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返回本书目录 |

提摩太前书

296.提摩太是谁?与保罗有何关系?
一、提摩太(TIMOTHY),原文为TIMOTHEOS(Tt*O6eoQ,意即“尊敬神”或“神所尊敬的”,英文圣经有时亦译成与原文相近的TIMOTHEUS。
二、提摩太是路司得的居民(徒十六章1节),路司得是在南加拉太地区的一个城市。他母亲友尼基是信主的犹太妇人(徒十六章1节;提后一章5节),他外祖母罗以相信也是一位信主的犹太妇人,提摩太从他外祖母和母亲接受“无伪之信”,而且从小学习圣经(旧约)(提后三章15节)。
三、提摩太父亲即是希利尼人(徒十六章1节),圣经未记其名,可能是一位商人。按照当时的规矩,父亲是犹太人的话,他的儿子们必须在出生后第八日行割礼;但如果只有母亲是犹太人,父亲是外国人的话,则儿子行割礼与否,并不被重视。因此提摩太未曾行割礼。保罗为着要带他一同去传道,所以要为他补行割礼,使人知道他有犹太人的血统(母亲方面),同时可以堵住反对保罗的犹太人之口。
使徒行传十六章3节所说的话,很多人不明白!
“那些地方的犹太人,都知道他父亲是希利尼人,就给他行了割礼。“有些人以为他父亲是希利尼人,所以他儿子要行割礼。
其实,因为他父亲是希利尼人,所以提摩太从小未受割礼,保罗就给他补行割礼,视之为犹太人。
保罗以后不给提多行割礼,是因为提多纯粹是一名外邦人,与犹太人血统及礼节毫无关系(加二章1一3节。保罗曾为割礼问题引起反对者的争辩,徒十五章1一2节)。
四、保罗因为欣赏这少年人,在路司得和以哥念有好名誉(徒十六章2节),所以有意拣选他为布道同工。可是由使徒行传十六章4节以后所记保罗传道的记录,只提到保罗与西拉同工,同坐监,同受威协,并没有提及提摩太曾同行。直到保罗独自往雅典之时,送保罗去的人领了保罗的命令,叫西拉和提摩太速速到雅典去(徒十七章15节),此时才再提及提摩太,以后保罗由雅典到哥林多去,西拉和提摩太才赶来“会师”(徒十八章1、5节)。
因此,有些解经家认为,保罗欣赏提摩太可堪造就之后,曾把这位青年交给路司得当地的信徒们,并为他举行“按手授职礼”,由保罗与当地教会的长老们一同为提摩太按手,将传道圣职授与他,于是提摩太在路司得和以哥念等地开始为主工作(提前四章14节;提后一章6节)。
当保罗吩咐人回去告诉提摩太与西拉一同到雅典之时,提摩太可能一时未能离开正在发展的圣工,直等到适当的时候,才与西拉由庇哩亚出发到哥林多去(徒十七章14节,十八章5节)。
五、保罗在帖前三章1节透露一件事,是使徒行传未曾记录的,那就是保罗曾打发提摩太往帖撒罗尼迦去坚固信徒的信仰。这事是否应该插在使徒行传十七章9节与10节之间,是值得研究的。因为保罗离开帖撒罗尼迦是与西拉一同去的(徒十七章10节只提到他们二人),显然地提摩太未同行,就在这时候被保罗留在帖撒罗尼迦亦未可料。
至于使徒行传十七章14节说西拉和提摩太仍住在庇哩亚,则可能是提摩太由帖撒罗尼迦往庇哩亚去与西拉在一起。
六、保罗以后独自由雅典到哥林多去,投奔亚居拉和百基拉(徒十八章1节),然后西拉与提摩太同到哥林多去会见保罗(十八章5节)。相信保罗在哥林多一年零六个月的传道时间,提摩太是和他在一起的。
以后保罗在以弗所城传道获得空前胜利之后,曾打发提摩太和以拉都往马其顿去(徒十九章22节)。提摩太是否曾由马其顿南行再到亚该亚省的哥林多去,使徒行传没有记录,但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四章17节曾透露,他曾打发提摩太到哥林多去勉励信徒,在该处保罗称提摩太为“所亲爱有忠心的儿子”。
后来,保罗似乎曾再打发提摩太到哥林多去勉励信徒,并且吩咐他们不可藐视他(林前十六章10一ll节)。
七、保罗第三次到海外传道时,提摩太亦同行。当时保罗抵达以弗所传道,起初没有提到提摩太,后来在工作完毕才提到提摩太受命先到马其顿去,证明提摩太在以弗所曾与保罗同工(徒十九章1、21一22节)。保罗写哥林多前书时是在以弗所写的,那时他定意要打发提摩太到哥林多去,是由以弗所起程的(林前十六章8、10节)。
八、保罗在罗马监牢中获得释放后,与提摩太再到各处布道,而且把他留在以弗所任圣职。这事可以由使徒行传二十章1节和提摩太前书一章3节找到根据,当时保罗独自到马其顿去传道,即把提摩太留在以弗所工作。
保罗以后写两封书信教导及勉励提摩太如何在以弗所管理教会及为神忠心工作。保罗希望以后能到以弗所去与提摩太在一起(提前三章14节)。
九、保罗在希腊,即雅典及附近地区传道时,曾用三个月时间走遍那些地方(徒二十章1一3节),提摩太也和他在一起。以后保罗要往叙利亚去,提摩太和其它人便和保罗同行,而且比保罗先到特罗亚去(徒二十章4一5节)。
十、保罗上诉于该撒时,由耶路撒冷到罗马途中,圣经并未记载提摩太一同去,事实上提摩太早已开始代替保罗在各地教会传道,成为保罗特派专使了,比方:
①保罗在较早时间,曾打发提摩太到哥林多教会去(林前四章17节)。
②保罗打发提摩太到帖撒罗尼迦教会去坚固信徒(帖前三章2节)。
③保罗差派提摩太到以弗所教会任圣职(提前一章3节)。
④保罗渴望打发提摩太到腓立比去安慰信徒(腓二章19节)。
⑤保罗在罗马时召提摩太也到罗马去,因为保罗当时甚觉孤单(提后四章9节)。
⑥保罗多次写信,均与提摩太一同署名,表示提摩太与保罗在信徒心目中已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林后一章1节;腓一章1节;西一章1节;帖前一章1节;帖后一章1节;门1节),保罗写罗马书信时,亦题提摩太的名问安(罗十六章21节)。
十一、有关提摩太最后的消息记载于圣经的乃是在希伯来书十三章23节说:“我们的兄弟提摩太已经释放了”。多人根据这节圣经证明希伯来书不是出于保罗手笔,因为提摩太被囚,已经是第二代的事,当时保罗可能已为主殉道。提摩太被释,可能是很迟的事,保罗早已不在人世了。
十二、传说,提摩太在罗马皇帝杜米仙(DOMITIAN,纪元后81至96年为皇)时代在以弗所为主殉道。原因是提摩太极力劝说以弗所人不可再拜女神亚底米(徒十九章35节)。
希腊人至今崇敬提摩太,每年正月廿二日开会记念他的殉道,罗马人则在廿四日举行。
十三、保罗对提摩大有不同的称呼,表示保罗与提摩太的各种属灵关系:
①称他为“与我同工的”(罗十六章2l节)。
②称他为“我所亲爱、忠心的儿子”(林前四章17节)。
③称他为兄弟(林后一章1节;西一章1节;门1节)。
④称他为“基督耶稣的仆人”(腓一章l节,原文仆人为多数字,表示包括提摩太在内)。
⑤称他为“儿子”(腓二章22节)。
⑥称他为“我们的兄弟、在基督福喜上作执事的”(帖前三章2节)。
⑦称他为“作我真儿子”(提前一章2节)。
⑧称他为“我儿提摩太”(提前一章18节)。
⑨称他为“亲爱的儿子”(提后一章2节)。

