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记简介
路得记
作者序
有关路得记的英文注释书并不多,因此无须为出版本注释书道歉,本书的写成主要是针对一般读者,而非学术性著作;所采用的经文,主要以英皇钦定本(AV)为主。由于有关路得记之注释书十分稀少,为方便修读希伯来文之学生,在本书中亦会加入某些学术讨论片断。这些学术资料都相当简短,读者可按自己的需要斟酌研读。
对未曾修读过希伯来文的人而言,下列解释或有帮助。希伯来原文的书写,是没有标示母音的(现在也常常如此)。当我们说「子音经文」时,意指没有标示母音的经文。通常这不会构成问题,因为希伯来文读者阅读没有标示母音的经文时,并不感到困难。但是,有时这也会产生混淆不清的情况,因为很可能有不只一套的母音可标示于子音经文上面,因此某些经节必须留意其不同的可能组合。
西元最初几个世纪,有些犹太学者,我们称之为「马索拉学者」。他们在希伯来文圣经中花了许多工夫,将他们所知的抄本互相比较,并把较优秀的版本抄下来,如此使得旧约经文标准化,后世称之为「马索拉文本」。他们为了帮助后世采用此抄本的读者,发展出一个系统,将原来的子音经文加上母音标示。基于他们对圣经的崇高敬畏,他们完全没有改变子音经文本身的写法,只是以很小的「母音记号」或「点」,置于子音字母之上或之下。这个标示过程称为「标音」(pointing),所使用的旧的经文,称为「未标音之经文」或「子音经文」。
在马索拉学者进行抄写经文之前,旧约圣经已被翻译成希腊文,此译本称为「七十士译本」。有时,七十士译本的经文与马索拉文本之经文有不同之处,值得我们仔细研究。目前我们所知的希伯来文旧约抄本,几乎都包括了马索拉文本的经文,所以无从比较,无法得知马索拉学者在经文抄写上是否做了明智的抉择。然而,由于七十士译本的存在,加上其成书日期较马索拉文本为早,因此我们可以两相比较,而由两者相异之处,推测在未翻译成希腊文之前的更早期希伯来文抄本可能为何。七十士译本保留了更早的希伯来文抄本资料,因此十分宝贵。其他古抄本,尤其是拉丁文及叙利亚文旧约抄本,都有类似的贡献。
有时,路得记很容易被人视为十分简单的一卷书,简单到不需要一本注释书来解说。显然,我不同意这种看法!路得记的确有些单刀直入的记载,但也有许多困难之处,特别是有些我们现有的知识仍无法解释得通的难解经文。但是,若仔细研究经文,并加上最近的考古发现(特别是在马里、努兹、阿拉腊喀、乌加列考古出土的文物为然),带来了深入了解路得记的帮助和亮光。我相信本注释书,将可带给一般读者这类新知。
最后,我要向魏兹曼(Donald Wiseman)教授致上虔敬的谢意,他的仔细审读,并惠赐高见,使我获益良多。研究摩押人的专家1安德生(F. I. Andersen)教授,他对希伯来文的丰富知识,对以摩押女子为主角的路得记来说,他的见解弥足珍贵。同时,在此也要感谢我的同事迦纳(Rev. Gordon Garner)牧师,及前任同事弗雷泽(James Fraser)牧师,他们总不吝给予我宝贵的意见。这些好友当然不需要为本书不完全之处负责,但若非他们的帮助,本书将更形简陋。
莫理斯
(Leon Morris)
1比如说,亦可参考他的权威著作:'Moabite Syntax' in Orientalia, 35, 1966, pp. 81-120.
