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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拿书第四章

(2)约拿的怨言(四1-3

这事约拿大大不悦,且甚发怒。”(四1

神不降灾与尼尼微,是祂的恩慈,却成为约拿生气的原因。他在尼尼微城安置的定时炸弹,恐怕不会爆发了。如果神以对待以色列的办法(出卅二章),来对待尼尼微,那简直是无法忍受的事。约拿无法接受神的恩慈这个事实。他的自私使他生气。这里作者又巧妙地以相同的字眼来描述,“不悦”也是“恶”或“灾祸”的字。尼尼微作恶而遭致“灾祸”,但是他们切实悔改,那“恶”(灾祸)就不再临到他们。他们的恶除去了,那恶却在约拿身上,因为他大大的恨恶,当神的怒气停止了,约拿的怒气却发作。多么讥刺的论述!

约拿有什么权利来发怨言?他自己刚从灭亡中被拯救,他的心应该充满喜乐与感恩,没有怒气与怨言。在鱼腹中,他感谢神的恩慈与拯救。在尼尼微,他为神的恩慈与拯救而发怒。第二章与第四章成为十分尖锐的对比。他似乎忘记了他所身受的恩典,失去了神赦罪的奥秘,新生命对他似不再有什么新的意义。1约拿好似那个恶仆,自己得着债主的宽恕,免去债务,却追究那欠他小额贷款的人,竟毫不悲悯(太十八23-35)。主耶稣在比喻中那样说:你不应该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么(33节)。约拿似乎完全不明白恩典的意义。

就祷告耶和华说,耶和华阿,我在本国的时候,岂不是这样说么?我知道你是有恩典,有怜悯的神,不轻易发怒,有丰盛的慈爱,并且后悔不降所说的灾。所以我急速逃往他施去。”(2节)

约拿开始祷告,他的祷告不是感谢与赞美,内容完全相反。“耶和华阿”似是祷告的口吻。但是其他的话不是祷告,是信念的说明。他的宗教观念无疑是十分正确的,这基本的公式是在出埃及记第三十四章六节起,在约珥书第二章十三节也类似。约珥书第二章十四节,是在本书三章九节。约拿的观念仍是以耶和华为圣约的神,祂与以色列是建立在恩典的关系上。神有恩典与怜悯,是信实的爱。神不轻易发怒,所以后悔不降所说的灾。但是这样的怜悯似乎不只在以色列,也在万国。他应该认识神是普世的主,祂的关怀也是全世界的。诗人曾说:“耶和华善待万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诗一四五9)。这慈悲或慈爱是信实的爱(hesed),在旧约中出现多次(除先知著作以外,如在得一8;撒下十五20;诗卅三5,一一七1,一一九64等)。这就是新约中恩典的涵义。

约拿似乎说,我既信这些观念,也必会实行出来,那么豫言尼尼微城倾覆的事,岂不是只成为一种威胁而已。神到时还是舍不得刑罚,使约拿的信息完全不能实现,这是一件非常难堪的经验。这是从开始他就知道的,所以何必多此一举呢?到底应该责怪谁呢?是约拿吗?他背弃神而逃避。但是神呢?祂可以出尔反尔,有公义的性格,却没有公义的行为,一味纵容与宽恕。因此,现在是约拿有理由为什么要逃避,为什么不照神的旨意在第一次就听命往尼尼微去。

约拿所知道的信息只是反面的,尼尼微城必会倾覆。但是豫言常是两面性的,因为那是有条件的。如果尼尼微城不悔改,不离开恶道,结局一定是灭亡。但是他们如果肯回转信服神,神也必转意不发烈怒,不把所说的灾祸降与他们。这正面的,却是约拿看不见的。事实上“倾覆”一词也可译为“转变”(耶卅一13;何十一8;尼十三2;斯九22用同一个字)。所以再等四十天,事实上只等几天,尼尼微城已经好转了。这是神奇异的恩典。

耶和华阿,现在求你取我的命罢!因为我死了比活着还好。”(3节)

