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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第卅四章

ii. 迦南地的疆界(三十四1~15

  故事至此界定应许之地迦南的界限,最是恰当不过。从主前十五世纪开始,迦南已经被视为一个地理上的单元。此后几个世纪的埃及文献,都经常提及这个地方。在名义上,迦南当时是受埃及所管制的。这些经外文献虽然没有像本章这般,详细描述迦南的疆界,其内容却反映了它对迦南界限的理解,显然也是和圣经相同。311与本书其他经文一样,本章地名的监定也大部分不是很有把握的。然而考据的可靠性,已经大得足以绘制迦南疆界的地图。请参看注释:Ⅴ. G. iv.的地图。

  1~5. 南界从死海开始,上亚克拉滨坡,直译是「蝎子坡」,它大概就是纳布‧萨法(Naqb es-Safa),然后在加低斯‧巴尼亚以南(库代拉特泉或加得斯泉;三十二8),穿过寻的旷野(参十三21,二十1,三十三36)。哈萨亚达和押们的位置不能确定,但必然是在加低斯‧巴尼亚与埃及小河〔阿里什河谷(Wadi el-Arish)〕之间。

  6. 西界是地中海。

  7~9. 北界惟一能够肯定其位置的地点,只有哈马口(十三21)和西达达。前者大概是今日的莱布韦(Lebweh),后者是塞达德(Zedad)。本节的何珥山并非加低斯附近的何珥山(二十22~27,三十三37~38)。这山一定是在哈马和地中海之间。而西斐仑和哈萨以南则必然是位于西达达的东面,它们大概是哈瓦林(Hawwarin)和卡尔亚廷(Qaryatein)。

  10~15. 东界未到加利利海斜坡(直译:基尼烈湖的肩膊)之前的部分,有颇多的问题:示番、利比拉、亚延的位置都无法确定。到达加利利海之后,疆界就沿着约但河谷,直下到死海。因此迦得、流便、玛拿西半支派的属土,是在迦南地以外的(13~15节)。

  但以色列所定居的范围,自始至终依然比本段所描述的迦南为小。大卫控制了大部分的迦南以及外约但,但在以色列的历史中,从来没有一个时期的国界,是合乎这里界定之疆土的。因此本段所描述的,是神应许给以色列民之地的理想,可是却从来没有完全被他们得为业。但主前十四至十三世纪埃及文献中称为迦南之地理单位,与民数记三十四章所界定之土地相符合的事实,却是本段经文具有历史性的明证。312

  土地的规模和以色列无法完全得为业,提醒我们神是慷慨的,祂能够「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的」(弗三20;参:罗八32;雅一5)。

iii. 土地分配者受任命(三十四16~29

  这些人责任何等重大,从他们由神直接指派,就可见一斑(16节;参一5)。这里只提到了十个支派的首领,因为迦得和流便已经在外约但定居。这些都是古语形式的名字(参一5~15),但在别处出现过的,却只有迦勒一人(19节;参十三6、30等)。各支派大约是依照定居的次序排名,从南面的犹太和西缅开始,以北面的亚设和拿弗他利作结(参:书十四~十九)。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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