297.提摩太前书、后书与提多书有何关系?
这二本书信,解经家一向称之为“教牧书信”或“宣教师书信”或“传道人手册”。在神学院的课程中,有“教牧学”一科,均以此三书为重要资料,或直接用这三书为教牧学课程。
保罗写这三本书的次序是:提摩太前书、提多书、提摩太后书。因为保罗曾把提摩太留在以弗所,自己往马其顿去(提前一章3节),在马其顿传道时是在腓立比城。保罗因当时不能很快回到以弗所去,所以写这本书给提摩太,教导他如何处理教务。
后来,保罗从马其顿到尼哥波利去,就写信给提多。提多是保罗派去革哩底传道的(多一章5节),这时因为要提多在过冬前到尼哥波利去看他,所以写这书信,教导他如何工作(多三章12节)。
等到保罗再度被捕入狱时,保罗自知离世见主之时已近,所以再写信给提摩太,叫他赶紧在冬天以前到罗马去,趁他还未为主殉道之时,再有见面的机会(提后四章9、12节)。
写这三书的时间在纪元后65至67年之间。但这三书被称为“教牧书信”,则始于12世纪。
这三本书都提到:
①监督(即长老)与执事的资格。
②提防异端。
③保守纯正信仰。
④如何处理教务,牧养群羊。
这三本书信又称为“三提书”(3T EPISTLES),因为是写给提摩太和提多的。

298.何以保罗称提摩太为“真儿子”?保罗还称什么人为他的儿子?中国人有称“干儿子”的习俗,是否合乎圣经?(提前一章2节)