简写一览
A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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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King James Version(英皇钦定本), 1611. |
BDB |
Hebrew-English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 by F. Brown, S. R. Driver and C. A. Brigg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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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ly Bible, Th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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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hua, Judges and Ruth by P. Cassel (Vol. IV of A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edited by J. P. Lange) (T. & T. Clark, 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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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ke |
The Book of Ruth by G. A. Cook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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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 |
The Holy Bible in Modern English by F. Fenton (Partridge, 1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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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rleman |
Ruth by G. Gerleman (Biblischer Kommentar Altes Testament) (Kreis Moers, 1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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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bert |
A. S. Herbert in Peake's Commentary on the Bible edited by M. Black and H. H. Rowley (Nelson, 1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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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tzberg |
Die Bücher Josua, Richter, Ruth by H. W. Hertzberg (Das Alte Testament Deutsch) (Vandenhoeck & Ruprecht, 1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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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 |
Hebrew Syntax by A. B. Davidson (T. & T. Clark, 1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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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 |
Interpreter's Bible, Vol. 2 (Leviticus-Samuel) (Nelson, 1953). Ruth: introduction and exegesis by L. P. Smith; exposition by J. T. Clela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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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üon |
Ruth Commentaire Philologique et Exégétique by P. Joüon (Institut Biblique Pontifical, 1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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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B |
Lexicon in Veteris Testamenti Libros by L. Koehler and W. Baumgartner (Brill, 1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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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D |
Joshua, Judges, Ruth by C. F. Keil and F. Delitzsch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Vol. IV) (T. & T. Clark, 1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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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ight |
