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返回本书目录 |

希伯来书第二章

四.第一个插入的警告──忽略救恩不能逃罪(2:1-4

1.劝戒──当越发郑重所听见的道(2:1

1 “所以”连接上文,表明下面所以应当郑重所听见的道,是因为上文的缘故。上文第1章中既已讲及基督比诸先知和天使更美,祂的名、身分、地位、王权、永能、年数、荣耀,既都远超天使,“所以”我们就当越发郑重所听见的道理,就是祂所“晓谕”给我们的真理。这“所以”不但说出受书人应受这种警告的理由,也说出写信的神仆如此劝戒他们的原因;不但听众应当因新约的基督既是神的儿子,远超过天使,就越发郑重祂所晓谕的救恩真道,传道人也应当因此更加郑重劝戒提醒信徒,如何重视这更重要的真理。

“越发”原文与6:17“格外”同一字。“越发郑重”即不但要郑重,而且不能按照对普通重要事件的程度来郑重,乃要特别多注意地郑重。旧约经天使的手所传的律法,尚且是当郑重的,则我们对于新约基督所成功的救赎,更要“越发”地郑重了。

“所听见的道理”1:2对照,就是指神儿子的晓谕。虽然现在我们所听的道,不是神的儿子亲口对我们所讲,但也是神的儿子所经晓谕,而由神的仆人再传给我们的。

“恐怕我们随流失去”,这“随流失去”照上句的意思,应当是指我们所听的道随流失去。凡是不用心听道的人,或听了以后没有重视所听之道的人,他所听的就都必随流失去。正如主所讲撒种的比喻中,那些种子落在路旁的人(太13:19),他所听的道很快就被魔鬼夺去一样。我们所处的世代好像一道罪恶的潮流,不断冲刷我们,使我们渐渐失去敬虔的心,被罪恶冲没。如果我们不郑重所听见的道理,我们所听的道,就要随流失去。

亦有解经者以为这“随流失去”的意思,不是指所听的道失去,乃是指“我们”这个人要随流失去。换言之,我们不郑重所听见的道就要灭亡。如此解释,就要与下文第3节上半“我们若忽略这么大救恩,怎样逃罪呢”互相参照来解释。这样,所谓郑重的意思,就是第3节的忽略的反面,也就是不可忽略,应当接受而信靠;如果不接受,不信靠,那就是忽略不郑重,其结果就是灭亡,不能逃罪。但本文以为这句话以上一种解释比较稳妥,且接近原意。

2.警告──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2:2-3上)

2 那藉天使所传的话,是指旧约律法的话。按旧约许多干犯律法的人,都受了该受的报应;如:

有一个咒诅并亵渎圣名的人,结果被治死(利4:10-16);用凡火烧香的拿答、亚比户,被烧死在神前(利10:1-2);背叛摩西的大坍、亚比兰等人,被活活的吞下阴间去(参民16:25-35);贪财的先知巴兰,被刀杀死(民31:8,16-17);不信的以色列人,倒毙旷野(民14:32,35……等。

这样,若干犯天使所传的律法,尚且要受该受的报应,何况我们忽略基督的救恩,岂能不受刑罚?所以轻视神儿子的罪,比轻视神仆役的罪更大;忽略救恩的罪,比干犯律法的罪更大。

“干犯”指不当作而作,“悖逆”指当行而不行,两者都是违背神的命令。

3 “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这句问话,警惕我们三样事:

基督为我们所成功的救恩是大的

A.祂为成功这救恩已经付了极大的代价

三位一体的神子为我们降卑为人,又被钉在十字架上,这是无法形容的大牺牲,正如一个人变成一条狗,又被人宰杀一样。这样的牺牲证明祂对我们的爱是大的。

B.祂救恩的功效是大的

能使任何最大的罪人都能完全得救,并救到成为神的儿女,作光明之子,有份于祂永远的国度与荣耀(参来7:25;1:12;帖前5:5-8;西1:12-14)。

C.祂所成功的救恩,施行的范围是大的

祂曾说过:“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参太11:28)。又说:“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3:16)。全世界的罪人,并不分贫富贵贱,都是祂所愿意拯救的(提前2:4)。

忽略这救恩的罪是大的

写书的人似乎无法找到适当的字眼,可以形容这救恩怎样大法,所以就只好说:“这么大的救恩”,如果这救恩之大是无法形容的,则忽略这救恩的罪,也是无法想像之大了。所以罪人最大的罪,就是轻忽主为救罪人所成就的救恩而不接受,这样地拒绝救恩,藐视神的大爱和主受死的功劳,在神看来,我们一生所犯的罪加起来还不如这样的罪那么大。所以现今罪人如灭亡,不只是因为他的罪,更是因为他不信福音。