保罗称提摩太为“儿子”,散见他的书信各处(见上文所详列),一般人均相信保罗是独身的(林前七章8节),虽然也有人相信保罗是曾经娶妻,但妻子已去世的,不过并没有圣经明文及任何资料为根据。保罗赏识提摩太之后,即开始造就他,与他一同出外布道,并视之如子,意即在主里面为他属灵的儿子,并非肉身所生的儿子,提摩太也事之如父,是一位忠心工作的人。
保罗则称提多为“照着我们共信之道作我真儿子的”(多一章4节)。可见保罗非常爱护捉多,而且委以重任,派他到革哩底教会传道。
保罗也称腓利门的奴仆阿尼西母为“我在捆锁中所生的儿子”(门10节)。
因此保罗共有三个“属灵的儿子”。
中国人有称“干儿子”的习俗(闽粤人称为“契仔”),不过中国人有“干儿子”,可能是出于某一种迷信。甲家的父母认为把儿子“过契”于乙家的父亲,会改变儿子的坏命运成为好命运,基于这种迷信,所以中国有许多人有干儿子,干女儿。不过基督徒是否也可以有干子,也有反对与赞成的两派人士的意思。如果收留干儿子是出于中国人传统的迷信,则不必,但如果像保罗那样是为着神的工作而有属灵的儿子,其实是后辈同工而已,则不妨。

299.保罗吩咐提摩太禁止人们“传异教”,到底当时的异教是指什么教而言?(提前一章34节)
一、“传异教”原文是一个拼合字HETERO一DIDAS一KALE一1N(jret1o趴8aalcakiJ,原意为“教导不同的事”,并非指一种别的宗教。当时的犹太教正在衰落中,基督教正在蓬勃时期,但也有些人宣传“混合主义”,即将犹太教混和在基督教中,所以他们要勉强信耶稣的外邦人受割礼(徒十五章1节;林前七章18节;加五章1一2节),这种宣传,也是“教导不同的事”,为保罗所禁止。
二、在本书四章1一3节提到另外一种“异教”,保罗称之为“鬼魔的道理”,原文为DIDASKALAIS DAIMONI ON(6.6。。x。*。t℃a。cp0vcUv)意即鬼魔们的教训,其教训内容为“禁止嫁娶”,“禁戒食物”,结果是引诱人离弃真道,走向邪淫的外邦人的恶习。
三、在提摩太后书二章17一18节说有两个人宣传异端,说“复活的事已过”,以致败坏好些人的信仰。这些人宣传这种理论,可能是受当时某些希腊人的影响,说“物质是恶的”。人既死,不能再复活。他们所解释的“复活”与“重生”混为一谈,以为人信了耶稣,心灵有了改变,便是复活了。在哥林多教会便有人受这种“人死后不能复活”的异端严重影响(林前十五章12一19节)。
四、此外,也有人为“家谱”而争辩(4节),这事是有背景的。
①有些人像今天许多解经家所辩论的,马太所记和路加所记有关主耶稣的家谱(其辩论内容,可参阅第66条圣经难题,路加福音三章所提出的研究资料)。他们的目的是要证明马太所记是约瑟的家谱,路加所记是马利亚的家谱,但亦有人反对此说,认为两者都是约瑟的家谱。又有人批评马太不应该故意删去三个王的名字,或不应记载女人的名字等,当时这些人喜欢为这些问题争辩,表示自己学问广博。
②另外有些人则自夸自己是犹大的后裔,或是大卫的子孙,他们可以把他们的家谱拿出来示众,表明自己与耶稣同为大卫的子孙,以增加自己的光彩。
当时以色列人每一家都抄有一份家谱,同时要另外抄一份送呈大祭司存案,以示自己与那一支派有关系。假如该人没有家谱,或在家谱中找不到自己祖宗的名字,便被视为不洁(以斯拉时代的祭司,即有此事发生。拉二章62节)。
事实上,犹太人从巴比伦回国后,只有犹大、便雅悯和利未三支派人仍有清楚的家谱,因为北国以色列十支派的人自从被掳到亚述之后,早已因为与当地人通婚而散失了(王下十七章)。
③还有一些人受希腊文化所影响,喜欢辩论希腊人所崇拜许多假神的来源,他们研究这些假神的家谱,辨别他们给予希腊人的福利或灾难、盼望或惩罚等,表示自己对这些迷信的认识。这事和中国有些基督徒研究封神榜的人物和人的相貌与手掌等事相同,他们未必相信这些,但仍时常谈论甚至为这些事辩论。
保罗称他们所辩论的是“无穷的家谱”,并非指家谱冗长,正如路加所记由耶稣追溯到亚当,乃是指这种辩论“并无结论”而言,传道人不应浪费时间去空谈阔论或作无结论的争辩。