Ruth and Jonah by G. A. F. Knight (The Torch Bible Commentaries) (S. C. M. Press, 1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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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ox |
The Holy Bible, A Translation from the Latin Vulgate in the Light of the Hebrew and Greek Originals by R. Knox (Burns & Oates, 1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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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ttey |
The Book of Ruth by C. Lattey (Th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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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royd |
W. H. A. Learoyd in A New Commentary on Holy Scripture edited by C. Gore, H. L. Goudge and A. Guillaume (S. P. C. K., 1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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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X |
The Septuagint(七十士译本;旧约圣经的希腊文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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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donald |
A. Macdonald in The New Bible Commentary2 edited by F. Davidson, A. M. Stibbs and E. F. Kevan (I. V. F., 1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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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ffatt |
A New Translation of the Old Testament by J. Moffatt (Hodder and Stoughton, 1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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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 |
Massoretic Text(马索拉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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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ers |
The Linguistic and Literary Form of the Book of Ruth by J. M. Myers (Brill, 1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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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D |
The New Bible Dictionary edited by J. D. Douglas, F. F. Bruce, J. I. Packer, R. V. G. Tasker, D. J. Wiseman (I. V. F., 1962).《 圣经新辞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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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SV |
American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标准修订本),1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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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dolph |
Das Buch Ruth - Das Hohe Lied -Die Klagelieder by W. Rudolph (Kommentar zum Alten Testament) (Gerd Mohn, 1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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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st |
Judges, Ruth, I & II Samuel by E. C. Rust (Layman's Bible Commentaries) (S. C. M. Press, 1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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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eon |
Horae Homileticae, III by Charles Simeon (H. G. Bohn, 1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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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otki |
