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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壹书提要

壹、作者

         约翰一、二、三书本身皆未指明作者与受书人,但教会历来认为这三卷书都是使徒约翰写的。由于书信的内容、措辞、观念与约翰福音极为相似(请参阅『捌、本书与其他圣经书卷的关系』),学者多同意这三卷书信与约翰福音是由同一位作者──使徒约翰所写成的。
        使徒约翰是西庇太的儿子(太十2)。他的哥哥是雅各,他的母亲是撒罗米(太廿七16;比较可十五40;十六1)。撒罗米是从加利利就跟随耶稣并服事祂的姊妹们之一(太廿七55),可能她就是主的母亲的妹妹(太廿七56;比较约十九25)。因此,约翰和他哥哥雅各也可能就是主的表兄弟,难怪他们哥俩曾请他们的母亲出面向主说情,求在祂的国里,一个坐在右边,一个坐在左边(太廿20~21)。
        可能他的家境相当富裕;父亲是一个大渔户,有渔船和许多雇工(可一20)。他也认识大祭司(约十八15)。除了在加利利的家以外,似乎他还有一个家在耶路撒冷(约十九27)。
        最初他曾经是施洗约翰的门徒。当施洗约翰向他的门徒作见证说:「看哪,这是神的羔羊。」就有两个门徒跟从了耶稣,与祂同住。这两个门徒中一个是安得烈,另一个没有提起名字的就是使徒约翰(约一35~40),因他在自己所写的福音书中,从未提起过自己的名字。
        可能他蒙主的呼召不只一次。第一次,主说:「你们来看」(约一39)。他跟从主之后,他又回到打渔的本业去了。过了一段时候,主在加利利海边第二次又呼召他,他就离开了父亲、伙伴和渔船,从此作一个得人如得鱼的门徒了(太四18~22)。后来,主又从门徒中呼召他作十二个使徒之一(路六13~14)。
        在十二使徒中,有三个特别和主亲近的,就是彼得、雅各和约翰(路八51;九28;可十四33)。在这三个人中间,约翰是最近主的。他曾靠着主的胸膛(约十三25);他是主所爱的门徒(约十三23);他是仅有的门徒在十字架下看主受苦(约十九26);他接受主的委托,接主的母亲到自己的家里(约十九27)。
        他和他的哥哥雅各被称为『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可三17)。从这个称号,就可想象约翰的个性很暴躁。当他看到有人奉主的名赶鬼,可是又不和门徒一起跟从主,他就为主起了愤恨,禁止那人继续作工(路九49)。当他看到那些撒玛利亚人不接待主,他和雅各就请主许他们重演以利亞的故事,用天上降下的火烧灭他们(路九54)。可是后来他雷子的性情逐渐被主的爱溶化,而成为一个专讲爱的使徒了。
        主升天以后,他留居在耶路撒冷。他知道主把天国的钥匙交给彼得(太十六18~19),所以他守住他的地位,在圣灵带领之下协助彼得建立教会。他和彼得的合作是非常紧密的:在那楼上同心合意的恒切祷告;在五旬节时一同站起来传福音;在美门口一同帮助那个生来是瘸腿的,并对百姓作复活的见证;后来又一同被官长扣押;一同在他们面前述说拿撒勒人耶稣;在撒玛利亚一同工作等等(徒一13~14;二14;三1~四22;八14)。
        在耶路撒冷陷落之前,使徒约翰的工作已经西移,在小亚细亚一带地方的教会中间事奉主(那时保罗已经殉道了)。他常住在以弗所;在罗马暴君多米田(Domitian)的时候,他从以弗所被充军到拔摩海岛──爱琴海里的一个荒岛──在那里看见了荣耀主的异象,就写那卷《启示录》。
        约翰在地上的年日很长,活到百岁左右。当时,在门徒中传说他不死,约翰自己纠正了这错误的传说(约廿一23)。据他的门徒玻利革拉底斯(Polycrates)说,使徒约翰在年迈的时候,还是为主殉道的。

贰、写作时地

         本书所指责的异端思想,乃是在第一世纪末期才在教会中产生影响的;而本书中流露长辈对晚辈说话的语气,可知是使徒约翰晚年的作品。按早期教会的传说,使徒约翰年老时曾在以弗所居住一段很长的时间,本书可能就是在该处写成的。成书日期大约是第一世纪末期主后九十年代(即主后90~99)。

