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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第一章

 

一1 "仆人"。直译作:奴隶,源自一个意为"捆绑"的字词。一个自愿作基督奴仆的信徒不再有自己的权利或意愿。他常常并只去行他主人的旨意。在主方面,祂誓要照顾祂的仆人(比较申一五12~18)。"使徒"。有关使徒的意思和资格,参看马太福音十章2节的脚注。"福音"就是保罗宣告的好消息:耶稣基督的死已经付清罪的代价,任何信靠永活之基督的人都得到赦罪,并且拥有永生。

一3 "大卫後裔"。耶稣是大卫的後裔(参看太一1,11;约一14)。

一4 "显明"。即耶稣借祂自己"从死里复活"被指明或证明是神的儿子。有些人认为"按圣善的灵"所指的是圣灵,有些人却认为那是指基督自己圣善的存在。因此,本节可理解如下:耶稣的复活有力地证明祂的神性,并由圣灵宣告此事。

一5 "信服真道"。指最初信从真道所需要的顺服(如在徒六7),或因信而有的顺服。

一6 "蒙召"。即有神的召唤去得救恩的人(八30)。

一7 "圣徒"。这字词的意思是"圣者"或"分别出来的人"。新约称所有信徒为"圣徒",因为他们在身分上是圣洁和为神而分别来的(腓四21;西一2)。

一10 "常常恳求"。在保罗的祷告蒙应允之前,他经历了被捕、受审、在狱中两年的焦思苦虑(徒二四27)及其後的海难。

一11 "分给"。即为他们的益处而使用他的恩赐(在第12节有所解释)。

一14 "希利尼人"。说希腊语和接受希腊文化的人,相对於没有这样做的"化外人"。然而,第16节的希利尼人是指"外邦人"。"聪明人"指有教养的人。

一16 "救〔恩〕"有三方面:过去的救恩--蒙救助脱离罪的刑罚(路七50;弗二8);现今的救恩--蒙救助摆脱日常生活中犯罪的力量(罗五10);和将来的救恩--蒙救助脱离罪的实际存在(在天堂里:林前三15;五5)。这救恩临到"一切相信的"。我们凭信心接受和经历这救恩,这信心是赞同福音的真理,和对救主本身有真正的信心。"先是犹太人"。保罗传道时所按照的先後次序(徒一三5;一四1;一七2;一八4;一九8),但犹太人拒绝福音的态度废弃这个优先次序,以致保罗和其它人转向外邦人传福音(徒一三46;一八6;二八25~28)。

一17 "神的义"。即恢复人与神之间的正确关系,这关系从神透过祂儿子所赐的恩典而得。参看第三章21节的脚注。"本於信,以致於信"。即从头至尾的信心。"义人必因信得生"。保罗引述哈巴谷书二章4节,强调人只有透过信心才能被神看为义;即透过信心得称为义的人将要靠信心而活,从现在直到永远(参看加三11;来一〇38)。第16、17节是保罗神学的精髓:相信主耶稣,就必得救。

一18 从本节至三章20节是神向世人的控诉,指出人为何需要神的义。"阻挡真理"。人被谴责,因为真理已经赐给他(19,20节),又因为他以行动拒绝真理(21~32节)。

一20 "叫人无可推诿"。被创造的万物(宇宙万物)向所有人显明真神的"永能和神性",因此,人若拒绝这真理,他在神面前就没有推诿的借口了。"神性"。神与万有一切区分出来的特征。

一24 "神任凭他们"。留意这短语在第26和28节也再次出现。保罗在这里批评大部分外邦人极端明显的拜偶像行为,他们视动物为神(23节),扭曲的性行为在他们当中是常见的事(26,27节),而罪在他们中间是猖獗的(29~32节)。

一26,27 这段谴责女性和男性的同性恋行为。神只容许一夫一妻的异性婚姻关系,并且谴责婚前和已婚者的通奸行为。

一32 "还喜欢别人去行"。众人不但自己犯罪,还鼓励和以代入的态度享受别人犯罪。──《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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