J. J. Slotki in The Five Megilloth edited by A. Cohen (Soncino, 1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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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NT |
Theologisches Wörterbuch zum Neuen Testament (W. Kohlhammer, 1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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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ulg. |
Vulgate(武加大译本;耶柔米所翻译之拉丁文圣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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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ght |
The Book of Ruth in Hebrew by C. H. H. Wright (Williams & Norgate, 1864). |
导论
路得记是一卷备受推崇的书卷,有人称之为「完美的故事」。2路得记的确是一部小说艺术的旷世巨作;令人更为惊讶的是,这部历史悠久的书卷中所记载的故事,完全符合了一本好的小说的现代标准。
这个故事的叙述手法,简明、直接。本书所写的时期是士师时期,却与士师记形成一明显对比。士师记所记载的是战事及纷争,路得记所记载的却是平凡人在平凡的日子里所发生的平凡故事。路得记可以说是两个女人的故事,叙述其中一个名叫拿俄米的女人,在经历许多苦难之后,最终得到了平安和保障;同时,也叙述了另一个名叫路得的女人,紧紧地跟随她的婆婆,以及她婆婆的神,最终得到了那位神的祝福。最重要的是,路得记是一本记载神的书卷。在本卷书中,记载了卑微不重要的人,以及卑微不重要的事。但是,在这些卑微不重要的人事物中,显示出神积极参与在有关人的事物之中。祂在其中成就祂的旨意,并祝福信靠祂的人。
Ⅰ 写作日期
有关本书成书日期,并没有许多线索,作者是谁更无人确知。拉比传统认为撒母耳编纂此书(他勒目,Baba Bathra,14b);但是拉比传统在历史上相当后期才形成,此证据并不充分。
多数学者推论这卷书成书日期很晚,因为此卷书出现于希伯来圣经正典(Canon)中的第三部分「著作」(Keṯûḇîm;'Writings')中,与五部「弥基录」(Meg̱illôṯ;即「节庆书卷」),或五「卷」书(亦即路得记、以斯帖记、雅歌、传道书,以及耶利米哀歌)并列。但是,这个推论并不成立,顶多引发我们的疑问:「路得记是何时被放入『著作』之中的?」而且,并没有证据显示此为原本的希伯来正典排列方式;反向的,反证不少。
我们很难确定七十士译本中书卷的顺序是何时确立的,但其确立时间肯定相当古远;多数学者都同意七十士译本的书卷顺序是现有最古老的证据。路得记在其中被置于历史书中,紧接在士师记之后。葛乐曼(G. Gerleman)注意到在其他古抄本中,排列顺序亦相同;这证明了在古老的犹太人传统之中,路得记与历史书的关系密切。3犹太史家约瑟夫显然支持此说,他相信旧约正典共有二十二卷书。4虽然,约瑟夫并未明言士师记和路得记乃以同一卷书的形式编排在一起,但这是一般公认的看法(此立场亦未受到任何可靠证据的反对)。早期学者一般公认旧约有二十二卷书。凯兹(P. Katz)认为这是我们目前可以追溯到的最早期的安排顺序。5他同意并引述查恩(T. Zahn)的说法:「自西元九○至四○○年来,我们几乎拥有连续不断的证据,可兹证明犹太人不但持有二十二卷旧约正典的理论,而且在犹太传统中,已有一约定俗成的规矩,就是必定使用此二十二卷书所构成的圣经。6另外有一种数法可使旧约正典总数达二十四卷之多(如:以斯拉四书十四44~45;巴克斯〔G. H. Box〕对此节经文的注释中说:「在他勒目及米大示中,旧约常被称为是『二十四卷圣书』7」);显然这是将路得记与士师记分开,一如耶利米哀歌与耶利米书分开一样。至于这二十四卷书的排列顺序是否与二十二卷书的排列方式一样,就不得而知了。然而,由第二世纪的撒狄主教墨利托(Melito)之处,我们得到一份资料。优西比乌(Eusebius)引述墨利托所写的一封信,其中说他探访过巴勒斯坦,并在那里为他的收信者努力研究,希望确定「有关古卷的正确资料,确定总数多少,以及其次序为何」。在其考究所得的名单中,他将路得记紧置于士师记之后。8
此外,还有并非广为人知的进一步证据,亦即耶路撒冷希腊正教的图书馆中,有一份载于第54号抄本中的古老希伯来文─亚兰文旧约目录。9凯雷(Paul E. Kahle)认为,此目录「可能是我们所拥有最古老的目录」,10其所排列的旧约书卷次序甚为奇特: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约书亚记、申命记、民数记、路得记、约伯记、士师记。对我们来说,重要的是:这是进一步较早的日期证据,证明路得记并非被列于犹太人的旧约「著作」之中,而是被置于历史书之列。
勒提(C. Lattey)认为视路得记为「著作」之一部分的最早日期证据,一直到耶柔米的时候才出现。耶柔米不但提及这种看法,并记录了二十二卷书的排列顺序。11不过,鲁道夫(W. Rudolph)并不以为然,12他认为约拿单的他尔根(Targum of Jonathan,西元第一世纪亚兰文译本)是有关先知书的,其中并未包括路得记和耶利米哀歌;因此,他下了一个结论,认为不应将路得记视为「著作」之一。但是,这个结论并无可靠证据支持。耶柔米的见解不应随意否定,因为他居住在巴勒斯坦,对此地认识不浅,同时也是一位饱学的希伯来文学者,并不需要倚赖七十士译本取得资料佐证。
有人认为路得记成书较晚,因此没有理由将之由历史书移至「著作」;反向的,将路得记由「著作」归类为历史书可能性更大。然而,凯兹反对此说,他指出最早的希伯来文圣经,不同抄本的经卷排列顺序各有不同,而且不管怎么说,这些排列顺序必然都属于较晚时期确立的。他的论点之主要依据是:七十士译本比希伯来文圣经目录属于更早的时期,至今都是最令我们信服的论点。更应指出的是,若有人认为将某一书卷由历史书移至「著作」是不合理的话,他可能忽略了一个事实,亦即:路得记以及其他「弥基录」书卷,普遍地应用于敬拜仪式之中。此五卷书在主要的节期中被公开诵读,因此大有理由将它们编列在一起。如果此属事实,那么就必须将它放在「著作」中,因为其中三卷书,无论如何都无法将之归类为历史书。13
有人认为路得记的作者,由于知道「申典版本的士师记」(Deuteronomic edition of Judges),因此采用「祭司法典」(Priestly Code)以及历代志作者所使用的家谱形式。但是,前者纯属臆测,未经证实;后者则引发另一个问题:「到底是谁抄谁?」勒提认为此家谱论点「更进一步显示有关路得记这卷书是如何错误地被解说,因其家谱止于大卫,有人就据此宣称这不可能写成于大卫时期,必然是很久以后的年代编写的……然而,同样没有确切的证据显示此家谱不是完成于较早的年代」。14
另一方面,有关语言的论证,有人认为路得记中含有亚兰文,而且有些字带有较晚时期的希伯来文特征,例如:nāśā nāšîm(一4)、lāhēn(一13)、动词 ʿāgan(一13)、mārāʾ 代替 mārâh(一20)、ʿānâh be(一21)、miqreh(二3)、taʿaḇûrî(二8)、yiqṣōrûn(二9)、tiḏbāqîn(二21)、yāraḏty(三3)、šāḵāḇty(三4)、taʿaśîn(三4)、margelōṯ(三7、8、14)、tēḏeʿîn(三18)、pelōnî ʾalomōnî(四1)、qayyēm(四7)、šālap̱ naʿa lô(四7)。有些人认为 ṭrwm 为亚兰文,但凯塞尔(P. Cassel)不认同这种看法,因为亚兰文中并没有这种语法形式存在。15