叁、本书受者

         本书并无特定受者,是一种公函,写给各地教会的信徒们,将对象称之为「亲爱的」或「弟兄们」(参约壹二7;三13,21;四1,7),又依其年龄之差异而称呼为「父老、少年人、小子们」等三类(参约壹二12~14),有时又通称「小子们」(参约壹二1,18,28;三7;五21),因当时作者已经接近百岁,「小子们」是一种长者对后辈很亲密的称呼。

肆、写本书的动机

         由于当时在小亚西亚的众教会,正受着一种雏型「诺斯底主义」的异端的影响,使徒约翰乃提笔书写本书信,针对这些异端邪说的错谬,加以辩驳,使众信徒能分辨真道。兹将重点陈述于下:
         (一)异端否认耶稣是太初就已存在的那一位;但本书清楚指出祂就是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参约壹一1)。
         (二)异端之一的「幻影说」,强调灵乃至善,而肉身是邪恶的,因此不可能有所谓「道成肉身」;但本书指明耶稣基督乃是眼所能见、手所能摸、耳所能听的实在人物(参约壹一1)。
         (三)异端承认属物质的肉身是邪恶的,但其所作所为与灵性无关,所以主张人的本质是无罪的,肉身所为不算是犯罪;但本书指明人承认自己的罪乃是得神赦免的先决条件(参约壹一8~10)。
         (四)异端既然主张人是无罪的,所以不需要赎罪;但本书表明耶稣基督降世,乃为救赎我们脱罪(参约壹二1~2)。
         (五)异端既然认为肉身所为乃无关宏旨,所以无所谓「遵行诫命」,尽管与世界同流合污,也不要紧;但本书重申信徒须遵守诫命(参约壹二4),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参约壹二15)。
         (六)异端认为基督是基督,耶稣是耶稣,亦即否认耶稣是基督;但本书申明耶稣就是基督,凡不认耶稣为基督的,就是说谎话、敌基督的(参约壹二21~22)。
         (七)异端否认耶稣是神的儿子,否认祂出于神来成为肉身;但本书指出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才能与神产生互住的关系(参约壹四15),也才能有神的生命(参约壹五12)。
         (八)异端否认耶稣基督是与神同等且合一的;但本书指出我们若在「那位真实的」(即指神)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参约壹五20),可见神和耶稣基督是完全合一的。
         (九)异端之中的「克林妥主义」,认为耶稣基督原本是一个人,当祂受浸时「道」才进入祂的里面,当祂被钉十字架时「道」就离开了祂(参太三16;廿七46);但本书指出藉「圣灵、水和血」这三样见证耶稣基督一直就是神的儿子(参约壹五6~9),祂的受浸和被钉乃是旧约预表和预言的应验。

伍、本书的重要性

         本书是历代教会对抗异端邪说不可或缺的宝典,基督教纯正的信仰得以存续,本书厥功至伟,其价值可以与保罗众多书信相比拟。再者,本书从积极方面循循善导基督的信徒,提供正确的教训,使吾人对生命、相交、爱、真理等能以深入的认识。

陆、主旨要义

         本书的中心主题是「生命的相交」,从相交的由来开始,点明相交的目的、条件、障碍、修复、危机、对策、维持与发展,示以相交之生命的本质乃是圣洁、公义、美善、真实、爱,信徒已因正确的信仰而具有此相交所需的生命,故只要发挥、彰显此生命的特质,必能获致喜乐充足的结果。

柒、本书的特点

         本书具有如下的特点:
         (一)本书是那位「蒙爱的使徒」,写给神家里儿女们「爱的家书」;全书提到「儿子或儿女」和「爱」各不下数十次。
         (二)本书的语气,不论就情感或权威而言,都好像一位老父亲对他自己的儿女说话一样,既亲切且又带着一种不容反驳的嘱咐。
         (三)本书直截了当地分明是非,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绝不模棱两可,也不需多予辩证。
         (四)本书虽然是用希腊文书写,但文法和语气、表达方式较像希伯来文。
         (五)本书特别强调真理的认识和生命的特性,信徒只要掌握这两方面,便可登堂入室,进到至圣所而与神有亲密的相交了。

