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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第十章

 

一〇1~21 保罗说出他如何深深渴望以色列人得救(1节)。他们尝试以律法的义代替信心的义(2~4节),纵然後者是所有人都可以得的(5~13节)。神给犹太人各种机会去接受福音,但他们却没有凭信心来作出回应(14~21节)。

一〇4 基督是律法的结束。律法不能根据人守律法的功劳来给予义,但基督却能根据人凭信心回应神的恩典而给予义(三20;徒一三39)。

一〇6~8 要寻找义,即凭信心得到的义,人不需要升到天上去或下到阴间,因为基督已经降下来,又从死里上来,并且给人预备了那义。这就是保罗要传讲的道。

一〇9 "认耶稣为主"。主或耶和华,是旧约称呼神的名字;因此,承认耶稣是主的人是确认祂的神性。

一〇10 这些是同时进行的行动:一个是内在的("心"),另一个是外在的("口")。

一〇14,15 虽然神按照自己自由的心意拣选子民,而不是根据人的功劳(九11,23),可是,蒙拣选的人并不是毋须相信传道者的信息就可以得救(赛五二7)。

一〇17 "基督的话"。口传的话而不是笔录的话(圣经)。我们的口头见证(传讲基督)当然要根据圣经。

一〇21 神恳求以色列转向祂,但他们却依然悖逆祂。"顶嘴"指倔强。──《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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