必须留意的是,这些疑问不无道理。首先,并非所有学者都认为这些字汇都具亚兰文的形式。安德生肯定地说:「这些字中,有一些完全是古迦南文。如果这个看法为真,那么这些字反而是证明一较早成书日期,而非一较晚成书日期。其次,就算真有亚兰文出现,也无法确定路得记乃写成于较晚日期。16因此,衮克尔(H. Gunkel)说:「我们不能因为一书卷中出现亚兰文的表达方式,就推论其有较晚的成书日期,因为一如包珥(Hans Bauer)和林达(Leander)所说的,希伯来文一开始便是一种混合的语言,在有文字的初期已包含亚兰文在其中。要分辨出现于大部分古典经文中的亚兰文和较后期才出现的亚兰文,是将来的大问题。但是,此时我们必须采较为保留的态度,而非一见到亚兰文,就认为其成书日期必然较晚。」17在凯尔(C. F. Keil)和德里慈(F. Delitzsch)的书中,强调所提出的亚兰文均出现于对话中,而非出现于作品的叙事部分;因此,他认为这些形式并非作者本身的叙述表达,而是士师时期的口头用语。18赖特(C. H. H. Wright)认为这种形式「在所有书卷中均有出现,如果据此就足以证明较晚的成书日期,那么就没有所谓的古希伯来文了」。19麦尔斯(J. M. Myers)就四章7节的 qayyēm 一词提出的看法,与此亦相关:「有些早期档中的 Piel 动词形式,出现了几个中间字母是弱变化形式……由于那是插入的解释,因此就算借用亚兰文,也不会影响其成书日期,只不过与最后经文呈现的版本有关。」20如果偶尔有一个晚期的字出现,所能证明的,不过是文士抄写时可能发生的错误,不能因此断言整卷书的成书日期较晚。不论如何,我们应记住:「相当晚期的用字数目,实在非常少。」21鲁道夫指出早期学者所指出「较晚期」的用字数目,在近期的论文中,已大量减少。因此,居庸(P. Joüon)22只找出了四处表达方式是使用较晚期的形式;鲁道夫23则进一步指出,居庸所列出的四处用法,未必属较晚期的形式。事实上,就语言形式而言,都指向一较为早期的成书日期。只有极少数的字曾被提出支持一较晚的成书日期,但证据都不够充分。相对而言,大多数的用字及结构都指向一较早的成书日期;而其乃是一古典希伯来文仍然通用的时代。虽然路得记较早成书日期的推论,并非无可议之处,但的确有大量证据以兹支持。
有人认为路得记第四章似乎指出「脱鞋风俗」在成书时已然过时,显示一较晚的成书日期。这个只依靠一节经文(四7)的论点,其实相当薄弱;这节经文,很有可能是后来加入的注释。不论如何,这些字就算是指向一个较事件发生当时要晚的时期,也不必然十分的晚。作者之所以知道旧有的风俗,很可能是因为他活在距离前一个时代不远的年代,以致仍记得先前有过什么风俗。同时,撒母耳记上九9,几乎有一模一样的表达方式,解释在以前以色列的先知被称为「先见」;然而,从来没有人认为这是一充分证据,可以用来证明一较晚的成书日期。另一个相似的立场,则认为作者误解了此风俗,宣称其原有的形式出现于申命记;这个论点,纯属臆测。路得记的记载与申命记的记载并无冲突之处;在申命记中,所描述的乃是一位亲属拒绝尽其本分的情形。路得记第四章,则记载这个亲属如何在所有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形下,将其应尽的本分转移给另一个人。详见该段经文的解说(参阅波阿斯赎娶摩押女子路得〔本书第303页及下〕)。努兹档提及类似的情况,而其日期约为西元前一五○○年;因此,路得记不太可能属于一较晚的成书日期。
虽然路得记成书日期较晚之说证据不足,但是,持此立场的学者大都主张此较晚成书日期为西元前四五○至二五○年之间。有人认为,本书是为了反对尼希米记十三23以下所记载的异族通婚禁令而写成的,因此认为此一时期的早期为成书日期。勒提就此提出他的看法:「路得记的故事,如此清新、简洁,不太可能有如此复杂的成书动机。」24还有些人认为,路得记是为了支持外邦信徒皈依犹太教所写成;这些人主张其成书日期为希腊时期。
另一方面,主张路得记成书日期较早的人,指出本卷书的风格及语言均为古典希伯来文,因此成书日期较早。李罗德(W. H. A. Learoyd)认为:「路得记的文学及语言风格像撒母耳记,远甚于像历代志。」25麦尔斯将之与摩西五经的JE叙事、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列王纪视为同类,并说:「此故事本身的单纯,以简洁生动的文字表达,其在读者心中所雕塑出的印象,都使人无法不将之视为以色列早期的文学作品之一。」26「一般而言,路得记的结构,很少是在希伯来文圣经的早期书卷中无法找到的。」27
路得记的用字包括了一些异乎寻常的形式,有些似乎属于相当早期的用字。麦尔斯所列出的古老用字,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tiḏbāqîn(二8、21)、yiqṣōrûn(二9)、yišʾaḇûn(二9)、weyāraḏty(三3)、wešāḵāḇty(三4)、taʿaśîn(三4)、tēḏeʿîn(三18)、qānîṯāy(四5)。28他亦列出 śdy(一1)、tēʿāgēnâh(一13;麦尔斯认为此乃由一原始形式发展而来29)、taʿaḇûrî(二8)30、qnyṯy(四5;由于词性的混淆,可见此为一古老第二人称阴性单数)。31同时,他指出 ʾānōḵî 出现了七次,ʾanî 出现了二次,此显示为一较早的成书日期。32
这些古老的语言形式,若出现于一较晚成书的著作中,很难有令人满意的解释。库奇(G. A. Cooke)认为,作者很可能故意采用一些较古老的用语形式,以配合其故事的时代背景。33但是,这有将现代写作讲求逼真的标准强加于路得记之嫌;古时的作者,似乎不作此想。成书日期较晚很难解释路得记中出现的早期语言形式;反向的,在一成书日期较早的作品中,出现了较晚期的语言形式,只要那不是整部书卷中的惯用语言特色,要解释并不困难。因为一如麦尔斯所指出的,「所有希伯来文圣经都经过文士之手抄写编纂……这个事实,显示文士所经手的资料中,至少有部分可能会被修改为适应当时代的耶路撒冷拼字标准。」34
就词性而言,麦尔斯指出路得记的词性混淆(confusion of gender),但不论在早期或晚期,这都不是希伯来文的特色。「因此,这很可能是一个相当早的地方语言特色,因为后来标准的文法形式之普及而失传了。」35
就所使用的成语来说,麦尔斯认为:「路得记采用了以色列古典文学中经常使用的成语,其中有某些成语在希伯来文学发展后期仍然通用;然而,不论流览上述例子,或精读汇编,都会发现这些成语属于早期用法。」36「路得记中,任何一个语言上的特点,都可以得到令人满意的解释,也就是说,它是一个历代口传的故事,后来才书写成书的。」37
此外,故事的叙述本身,也有许多要素显出其为一早期作品;事实上,就算坚持成书日期较晚的人,也无法否认其中的确存在可追溯至久远年代的部分。主张较早成书日期的人,则认为整卷书(即便是篇幅这么短的一卷书)都充满显示其为早期作品的要素。例如,勒提认为:「在这个故事中,有许多迹象显示书中的事件或成书日期,均发生于相当早期,只有少数迹象显示较晚的成书日期。路得记显然是一部具有现代眼光、至少发生于巴勒斯坦的古代历史,使得成书较晚的假设显得陈旧过时……我们应该将有关成书日期的证据作一合理公正的评估,小心不将成书较晚的主张视为一可笑的假设──即使,事实上,我们必须小心逾越这个界限。」38
另外,还有一个事实是:根据申命记律法的规定,摩押人是不准进入耶和华的会众之中。然而,路得记的女主角却是摩押人,显示这个故事发生于好像士师记一样的年代,因为其时犹太人尚未如此反对娶外族女子为妻。如果路得记写于亡国被掳后的主张成立,那么本卷书的立场,无疑与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尖锐相对!
