗一四一篇2节),“早晨的祷告”是很重要的(诗八十八篇13节)。
但以理被敌人陷害,但仍然一日三次,朝向耶路撒冷祷告神(但六章10节),这是最清楚的说明犹太人一日祈祷三次的事实。
犹太人被掳七十年后回国,祈祷增加到每日五次。除上述三次外,又加上“申初”与“日落”两次。五次时间如下表:
早晨——日出(早上六时)
晌午——午正(十二时)
申初——下午(三时)
日落——下午(六时)
晚上——晚上(日落后两小时)
主耶稣曾说过一个葡萄园的比喻(太二十章),在该处曾题及几种不同的时间,即巳初(上午九时),午正(十二时),申初(下午三时),及酉初(下午五时)。见附图,在四方格内者为晚上时间。大圈内为现今时间计算法,小圈内为犹太人计时法(英文圣经用犹太人的说法照原文直译,即申初为第九时,以此类推)。
主耶稣在十字架大声祷告说“以利、以利”,也是在“申初”,即下午三时(太二十七章45节)。
犹太人每人每日最少要两次背诵“示玛”祷文(SHeMA),即申命记六章4节的话:“以色列阿,你要听”,听字原文在一句之前,该音为“示玛”(9梆)。
犹太人祈祷时是很虔诚的,“犹太口传法令”说,当你祈祷的时候,就是有君王向你敬礼,也不要还礼,如果有一条蛇来缠绕你的膝盖,也不必理它。
回教徒一日也祈祷五次,即使在路上旅行的时候,也依时祈祷。
彼得曾在午正上房顶祈祷,看见异象(徒十章9节)。
保罗提倡“不住的祷告”(帖前五章17节),及“随时多方祷告祈求”(弗六章18节),则已打破传统的祈祷习惯,获得祷告的真自由了。

134.撒都该人是何人?他们的信仰如何?何以有权捉拿使徒?(徒四章13节)
在耶稣的时代,犹太人有三种党派,即:
一、法利赛党(PHARISEEs)
二、撒都该党(SADDUSEES)
三、以散尼党(ESSENES)
以散尼党未见于新约圣经,但传说施洗约翰就是这一党派的人,与世无争,避居旷野。法利赛人的事则记载在四福音甚详,主耳稣曾责备他们为假冒为善的人。
撒都该党,当时皆为祭司份子,他们自称为利未的后裔。“撒都该”一名源出于祭司“撒督”(撒下八章17节,十五章27节)。但有人主张这名源出于纪元前200年、犹太议会的一位领袖称为“撒督”者,成立一个党派,以恢复犹太人古时虔诚礼拜的一切规例。
“撒督”意即“公义”,所以“撒都该党”意即“义人党”。这些人多为祭司与犹太贵族及富人,因此穷人多数赞成法利赛党的主张。
撒都该党徒在当时握有宗教大权,他们反对使徒传复活之道,所以来捉拿他们。请注意这里是说:祭司们和守殿宫并撒都该人,并非是罗马兵丁。这种捉拿与审判是纯粹宗教性的,与政治无关。
撒都该党的信仰有主要几点:
一、不信死人复活。
二、人死“灵魂亦死”无来生及报应。
三、不信天使或鬼魂存在。
四、不信定命论,人有绝对的自由。
因此他们曾以复活的难题要难倒耶稣(太二十二章23一33节),但被耶稣驳得哑口无言。
保罗在受审时,因为主控人有法利赛人与撒都该人在场,所以保罗很聪明地利用他们信仰矛盾之点,来引起他们争吵,使自己脱身(徒二十三章6一10节)。
撒都该人只保守宗教的仪式,并不实行摩西其它的生活教训。他们也拥护罗马的统治,注重物质的享受。因此今天复国的以色列人,还多少保有法利赛人的生活形式,但撒都该精神则早已不存在。

135.迦玛列是谁?何以在公会中发言有权威?(徒五章34节)
“迦玛列”(GAMALIEL ),意即“神的赏赐”,是希列(HILLEL)的孙子。“希列”与“深迈”(SHAMMAI)为犹太人学者,他们各有自己的拉比学校,对律法与口传法令各有不同的巧妙解释,甚至有时意见相反。
迦玛列承受祖父衣钵,继续教学,他是第一个人被称为“我们的拉比”(RABBAN),别的拉比只被称为“我的拉比”(RABBI)。他也是当时犹太公会(等于今日一个国家的国会,操生死之权)的一位议员,据传说他曾当过议会的主席,所以十分受人尊敬。在“口传法令集”(MISHINA)中,有很多有关迦玛列的权威言论与决定,影响犹太人的社会生活甚大云。
因此,保罗在受审时曾觉得荣幸地自称为“在迦玛列们下,按着祖宗严紧的律法受教”(徒二十二章3节),以引起控诉他的人注意,安静听他的分诉。
迦玛列可能对于耶稣的事有独特的见解,所以他为被捕的使徒辩护,使徒们因此获得释放。但在任何传说中,并无证明足以使我们相信迦玛列以后成为基督徒,他永远只是一个大拉比而已。