这里的主题是耶和华的恩典与约拿的性命。第一、二章也是有这主题,耶和华的恩典保全约拿的性命。现在当耶和华的恩典临到尼尼微城,约拿反而求神取他的命。他看死是一种解脱,是一种逃避。他现在逃避耶和华,无非想保全性命。在船上想逃生。现在当他发怒的时候,他不要性命,那才是一种解脱(参阅民十一11-15;耶十五10,二十14-18)。2

约拿求死,似乎与以利亚十分相似。先知以利亚实在为打倒巴力的崇拜者疲于奔命。他很想继续先贤者的遗志,除去异教的毒害,但是他也没有成功,不如归到他们那里以死来了结。他求死的理由是“因为我不胜于我的列祖”(王上十九4)。但是约拿只说:“因为我死了比活着更好。”约拿究竟不如以利亚,因为以利亚所作的,只有叫约拿更惭愧。耶和华拯救了约拿,但是他还是依然故我,没有真正改变。

(3)受责与受教(四4-11

耶和华说,你这样发怒合乎理么?”(4节)

约拿的祷告现在由耶和华来答覆。祷告中只有怨言,甚至强词夺理,表明他违命是应该的。更进一步他在求死,简直是撒野的行为。神先没有责备他,只以问话促他省察。他在鱼腹中,知道要感谢,现在却没有感恩的话。他知道救恩出于耶和华,神看重他的性命,他又怎可求死呢?神拯救他,为使他去拯救别人。他曾一度顺服,往尼尼微城去。但是一看见那城的救赎,他又成为一个反叛者。在第一章神让他看见大城的罪恶,他就因此背叛逃离神,不敢去。这里神让他看见大城的拯救,他却因此背叛神,向神怨言,表明他极不愿意。

神必须责备他,促他醒悟。神必须教导他,使他明白,但是教育的过程实在是艰难的。

于是约拿出城,坐在城的东边,在那里为自己搭了一座棚,坐在棚的荫下,要看看那城究竟如何。”(5节)

这一节有三次提到“城”,中心思想就在此处。约拿出城,离开这可憎的城,可能把脚上的尘土跺下去,一走了之。他对这城恼怒,是多么不合理呀!他出了城在外面,盼望那城最后终于倾覆,而他却及早逃离,必有安全。他总是要以客观的态度,来对待尼尼微城。第一章他不去,第三章他去了,仍是只走了一天宣告一下。现在他又离开那城,怎可与这城共存亡呢?

他为自己搭了一座棚,是用树叶与树枝编成的,在用字方面,作者可能蓄意使读者联想住棚节,因为住棚节的棚字也是同一个字的(Sukka,利廿三40-42;尼八14-18)。这样从身体的需要来说,白天可遮太阳,晚上可免寒气。但是他心理方面的好奇,还是要看看那城有什么情形会发生,最好还是到时倾覆,证实他先知的信息,看见神公义的忿怒。

当耶和华以问题来答覆约拿满有怨言的祷告,祂问了并不希冀约拿的回答。约拿没有顶嘴,却在行动上仍充满怒气,他的旧性情仍在作崇。约拿仍是我行我素,不管神怎么对待他。耶和华现在也必须以行动来教导。

耶和华神安排一棵蓖麻,使其发生高过约拿,影儿遮盖他的头,救他脱离苦楚。约拿因这棵蓖麻,大大喜乐。”(6节)

“耶和华神”,耶和华是以色列的神,与他们有圣约的关系,是掌管历史的主。神是“以罗欣”,祂有绝对的权能,全地都是祂的,祂是历史的主,也是自然的主。万物都是祂所造的。祂造沧海与大鱼,祂也造旱地及一切的生物,包括树木。祂现在安排一棵蓖麻,为补那草棚的不足,因为那棚不能使约拿避寒与避暑气。神完全为约拿豫备保护的恩典。

