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返回本书目录 |  

 

使徒行传第二十五章

 

 二五1 "上耶路撒冷去"。由於当时局面十分动荡,非斯都认为他应尽早前往犹太人的宗教首都--耶路撒冷。犹太人看准这是一个好时机,要求把保罗送返耶路撒冷。若他们的请求得到批准,他们便设法在路上把他杀害(3节)。

二五11 "我要上告於该撒"。非斯都建议保罗出席耶路撒冷的审讯(9节),导致保罗要求上告於该撒。保罗知道审讯若由非斯都主持,他不会得到公平的对待,尤其是当案件转到耶路撒冷之後;而且审判权若交还给公会,他定会落在极大的危险中。上诉的权利是罗马公民最古老和最珍惜的权利。当时的罗马皇帝是尼禄(主後5468年)。

二五12 "议会"。非斯都的顾问。

二五13 "亚基帕"。希律亚基帕二世,是希律亚基帕一世(一二1)的儿子和大希律(太二1)的曾孙,在罗马的管辖下,他最终得到这两人所统治之地区的治权。"百尼基"是他的妹妹,他们不顾乱伦的指责而生活在一起。保罗不需要在他们面前为自己辩护,因为他已经上诉该撒,但他争取机会向这位犹太人的王作见证。

二五19 "有几样辩论,为他们自己敬鬼神的事"。更可作:有几点有关宗教信仰要与他争论的事。 ——《雷历研读本圣经

赞助商链接

返回基督教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