136.丢大与犹大为谁?(徒五章3637节)
丢大(THEuDAs)与犹大(JUnAS)皆被爱国的犹太人称为革命英雄。在纪元前6年,丢大以弥赛亚自居,集合同志四百人下大希律王死后到处作乱,但后来被杀,他的首级被带到耶路撒冷,于是他的党徒也作鸟兽散。
犹大,被称为加利利的犹大,在纪元后6至7年间,得一法利赛人“撒督”(与祭司撒督同名)资助,组织叛党,到处宣传说:巡抚居里扭叫人报名上册,是奴化运动,应极力反抗。因为宣传得力,许多人跟从他,他的儿子继续领导,当时正在主耶稣童年;结果父子均被杀。但他的门徒于是另外组织“奋锐党”,其中一人称为西门的,后来作了主的使徒。
历史家约瑟夫,在他的著作中亦曾题及一位丢大作乱,那是一位术士,集合他的党徒住在约但河西,声音能吩咐河水分开,渡于地到河东,此人在纪元前44年被杀。

137 旧约圣经记载下埃及的是七十人,何以司提反证道时说是七十五人?(徒七章14节)
一、这问题在圣经中,所记的经文如下:
①“雅各家来到埃及约共有七十人”(创四十六章27节)。但这里包括约瑟在埃及所生的两个儿子。
②“凡从雅各而生的,共有七十人,约瑟已经在埃及”(出一章5节).这表示七十人,是包括约瑟在内,因为他也是雅各所生。
③“你的列祖七十人下埃及”(申十章22节)。
④“约瑟就打发弟兄请父亲雅各,和全家七十五个人都来”。这是司提反所说的。
二、这问题的几种解释如下:
①这七十个人不包括约瑟和他的两个儿子,还有犹大的两个儿子即珥、俄南已经死在迦南地(创四十六章12节),但他们也算是“雅各全家”,正如司提反所说的所以一共有七十五人。
②雅各与他的妻子和约瑟的两个儿子在内,共七十五人。
③司提反在这里证道时,是引用“七十译本”的旧约圣经,该译本在创四十六章20该节中,加上玛拿西和以法莲的五个子孙(中文与英文只照希伯来本,不照七十译本即希腊文译本,所以在此节未加上玛吉、基利和书提拉、比结、他罕等五人,参阅民数记二十六章28一29、35节)。因此共有七十五人在埃及。
以上三说,第三说最可信,因为当主耶稣时代,多数人只能阅读希腊文本的旧约,很少人能念希伯来本的旧约。司提反既然引用希腊文本旧约(即七十译本),则很自然会说有七十五人了。

138.用银子从哈抹子孙买来的坟墓,到底是雅备买的呢?还是亚伯拉罕买的呢?(徒七章16节)
在创世记二十三章17一19节告诉我们,亚伯拉罕所买的是赫人之地,他把撒拉葬在幔利前的麦比拉田间的洞里。至于雅各所买的乃是示剑的父亲哈抹的子孙之地,雅各用该地支搭帐棚(创三十三章19节)。雅各以后被埋葬在那块地是亚伯拉罕所买的麦比拉洞,不是哈抹子孙之地(创五十章12一l3节)。至于示剑,只有约瑟的骸骨从埃及被带到迦南地后埋葬在这里(书二十四章32节)。似乎司提反在这里作了错误的报导。
关于这问题,其解释如下:
一、示剑那块地是雅各买的,但在名义上则归于其祖父亚伯拉罕。这和中国人的习俗相同,父亲如在生,儿子为孙子请朋友吃满月喜宴,还得在请帖上用父亲的名字请客,不得用儿子的名义,以示敬老。雅各买了示剑那块田地之后,在名义上仍归于亚伯拉罕,是非常可能的。这样,司提反并没有说错。
二、雅各是埋在亚伯拉罕所买的麦比拉洞,而司提反说雅各埋葬在示剑的地方,显然是把约瑟和雅各两人的埋葬地点弄错了。
但是,如果把14一l6节照下列方法安排,则容易明白司提反没有弄错。
14节:约瑟就打发弟兄,请父亲雅各和全家七十五个人都来。
15节:(于是雅各下了埃及),后来他(指约瑟,不是雅各)和我们的祖宗都死在那里。
16节:又被带到示剑(指约瑟),葬在亚伯拉罕在示剑用银子从哈抹子孙买来的坟墓里。
如果我们这样去念,便知埋葬在示剑地的乃是上文的约瑟,并非雅各,正如约书亚所记的。
旧约圣经原文并无标点符号,亦无章节之分,因此16节“他”字可指上文的雅各,或约瑟,但指约瑟而言,则合文法及事实。不要忘记司提反证道是被圣灵充满的,不会报导错误的历史记载。

139.摩洛是什么假神?(徒七章43节)
一、“摩洛”(MOLOCH或MOLECH),旧约旧有此名,旧约另外有下列等假神名称,其实与摩洛同,那就是:
①米勒公(MILCOM),王下二十三章13节,是摩洛的多数字。
②玛勒堪(MALCAM),英文译为“王”即实该字与米勒公同,是用亚兰文(耶四十九章1节)。
③亚得米勒(ADRAMMELECH),亚拿米勒(ANAMM-ELECH,王下十七章3l节),这两假神名字是与摩洛连起来的。
④巴力与摩洛一齐被题及(耶三十二章35节),推罗的假神之一便是“巴力摩洛”(BAAL一MOLECH)。
二、摩洛是西顿人的“日神”(王上十一章33节),其象征是一个圆孔外有光芒,孔内有一牛头,头两边有人的左右臂。拜摩洛的人经常将头生的儿女(结二十章26节)婴孩放在牛左右手掌上,日神的圆孔则用烈火烧热,使婴孩慢慢被烙死。摩洛的祭司则命人打鼓,其声震天,使婴孩的父母听不见被烙婴儿的凄惨哭声。
三、圣经对此摩洛的敬拜与禁止,记载如下:
①摩西禁止以色列人使儿女经火崇拜摩洛,可见摩洛是很古老的假神(利十八章21节)。
②所罗门王年老而糊涂,竟然敬拜西顿人的假神米勒公(王上十一章7、31一33节),以致国度被神夺回。
③约西亚王复兴宗教,将假神米勒公污秽了(王下二十三章13节)。
④又有多处题到“儿女经火”都是人人皆知的崇拜米勒公的一种节目(王下十七章17节等经节),是神所憎恶的残忍宗教行为。在诸王中,有犹大的亚哈斯和以色列人的亚哈二人疯狂地崇拜此假神,将儿女经火(王下十七章17节;代下二十八章1一3节)。玛拿西王亦然(代下三十三章1一6节)。
⑤耶利米先知,亦题到他们如此行是可憎之事(耶三十二章35节)。
⑥司提反证道所说摩洛的事,是引用阿摩司先知的责备(摩五章26节)。
⑦以西结先知亦责备他们儿女经火(结二十章26节)。
⑧西番雅先知则预言神必攻击事奉玛勒堪的人(番一章5节)。
敬拜此摩洛最初的用意只是使儿女“经火”,在火上经过表示使儿女洁净,但后来可能与淫乱有关,把私生子索性去焚烧,慢慢形成这种奉献儿女与摩洛以求福的恶习(耶十九章5节)。