300.许米乃和亚力山大为谁,保罗为何及如何把他们交给撒但?(提前一章20节)
许米乃和亚力山大二人,照保罗在此所宣布,他们已丢弃良心,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坏了一般;又说他们谤渎。在提摩太后书再题及许米乃时,则说他偏离真道,说复活的事已过,以致破坏别人的信心(提后二章18节)。
至于亚力山大,与许米乃一样,为真理之敌。在提摩太后书又提到他,称他为铜匠,而且说他“多多的害保罗”(提后四章14节)。他如何伤害保罗,保罗未详言,相信是使保罗难堪的残忍行为。所以保罗说“主必照他所行的报应他”。
保罗在以弗所传道时曾引起极大的骚动,当时有人把亚力山大从众人中带出来,希望他发言来使众人安静,可是众人认出他是犹太人,就更大声喊叫(徒十九章32一34节)。这亚力山大可能当时是保罗的朋友或同工,可是后来因为对真理的见解与保罗不同而与保罗作对。
所以,使徒行传十九章的亚力山大与提摩太前后书所说的亚力山大,可能是同一人。
不过,也有人认为上述三个亚力山大是三个人不同的人。因为使徒行传的亚力山大是犹太人,圣经并未说他是保罗的同工,只是犹太人要推他出来发言,可能他是亚西亚几位首领之一(徒十九章3l节)。
提摩太前书的亚力山大是与许米乃在一-起的,是基督徒,也是传异端的人。
提摩太后书的亚力山大则被保罗称为铜匠,以别于提摩太前书的亚力山大,而且说他多多的伤害保罗。
犹太人喜以亚力山大为名,所以当时许多人均称为亚力山大。犹太拉比曾传说当希腊国第一个王大亚力山大在生时,曾吩咐人在圣殿内为他立一金像,并下令凡在该年出生的男孩子均可称为亚力山大。于是亚力山大就大量出笼了(这有点像中国历史所传以李为姓的唐朝一样,曾大量赐姓予所爱的臣子与百姓,改姓为李,所以今日有“天下李”“广东陈”之谚)。
如果这个传说是真的话,那么上述三个亚力山大是不同人,便甚有可能。不过,使徒行传十九章的亚力山大后来信了耶稣而且与保罗同工,则也有可能。提前的亚力山大与提后的亚力山大同为一人,则为一般解经家所接受。
至于保罗如何把许米乃和亚力山大交给撒但,在哥林多前书五章5节的难题研究已有解释,可参阅。
保罗运用这种权柄,把犯罪的人交给撒但,解经家一向都有不同的见解,有人指“逐出教会”,或“由撒但在看不见的世界里使犯罪者受败坏”,或如“行邪术的以吕马瞎眼”,或如“亚拿尼亚夫妇身亡”等。
不过我们相信,神的仆人是有特权的,因为主耶稣曾授权与十二使徒说:“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他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十八章18节)。因此,信徒藐视神的仆人是一件危险的事,即使神的仆人不运用这个特权,神也会替他施用,那么灾祸便临到那藐视神仆的人身上了。
许米乃(HYMENAEUS)意即“婚姻之神”,是一个很少人用的希腊名字。亚力山大(ALEXANDER)意即“帮助人者”,可是他不能帮助人,反倒败坏人的信仰,伤害神的仆人,真是名不符其实了。

301.保罗是否不许女人讲道?到底女人能否上讲台讲道?到底女人可否作女传道或女牧师甚至女监督,及神学院院长等圣职?(提前二章1112节)
在哥林多前书十四章34节的难题研究中,对此问题已有相当详尽的解释,请参阅。
不过,保罗在这里所说的与在哥林多前书所说的有点不同。
一、中文在这里所译的不合原文,这里所译“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管辖男人”两句话,原文乃是“我不许一个女人教导或管辖一个男人”。在这里我们最少可以发现几件事:
①保罗并没有禁止女人“讲道”,包括上讲台讲道,或在任何聚会中讲道(见林前十四章34节的解答)。
②此处“讲道”一词原文乃是“教导”DIDASKO(&6*aIctl,),所谓“女人教导男人”,有三个可能:
A.女人在教会的议事会中发言教导男人们如何管理教务。
B.女人在讲道中提及有关男人的言行举止,加以纠正或指责。
C.女人在家中指责丈夫不当,牝鸡司晨。
不要忘记保罗有关禁止女人的这两句话,是包括两件事,即“教导和管辖”男人。保罗认为一个女人在任何场合中“既教导又管辖”男人,无论从任何角度看来,都不适宜。所以他在下文提及女人的失败,以作佐证(提前二章13一14节)。
二、但是根据原文,我们发现一个秘密,因为原文并非说“不准女人们教导和管辖男人们”。乃是说“不准一个女人教导或管辖一个男人”。因此,我们相信因为提摩太年轻,在以弗所传道及管理教会曾遭遇到意外的难处,即可能以弗所教会中有一个特别凶的女人,女人原文是GUNE(Y[)u初是单数字,喜欢野蛮无理干涉提摩太这个男人(原文是AN职,如加,也是单数字),暗指提摩太而言。所以保罗说“我不许一个女人教导或是管辖一个男人”,以弗所教会信徒听见保罗这句话,大家心照不宣,都知道保罗所指为何,同时那呱呱叫的女人,也自惭形秽,不愿再多嘴干涉提摩太了。
三、如果我们明白保罗在这里不是“禁止女人讲道”,在哥林多前书十四章也“不是禁止女人讲道”的话,我们便可以下一个结论,女人是可以讲道,不论何时何地,既然是为上主发言,是没有理由被禁止的。
①神在历史中多数使用男人为他工作与发言。
②但在某一时期,没有男人可被他使用时,他也用女人为他工作与发言,完成计划的一部份。士师时代的底波拉便是一例(士师记四章及五章)。
③在某一个时期,既无男人可用,亦无女人可用时,他也用小孩子来为他发言,维持神启示的延续。撒母耳时代孩童撒母耳被神使用便是一例(撒母耳记上三章)。
④当神发觉任何人都不能被他使用时,神也用一只动物来完成他的使命。巴兰的驴开口质问巴兰,便是一例(民数记二十二章)。
⑤其实神也可用石头来赞美欢呼(路十九章40节)。
请问,神要使用一个人,为什么要受人们传统的规限所限制呢?谁有权拦阻神去使用任何一个男人或女人为他发言呢?
米利暗也是一位女先知,领导众妇女赞美神(出十五章20节)。
以斯帖蒙神使用,拯救犹太人脱离死亡(以斯帖全书)。
腓利的四个女儿都说预言,被神使用(徒二十一章9节)。
亚居拉的太太百基拉也可能是很会讲道的,他们夫妇二人与保罗一同去传道,而百基拉的名字常排在她丈夫之前,可能表示她比丈夫更会讲道(参阅罗马书十六章的解释)。
因此,女人如被神使用为传道,并无不可。但,女人也接受牧师圣职,则各有不同的意见。不过,最低限度,女人为牧师不如男人为牧师在执行职务时方便,是可以断言的。
女人也可以做女皇,女总理,女总统,为何女人不能在圣职上与男人相等呢?在神眼中,男人与女人并无分别,分别乃在该人是否肯被主使用。

