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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第七章

C 为祭坛而献的礼物(七)

  出埃及记第四十章至民数记第六章记述的,是第二年一月初一日立起会幕,到一个月后统计人口时所发生的事。民数记七至九章记载同一段时间之内,发生了甚么次要的事件。经文以摩西立完了帐幕,就把帐幕用膏抹了……当天(七1;参九15)一句包容语,把这个附记的开首和结尾标记出来。109

  以下是出埃及记第四十章至民数记第六章中,明文记录日期的段落:

出埃及后第二年

一月一日

立起会幕

出40:2

立起会幕

民7:1

 

开始讨论会幕律法

利1:1

祭坛的奉献开始

民7:3

 

膏立祭司之礼开始

利8:1

 

 

一月八日

膏立之礼退出

利9:1

 

 

 

拿答、亚比户之死

利10:1-3

 

 

 

亵渎者之死

利24:10-23

 

 

一月十二日

 

 

祭坛的奉献退出

民7:78

 

 

 

利未人之任命

民8:5

一月十四日

 

 

第二个逾越节

民9:2

二月一日

人口统计开始

民1:1

 

 

二月十四日

 

 

延误者的逾越节

民9:11

二月二十日

云彩移动

民10:11

 

 

  把民数记七至九章的资料加插在出埃及记第四十章至民数记第一章的主要记述中,当然可以办到。然而现有的安排不但使利未记的主题可以发展得更加清楚,更容让读者彻底体会各支派为坛所献之供物的重要性。利未记的记叙若是被连续十二天的支派供献打断十二次,该书集中于献祭和膏立亚伦的焦点必然会变得模糊不清。在记录各首领的供物和利未人的任命(民七~八)之前,首先在民数记一至六章描述全营的组织和利未人的职任,读者便更能体会这些事件的重要性。例如民数记第四章指示的主题,是会幕的拆卸和运输。哥辖族负责扛抬会幕中最圣洁的陈设,如约柜、金灯台等。至于其他利未人怎样搬迁较重的物件,该章却没有说明,本章才澄清。负责幕幔的革顺族人(四24~28)分得两辆牛车,而负责板和柱子的米拉利族(四31~33),则分得四辆(七7~8)。

  这个预先作解释的技巧,利未记中也有例子:讨论祭礼的律法(利一~五)放在有关膏立亚伦的描述(利八~九)之前。因为献祭是膏立仪式的一部分。因此按照利未记的理解,这些律法很可能是在立起会幕之后,即膏立之礼的首日,才启示出来的。

  最后,把各首领奉给祭坛的供献记录在本段的叙述中,也有神学上的用意。它接在亚伦的祝福之后(六22~27)。祭司和祭坛是不可分的。而会幕和祭司的设立,就是神恩典的显明。如此各首领的行动,就被描绘成对神既已赐下之恩典的回应。他们慷慨的捐献,进一步带来更大的祝福:神继续与他们同在(89节;参:利二十六11~12)。这个「神赐福─信徒回应─更大祝福」的回圈模式,是旧约神学的根本。

  第12~88节不厌其烦地,反复记叙各支派首领在奉献祭坛时所作的供献。每位首领都献上一个重约三英磅(1.4公斤)的银盘子,差不多两磅(840公克)重的银碗,和重约四盎司120克)的金匙。110盘子和碗子盛满了调油的细面,金匙盛着香,都是素祭的主要材料(利二)。此外,他们又献上适合在燔祭、平安祭、赎罪祭等例行祭礼中使用的祭牲111(利一,三~四)。只有专为特定的严重罪行而设的赎愆祭(利五14~六7),才没有献上。首领的排名次序和第二章一样。

  在奉献祭坛时献上这些礼物,究竟是为甚么呢?圣经的描绘又为甚么如此详细呢?因为即使是在礼仪的文献,言简意赅通常是希伯来文学叙事的特色。

  祭坛是每日崇拜的焦点,因此在奉献时,要每个支派的代表献上一切正规的祭礼,是最合宜不过的事。它定下先例,证明崇拜是每个支派都要参与,每个支派都要支持的。本段首先提到素祭,可能亦有其用意。素祭平常不过是与燔祭同献的祭,但它也是祭司最主要入息的来源。首先提到它,就强调了众首领对于支持祭司事工的决心。为期七日的祭司膏立典礼,正在奉献祭坛的那天开始(利八11),而圣经对礼物的描述,亦紧接在祭司的祝福之后,都符合这一点。

  有学者提出献祭清单不断的重复,显示出它所根据的是圣殿的记录。112但这看法即使没错,也没有解释素来不是这么喋喋不休的作者,为甚么只在此处保留原有的形式。更合理的解释,似乎是在累赘的字句背后,有其神学的用意:它用最有力的字眼,强调每个支派在崇拜神的事上都是同等,并且每个支派都决意全力支持会幕及其祭司制度。

  他们的牺牲绝非徒然。本章退出时再次提醒读者神怎样在至圣所内,从停于施恩座上的云彩之中与摩西说话。会幕不是没有住客的神龛,而是永生神的殿(89节)。

  本章坚持献祭与事奉,是神子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新约重提这一点。基督在十字架上所献上的祭,是福音的核心(林前一17及下)。新约作者运用旧约各种的祭礼,为祂的死提供解释。各各他如今虽然取代了铜坛作为献祭的场所(来九~十),信徒却依然需要将自己献给神,并且献上金钱来支持福音事工,作为对神恩典的回应(罗十二1;林前九3及下)。

109有关使用包容语来标明附记的讨论,请看 S. Talmon, 'The Presentation of Synchroneity and Simultaneity in Biblical Narratives', Scripta Hierosolymitana, 27, 1978, pp. 9~26.

110希伯来原文的 kap̄,直译是「手掌」。由于它重量甚轻,AV 把它译作「匙」(spoon),似乎比 RSV 的「碟子」 (dish) 、NEB 的「小碟」 (saucer) 、和合本的「盂」来得合理。按照 R. de Vaux, Ancient Israel (DLT, 1963), p. 205,一舍客勒大约等于12克(0. 42盎司)。又请参 'Weights', IBD, 1634页及下。

111关于这些祭礼,可参看下面有关旧约祭礼的增注。

112B. A. Levine, 'The Descriptive Tabernacle Texts of the Pentateuch', JAOS, 85, 1965, pp. 314~318.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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