140.理番是什么假神?(徒七章43节)
“理番”(REMPHAN)是星神的名号,在阿摩司书五章26节所称“偶像的龛”(英文为CHIUN 旧译“基云”YOURIMAGES),实即此“理番”。古时人称“土星”为理番,为腓尼基人与埃及人所崇拜者,腓尼基人有“KAIWANU”(开弯奴)神者,可能即此cHIUN(基云)。
保罗在以弗所布道引起满城轰动之时,该处有一银匠底米丢,是制造亚底米神“银龛”的(徒十九章24节)。所谓银龛(此字音“堪”K”AN)即一小盒子,内设神像。古时中东一带居民,在出门旅行时,喜欢携带此种小神像盒子,以求保护旅途安全。雅各的妻子拉结曾把“神像”藏在骆驼的驮篓里(创三十一章34节),那是一件较小的东西。
古时以色列人崇拜理番,结果被掳到亚述与巴比伦去。司提反证道之后,犹太人不久也被分散在全世界。

141.司提反何以会看见天开?天如何为他打开?(徒七章5456节)
所谓“天开”是用第三身的说法,事实上是司提反的,“魂的眼睛”张开了,所以他能看见“体的眼睛”所不能看见的事物。“魂的眼睛”能看,我称之为“第二视力”,即以肉眼为第一视力之意。这第二视力隐藏在人里面,当神要打开它的时候,人们才能运用,平时是封闭的。
圣经中曾有几次记载,人的“第二视力”被运用:
一、巴兰骑着毛驴要去咒诅以色列人,在路上神使他魂的眼睛张开,他便看见有天使持刀站在他前面要杀他(民二十二章3l一33节).该处有“使巴兰的眼目明亮”一语,即张开他魂的眼睛,使他看见平常人所看不见的天使。
二、先知以利沙住在被亚兰人围困的多坍城时,他的仆人心里惧怕,以利沙祈祷,求神使那少年人“能看见”,果然,神“开他的眼目”,他便用了第二视力看见满山有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使敌人不得攻城(王下六章14一17节)。
三、但以理时代,他的三位朋友因不屈膝跪拜巴比伦王的大金像,被扔在烈火的窑中。以后巴比伦王的魂的眼睛被神打开,便看见第四个人在火窑中,那第四个人好像神子(但三章24一25节)。
这些都是魂的眼睛看见平常用肉眼所不能见的事物的例证。司提反在离世前,神使他魂的眼睛睁开,于是他能看见天上的景象。
主耶稣受洗后,天也为他开了,他就看见神的灵仿佛鸽子降下(太三章16节)。
彼得也曾看见天开,以致看见空中动物园的景象(徒十章10一l2节)。
约翰在拔摩海岛所见一切景象,相信也是神打开他第二视力之故。