302.“女人在生产上得救”一语如何解释?(提前二章15节)
这节圣经有下列两种解释:
一、基督徒妇女如果常存信心、爱心、又圣洁和自守,她在生产的时候,一定会母子均安,生命不致有危险。这是一个爱主的基督徒妇女应有的享受和安全的保证。
我曾多次将这节经文安慰那些等待生产而心里存有惧怕的妇女,特别是那些首次生产和从前曾剖腹产子的妇女。保罗所说的这一节经文也算得是一个应许,待生产的妇女必须把握这应许,同时过虔诚事主的生活,定必蒙恩。
二、可是另有人解释这节的“女人”应指上文的夏娃而言。因为保罗在上文追溯亚当夏娃的事,说夏娃因被引诱而陷在罪里。“然而”她必在生产上得救,原文是藉“生孩子”而得救,孩子指未来“女人的后裔”(创三章15节),即主耶稣基督而言。
这就是说,夏娃虽然犯罪也必因主耶稣而得救。罪是由女人而来,救恩也因童女马利亚生耶稣而临到世上所有的人,包括:男人与女人在内。

303.三章17节所说的监督与腓立比书一章l节所说的诸位监督和今日教会的监督或会督有何不同?
这里的监督与腓立比书所说的“监督”与“长老”完全相同,这是历代解经家均同意此种见解。在腓立比书一章1节的难题研究中已详细解释此点,请参阅。不过作者在此仍愿意覆述其中一部份。
“监督”一词,原文是EPISKOPOs(三niolcollos),指“在上细心观察者”而言。
保罗在以弗所与长者们话别时,曾用此字说,“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指众长老而言。徒二十章17、28节)。今日有监督制的教会只有一个监督,不会有许多监督。
“长老”表示在年龄上比一般人为大而言,“监督”则表示长老在圣工上的职责而言。
保罗对提摩太说:“初入教的不可作监督”(三章6节),这句话就足以使我们明白,当时的监督与今日的监督不同。岂有初入教的人被选为监督的呢?
保罗在提摩太前书五章17节提及“长老”与“劳苦传道教训人的”两词,表示前者是管理行政的长老,后者为负责传道的长老,即监督。
今日用长老制的长老教会,也有两种不同的长老,即管理行政与负责讲道的,也有些长老教会的长老二者兼而有之。牧师在教会中工作时,长老只负责教会行政,牧师因公事外出时,长老亦可代替牧师讲道,施圣餐及其它圣工。
今日的“监督制”是始于纪元后300年,他们喜欢以监督(或称主教)为各教会或各教区最高的领袖。
腓立比教会的诸们监督也即诸位长老,当然无甚问题。
做长老需要许多条件,其中有一项是重要的,保罗说:“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会呢”?可见做长老的必须有一基督化家庭。同时做长老必须能为所有基督徒的模范。如果在属灵生活上不能做信徒们的模范,为什么要背着长老的担子呢。

