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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第二章

B 素祭(二1~16)

  献上榖类磨成的粗粉或是榖物之素祭(AV:「以食物为供物」,即中世纪对「以粮食为供物」之翻译)如同燔祭一般,都是人对神自愿献上的一份礼物,其目的乃是要增进或确保祂的喜悦。虽然本段落是讨论献上植物为祭之课题,有别于动物的祭,但是二者背后的动机却是完全相同的。

  1. 若有人(希伯来原文为 nep̄eš,直译为「魂」)。在此,阴性名词之使用乃纯属巧合,而且绝不与在这节经文里其他随后的阳性用词互相冲突或产生矛盾。Nep̄eš 这个字自始至终都是反映着自我之意;因此,我们应当将它译为「人」或「自己」,正如在马太福音十六26和马可福音八37二节经文里,基督提出有关一个人打算拿什么来换他的自我身分这问题一般。藉此,nep̄eš 一字之希伯来文特性得以被保持下来,而能免受柏拉图思想和相类似之希腊思想所产生「身体」与「灵魂」二分结果的污染。素祭(minḥâ)所献上的供物是当地出产的一种榖物;虽然,它常常伴随着燔祭一起被献上(参:民十五1~16),然而,在此我们将之视为是一种个别献上的供物。无论是作为一种尊敬(士六19;撒上十27)、感谢(诗九十六8)、效忠(创三十二14,四十三11、15、25)或是归顺(撒下八2、6;代下十七11)之表达,一般而言 minḥâ 个字眼是一份「礼物」的意思。在献祭的专门术语中,这个字似乎一直以来都具有「礼物」这广泛性的含义,正如在最早期的旧约文献里,这个字的意义既包括动物,也包括了植物之献祭供物(参:创四3~5)。或许 minḥâ 一字其原始的本质正说明了为何它在利未记献祭制度表的一开始就占有特别的地位。到了摩西时代,这个字眼所表达的含义就被限制在榖类或是植物性献祭供物的范围之内,亦即那些非流血性的供物。

  这素祭所用之材料相当类似于磨成粉的大麦或小麦,并且根据他勒目的权威(Talmudic authorities)认为,素祭乃是一种独立性的献祭,只由那些非常贫穷的人献上。然而,即便在此,献祭的动机仍然是最主要的考虑点,我们深信神必将如此献上的供物,视为这个献祭者好像单单将他自己(nep̄eš)献上一般。同样地,基督也照样顾念到,那位穷寡妇献上二个小铜钱其背后所存有的动机(可十二42;路二十一2;AV 本译为「二个小钱」),这二个小铜钱代表了她一切养生的所有。一个人并他一切所能得的资源,能够对神完全地委身,如此地献上才是神最想要我们献上的祭物(诗四十7;来十7)。古代近东人民在烘焙的时候,常用橄榄油作为使饼松脆的膨松剂,不但如此,橄榄油也成为他们将粗糙的榖类面粉搓揉成面团时的添加物。如同榖类一般,这油也是人们劳苦所制成的产品,因此,素祭象征着人对神献上他自己的工作。乳香(leḇōnâ)乃是从一些属于 Boswellia 种的灌木上所取得之芳香性树脂。我们不能确切地知道乳香是否出产于巴勒斯坦地,而 B. carterii 这种希伯来人所使用的唯一香料是否是由示巴(Sheba)一地输入的。22乳香乃是圣洁和祈祷的象征(参:诗一四一2),它也是博士们献给婴孩耶稣的其中一份礼物(太二11)。因着这素祭的献上乃是为要确保与神亲近的关系,所以在榖类面粉中必须加入乳香;而反向地在赎罪祭所要求的程式里(五11),就清楚写明禁止使用乳香。