142.埃提阿伯女王所统管的领土在何处?何以她的太监会上耶路撒冷做礼拜?(徒八章27 28节)
“埃提阿伯”(ETHIOPIA)人是古实的后裔(创十章6节),古时住在今阿拉伯境内,以后由阿拉伯渡海到非洲埃及之南(见圣经地图1的挪亚后裔分图所示)。
摩西第一妻子是古实人(民十二章1节)。约瑟夫的犹太古史卷二第一章详述这事。
古实王曾一度率领兵土一百万攻击犹大,但耶和华使他们战败(代下十四章9一13节)。
古实王特哈加以后曾与犹大王希西家作军事联盟,一同抵抗亚述王的侵略(王下十九章9节;实三十七章9节)。
古实在古时的国度相当广大,与埃及为邻,占有今日埃及以南的苏丹国。但古实曾一度被埃及统治,达五百年之久,埃及委任一个“古实王子”作总督。
因埃及与以色列及犹大有密切关系,所以不少犹大人前往埃及侨居,以后亦沿尼罗河上游抵达古实。
在主耶稣前七百年,古实已自立为一国,改称埃提阿伯,许多犹太人在该国有会堂,诵读旧约圣经。可能这位有大权的太监受犹太侨民宗教生活影响,上耶路撒冷观光和作礼拜,并携有希腊文的旧约圣经(即七十译本)归国,所以在路上诵读。
波斯王朝,它的领土西以古实为界(斯一章1节),以后以色列人便以古实为“西方”的代名词。
在耶利米时代,古实人以伯米勒曾在犹大王宜为太监,并且曾救耶利米一命(耶三十八章7一13节)。
古实人皮肤黝黑,代表人性不能改变,耶利米曾有此论调(耶十三章23节)。
埃提阿伯太监信耶稣,可能是应验诗篇六十八篇31节的话:古实人要急忙举手祷告。
埃提阿伯女王“干大基”(CANDACE)并非女王自己的名字,乃是埃提阿伯语“女王”的称号,等于埃及称王为法老、罗马称王为该撒,以东称王为希律一般。当时干大基的首都在“米罗埃”(MEROE)。波斯统治后,则南迁。埃提阿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称为“阿比西尼亚”(ABYsslNIA),今仍用古名,国都在“亚的斯?亚巴巴”(ADDIS一ABABA)。
埃提阿伯国史中尊称那位信主的太监为第一位宣教师,自他以后,埃提阿伯已变为一个希腊教形式的基督教国家。但教会历史专家研究,则宣称埃提阿伯迟至纪元后330年由一位名为“弗罗门丢斯”(FRUMEN一TIus)著、由推罗将福音传人,以后全国信主云。
千大基子下的邵位太监,有人认为可能是侨居在埃提阿伯的得势犹太人,入官掌权,所以他会到耶路撒冷做礼拜而信主云。
埃提阿伯今日的圣经与众不同,旧约计四十六卷,新约三十五卷。
犹太“口传法令”有关于埃提阿伯人的事如此说:日耳曼人称洁白为灰白,埃提阿伯人则称灰白为洁白。意即白种的日耳曼要求甚高,黑种的埃提阿伯人容易满足云。

143.“魂游象外”一词如何解释?(徒十章10节)
“魂游象外”一语,英文为FELL INTO A TRANCE,意即“陷入半昏迷状态”。但希腊文则为“一种HEKSTAsIS跌在他之上”。这HEKSTASIS(e\OmoTQ可音译为“赫死他希死”,原意为“站出来”,意即“自己的灵魂站在自己外边”,好像有些人做梦看见自己躺在那里死了一般,一个“自己”是旁观者,另一个“自己”则是死者。
所以英文的口气与原文的口气不同。中文译为“魂游象外”,译得很美。当彼得祷告时,他的灵魂好像暂时离开他的身体,他的第二视力被运用,便看见特殊景象,看完后,灵魂又回到身上。
保罗也有这种在祷告时魂游象外的经验(徒二十二章17一18节),当时也是用第二视力看见主对他说话。
这个HEKSTASIS在圣经别处则译为“惊奇”,惊奇到神不守舍,参阅马可福音五章42节,十六章8节。
教会历史中有些虔诚人也有这种“自己站在自己外边”的属灵经验,因此可能所见所闻有难以使平常人相信的报导。

144.在使徒行传中多次题及使徒们为信主的人施洗,到底他们如何为人施洗?(徒十章48节)
对于施洗的方式,教会内一向有不同的两派,一派人士认为要全身浸入水中,另一派人士则认为只要用水淋在额上便够了。这两种说法往往有水火不容之势。圣经中根本没有详细说明施洗的方式,浸礼派与淋礼派各有一百零一个理由说他们的方式才合圣经。如果两者之中有一个是对的,另外一个一定是不对的,既然两者都存在,两者都有人采用,亦有些教会两者兼用,任由信者选择。那么,两派人士实无争执之必要,各人施行各人认为合的便是了。
到底使徒时代的使徒采用什么方式来为信的人施洗呢?使徒行传也未详细说明,这就表示“洗礼的方式”不被重视,但信的人一定要“受洗”。
1966年我在圣地旅行时发现一件有趣的遗物,那就是在该撒利亚城遗址中,考古家发现十字军东征时代(纪元后1099一1250年)曾用过各种不同的印鉴,其中有一个是刻有彼得为哥尼流施洗的图书(见附图)。哥尼流是浸在一支大水桶中,露出头与上部,彼得则由桶中取水淋在他的头上。印鉴四周刻有彼得为哥尼流施洗的拉丁文:PETRUS BAPTIZANs COBNELIUM等字样。哥尼流是在该撒利亚为罗马驻兵的百夫长,所以这印鉴用在该撒利亚。
看过这幅有趣的图书,便知教会内的“浸”“淋”之争,实属多余,相信使徒施洗的方式是自由的,随环境与需要而定。
另外一幅在英国博物院珍藏的耶稣受洗图,为米兰天主教会所赠,图中的施洗约翰站在河边石上,耶稣则站在水中,水淹至膝。约翰从河中取水淋在耶稣头上。旁边许多人参观。这样,主耶稣以双脚“浸”在水中,所以,圣经说他从水里上来,约翰则用水“淋”在他头上,浸淋二者兼而有之。该图下有拉丁文OMNIPOTENS一字,意即“全能者”。

145.杀雅各的希律王为谁?与耶稣降生时的希律有何关系?(徒十二章12节)
“希律”(HEROD)乃是以东人“王”的尊称,与埃及人称王为法老,罗马人称王为该撒一般。
新约圣经中清楚题及希律者最少有三个:
一、大希律,即在主耻稣降生时屠杀伯利恒城男婴的暴君(太二章),这大希律王即以后几个希律王的父与祖。大希律曾娶十妻,其中四妻曾生子。
二、斩施洗约翰的首级的希律王,是大希律的第三妻子玛他客(MArTHAKE)所生,此希律名安提帕(ANTIPAS),即路加福音三章1节所说分封王希律。此人夺弟妇为妻(太十四章1一12节)。
三、杀雅各的希律名亚基帕一世(AGRIPPA),乃是大希律第一妻子马利安尼(MARIAMNE)所生亚利斯多布鲁(ARISTO-BLUS)之子,以后被虫咬死(徒十二章23节)。
四、在使徒行传二十五章所说的亚基帕王,乃是希律亚基帕一世之子,称为二世,保罗曾在他面前受审。
至于被杀的雅各,乃是使徒之一,为约翰的兄弟。以后耶路撒冷教会领袖中有雅各与约翰,不要以为这个雅各是约翰的兄弟,他乃是主耶稣的兄弟雅各也(加一章19节,二章9节;徒+五章13节)。