304.在“敬虔的奥秘”中,有一项为“被天使看见”一语,如何解释?(提前三章16节)
“大哉,敬虔的奥秘”,这几句话可能是当时教会内流行的一首“颂”,是信徒们在聚会时所歌唱的。原文有五个“在”字和用六个被动词,中文用了五个“被”字,但只译出两个(或连小字共三个)“在”字。原文乃是这样说:
“他在肉身显现,在灵里称义,被天使(或使者们)看见,被传扬在外邦中,在世界上被信服,在荣耀里被接上升”。
在这一道“颂”里,只有一句“被天使看见”是时常为解经家所辩论。因为“天使”一词,原文是ANGELOS(*yyeA沪),这字在圣经里通常译为“天使”,但有时亦译为“使者”,因原文并无“天”字,只是“使者”的意思。
这首颂词所说的是把主耶稣的一生作简明的报道:首先是道成肉身降世为人,所以说“他在肉身显现”,然后说“他在灵里称义”,指被圣灵充满及一生均过圣洁的生活而言。亦有人引用罗马书一章4节的话说“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至于以后三句均易明白,即被传于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荣耀里。但“被天使看见”一语(英文圣经所译相同)则有两种见解:
一、“天使”一词就是指天使们而言,即主耶稣一生的工作,均为天使所看见与认识。比方主耶稣降生时,天使向牧人报信(路二章8一14节)。主耶稣受试探后,有天使来伺候他(太四章ll节)。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祈祷时,天使来加添他的力量(路二十二章43节)。主耶稣复活后,天使为他向门徒们报信。主耶稣升天时,天使向门徒宣布他还要再来(徒一章10一11节)。这一切都表示天使们不断注意主耶稣在世的一切工作与生活。所以彼得说:“天使也愿意详细察看这些事”(彼前一章12节)。
二、“天使”一词指众使徒而言。主耶稣选召十二人为使徒,带领他们学习传道,主耶稣的一切都被使徒们所认识,所以使徒们可以把他“传于外邦”,使世人信服。
“天使”一词,在圣经中虽然多数译为天使,但该字原意为“使者”,或“被差遣者”,下列各处经文用这个字,并不译为天使,因为是指人而言。
太十一章10节;可一章2节;路七章27节的使者,均指施洗约翰 而言。
路七章24节“所差来的人”,原文即此字,指约翰的门徒而言。
路九章52节所说的“使者”指耶稣的使徒而言,但原文是用“天使”这个字ANGELOS。
雅二章25节所说喇合接待“使者”,指那两个探子而言,但原文亦用“天使”这个字。
这就证明ANGELOS不是完全硬性地专指天上的使者而言。所以保罗所说的一句话“被天使看见”,解释为“被使徒们看见”,是有可能的。

305.提一太在何时何地被按手接受圣职?今日传道人接受牧师圣职,应称为“按立”还是“对立”?(提前四章14节)
提摩太接受按手礼,相信是在路司得,由保罗与路司得教会的长老们一同为他按手(见296条详述),使他可以在路司得及以哥念一带开始为主传道。
保罗说,提摩太接受按手时,也获得了恩赐。在提摩太后书一章6节,保罗重提此事说:“使你将神藉我按手所给你的恩赐再如火挑旺起来”。可见接受按手,是带有属灵的、天上的奥秘在其中。
“按手”,是很古的礼节,也是神所制定的。神曾吩咐摩西按手在约书亚之上,使他将来去完成摩西未竟之工(民二十七章22一23节;申三十四章9节)。
主耶稣在世传道时,多次按手为人治病(太九章18节;可六章5节)。也按手为孩童们祷告(太十九章15节)。
使徒们也时常为人按手祷告(徒六章6节,八章12节)。
当保罗在大马色悔改信主时,亚拿尼亚也为他按手,叫他能看见(徒九章17节)。
可见按手是在当时甚为流行的。神吩咐摩西为约书亚按手时,曾说要摩西将他的尊荣给约书亚几分。这与保罗所说、他与众长老为提摩太按手时使他获得神的恩赐相同,所以地上的“按手”与天上的安排有关,接受按手的人应该重视此礼。
今日传道人接受按手,被“按立”为牧师,也是极为神圣之举,为人按手的人,不可随便,即保罗所劝告提摩太的“给人按手不可急促”(五章22节)。接受按手的人,也不可随便,免得自招灾祸。为人按手的人必要审慎,接受按手的人,也必须有真正事主、终身事主的心志。
“按手”的“按”字原文为EPITHESIS(ell沾士*),原意为“放在上面”,只按手在人之上,不一定在“头”上,也可在身上或手上(王下十三章16节)。以利沙按手在以色列王约阿施的手上。但以理书九章21节,天使按手在但以理身上。
保罗与巴拿巴出外传道时,也在各教会中“选立”长老(徒十四章23节)。“选立”一同,原文是“伸手”之意,该字CHEIROTONE O(XetPorov乏QJ)指伸手在人身上,或按手在人头上或身上而言。可见按立长老也是“按手”的,但中文在此译为“选立”,不如译为“按立”,因原文有“手”字,指按手而言。
传道人接受按手为牧师,应称为“被按立为牧师”,不应称为“被封立为牧师”(或简称按牧而不应称为封牧),因为“封”是指有王的国家对臣子的一种动作,路加福音三章10节提及三个“分封”的王,传道人被按立为牧师不是“做官”,不能用“封立”这动词,应更正称为“按立”才是。不应把属世的词句用在属灵的生活上。
“为人按手”,保罗告诉提摩太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可作今日牧师团按立传道人为牧师的参考:“给人行按手之礼,不可急促,不要在人的罪上有份,要保守自己清洁”。意指有些人不应接受按立为牧师、长老及执事,所以为他们按手的人,如随便行礼,便会在他们的罪上或不洁上有份而被珐污了。