捌、本书与其他圣经书卷的关系

         《约翰福音》为耶稣作见证,表明祂是神的儿子,使人因信耶稣得生命(约二十31),而得进入神的大家庭,成为神的众子;《约翰一书》则是神家的家书,写给神家的孩子们,阐明在神家里「与神相交」之道 (约壹一3),如何彼此相爱,互相分享在基督里丰盛的生命,由此确知自己有永生(约壹五13),又勉励众人持守真道,不受异端分子的迷惑(约壹二24~27)。因此《约翰福音》有如本书的前奏,而本书如同《约翰福音》的应用。
《约翰一书》和《约翰福音》两者的主题和语法都十分接近,也都使用明显的对比──光明与黑暗,生命与死亡,爱与恨,真理与虚假;两者也都将人分为两类,各属一边,没有第三种。不是神的儿女,就是魔鬼的儿女;或是属世界,或是不属世界;或有生命,或没有生命;或认识神,或不认识神。在风格方面,两本书也都同样单调的简明结构,以及同样喜爱希伯来式的平行语。很少使用虚词,也不以一个代名词来引进一个附属句。另一方面,两者都用某种强调的语气来开始一句话,如,「这是……即……」,「藉此……即……」,「因为这……即……」,和「凡……」。
此外,两者表达神的旨意与救恩计划的词汇,几乎完全相同。诸如:我们天然的状况、未蒙救赎之前都是「属魔鬼的」,牠乃是「从起初」就犯罪、说谎、杀人的(约壹三8;约八44),我们也是「属世界的」(约壹二16;四5;约八23;十五19)。因此我们「犯了罪」(约壹三4;约八34),都「有罪」(约壹一8;约九41),「行在黑暗中」(约壹一6;二11;约八12;十二35),在灵里是「瞎眼的」(约壹二11;约十二40),是「死的」(约壹三14;约五25)。但神爱我们,差遣祂的儿子成为「世人的救主」(约壹四14;约四42),使我们「能得生命」(约壹四9;约三16)。这位是祂的「独生子」(约壹四9;约一14,18;三16,18),祂虽然是「从起初」就有的(约壹一1;约一1),然而却成了「肉身」(约壹四2;约一14)来到世上,又为我们「舍命」(约壹三16;约十11~18),为要「除去」罪(约壹三5;约一29)。为祂作「见证」的,一方面是那些曾经「看见」的人,他们「宣扬」祂(约壹一2~3;四14;约一34;十九35),但更重要的是神自己(约壹五9;约三33;五32,34,36~37)和圣灵(约壹五6;约十五26)。我们应该「接受」从神来的见证(约壹五9;约三11,32~33;五34),「相信」那位有充分见证的(约壹五10;约五37~40),并且「承认」祂(约壹四2~3;约九22)。相信祂或祂的「名」(约壹五13;约一12等),我们就出死入生(约壹三14;约五24)。我们「有生命」(约壹五11~12;约三15,36;二十31),因为生命在神的儿子里面(约壹五11~12;约一4;十四6)。这就是「从神而生」(约壹二29;三9;五4,18;约一13)。
凡从神生的,就是神的「儿女」(约壹三1~2,10;五2;约一12;十一52),两者都提到神的儿女们与神、基督、真理、世界和彼此的关系。他们是「属神的」(约壹三10;约八47),也「认识」神,透过耶稣基督认识那位真神(约壹五20;约十七3)。甚至可以说他们已经「看见神」(约壹三6;参约叁11;约十四9),只是按字面而言,没有人能看见神(约壹四12,20;约一18;六46)。基督徒不单属于神,也属于真理(约壹二21;三19;约十八37)。真理亦「在他们里面」(约壹一18;二4;约八44),他们「行」或「活出」真理(约壹一6;约三21),因为所赐给他们的灵是「真理的灵」(约壹四6;五6;约十四17;十五26;十六13)。基督徒与神和真理的关系,是透过耶稣基督而来的,他们「住在」祂和祂的爱里(约壹二6,27~28;三6,24;四13,15~16;约十五4~10),祂也亲自住在他们里面(约壹二24;三24;四12~16;约六56;十五4~5)。祂的话也在他们里面(约壹一10;二14,24;约五38;十五7),而他们亦在祂的话之中(约壹二27;约八31)。因此,他们「顺服祂的话」(约壹二5;约八51~55;十四23;十五20;十七6)或「祂的命令」(约壹二3~4;二22,24;五2~3;约十四15,21;十五10),祂的「新命令」就是要他们彼此相爱(约壹二8~10;三11,23;参约贰5~6;约十三34)。然而,「这个世界」会「恨」他们(约壹三13;约十五18)。他们无需感到奇怪,理由乃是他们不再属于世界(约壹四5~6;约十五19;十七16),虽然他们仍旧住在其中,但却不可以爱其中的东西(约壹二15~16;约十七15)。基督已经「胜过世界」,透过相信祂,他们也已得胜(约壹五4~5;约十六33)。基督所成就之事的结果,已经赐给祂的子民,就是让他们满有喜乐(约壹一4;约十五11;十六24;七13)。
         《约翰一书》和《约翰二、三书》之内容论点虽然不同,但三卷书信的行文措辞彼此接近又相关,皆勉励受书者在真理中彼此相爱(请参阅约翰二、三书之提要)。
         一般圣经学者均相信,《约翰福音》、《约翰一、二、三书》和《启示录》等五卷书均为使徒约翰所著。而这五卷书恰好可分为三类:
         (一)《约翰福音》主题是「信」──因信耶稣基督而得生命。
         (二)《约翰一、二、三书》主题是「爱」──因正确地爱神并爱弟兄而得丰盛的生命。
         (三)《启示录》主题是「望」──因儆醒盼望基督再来而装备得胜的生命。