146.耶路撒冷与安提阿,在使徒时代,各为何种圣工的中心? (徒十二章25节,十三章1节)
教会是在耶路撒冷开始建立的,所以耶路撒冷为初期教会的中心。在五旬节大会时(徒二章),有各国人士听闻福音,福音于是由耶路撒冷传出去。当使徒们选举七位服务的人员负责管理饭食之事的时候,其中有一位安提阿人尼哥拉被选上(徒六章5节),“安提阿”(ANTIoCH)之名首次出现在使徒行传。
司提反殉道后,门徒因受逼迫而四散,有些人也走到安提阿只向犹太人讲道,其中也有些信徒(可能是侨居国外的犹太人),也向希利尼人讲道,于是在安提阿便有许多基督徒。“基督徒”一名,也就从安提阿开始闻名(徒十一章26节)。
教会中心的耶路撒冷于是差派巴拿巴到安提阿去访问,巴拿巴则到大数找寻保罗一同到安提阿布道。约有一年之久,奠定了安提阿教会的基础(徒十一章22一26节)。
安提阿教会以后日渐兴旺,慢慢成为“国外教会根据地”与耶路撒冷等量齐观。不久,圣灵在安提阿要差遣人出去海外传福音,于是安提阿成为第一个“海外布道中心”(徒十三章1一4节)。巴拿巴和保罗是由安提阿被差出去海外传道,他俩成为“第一对”海外宣教师,后来保罗两次环游布道,均以安提阿为大本营(徒十四章26节,十八章22节)。
今日,任何地方均可成立教会,那教会所在地,可以比方为耶路撒冷。然后,教会应该在有基础之后,向外发展,派人到另一地方去传福音,那么,这差派人出去别处传道的教会便可以比方为安提阿了。每一成熟的教会均应有安提阿的精神,开创新的教会,不应以一个教会的人坐满礼拜堂为满足。

147.基督徒应否学习禁食祈祷?(徒十三章23节)
关于禁食祈祷,主耶稣与使徒们均曾示范,所以每一基督徒均应学习并且经常实行。
一、主耶稣曾禁食四十昼夜(太四章2节),目的是要对付魔鬼的试探。主耶稣是神的儿子,也要禁食,我们为什么不禁食祈祷?
二、主耶稣曾吩咐门徒禁食祈祷,以便有力赶鬼(太十六章24节)。赶鬼时需要禁食祈祷,耶稣已立下原则。
三、主耶稣也曾告诉门徒禁食者应有的态度(太六章16一l8节),足见他愿意门徒作虔诚的禁食。
四、巴拿巴与保罗被差遣到海外布道时,安提阿教会的几位主持人先“禁食祷告”,然后为他们二人按手,打发他们出去(徒十三章3节)。今天教会按立牧师,或打发同工到外地去传道,也应如此行。
五、保罗与巴拿巴在各处教会中选立长老时,也禁食祷告(徒十四章23节)。今天教会选立长老,有否全体信徒作一次或多次的禁食祈祷,让上主拣选合他心意的人来事奉他呢?
禁食祈祷,既然新约时代教会人士仍然奉行,我们今天没有理由摒弃它不予理会。禁食祈祷应列为教会事奉主的节目之一,经常举行,比方在受难节可以举行中午的禁食祈祷,为教会选举长老、执事、按立传道人及牧师,为教会困难问题均可禁食祈祷。
个人方面,每周一次禁食祈祷,对灵性及健康均有裨益。

148.旧约何处经文曾说过,耶和华神说“大卫是合我心意的人”?(徒十三章22节)
旧约圣经并没有这样的明文,只是撒母耳先知对扫罗发言时曾作过同样口气的话,大概这句话是耶和华直接给撒母耳说过的,撒母耳却用第三身说法转告扫罗,“耶和华已寻得一个合他心意的人”(撒上十三章14节)。但在诗篇八十九篇20节则有“我寻得我的仆人大卫”之句。

149.丢斯与希耳米是甚么人物?(徒十四章12节)
保罗与巴拿巴在路司得传道的时候,因为医好一个两脚无力的病人,以致众人大为惊奇,以为他们两人是“神借着人形降临在人间。”于是称巴拿巴为丢斯,称保罗为希耳米。
丢斯(ZEUS),英文圣经沿用拉丁文圣经即天主教的说法,改用罗马名JUPITER。丢斯原意为“帮助者”,罗马人与希腊人崇拜之为“保护人之神”。
希耳米(HERMES),英文圣经亦改用拉丁文MERCURY。希腊人相信丢斯为年老之神,希耳米为其子,较年幼。但希耳米则富有口才,并相信希耳米为口才、文艺及音乐的赐予者。
路司得人们称保罗为希耳米,因他领首发言。
路司得人有一著名“神话”,谓丢斯与希耳米曾从天上降临,访问邻帮“弗吕家”(PHYRGIA)的一对老夫妇,名腓利门(PHILMON)怀包西斯(BAUCIs)。路司得人一向羡慕他俩有福,这次看见保罗与巴拿巴所讲所行,便以为是丢斯与希耳米从天降临,恩及路司得人,所以要向他们献祭。
丢斯庙建在希腊的阿林匹亚(OLYMPIA),故又有阿林匹神之称。叙利亚王安提阿库?以比反斯(ANTIOCHUs?EPIPHANES)曾在雅典新建丢斯庙,并在耶路撒冷立巨庙献与丢斯,以谢其帮助战胜胜之思。同时撒玛利亚人也请求他在基利心上建一丢斯圣所,以保护外邦人。
丢斯的英文名称JUPITER,即木星学名。希耳米之英文名称MERcURY则为水星。
罗马人解释丢斯为风雨雷电四行之神(中国人以金木水火土为五行),所以以雷电为记号,以虹为使者。丢斯又为伦常之神,主持人的婚姻。所以罗马人结婚多以能在丢斯庙行礼为荣。