注意:“忽略”不是什么反对、逼害、或其他粗暴的举动;只不过是轻忽、不在意而已。但我们对主的救恩,虽然只不过忽略,也不能逃罪。

忽略救恩的人,他们的痛苦是大的

……怎能逃罪呢?”忽略救恩的人,必被他自己的罪追上。他必要自己担负一切罪恶应受的刑罚,无法躲避神的审判,而整日在神的震怒下战兢生活(约3:36),等候死亡(弗2:1-12),不得平安(赛57:21)。

3.见证──这大救恩的三重见证(2:3-4

在此有三方面的见证,证明这救恩之真确与重大:

3 A.“起先是主亲自讲的”

指主在世所讲的教训。主在世所讲的一切教训,无非是说明祂自己就是神所差来的弥赛亚,要照神的旨意完成神的救法,并且舍命作多人的赎价。例如:

主多次告诉人,信祂的人有永生(约3:15-16;5:24)。又告诉人,祂就是神的儿子,是从天上来的(约3:13;5:17-18,32),是生命的粮(约6:48),是世界的光(约8:12),必须受苦,被杀,过三天复活(可8:31;9:31;10:33-34),为多人的罪而流血(太26:28……等。

这些福音既然是主亲自来传讲,又亲自成就的,由此可见神如何郑重这莫大的救恩,正如一位总统亲自到民间传讲他的命令;这样,人岂能忽视不遵从接受,或疑惑不信吗?

B.“后来是听见的人证实了”

这听见的人无疑是指那些曾经亲自听见主的教训的人,特别是十二个使徒,和那些在主复活以后,曾经看见祂复活显现的人。“证实”不但指讲论方面,用言语证实,也是包括经历上的证实。按行传的记载,门徒曾多次“证实”主的复活,以及见证主就是神所打发来的基督(徒2:22,36;3:11-16;4:10,12,33;5:29-32;7:52;8:34-37;9:20-22;10:38,42;13:26-41;17:2-3,18及徒22:3-21)。因为他们都已在自己的经历上证实,主是他们的救主,是复活的基督。他们如何从罪恶中被救拔出来,成为神圣洁的器皿,勇敢刚强的神仆,都是铁一般的事实,可以证明这救恩的奇妙功效。

4 C.“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迹奇事,和百般的异能,并圣灵的恩赐,同他们作见证”

有解经者以为“神迹”是指纯然直接由神而行的事,如天使救出彼得(徒5:19;12:2-11)。腓利被主提去(徒8:39)等类的事;“奇事”则指门徒藉着神的能力所行的事,如使徒奉主的名医病,或使死人复活等(徒3:7;9:40);“异能”则指门徒本身发出的异能,如彼得的影子(徒5:15),保罗的手巾(参徒19:12),也能使人的病好了。这样分法不很自然,因为事实上,许多“神迹”并不是直接由神行的,乃是神藉着使徒行的,但圣经未以那些事为“奇事”,反之,也称它们为“神迹”(参徒4:16;5:12),而且行传中的“奇事神迹”常常连用(徒2:43;4:30;6:8)。在此又称异能为“百般的”异能,则可见所谓“异能”并不限于专指使徒们在不自觉的情形下发出的能力,如影儿,手巾之类。所以更自然的解释就是神迹、奇事、异能,都是指着超然的能力所行的事,并且都是出于神。不论他们是否经过人而显出来,总之都是因神的能力而行的,不过“神迹”是比较注重神方面的能力的说法,“奇事”是比较注重事情本身的超然性的说法,而“异能”则是比较注重能力方面的超凡而说,实际上所指的都是同一类事。

“圣灵的恩赐”即圣灵所给各人的恩赐,如林前12:28-31所说的各种恩赐等。圣灵随己意将各种恩赐分给人,使他们可以为福音作见证。这些恩赐并不就是人自己原有的才干,虽然人可以把自己的才干献在主手由主使用,也是恩赐的一种;但圣灵的恩赐,却是圣灵为见证福音的缘故所赐给人的,是在人原有的才干以外,或在人原有的才干之上另加给人的。

五.基督是人子比天使更美(2:5-18

基督是神子,固然比天使更美,但祂虽成为人子,仍比天使更美,因为:

1.将来的世界,神原没有交给天使管理(2:5-8上)

