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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第十三章

13:1-14 基督徒处世原则

1-7 信徒与政府

基督徒有服从国家执政掌权者的责任,因为在上者是从神领受权柄,

是神的仆人,在地上代神罚恶赏善,维持秩序。但当政府越过了神所

赐的权柄之时,信徒最终效忠的对象是神而不是人 (见徒5:29);纵

使要为此遭受逼迫,也不例外(见彼前4:14, 16)。

5 “因为良心”:即“因为知道政府的权柄从神而来”。

8-10 爱心与律法

9 “不可奸淫 ...... 贪婪”:分别为十诫中的第七、六、八、十条

。这些诫命的要旨是:不可伤害别人;所以信徒只要爱人如己

(不加害人),便能活出诫命的精义。

11-14 主再来的激励

信徒最终得赎的时候(主再来之时,见帖前4:16-17)更近了,基督徒

在这具体逼切的盼望之下,应更愿意洁净自己(约一3:2-3),行事为

人光明磊落,准备迎接主的来。

14 “披戴主耶稣基督”:即在自己身上活出主耶稣的美德,如同

人穿上美服一样。

思想问题(第十三章)

1.试举出顺从掌权者的理由。

  当掌权者不把荣耀、主权归给神,或破坏神的秩序时,这原则是

  否适用呢(参徒5:29)?

2.“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 (7) 你有否亏待你生活圈子以内

  的人呢?

  你对社会上的人又如何?

3.“主必快来”对你有何意义?

  你是否时刻警醒地生活?

──《罗马书串珠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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