150.基督徒可以吃血么?(徒十五章20节)
请注意使徒们在耶路撒冷首次“大公会议”中,所规定外邦人要禁戒的事共有四项,即:“偶像的污秽和好淫,并勒死的畜牲和血”。假如这四件事是同等应禁戒的话,则任何人不能遵守了其中三样而忽视其中一样。这就是说,有些人不吃血,但偷偷的吃勒死的畜牲之肉(狗肉),那么禁吃血又有何益?
关于能不能吃血的问题,一向有两派人士的不同解释:
一、禁止吃血的人们,其理由如下:
①使徒们明言禁止,基督徒应该遵命。
②神在旧约时代亦严历地禁止,“只是你要心意坚定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不可将血与肉同吃”(申十二章23节)。又说;“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然后又说:“若吃什么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利十七章10节)。
③血中有生命,所以如果一个人吃了某一种动物的血,他的血便不纯粹,人的血与牲畜的血一同在他生命中循环,这是神所不喜欢的事。神不喜欢以色列人用牛驴一同耕地,也不喜欢他们将羊毛与细麻一同织衣(申二十二章10节),他要以色列人学习作纯洁无瑕的人。所以,人不可吃血,免得血中有牲畜的血。
二、第二派人士认为:
①圣经中所谓禁止人们吃血,乃是禁止吃“生血”,并非指熟血而言。生血中有生命,人们吃了猪血,鸡血甚至狗血,都是生血的话,人体中便有猪、鸡与狗的生命在其中,对于人体当然有损害,亦使人血不纯粹,人性亦会受影响。
②古时野蛮人喜欢吃生血以壮胆,罗马兵出征前均饮生血队增加作战的勇气。在今日的太空时代里,仍有不少民族以饮生血为一种享受。神禁止以色列人学习外邦人这种吃生血的行为,使徒们也希望外邦信徒戒除从前吃生血的恶习。但不是指煮过的血而言,罗马人及古时人并非吃熟血,故应禁止。
③中国人吃猪血与鸡血,都是熟食的,并非生吃。煮过的血,其中生命已死,所以对人无害而有益。据医学家研究,血与肝同有补血之功能。所以煮熟血是无妨的,亦与圣经的禁令不冲突。
这样看来,吃生血是应该禁戒和避免,但吃煮过的血,已成熟血,熟血中已无生命,则可以吃(广东人吃煮血粥,称为佳品)。但吃生血,则违背圣经教训,而且使人血不纯粹,人性变质,人体虽然暂时兴奋,但结局必受损害,否则神不会禁止以色列人吃生血。
不过,有许多基督徒是不愿吃血的,生血与熟血一样,有人杀鸡后,把鸡血埋在土中(利十七章13节),或倒在沟渠中。
但,广东人的“白斩鸡”,往往是未曾熟透,仍然带有多少血液,作者本人认为最好不吃带生血的“白斩鸡”。

151.根据禁止吃血的教训,基督徒可以接受输血么?
如果吃生血是神所禁止的,那么,把别人的生血输进自己的血管内,实在比吃生血更“不应该”,理由是吃生血仍要经肠胃消化作用,有些人肠胃不能吸收,便排泄出去。但把别人的生血(有生命的血),输进自己的血管中,不必经过肠胃消化作用,别人的血马上可以在自己的血(生命)中起作用。这样看来,吃牲畜的血被神禁止,为什么直接把别人的血放进自己的体内却被允许呢?吃生血的人被人视为野蛮,直接吸收别人的生血,岂非更野蛮?
如果人体内有了牲畜的生血,使人的血不纯粹,不合神教训以色列入“纯粹”与“圣别”的原则;那么,吸收别人的血,岂不是同样不纯粹么?大家都知道血有多种血型(即A、B、AB及O型,并多种分得更详细的血型),吸收血型不同的血,会致人于死命,但吸收同血型的血也会改变人的性格。大量输入别人的生血,会使自己变成别人的性格,这不是神所喜欢的事。
我认为,除非为着“救急”,不妨接受输血,但如果为着“补身”,可以进食补血等食物,不应输入别人的血作为补身的方法。
这些只是研究的资料,聪明的读者可以作为参考。