5 在此所说“将来的世界”,就是指天国降临后,基督作王的世界。神所造的世界原是交给人管理(创1:26-28),只因人犯罪失去了这个权柄。虽然现在魔鬼(恶天使)成为这世界的王(约12:31;14:30;2:2),但将来这世界仍将交给曾经成为人子的耶稣(启11:15;2:9-11)。那些在祂里面的人,也要一同掌管那“将来的世界”(弗1:11-14;3:6;5:9-10;22:5)。

6-8 这两节引自诗8:4-6;以继续讲述上文的意思。诗人警叹神的大爱,特别眷顾微小的人。虽然人在能力和受造的资格方面比天使微小一点,但神却赐他荣耀尊贵,又将万物派他管理。在这里诗人所说的“人”一方面,固然指人类的第一个人──亚当,和他的子孙,但更是指着亚当所预表的那位降世为人的基督。第一个人亚当如何承受了管理万有的权柄,而又失落在魔鬼手中,那第一个人所预表的人──基督,也要如何从魔鬼的手中夺回这世界的权柄,而承受管辖将来的世界。

2.基督成为人子,暂时比天使小一点,是要为人人尝死味(2:8-9上)

8 在此所说:“还不见万物都服祂”,并不是说基督现在无法使万物服祂,或还没有使万物归服自己的能力;乃是说如今万物尚未毫无反抗的自愿归服祂。例如:现今仍有好些人反抗神,神若要用权柄制服他们是轻而易举的,但这种归服并不是自愿、无反抗的归服。这种情形在“如今”是暂时性的,正如基督成为比天使小一点也是暂时的一样。

“惟独见那成为比天使小一点的耶稣”,小字作“暂时比天使小”,原文“成为”是过去式,就是曾经暂时成为比天使小的意思。这无疑就是基督道成肉身为人子的经历。这意思是说基督曾经在肉身暂时比天使小,但不是说祂现今仍比天使小。何以基督在肉身时就比天使小?祂不是仍然显出祂的神权、常行各样神迹、明说自己与父原为一么(约10:30)?但这是指着祂带上人的肉身而说的,祂虽然具有神性,在肉身方面却和人完全一样,是会疲乏饥饿的,所以说比天使小一点。

9 这两句算补充说明基督虽然曾成为比天使小一点的人,但这种经历并不稍微减低祂为神子的荣耀与尊贵,反倒更显出祂的工作远非天使所能比,祂所作的远较天使为尊荣。

“因为受死的苦,就得了荣耀尊贵为冠冕”。这“因为……就”说出祂得了荣耀尊贵为冠冕,是因为祂“受死的苦”。所以这里所说的荣耀尊贵,乃是指祂死而复活以后之荣耀尊贵。虽然基督在受死以前已经多次显出神的荣耀,但祂在受死之后,更显出祂的荣耀,证明祂是得胜的基督,配称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的基督(启17:14;19:16)。

“叫祂因着神的恩,为人人尝了死味”。这里的“叫”的原文opo{s,是“致使”的意思,这句话的意思衔接本节的第一句,说出基督所以要暂时成为比天使小一点的原因,是要使祂能“因着神的恩,为人人尝了死味”。照理似乎应把这句话放在上一句之前:神使祂成为人子,是叫祂为人人尝了死味,然后祂因受死的苦而得荣耀尊贵,才是自然的次序;但圣经如此记,是要特别强调基督为人子而受死的尊荣,所以先记基督成为人子受死而得荣耀,后记祂成为人子的原因──为人的罪受死。

3.基督成为人子,使祂可作我们完全的元帅(2:10

10 本节在未讲及基督为人子,为人人尝死味的果效之前,特先称基督是“为万物所属,为万物所本的”。圣经显然有意提醒我们不可忘记万物原本是属于基督,是祂所创造,又是本乎祂才存在的(徒17:26;11:36),但祂却舍弃一切属天的荣耀和权柄成为人子,又拒绝从魔鬼而来的万国荣华(太4:8-10),顺服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将祂升为至高,使祂既有了为人子的经历,又是神所立为承受万有的(来1:2;3:35;13:3)。祂是“为万物所属,为万物所本的”,这句话另一方面的意思,就是一切都应归给祂所有,一切都要倚靠祂而存在。

“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这“许多儿子”无疑是指那些因祂成为人子,为人人尝了死味,而作了神的儿子的信徒们。这句话说出基督一人为人人尝了死味的结果,如何使许多在罪恶中作奴仆的人,因祂受死的功劳,得成为神家的儿女,并从黑暗中出来,被领进荣耀里(彼前2:9)。

“使救他们的元帅”,这里没有说救他们的救主,而称主为救他们的元帅,显然在这句话中,包含两重的意义:一方面告诉我们基督是救我们的救主;另一方面告诉我们祂为着救我们,曾经过猛烈的争战,并且祂救我们的目的,不独使我们得成为神的儿子,且要我们成为向祂忠贞顺服,拥戴祂为元帅的精兵。