凯塞尔认为,由于本书所流露对外族人的温和态度,此书必定成书于大卫统治的时期。大卫在面对危险时,将自己的父母交托给摩押王照顾(撒上二十二3),同时对亚扪王的恩典念念不忘(撒下十2);他的贴身侍卫中包括了外族人,如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撒下八18);他曾经在迦特住过一段日子(撒上二十七);他的身边还有诸如赫人乌利亚(撒下十一3)以及亚扪人洗勒(撒下二十三37)等人;他将约柜放在一位迦特人的家中(撒下六10);在押沙龙叛变的时候,他得到一位亚扪人的供应(撒下十七27),接受亚基人户筛的意见(撒下十五32及下),并得到迦特人乙太的军事支援(撒下十五19及下)。「在以色列的古代历史中,这样的关系再也没有出现过。」
虽然这并非充分的证据,但是至少应列入考虑。有关在大卫统治时期成书的推论,仍有许多值得一提的证据。
「至近的亲属」(gōʾēl)之职分,显然起源相当早。勒提认为这个辞汇并不一定只「适用于『弟娶寡嫂』的婚姻制度之运行」,并且没有证据显示后者是后来才发展出来的制度。39
本书之成书日期当然比所记载的事件发生时间为晚。路得记第四章,清楚指出脱鞋的风俗在成书之时已不再通行。而且,本书以一个家谱作为退出,当然至少必须将成书时间置于大卫的时代;当然这家谱也有可能是在大卫后期被加入书末的。但是,若视此书成书时间为相当晚期,将有一定的困难。大卫成为一个理想的君王,也是合神心意的人。当大卫的种种声望已深植人心之际,很难想象会有人在一本与大卫原来无关的书中,加上一句话,陈述大卫的祖母为一位摩押女子。这显示四章17节,无论如何,都是从一开始就是此书的一部分,且有非常古老的传统为根据。
另一个论点,与全书所弥漫的气氛有关。本书的叙事风格是平静、愉快的;而被掳后的以色列人生活在贫苦挣扎之中,不可能散发出如此愉快的气氛。另外,可以看到本书所带有的清新气息,其中所记载的事件并不像是发生在非常久远以前的年代。事实上,路得记第四章只解释脱鞋的风俗,并未解释任何其他事物,显示此叙事中其他记载均为人所熟知,亦即其成书日期与其所记载事件之日期必然不会相隔太远。
学者们对于路得记的成书日期,意见纷纭,主要是因为各种立论的证据都嫌不足,使得精确的成书日期难以确定。因此,凯尔及较近期的史坦穆勒(J. E. Steinmueller)认为本书写成于王朝早期;德莱维(S. R. Driver)主张其成书于大卫至被掳之间;戴伟森(S. Davidson)认为成书于希西家时期;艾渥德(H. Ewald)、居庸(F. E. Joüon)、魏斯特理(W. O. E. Westerley)、鲁宾逊(T. H. Robinson)及费弗(R. H. Pfeiffer)则主张成书于被掳之后;40鲁道夫主张成书于王朝后期,41而奥伯莱(W. F. Albright)则主张成书于「大约是主前第八世纪」。42
因为没有确实的证据,以致无法断定此书成书的确实日期。但其中所采取的语文、对早期风俗的熟悉,以及全书所弥漫的气氛,都显示其成书最合理的日期乃是王朝早期。若想更精确的界定其成书日期,就不大可能了。
Ⅱ 写作目的
路得记之成书目的为何,有许多不同见解。
A 普救论
有些人认为路得记是为了抗衡犹太人的排外倾向所写成的。有些犹太人过于看重他们国家的特殊地位,以致认为其他外族都不是神所看顾和关爱的对象。路得记就是为了抗衡这种倾向所写成的,其女主角为一个摩押女子,而这位摩押女子后来成为伟大的大卫王之祖先。持此观点者,通常都主张此书的写成是为了抗议以斯拉及尼希米立法,禁止与外族通婚;他们认为这观点在路得记中是不证自明的,因此并没有为此立场提出证据。
但这观点绝非不证自明!如果说路得记是一本辩护性的书,本书则算是相当奇特的一本书了。如果说路得记以如此温和的方式表达此一争议性的主题,恐怕多数人都会忽略了这主题的存在。43此外,我们很难看出路得记中有这样的辩证存在。因为路得并不只是一个毫不相干的外族女子,她忠心地陪伴她以色列籍的婆婆,并且已经皈信了犹太人的宗教。
赫兹柏格(W. H. Hertzberg)44认为,如果本书真的是为了反对以斯拉和尼希米所写成的辩证的话,那位无名的至近的亲属拒绝娶路得之原因,应该是基于她是一个摩押女子(波阿斯在四章5节,清楚地指出此一事实)。而且,波阿斯应当为此偏见而责备他。就辩证的文体而言,路得记实在太含糊温吞了。其实,罗理(H. Rowley)认为就以斯拉和尼希米的政策而言,与其说路得记是反对其政策,不如说路得记是对其政策之辩护。45