152.以彼古罗和斯多亚两门的学说如何?(徒十七章18节)
一、“以彼古罗”(EPICURUS)为生于撒摩岛的希腊哲学家,属纪元前342年至279年人物(一般中国哲学书籍译为伊壁鸠鲁,即此人)。他提倡“人生应以享乐为目的”,三十多岁时在雅典授徒,宣传他的“享受主义”(EPICURISM)。初时他的理论是相当高尚的,认为人们应避开受苦的环境与事情,找寻快乐的方法,并且主张作自我检讨,以增加德行。对于神,他认为神早已脱离苦难,居于完全、安静与圣洁的所在,享受快乐,人们应要向他学习,但以彼古罗不相信人会复活。
他的门徒在他死后增加许多理论,认为世界与神无关,乃是由数种元素(风、火、水、土)偶然集合而成。又有些门徒认为自我检讨太麻烦,使人不能获得满足的快乐,人应尽情享乐,不必受道德观念与理论所拘束。
当保罗在雅典传道时,以彼古罗派已成为“享乐派”了
纪元后1752年考古家在希腊发现以彼古罗氏的许多作品,写在古时流行的埃及蒲草纸上,其作吕包括下列四方面的言论:①物理学。②心理学。③伦理学。④神学。大部份已保存于梵蒂岗藏书楼中。
二、斯多亚(STOIC)派是在纪元前270年居比路人芝诺(ZENO)所创设,他曾在雅典宣传严格的“自我克制主义”(SELF一CONTROL),认为人们的命运操诸自己手中,人不应为任何情感的事所激动。芝诺在授徒时,众门徒经常站在走廊之内,该廊名为“斯多亚廊”,因此人们称他们为斯多亚派。他们相信有神,但宇宙是自然而有。人死后灵魂归于神,直至与神一同归于无有。人们行事应避免良心不安,人不应有欲念及物质的要求,只要满足于现实即可。
对于神,芝诺的门徒后来有不同的见解,但大都不信人会复活。因此,保罗宣传耶稣复活之道,他们以他为胡言(18节)。保罗在亚略巴古讲道所用的题材(28节),许多是引用斯多亚派的学说,因此以彼古罗派的人对他加以讥诮,斯多亚则喜欢再听他(32节)。
犹太拉比讨厌以彼古罗派,以“EPICURUS”为“情欲”的代名词。
罗马皇帝马可?奥里留(MARCUs AURELIUS)则接受斯多亚派的理论而加以提倡。
有人批评保罗在亚略巴古的大道理是失败的,因为他迎合斯多亚派人士的心理,引用他们的学说,未曾正面宣传主耶稣,所以讲完道并无什么效果。但亦有人认为保罗对这些有识的哲学之士应该用这种学术讲道法,而且结果感动了一位长官丢尼修及一个贵妇信主(34节)。

153.从新约圣经中可以获悉,一般犹太人的职业约有若干种?(徒十八章3节)
这里告诉我们,保罗来到哥林多,投奔亚居拉,因为他们同是制造帐棚的。何以保罗到海外传道了一个时期后,竟然重操旧业,再造帐棚,只在安息日去讲道?
原来犹太人由十三岁起到三十岁,每一男子必须选择一种工作,学习若干年,然后出去谋生。三十岁满,才作会堂正式会员,有资格轮流在会堂内诵读圣经(路四章16节)。
拉比时常题醒以色列人:“若不教你儿子学习一门技艺,你就是教你儿子去偷窃”。又说:“男人有一技之长,等于你的葡萄园有了围墙”。以下是新约圣经中可以找得到的犹太人的职业一览:
一、木匠,耶稣也是木匠。
二、制造帐棚,中东居民出门须要携带帐棚。
三、打鱼,彼得约翰均是渔夫。
四、打猎,主耶稣曾题及两支麻雀值一分银子(太十章29节;路十二章6节),有许多人以打猎为生。
五、葡萄园工人(太二十章)。
六、种橄榄者(客西马尼为橄榄园)。
七、陶器工人(太二十六章10节窑户,即制造陶器的人)。
八、漂布工人(可九章3节)。
九、硝皮匠(徒九章43节)。
十、建筑工人(太七章24节)。
十一、牧羊人(路二章8节)。
十二、制酒者(路五章37节)。

154.推喇奴学房是什么机关?(徒十九章9节)
“推喇奴”(TYRANNUS),意即王子,显然的,这是一间“王子学院”,为王子们研究各种学问的机关。因此推喇奴不是一个希腊人或(有人猜想是)一个犹太人。英文圣经在“推喇奴的学房”前加个“一”字,表示保罗是在“一间王子的学院”内辩道,证明王子学院不只一间,乃是有许多间。这王子学院是一般哲学研究者每日辩论的地方,任何有资格的人士均可借用。保罗是有学问的人,他也不客气地借用此王子学院,有两年之久。这学院是在以弗所。以弗所是崇拜“大女神亚底米”的重要城市(十九章27节),也有许多人在该城行邪术,欺骗民众(19一20节),也有藉念咒赶鬼为生的犹太人(13节)。相信保罗利用这一所王于学院每日所辩论的,是“真理与邪教”问题。
有些圣经古卷在第9节有从“第五时至第十时”(即今上午十一时至下午四时)一语加在“天天辩论”之前。有人猜想这王子学院只将这几个钟头时间(可能即他们自己不用的时候)借给保罗使用。这样看来,保罗也算得是在以弗所王子学院当过两年教授了。