“因受苦难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祂在未受苦难之前还不完全,乃是说祂虽在未受苦难之前已经是完全的,但祂成为人子受苦难之后,更显得祂是我们完全的元帅。因为祂既已经历了我们所必须经过的争战,走过我们将会走的道路,当然祂就更能体恤我们的软弱,更知道如何引领指导我们跟从祂了。

所以基督成为人子的结果,虽曾暂时比天使小,却合乎神美妙的旨意;这样的经历,是任何天使所没有的。

4.基督成为人子,使祂可以称我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2:11-13

11 本节第一句“那使人成圣的”指耶稣基督,第二句“那些得以成圣的”指信徒,“都是出于一”即都是出于一位神,也就是都有神的生命的意思。由于那使人成圣的基督,曾经成为人子,为人人尝了死味,结果就使我们这些得以成圣的人,得着与祂自己一样的生命──神的生命。“所以祂称他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因为祂不但自己降卑,成为带着肉身的人,也把我们升高成为神的儿女。

12-13 这两节圣经是从旧约诗22:22;\cs312:2;8:17-18引出来的。

22:22的话,是预言基督要将父的名传与祂的弟兄。

12:2;8:17-18的话,是预言基督要和神的儿女一样,过信靠神的生活。引证这些旧约经文的目的,在乎证明上面所说基督如何成为人子,生活在人中间,又使我们同有神的生命,成为神的儿女,是合乎旧约预言的。

5.基督成为人子,使祂可以藉着死败坏掌死权的魔鬼(2:14-15

这两节解明基督要成为人子的原因:

14 A.祂必须成为人子,才能与人一样同有血肉之体。

祂要有和我们相同的身体,才能把神的爱向我们说明。但祂既“亲自”成为血肉之体,亲身担当我们的罪,就把神的爱显得完全。

B.祂要有血肉之体才能为人受死。

祂若没有血肉之体,根本不能替我们死,并且因未经历血肉之体的一切软弱,人就可能疑惑祂体恤的心不够完备。

C.祂要藉着血肉之体为人受死,才能藉着死,败坏掌死权的魔鬼。

死为一种权势,是从罪而来(罗5:12)。人一犯了罪,就被神判为当死的(罗1:32;6:23),凡在罪的权势下,就是在死的权势下(林前15:55-56)。死权是根据罪权,而罪却是根据神的律法(罗7:11)。魔鬼被称为掌死权的,因为所有犯罪的都在魔鬼的权下,都是背叛了神,作罪和死的奴仆(约一3:8;5:19;6:20;2:15)。所以所有的罪人都在魔鬼的死权掌握之下。耶稣基督藉着死,败坏了掌死权的魔鬼。因为基督既为我们的罪死了,受了我们应受的刑罚,满足了神律法的要求,又从死里复活,胜过死亡,使一切在祂里面的人也都要复活(林前15:22),这样,罪和死就不能再在我们身上掌权了。

15 D.祂要败坏掌死权的魔鬼,才能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

基督既藉着死,满足了神律法的要求,使“罪”不能再藉律法掌权;又赐人复活的生命,使魔鬼的“死权”失效,消除了罪和死的权势。这样,那些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就可以因信靠基督而得着释放,不再作“死”的奴仆了。

人生的许多痛苦,都是因为死的权势作崇而有的,如疾病、贫穷、饥饿、损伤……无非都是催逼人走向死亡之路,人为着怕死而求生存,就增加许多痛苦,作了死的奴仆。但基督得胜了死亡的结果,使我们不再怕死,因那永远的死既不能摸着我们,则肉身的死对我们,只不过是息了今生的劳苦,进入永远的安息而已。

6.基督成为人子,是要救拔亚伯拉罕的后裔(2:16

16 这一节告诉我们基督成为人子的另一个理由。

因为祂不是救拔属灵界的天使,乃是要救拔属血肉的人。人虽然比天使微小一点,但神并没有为天使预备救恩,只为人预备救恩。在此所说:“乃是救拔亚伯拉罕的后裔”,一方面固然是指以色列人,但更是指那些因信而成为亚伯拉罕属灵之后裔的人(罗4:211,12,16;2:28-29)。

神何以没有为天使预备救恩?