玖、钥节

         「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一3)
         「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我们也真是祂的儿女。…」(三1)
         「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五1)
         「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五12)

拾、钥字

         「生」、「生命」、「永生」(一1,2,2;二25,29;三9,9,14,15;四7,9,9;五1,1,1,4,11,11,12,12,13,16,18,18,20)。
         「光」、「光明」(一5,7,7;二8,9,10)。
         「真理」(一6,8;二4,21;三19;五7)。
         「命令」、「诫命」(二3,4,7,7,7,8;三11,22,23,23,24;四21;五2,3,3)。
         「知道」(二5,11,18,20,21,21,21,29,29;三2,5,16,19,20,24;四13,16;五2,13,15,15,18,19,20)。
         「爱」(二5,7,10,15,15,15;三1,2,10,11,14,14,16,17,18,21,23;四1,7,7,7,7,8,8,9,10,10,10,11,11,11,12,12,16,16,16,17,18,18,18,19,19,20,20,20,21,21;五1,1,2,2,3)。

拾壹、内容大纲

主题:生命中的相交
   一、建立相交的根源──生命之道(一1~4)
         1.生命之道的本源、显现和传报(一1~2)
         2.传报生命之道的目的──相交和喜乐(一3~4)
   二、维持相交的条件──在生命的光中相交(一5~二11)
         1.在光明中行(一5~7)
         2.承认自己的罪,信靠那中保耶稣基督(一8~二2)
         3.遵守主的诫命(二3~11)
   三、确保相交的要素──在生命的认识中相交(二3~四6)
         1.认识神和偶像(世界)的不同(二3~17)
         2.认识基督和敌基督的不同(二18~23)
         3.认识恩膏的教训和人的教训之不同(二24~27)
         4.认识神的儿女和魔鬼的儿女之不同(二28~三24)
         5.认识真理的灵和谬妄的灵之不同(四1~6)
   四、增进相交的要领──在生命的爱中相交(四7~五3)
         1.住在爱里面(四7~16)
         2.住在爱里面的佐证──没有惧怕(四17~18)
         3.爱是神生命的自然流露(四19~五3)
   五、在生命中相交的轨迹(五4~21)
         1.总纲──从信心到胜过世界(五4~5)
         2.因神的见证而信耶稣是神的儿子(五6~11)
         3.因信神的儿子而有生命(五12~13)
         4.因有生命而知道神必听我们的祈求(五14~15)
         5.因祈求而蒙神保守,不至犯罪(五16~19)
         6.因住在那位真实的里面而自守,远避偶像(五20~21)        —— 圣经注解-黄迦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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