此外,此说若成立,则不但必须采取成书日期较晚的立场,整个故事的发生也应该属一较晚日期。但是,这明显忽略上述讨论指出本书主要故事发生于一很古老的年代之证据。居庸的看法颇有道理,他质疑如果一卷后期写成的书,又是反对以斯拉和尼希米的话,很难想象此书会被纳入旧约正典。46
赫伯特(A. S. Herbert)持不同观点,他不赞成路得记反对以斯拉和尼希米之说,而认为此书乃一比喻,为要教导以色列人某些重要的功课。「他们已自神那里得到重要的启示,必须避免异教的污染及影响,不过必须帮助所有人,即使是一位摩押女子也不例外。」47这比上述立场更合理,但是仍然无法从路得记中找到支持。路得并不仅是「一位摩押女子」而已,她已皈信耶和华。
B 友谊
有人说此书是关于友谊的书。路得对拿俄米的忠心,以及拿俄米对路得的照顾是本书的主题。因此,本书并没有一个很伟大的目的,只不过述说一则友谊的故事。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本书三位主要人物都被形容为对家族很有责任感的人。路得不敢忘记她对拿俄米(以及以利米勒)的责任;拿俄米为了使她已死丈夫的名得以存留,而安排了一桩婚事;波阿斯娶这位摩押女子,为死人留名立后。因此,若说此书称颂重视家族的责任感,可能比说这是关于友谊的故事来得更为贴切。
C 大卫的家谱
虽然大卫是历史书中所提及最伟大的君王,亦被后世视为一位理想君王,但是在撒母耳记上却没有记载他的家谱,值得注意此一事实。在撒母耳记上,大卫只是「耶西的儿子」。路得记则以由犹大之子法勒斯为首的家谱作为全书的退出,因此有人认为此书的写成是为了补充历史书中所没有记载的大卫家谱。「作者藉此简单的事实(亦即包含此家谱),清楚显示其目的不是要从平民及宗教的观点来描述一士师时期的家庭生活,而是要为大卫王的敬虔先祖写传记。」48有人认为若不是因为这位伟大君王的名字出现于书末,不会有人愿意浪费时间书写或保存此书。然而,全书之中,由开始到家谱之前的经文,找不到任何支持此说的证据。此家谱像是本书的附录,而非高潮。
D 「弟娶寡嫂」之婚姻制度
路得记叙述寡妇无后的噩运。根据「弟娶寡嫂」婚姻制度(Levirate marriage),一个无子而死的人,其弟必须娶寡嫂为妻。他们所生的第一个儿子,被视为死者的后裔,使死者的名字得以存留不绝(申二十五5~6)。有人认为此书写成的目的,是要教导实行此责任的重要性。就算没有其他理由,此说亦难以成立,因为在此的确有三个寡妇,却没有任何一个死者的弟兄娶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为妻。显然本书所描述的,并非典型的「弟娶寡嫂」婚姻。
E 神的主权
最好的方法,是视路得记本来就是一卷真实发生的故事,其写成目的在于显示神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看法认为本书的钥句为二章12节:「愿耶和华照你所行的赏赐你,你来投靠耶和华以色列神的翅膀下,愿你满得祂的赏赐。」此点大有可发挥之处,因为这正是路得记的中心。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二章采取主动的是路得,在第三章采取主动的是拿俄米,在第四章则是波阿斯。他们三个人中,不论是哪一个,都不是此书的描写对象,重点在于神一直看顾属祂的子民,并为他们成就对他们有益的事。路得记是一卷关于神的书卷,祂掌管万有,并祝福那些投靠祂的人。
Ⅲ 诗体形式
麦尔斯认为路得记无疑是一篇散文,但其中有许多诗体的运用。他指出在全书之中有许多平行对句、诗体用字用词,许多不同场合亦以诗体的格式表现,也有许多学者视之为诗体的部分。不论如何,本书的确有可能原为诗体形式。如此一来,则本书原稿的核心部分,则比现有散文形式的书卷成书日期更早。但是,这种说法包含许多臆测成分,不应过度采信。
Ⅳ 语文
毋庸置疑的,本书所使用的语言的确有些奇特。整体而言,为一优美的古典希伯来文,然而如上所述,亦存在某些极不寻常的形式。麦尔斯视之为「古语」(archaisms),令人诧异的是:为何这种形式会被保存于这样的一本书中?或为何被置于对话之中?麦当诺(D. B. Macdonald)认为路得记是「第一篇『方言的故事』」,并指出「波阿斯是伯利恒有钱及年长的农夫,说话带着较鲁直的乡下方言,与路得较富文艺气质的希伯来文成为对比」。49事实上,本书的确记录下一些具有方言特色的语文,因此提供一些宝贵的资料,增加了我们对希伯来文之丰富及其变化之认识。
3Gerleman, p. 1.
4Contra Apion, i. 8.
5Zeitschrift für die Neutestamentliche Wissenschaft, XLVII, 1956, p. 201.