因为善天使既没有犯罪,当然也不需要救恩;恶天使(魔鬼)和它的使者犯罪,全然是出于自己故意背叛神,弃绝神的恩典而犯罪,成为不会悔改的,是神已经定了刑,等待受罚的(参约8:44;约一3:8;2:19;25:41;6;12:12;20:7-10),所以也没有需要为他们预备救恩。

7.基督成为人子,使祂可以作我们慈悲忠信的大祭司(2:17-18

这两节论基督成为人子的原因,因为要作我们慈悲忠信的大祭司。慈悲指祂对人方面的爱心,忠信注重祂对神方面的尽忠。总之,无论对神,对人,祂都能完全胜任。在此有五点事实,证明祂是我们慈悲忠信的大祭司:

A.祂的降卑与舍己(2:17

17 “所以祂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注意这“该”与祂弟兄相同的意思,似乎说祂在凡事上与祂弟兄相同是应该的;其实,祂没有任何理由应该和祂弟兄相同,祂是绝对超过人的神子,但祂为要成就神的救恩,作我们慈悲忠信的祭司,舍弃了祂原来的荣耀,降卑为人子,在凡事上与人相同,并且看这种降卑是应该的。凡是真正愿意舍己和降卑自己的人,都看自己的舍弃和降卑是应该的。反之,如果我们还念念不忘地想到自己原来的荣耀和地位,想到自己现今的遭遇本不该如此,是因自己肯牺牲的缘故才致于如此,那我们就还未到真正的舍弃和谦卑的地步。基督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因祂曾经绝对降卑和舍己。我们如果要成为神合用的仆人,也不能例外。

B.祂全心以神的事为念(2:17

17 “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祂所以愿意如此舍弃与降卑的原因,是“为要”在神的事上有所成就,能以完成神所要祂完成的使命。祂曾说:“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么?”所以祂的行事全心为着父的荣耀,祂不但有极大的牺牲,而且是存着完全为神的心而牺牲的。

C.祂曾为百姓的罪作了挽回祭(2:17

17 “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祭司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为百姓献祭。旧约的祭司,都是用牛羊献祭赎罪;这些牛羊的血,并不能真正除罪,不过是“将来美事的影儿”(来10:1-4)。但基督乃是把自己圣洁的身体献上,为我们作了永远有功效的挽回祭(罗3:24-25),使神因人的罪所发的怒气止息,除去了神和人中间的阻隔,使人与神和好(罗5:1)。所以惟有祂配作我们慈悲忠信的大祭司,在神面前常常为我们代求,使神因祂受死的功劳,可以赦免我们的罪,又悦纳我们的祷告。

D.祂曾被试探而受苦(2:18上)

18 “祂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第四件事实,证明基督是慈悲忠信的大祭司,就是祂不但与我们一样有血肉之体,也和我们一样受过各样的试探,不过祂没有犯罪。祂既然和我们一样受过试探,就必能十分清楚知道我们在受试探时所需要的帮助,又能充分了解我们的软弱,也完全洞悉魔鬼试探人所用的各种诡计和方法。

这里说“被试探而受苦”,可见这里所说的试探是指魔鬼的攻击,或魔鬼利用人对主加以各种逼害和凌辱等。因为主既没有被试探而犯过罪,当然祂所受的苦不是因犯罪而受的苦,乃是从“试探”直接而来的苦。信徒有时因受试探失败而受苦,有时却因胜过试探而受苦,那是魔鬼直接用苦难试探我们。但无论什么样的苦,祂都深切了解我们的遭遇,并要在我们被试探而受苦时,与我们同在(提后4:17),为我们开路(林前10:13),随时搭救我们(彼后2:7)。

E.祂能搭救被试探的人(2:18下)

18 “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祂不但和我们一样受过试探,且胜过各种试探,又能搭救那些被试探的人。这“能搭救”的意思,不但指祂的能力方面,足够胜过仇敌,也指祂的智慧以及其他各方面有能以取胜的条件。无论魔鬼用什么诡计方法,陷害神的儿女,祂在任何情形下都能搭救他们。

问题讨论

“随流失去”所失去的是指什么?

藉天使所传的话是什么?“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该受的报应”,试从旧约中举例。

解释“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的意思。

2:3-4有那三重的见证,证明救恩之真确?

解释2:6-8“人”

“还不见万物都服祂”是什么意思?

基督成为比天使小一点,对祂是神子的尊荣有无影响?何故?

2:10何以不称主为救主,而称祂为元帅?

……合宜”是否表示祂未受苦前不合宜?

基督称我们为弟兄怎会不以为耻?

2:12-13引证诗篇22:22;12:2;8:17-18有何作用?

2:14-15解明基督要成为人子之故?

神为什么不救拔天使?

试按2:17-18举五点事实证明基督是慈悲忠信之大祭司。──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赞助商链接

返回基督教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