306.“蒙拣选的天使”指什么天使而言?(提前五章21节)
“蒙拣选的天使”一词只见于此处。似乎这是一种特别的天使,下列三种解释可作参考:
一、不与撒但一同背叛的善天使。撒但本是天使长,因背叛神而被逐出,变成神的仇敌,在以赛亚书十四章12一20节,以西结书二十八章ll一19节,启示录十二章1一6节曾暗示及指出这灵界的大叛乱。在启示录十二章所提及的“大红龙的尾巴拖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一语,神学家认为是暗指撒但背叛神的时候,有三分之一的天使跟他一同背叛。于是,留下三分之二的天使(圣经中从来不拽漏天使的数目,因为那是天上的秘密),忠贞不变,仍然服在神的大权之下。这些忠贞的天使,便是保罗所说的“蒙拣选的天使”。这些天使在新天使长米迦勒领导之下,开始一种新的任务,即对魔鬼作战。
二、可能指高级或特殊的天使。圣经中除透露有“天使与天军”之外(路二章13节),还提到一些特殊的天使,即“撒拉弗”与“基路伯”。“撒拉弗”(SARAPH),即以赛亚先知在异象中所见的天使,在耶和华神面前侍立的(赛六章1一5节)。圣经中只提过一次。另外还有“基路伯”(CHERUB),则提过多次,最后发现在创世记三章24节,以后在出埃及记、诗篇和以西结书均有提及,而且是一种非 常神秘的天使(参以西结书十章),也是神乘坐的御车。这些特殊天使,便是保罗所称的蒙拣选的天使。
三、被神指派服事蒙恩得救的基督徒的天使们。正如希伯来书作者在一章14节所透露的:“天使岂不都是服役的灵、奉差遣为那将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么?”主耶稣在路加福音十五章所讲的三个故事中,曾提及一个罪人悔改与天上天使的关系。这些天使既然奉命服事蒙恩得救的信徒,他们的工作一定非常忙碌。保罗所说“蒙拣选的天使”,便是这些天使了。
这三种见解都有可能,其实,保罗的意思是要提醒提摩太,为神工作,应该和这些蒙拣选的天使一般,忠贞、殷勤、圣洁,不与犯罪的人同流事污,要做一个良好的神仆。同时不要忘记我们所做任何圣工,都成为一台戏给世人和天使观看(林前四章9节),所以要凡事谨慎。