  2. 在搅拌混合这些材料后,敬拜者将此供物呈给祭司,祭司取出一把榖粉,并确保所有的乳香都放了进去。这就是作为纪念的部分(ʾazkārâ),我们并不太能够断定这个字眼的含义,然而它自始至终都是被用在与素祭中被火烧尽的那部分有关之描述里(参五12,六8;民五26)。有些人认为这个字是古代闪语对「雄性」的一个称呼,用以描述祭物中特选的成分,然而,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任何证据支持这观点。一个较有可能的提议是这乳香与祭司所用香料的四种成分里的其中一种有关(出三十34),这香料是祭司每天在祷告的时段所献上的。于较后期的发展中,诗篇三十八篇和七十篇在某种程度上与纪念性的供物有关联,并且很有可能在圣殿时期,当敬拜者献上纪念性的祭物时,他会吟诵这二篇诗篇中的一首或是其他与纪念性有关的诗篇。根据以赛亚书六十六3的记载,用乳香作为纪念性的供物献上这作法,显然是迦南人偶像崇拜的习俗。在使徒行传十4里,到访之神的使者形容虔诚的罗马百夫长哥尼流所作的祷告和赒济「如献给神的纪念性祭物般」,已经上达神的面前。我们并不能够断定 ʾazkārâ 这个字原来的意思是要使极穷困的敬拜者回想起神存在的事实,或是要奉献者忆起那位满有威严、恩惠且供应人类一切需要的神,抑或这二方面的意思都包含在这个字的含义中。总之,这供物的用意乃是要让神对这敬拜者产生正面的感受(「讨祂喜悦的香气」)。

  3. 剩余的榖粉遂成为祭司们额外的津贴,然而祭司们会将其中为至圣的一部分拿到圣所里适当的地方烧尽,这部分并不用来扶养祭司的家庭。在此特别强调仪式上的神圣乃是为了能够清楚地记述祭司们的财产和特权,以免发生权利滥用的情况。然而,这种不当的事件的确曾经在以色列祭司制度败坏的时期发生过(参:撒上二12、22)。因为祭司处于一个和神之间拥有特别属灵关系的地位上,他的品格和行为遂成为最当被看重的事。与其说一位真祭司是穿戴着华丽的礼仪服装,倒不如说他应披上富有道德价值的公义(诗一三二9),这将在他的生活方式中显露无遗。一个相信耶稣基督的人在成为「君尊的祭司」一员之位分上更显得独特(彼前二9),因此圣经力劝他要「圣洁」(彼前一16),并且要借着耶稣基督献上蒙神悦纳的灵祭。顺服和圣洁是旧圣约的口号(参:申七6、11等),同样地,此二者也是这新圣约的口号。

  4~7. 前面的段落已经讨论了有关将未经烘焙的榖粉献为供物之课题,毫无疑问地,那是榖类供物中最原始的一种,因此被适当地安排在这一章的讨论里。接下来的榖类供物乃是先以手搓揉压平成生面团,然后才置放在一块烧红的岩石,或是一个事先已经加热的炉或灶之内侧加以烘焙之。这由榖粉供物烘焙而成的饼,其烘焙方式乃是从铜器时代初期以来就常见于巴勒斯坦地的方法,直到如今,这方法仍被阿拉伯地区的一些乡间居民所使用。23再者,即使是最穷困的百姓,都可以拿他们自家做的细面饼或薄饼片作为祭物献给神,并在擘饼之际,更完全地认识祂(参:路二十四35)。无酵细面饼大概比薄片饼还要厚些,而后者可能较近似于现代犹太人在逾越节所用的无酵饼。

  素祭所用的供物可在灶或可移动的炉具中烘焙,亦可在煎盘中煎制。一般煎盘(mahabat)是由陶土制成的器具,然而在铜器时代中期(大约是西元前1950~1550年),那些生活较富裕的希伯来人则使用铜制的薄烤饼煎盘。在君主统治时期,也就是巴勒斯坦地铁器时代开始之初,虽然铁器还是相当地昂贵,一些中产阶级的家庭也能够拥有一个铁制的煎盘(参:结四3)。24在素祭中,只有这种形式之供物有分成块子的指示,这可能是为要与利未记一6所提及祭牲被切成小块的程式相对应才有此要求。在日常生活里,不论是在一个家庭的成员之间,或是与朋友一起用餐的时候,擘饼既可满足身体上的需要,也可以满足社会性的需要。耶稣在一间大楼为祂的门徒得以纪念祂的死所设立的圣餐中(可十四5),祂拿起饼来,祝福后,就擘开,这个程式就成了我们仿效祂的一部分(太二十六26;可十四22;路二十二19)。这个行动象征了在加略山上祂自己的身体被擘开,将自己献上为祭,藉由此,世人得以与神和好。

