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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 第廿七章 注释

 

1-23  女儿分得地业、约书亚受任承继摩西

 

上一章里按人数分地业的原则,是根据家族中二十岁以上男丁的多寡来分配。人若无子而死,这家是否失去分地的权利?本章针对这问题

,说明西罗非哈的事例中(1-11), 神如何藉摩西晓谕公平的处理方法。其次,迦南地在望之际,神拣选约书亚接替摩西(12-23)。

 

1-11  女儿得地业的条例

 

犹太人分配遗产的法则,与米所波大米的相同;女儿通常没有任何继承权,儿子才有此权利,长子更得双分 (申21:15-17)。 女儿在出

时会获得父赠送嫁妆,婚後她成为丈夫家族的成员,所以不会分得父亲的地业,使地业保存在父系家族中。西罗非哈没有儿子,五位女儿

 (1) 之中可能尚有未出嫁者,所以她们把这问题带到摩西面前,希望父亲的名字得以存至後世,并解决未出嫁女儿需地业维生的问题。

 

8-11  神的解决方法

 

女儿可分得产业。但女儿出嫁後,地业若归入夫家便会破坏分地的法则,这个问题於日後始有解决(36章)。这个个案成为当时及日後处

理相同情况的条例,这是神的律法形成的方式之一。

 

3「自己罪中」:指14章所记载的事件,当全体百姓埋怨神的时候,西罗非哈也是其中一分子。

 

12-23  选立约书亚

 

摩西须为击打磐石一事受罚(14; 参20:11), 不得进入应许之地。他是继米利暗和亚伦之後,那一代最後死在旷野的一位。摩西没有为自

己求什麽,因为他知道神在他身上的计划已经完成,他只求神预备接班人。

 

神预备约书亚作领袖,不是一朝一夕的事,约书亚多年来作摩西的助手(出17:9; 24:13; 32:17),是窥探应许地的十二探子之一(14:6),并且在窥地报告中充分表露领袖的信心和勇气,所以他是最适合接替摩西,领以色列人入迦南地的人选。

 

他的身分及权柄与摩西的不同,摩西是颁发律法的先知,所以祭司要听从他;约书亚被立为民众领袖,但要听从祭司以利亚撒的指示(21

)。在律法已颁下的时代,以色列人须按律法行事,特别事宜须透过祭司用乌陵和土明去寻求神的指示(参出28:30注)。

 

12「亚巴琳山」:位於约但河东面,其中最高的山峰便是尼波山(申34:49)。

 

16「耶和华万人之灵的神」:耶和华就是使一切生物有生命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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