307.提摩太因为胃口不清,保罗劝他稍微用点酒。这句话是否可作为基督徒可以喝酒及醉酒的根据?(提前五章23节)
关于“基督徒可否喝酒”的问题,历年来教会内对此均有不同意见。百余年来,欧美宣教师来东方传道,那些基要派人士均主张宣传禁酒,原因是他们在欧美看见人们饮酒过量以致酩酊大醉,引致不良的结果。可是东方人对于饮酒,多数懂得自制,所以醉酒的人不多,因为醉酒之人在东方会被藐视,认为是行为不检的一种丑态。东方人饮酒视为一种高尚的人生节目之一,慢饮细咽,利己而不损人,适可而止。
所以另有一派西方宣教师认为,西方人醉酒太随便,中国人饮酒自制,所以并不宣传禁酒。抗战时作者在国内曾亲眼看见有些牧师、长老、执事在教会举行特殊庆祝会时,人手一杯,,大家干杯。我不饮酒,不知酒味,看见他们如此享受,颇觉纳闷。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件事:犹太人饮酒,像中国人喝茶一样。圣经并无茶字,因为当时无茶(现在以色列已经西化,茶与咖啡的享受与欧美人士相同),所以犹太人只喝酒。酒分清酒与浓酒两种。在家中饮清酒,像中国人在家中喝茶一样,在特别的喜庆聚会中,则饮浓酒。小孩子不许饮酒,所以小孩子只饮清水。拿细耳人则清酒浓酒都不喝(民六章2一3节),连葡萄及由葡萄制作的饮料都拒绝。这些人严守这禁令,施洗约翰也是如此(路一章13一15节)。
圣经也宣布说:君王喝酒不相宜(箴三十一章4一5节)。证明为领袖者应戒酒示范。牧师与长老饮酒,便不符合这原则。因为会给信徒醉酒开一条放纵之途,也给非基督徒不良印象。
主耶稣不是拿细耳人,所以不需禁酒。他被人讥讽为“贪食、好酒”的人(太十一章19节)。主耶稣自己也说:“人子来,也吃,也喝”。当然指喝酒而非喝清水而言。有人说这节圣经只是提出敌人诽谤的话,主耶稣并不喝酒。但是,前文已述,犹太人不喝茶,非喝水即喝酒。主耶稣与税吏和罪人为友,为要得着他们;税吏和罪人当然不会只喝清水,一定是喝酒的。主耶稣与他们一同喝酒是不必置辩的。主耶稣在迦拿变水为酒,是为喜宴而预备,所变的酒,被管宴席的赞为“好酒”,证明是最好的浓酒而非清酒。主耶稣既然被请参加这喜宴,他也有份喝酒而非饮水,是毫无疑问的。因为犹太人,人人都喝酒,只有拿细耳人是例外的。
我们明白这背景之后,便可以获得一个清楚的印象,那就是,犹太人、人人都喝酒,酒分清、浓二种,只有小孩与拿细耳人不喝酒而喝清水。但圣经对酒也有禁令,特别是作领袖的应戒酒示范。不过犹太人很少醉酒,保罗也劝外邦信徒不要醉酒,因酒能使人放荡(弗五章18节)。
提摩太从小明白圣经,他是第三代的信徒,是否他立志不喝酒,或者他也是拿细耳人,或从小学拿细耳人的习惯,不得而知,但他不喝酒,只喝清水乃是事实。保罗因他胃口不清和屡次患病(病字原文为软弱),所以劝他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点酒”。这句话,在反对喝酒的一派宣教师认为,这里所说“用一点酒”是当作“药”来喝,不是劝人喝酒。但主张喝酒的一派宣教师则认为这种“提摩太酒”不妨提倡,既然保罗认为喝酒可以增进健康,为何我们不能喝酒?
其实,“稍微用点”四字已经是一种限制,嗜酒派以此为提倡喝酒的藉口,实为过份。以微量的酒作乐以增进健康,并无不可,许多大饭店的筵席中,以数滴酒加诸肴撰中,是很普遍的,不足为奇。
不过,大量用酒,是会危及健康的。酒有酒精,酒精有毒,放纵地饮酒,使酒精毒储藏脏腑中,以致引起种种疾病及软弱,乃是事实。
禁酒,乃为着身体健康,不是为着宗教。拿细耳人禁酒,则有双重利益,对身体与灵性均有帮助。
至于提摩太,是否从此以后,真的稍微用点酒而不再只喝水,圣经并未再提及。可能提摩太以后真的稍微用点酒,也可能他仍坚持只喝清水,宁愿身受亏损,不愿更改他数一年与虔诚有关的禁酒习惯。

308.“贪财是万恶之根”与“金钱万恶”二者有何分别?保罗为他们立下对金钱的正确观念为何?(提前六章10节)
“钱财不是罪恶,贪财是罪恶”。金钱本身并无罪恶,乃在乎人们如何使用。如果把金钱作为我们的“奴仆”,善于运用,用于神的圣工上,那些金钱已经分别为圣,是善的而非恶的了。但假如我们成了金钱的奴仆,爱财如命,只为已用,甚至用金钱去作犯罪的事情,那些金钱便是恶的而非善的了。
保罗在这里提及“贪财”者的错误和痛苦:
一、陷在迷惑里。
二、落在网罗中。
三、落在许多无知有害的私欲里。
四、沉在败坏和灭亡中。
五、被引诱离了真道(9一10节)。
六、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
但他在另一方面又订下基督徒对于金钱的正确观念:
一、敬虔加上知足,便是大利(6节)。
二、空手来世,亦空手去世(7节)。
三、富人不可自高,也不可倚靠无定的钱财(17节)。
四、要在善事上富足(18节)。
这样看来,“财主”有两种:一种是拥有大量金钱和财物的,另一种是有大量行善的记录的。基督徒可两者兼而有之,最少也应作后者,有行善记录的人,积财于天。只拥有大量金钱而不行善或不将金钱为主使用的财主,在天上一无所有。
小孩子出生时是两手空空的,但是紧握拳头,头是向地的,好像象征要到世上来“抓”金钱与物质。但等到人老而离开世界时,两手也是空空的,不过他的两手是摊开的,而且是向上的,好像象征一个人要面对神的审判,在世所做的一切,特别是在金钱上,要受到神的褒贬。
那些懂得为神用钱的基督徒,是聪明的基督徒,因为一块钱有两块钱的用处:一方面为主用在世上,另一方面那一块钱已存到天上银行去,天上银行也有很高的利息,那些利息也就是我们以后蒙恩的根据。 ——新约圣经难题-苏佐扬

赞助商链接

返回基督教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