  一个平底锅(希伯来原文为 marḥešeṯ),无论是用陶土或是金属制成的,均是指一个双把的炖锅或是指一个较深的油炸煎锅。与第4和第5节相对照之下,只有在这节里面没有提及要用无酵细面,但是这可能是刻意避免重复的表达结果。许多证据显示在 marḥešeṯ 中煎制的供物,比较像现今用油炸锅炸成的油炸圈饼。25

  8~10. 虽然在此并没有提到香料一物,但是正如第二节所描述般,捐献者将祭物交给祭司,然后祭司将它带到坛前,并将纪念性的那部分取出烧在坛前。香料的作用似乎是作为一种熏香剂或除臭剂,用以遮掩或除去那些在献祭礼仪中所发出的难闻气味,因此它可以在物理性的效用上,使得这供物成为一份馨香的火祭献给主。将纪念性的部分取出烧尽之后,无论剩余些什么,都归祭司们所有。在此强调供物的圣洁本质是含有特别意义的,因为这由捐献者献与神的供物若真要蒙神悦纳,就必须配以一份愿意活出同样圣洁、献与神之生命的心志。「圣洁」一字并非单指着迦南的异教徒所明了的──奉献自己服事一位神明之意,迦南人用 qudšu(「娼妓」)一字来表达上述的意思;反向地,圣洁一字指出这位西乃山的神,祂拥有一切最高的道德和属灵特质,祂命令祂的百姓要圣洁(qāḏôš),因为祂是圣洁的(利十一44,十九2,二十7等等;彼前一16。参:帖前四7)。那成为火祭献与神的食品供物被视为是至圣的(NEB;「最神圣的」)。神允许祂所拣选的代表──祭司们能够食用一部分献为素祭、赎罪祭(五13)和赎愆祭(七6)的供物,而且也只有他们才能够取用,藉此途径神供应祭司们的需要。相比之下,敬拜者则能够取用那些还特许之愿、甘心献上以及为感谢而献上的祭物(二十二18~30)。

  11~12. 所有素祭的供物都不可以有酵,这较后提出的限制性要点,乃是针对任何要当作火祭献给神的祭物所订下的。在此,对于古代常用作糖剂的蜂蜜也同样被限制。我们并不十分确知为何要在火祭中限制这二项物品。有人猜测可能是因为蜂蜜〔希伯来文为 deḇaš,阿卡得文(Akkad)为 dišpu〕是一些异教神明所喜爱的食物,因此以色列人必须相当留意任何与献给异教神明相关之物品,这是非常重要的,以免任何暧昧不明的事物混入希伯来人的敬拜中,使得他们随从那些异于西乃山圣约所订下道德规范之宗教成分。或许在哥林多这城市里,许多蜂蜜在售卖以先,都已经被拿去祭拜希腊众神只了;如果真是如此,那么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八章所讨论的问题,就显得相当有意义,因为这问题非常有可能与属灵上的妥协有直接的关系。基督徒有逃避任何邪恶之事的义务(帖前五22)。酵(ḥāmēs)基本上是「一些发酸的东西」,在古代的世界里,酵是由上一次作面包所留下的一小块生面团所组成的。他们让这小块生面团发酵,当它与其它的面粉混在一起的时候(参:太十三33;路十三21),这块生面团的发酵过程就会转移到整个混合面团之上,使得成品的构造膨松而且能够使其更加美味又易消化。酵和蜂蜜二者都是会引至发酵过程的制剂,此外,「蜂蜜」这个字眼,很可能是旧约圣经中用来形容一种或多种发酵饮品的婉转用词。或许这个禁令是为了要预防供物自然的结构受到干扰,如此一来这供物才能够算是敬拜者真诚劳力所得的结果,而足以代表敬拜者在他所要面对神的临在中,存有一颗敞开、朴素的心(参:来四13)。