6Op. cit., p. 199.
7The Apocrypha and Pseudepigrapha
of the Old Testament, ed. R. H. Charles, II (
8Historia Ecclesiastica, iv.
26. 13-14;引自 Loeb., ed. K.
9参阅附录:'A Hebrew-Aramaic List of Books of the Old Testament in Greek Trancription', by J. -P. Audet, Journal of Theological Studies, New Series, I, 1950, pp. 135-154.
10The
11Lattey, p. xxxviii.
12Rudolph, p. 24.
13参:W. W. Cannon, Theology, XVI, 1928, p. 318.
14Lattey, p. xxxix.
15Cassel, in loc.
16D. J. Wiseman 认为我们现在所知道的「亚兰文」,已存在于约西元前一四○○年的巴比伦中期及亚述中期了;并指出有关早期亚兰文的证据十分丰富。参:'Studies in Aramaic Lexicography',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Oriental Society, 82, 1962, pp. 290-299.
17Old Tsetament Essays (Charles Griffin, 1927), p. 119. 此为在旧约研读协会所发表的论文。
18KD, p. 469. 参较 Cassel:「叙事体按通俗的层面呈现人手,可能使用一些当时通行的口语;对我们而言,可能很接近迦勒底文。」(Cassel, p. 6)「他用乡下人的口吻说出乡下人的话语,然而,当波阿斯说到较高层面的主题时,所使用的语言往往亦提高以配合主题。」(Cassel, p. 8)
19Wright, p. XLII.
20Myers, p. 19.
21Myers, p. 28. 另参:A. Bentzen, 'The Aramaisms in the book are not numerous enough to account for a late date'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 ii [Copenhagen, 1949], p. 185). 同样的,S. R. Driver 指出语言并不能较晚成书日期,因那是典型的用法,「是撒母耳记大部分经文的用语」 (An Introduction to the Literature of the Old Testament [T. & T. Clark, 1909], p. 454) 。他认为「一般来说,路得记美丽简单的风格,应是指向被掳之前的时期,而非被掳之后所引用的一些零星片断的表达方式(同上,p. 455)」。W. W. Cannon 则认为其语文离被掳之后的日期十分遥远,因此二者「几乎是不可相提并论的」(同上,p, 317);W. F. Albright 则含蓄地说:「路得记不可能是被掳之后所写成的。」(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LXI, 1942, p. 124)
22Joüon, p. 11.
23Rudolph, p. 28.
24Lattey, p. xxxiv.
25Learoyd, p. 214.
26Myers, p. 4.
27同上,27页。另参:以上234页, n. 3。
28同上,20页。
29同上,16页。
30同上,10页。
31同上,19页。
32同上,19~20页。我应注意这些形式的古典风格多与其字体学的文法形式相关,而非与其正字法之拼音相关。
33Cooke, p. xv.
34Myers, p. 12.
35同上,20页。F. I. Andersen「认为所谓语性上的混淆」,实际上是本书中「最正统的古典用语」。他亦认为其中有些辞汇是「双性的(dual),于后来常态化的过程中幸存下来,在此的使用亦是正确的」。
36同上,31~32页。
37同上,32页。
38Lattey, p. xxxiii.
39同上,p. xxxiv。
40参:H. H. Rowley, Harvard Theological Review, XL, 1947, p. 78, n. 4.
41Rudolph, pp. 26-29.
42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LXI, 1942, p. 124.
43Cooke 认为:「若有人视路得记为一卷抗议或宣告的书,则此人实在缺乏想象力及文学欣赏能力……我们读此纯扑的书时,完全不会感受到此书是在抗议尼希米的政策;值得一问的是,在尼希米时代的犹太读者在读这卷书时,是否会与我们有相同的感受。」(Cooke, p. xiii)
44Hertzberg, p. 258.
45Harvard Theological Review, XL, 1947, p. 78
46Joüon, p. 6.
47Herbert, p. 316.
48KD, p. 469.
49The Hebrew Literary Genius (Princetion, 133), pp. 121, 122.
大纲
Ⅰ 摩押地的以色列家庭(一1~5)
Ⅱ 回归犹大地(一6~22)
A 路得的忠诚(一6~18)
B 归回伯利恒(一19~22)
Ⅲ 拾穗的路得(二1~23)
A 波阿斯的禾田(二1~3)
B 波阿斯对路得之看顾(二4~17)
C 拿俄米的反应(二18~23)
Ⅳ 婚事(三1~四22)
A 拿俄米的计画(三1~5)
B 禾场上的路得(三6~13)
C 路得回家(三14~18)
D 波阿斯赎娶摩押女子路得(四1~12)
E 结婚生子(四13~17)
F 大卫的家谱(四18~22)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