155.大女神亚底米是什么假神?(徒十九章2427节)
“亚底米”(ARTEMIS)意即“发光者”,英文圣经沿用拉丁文圣经所载、罗马人的称号为DIANA(底亚那),是罗马帝国人们所崇拜十二假神之一。当时人崇拜亚底米为“众生之母”,管理月亮及人间狩猎之事。又称亚底米与亚波罗(男性假神)为双生姊弟。亚底米容貌俊美,坚守贞操,肩负箭囊,手持弓箭,有猎犬在前,作打猎状。世间一切动物,均由亚底米看守及保护云。
亚底米神像,传说是由天而降(十九章35节),是她父亲丢斯神吩咐她下来的。因此以弗所人为她建一大庙,据说该庙为古时世界七大奇观之一,长425尺,宽230尺,四围墙壁用云母石砌成,有一百二十六很大理石高柱(柱高60尺)。建筑时间共用了二百二十年(大希律所修饰的圣殿用了四十六年),许多工匠,是父传子,子传孙的继续建筑下去(见下图)。
以上有关此庙的阔高尺寸是根据大英百科全书所载,是被学者所公认的。但本人1962年曾到土耳其以斯坦堡旅行考察时,在土耳其政府新闻处的出版的一本“土耳其假日”书中发现不同的尺寸,该书95页谓,大亚底米庙长370尺5寸,阔137尺,高47尺,相信这种记录会更正确了。
亚底米女神当时闻名全小亚西亚,每年有许多人到以弗所去崇拜她,因她是“贞女之神”,所以有许多人在她的庙中求“子”。每年四月举行大祭时,均由“太监祭司”主持大礼,各地来参加者有七千余人,罗马人崇拜亚底米女神是在每年八月十三日。
纪元后260年,以弗所城被毁于大火,亚底米女神庙同归于尽(参阅以弗所书难题237条的研究)。

156.耶稣所说“施比受更为有福”一语,何以在四福音未曾记载? (徒二十章35节)
主耶稣所说的这一句话,四福音的作者都没有把它记下来,可能是当时人人皆知的一句宝训,但主耶稣在什么时候讲过,则无法探悉。可是保罗在米利都与以弗所众人话别时,把这句话复述出来了。
请参阅难题第1条所述那重要的原则,即有许多口传的教训、故事与预言,均未记载在旧约圣经中,却被新约时代人物记录下来。比方犹大书中所记载天使长与魔鬼为摩西的尸首争辩及以诺所说的预言,便是其中一例。

157.保罗是犹太人,何以自称为罗马人?(徒二十二章2530节)
保罗是犹太人,但他生在犹太地以外的大数,大数属基利家省(圣经地图第6,徒二十三章34节),是罗马帝国领土之一。
当时取得罗马籍的方法大概有三种:
一、父母生在罗马直属领土,已有公民权者,其子女即为罗马籍人士。可能保罗的父母在大数已获得罗马籍权利,所以保罗说:“我生来就是罗马人”。但他在另外场合,则强调他是犹太人(十二章3节),并且说“我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腓三章4节),这就是说,他与他父亲是希伯来“族”,犹太“国”人,但也是罗马籍“公民”。
二、非罗马帝国直属领土人士,如对国家服务,为国家作战有功,均可申请人罗马籍而获得公民权。
三、用金钱购买,其方法不一,正如今日许多人也用此种方法获得某一国的护照相同。当时那位千夫长也是用这种方法获得为罗马公民。根据他的全名为革老丢?吕西亚(徒二十三章33节),证明他是在革老丢为该撒时入籍的(徒十一章28节)。
神要大大使用保罗,老早安排一切计划,连这件事也在神的计划中,使保罗在传道事业上获得许多便利。
据说,保罗为主殉道时是被斩首的,彼得则被钉十字架。按照罗马帝国律法规定,罗马公民不受钉十字架的刑,因为那是为奴隶及帝国属土的犯人而设。

158.亚墓帕王为谁?(徒二十五章13节)
这亚基帕王,应称为“亚基帕王二世”,是亚基帕王一世的王子。亚基帕王一世,即十二章20一23节所说的希律,他杀了雅各,捉了彼得,后来被虫咬死的那个,参看该条难题研究。
这亚基帕王二世在该撒利亚(不是该撒利亚胖立比)为统治者的时候,曾使该城“罗马化”,极为华丽。他也曾为救济犹太失业工人,下令将耶路撤冷城中街道铺上石板,使工人生活得以解决。
耶路撒冷于纪元后70年被毁后,亚基帕王二世迁居罗马为寓公,并在罗马逝世。
当犹太人在纪元后70年之前企图叛变罗马,曾为亚基帕王所劝阻,但犹太人不听,结果犹太灭亡。

159.保罗所乘的船以“丢斯双子”为记,这丢斯双子是什么? (徒二十八章11节)
“丢斯双子”(希腊文为DIOSKoURIs,但英文圣经根据拉丁文圣经改译为CAsToR与POLLUX,即“双子”的两个名称),是罗马人粮船的一种记号。“丢斯”(ZEUS)(参阅149条,有关丢斯的说明)是假神名,他有两个儿子,即英文圣经所译的卡斯托(CASTOR)与普乐斯(poLLUX),前者为可死,后者为不死之神。他们被希腊所崇拜,每年在斯巴达城(SPARTA)祭礼他们,称他们为航海的保护者。罗马人往往将他们的神像漆在船头两旁,使乘船的人容易认识。天文学上有“双子星”(GEMmINI)之名,每年由正月至四月,夜间向北观看,见有两粒非常明亮的星,便是这“双子”星座的两粒主要明星(见下图)。
保罗由米利大岛乘由亚力山大城开来的大船往罗马,正是三四月之间,也正是双子星座最明亮而且在高空的时候,路加加上这句话“以丢斯双子为记”,并无罗马人的迷信成份在内,可能是表示他对于天文学的认识而已。

保罗在较早时间遇着巨风,是在禁食的节期之后,即每年十月的时候,以后,在米利大岛住了三个月(徒二十八章11节),然后再启程,所以可能是在第二年的三四月间。—— 新约圣经难题-苏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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