  我们不应当将酵和蜂蜜视为不洁净或是罪恶的象征物,因为此二者均属于初熟供物的一部分(参:出二十三16~17,三十四22~23;利二十三17~18)。然而有人认为蜂蜜(「甜的」)和酵(「酸的」)之间的差异,可能表达出美善与邪恶间的平行关系,这个论点相当吸引人,实际上如果单单是因着酵在献祭礼仪中所占有的地位看来,这论点似乎站立不住。事实上,初熟之物就是指那些「最先收成的」农作物,而这以首要的部分为代表献与神之供物,象征了整个农作物之收成都奉献给祂──这位一切美好事物的赐予者。在以赛亚书七15、22预表弥赛亚的经文里,蜂蜜之食用象征着那位童贞女之子晓得弃恶择善的时候,因此这成为他属灵上已经成熟的记号。在新约圣经里(太十三33),基督将天国和面酵连结在一起,大概是要援用此例来比喻福音在社会中发挥功用,使之成为基督教化时所产生的渗透作用。在另一方面,基督将酵的渗透性本质与那些不良教训的特质连结在一起(太十六6、11~12,十二1),而保罗则将之与邪恶阴险狡猾的播散连结在一起(林前五6;加五9)。这些经文让我们清楚地看见,有关酵所要提出的重点乃是它的渗透作用。实际上,酵本身是中性的,然而其产生之果效却可以用正面或负面的象征意义来解释,至于选择何种观点来解释,则因不同处境而有所差别。有一些作者认为酵乃是一种败坏过程的象征,26这说法并不正确,因为当我们将酵加在榖粉中的时候,它能够使所烘焙出来的食物更美味、膨松且易于消化,而并不是使它变坏。当然,可能有人会争论说,如果我们将酵加入面粉之中而又不加以烘焙的话,这酵会使得整个面团发酸;然而,事实是当我们在面粉中加入酵的时候,我们必定存有要将面团拿去烘焙的意图,正如在初熟之物的献祭中一般(利二十三17),一般的家庭都会这么做,而不会无端端地将整个面团闲置一旁使之发酸。

  13. 凡献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盐调和。这矿物质不变的防腐性和收敛性,象征着永久不变和纯正;正如在「盐约」中所提的(民十八19;代下十三5),或是在近东文化中,借着吃盐来建立一个友好的契约等习俗一般。虽然信徒本当是「世上的盐」(太五13),但是一个人还是有可能会失去其信心和为主作见证的特殊性,因此我们将这特质修正为每一个基督徒在世上都当以一个持久不变和正直的心志为主作见证。保罗要信徒「用盐调和」他所说的言语(西四6),也就是说,运用一般性的常识适度地调整我们所说的话。27

  14~16. 以初熟之物为素祭献上之供物(NEB:最先成熟的榖类供物)就是那些烘了的禾穗子,这是穷人们常取用的食物。经过烘焙之后,这榖物被研磨成粗粉,抹上油,加上乳香后即成为可献上的供物(参二2)。榖物和油乃是古代希伯来人日常饮食里三种基本成分中的二种(参:申十二17)﹕因此,这供物连同在此并未提及的奠酒,即表达了人将其日常的饮食献给造物主的象征意义。大卫的祷告(代上二十九14)认同了将这些供物献与神的礼仪,然而在诗篇四十6~8里──一般均认为此诗篇为大卫所作,清楚地说到,神所要的是人能够全心地顺服祂的旨意,远胜于献祭和榖类的供物。基督在祂的死之中废除了献祭和礼物,以至于祂能够使得顺服成为一个我们跟随基督的既定原则(来十5~9)。在希伯来人饮食中的酒和油有时能够象征着欢欣和喜乐(参:诗一○四15;赛六十一3;来一9)。

22H. N. and A. L. Moldenke, Plants of the Bible (1952), pp. 56-59; W. Walker, All the Plants of the Bible (1957), p. 84; R. K. Harrison, Healing Herbs of the Bible (1966), p. 43; F. N. Hepper, Journal of Egyptian Archaeology, 55, 1969, pp. 66-72.

23巴勒斯坦一地,烘焙饼时所用的灶可见 NBD 中的图片,图43, p. 166。

24J. L. Kelso, The Ceramic Vocabulary of the Old Testament (1948), pp. 13, 23.

25J. L. Kelso, The Ceramic Vocabulary of the Old Testament, p. 24. 关于此字眼之解释,亦见于 pp. 12, 13,以及 p. 48的图16。

26E. g. H. F. Beck, IDB, 3, p. 105.

27F. F. Bruce,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s to the Ephesians and Colossians (1968 ed.), pp. 299-300.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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