蓖麻是在巴勒斯坦一种十分多的灌木,这是七十士译本所定的,因为希腊文字义不甚清晰。有人照亚甲文译为棕树(Ricinus Communis: Palm-christ),大约在五、六个月之内可长八吋之高。有的以为是埃及的长春藤(Kiki)。有两种希腊文译本(Aquila and Theodotion)也这样译出。类似的解释也可见于另一种希腊文译本(Symmachus)以及犹太注释(Talmud),耶柔米的著作。3这种植物多在沙土长成,特别迅速的长有宽大的叶子,有四吋宽,八吋长,可作很好的遮盖物。

约拿为这植物大大喜乐。他贪图个人的逸乐,比尼尼微得救更重要。身体的舒适使他心里快乐,除掉他的怒气。

次日黎明,神却安排一条虫子,咬这蓖麻,以致枯槁。”(7节)

神安排植物,原为约拿的舒适。现在为教导约拿,又安排虫子,来咬蓖麻,以致枯槁。神在自然里有绝对的权能,人是拗不过祂的。在表面看,这里又有一项矛盾。神出尔反尔,既为恩慈的安排,又有毁灭的力量。在自然界许多也都是互相冲突的,虫子比蓖麻小,却比那植物有力,可以任意摧残。那么旺盛的生命,在短时间内就完全毁坏。这又怎么解释呢?这样说来,人所需要的,就是得着神的供应,也不能持久。在最需要的时候却毁坏了。这是多么大的讥刺。

这里虽译为一条虫子,可能是指一,以单数来说明集体名词,是那一类虫子,一来就迅速破坏。神无非用这些作为实物教材(Object Lesson),促约拿醒悟。这也是一个很好的考验,看看约拿关怀的到底是什么?是谁?

日头出来的时候,神安排炎热的东风。日头曝晒约拿的头,使他发昏,他就为自己求死说,我死了比活着还好。”(8节)

神的无情,好似变本加厉。没有树木遮盖,而现在又是热风,使约拿更无法忍受。这东风似是沙漠的干风,在阳光之下,更加炙热,无法经受得起(这种风称之为Sirocco是沙漠特有的)。4这次他生气似乎更加厉害,没有昨天安适的经验,也许还好些。现在好像什么都与他作对,他就更加不能忍耐。

这是他第二次求死,这次生气要比第一次更甚。他撒野的情形几乎无法收拾。这里又回到第三节,绕了一圈,又回到约拿生气这件事。他的怒气与失望,就以这样撒野作为武器,来对付一切,包括神。他的自我受了中伤(所谓Ego-Injury),就更加敏感,草木皆兵。什么都是来敌挡他,谁都成为他的仇敌。他现在已经完全孤立,还有什么生的意志?

神对约拿说:你因这棵蓖麻发怒合乎理么?他说,我发怒以至于死,都合乎理。”(9节)

神仍继续忍耐,没有明明责备,好似第一次一样,依旧促他自省。这次神认为约拿发怒的理由更可笑,只为一棵蓖麻,比本来服事传道的工作,实在微乎其微。这样就要求死,简直太过分。但是约拿硬颈项,居然与神争辩起来。他自认有充分的理由,他要硬到底,决不妥协,绝不低头,情愿以一死来表白。作者用讥刺的方法,到此可说是已达巅了。

耶和华说,这蓖麻不是你栽种的,也不是你培养的,一夜发生,一夜干死,你尚且爱惜。”(10节)

神教导约拿,用三项实物教材,以蓖麻为主,再有虫子与炎热的东风。现在可以详加解释了。耶和华对约拿说:现在让我们来分析一下你的怒气。你爱惜这蓖麻,不过贪图短暂的安舒。它对你到底有多少价值?你对它的需要,也只是一时的,没有真正深切的关怀。你爱惜的其实不是它,而是你自己。过分的自怜是危险的。

你说你爱惜它,你连一个园丁的心意都不如。园丁还愿望小心栽种,之后又细心照顾,加水施肥,不使它贫瘠枯干。这蓖麻不是你栽种的,也不是你培养的。你爱惜它,为它作过什么?

你既没有付上任何的代价,一夜发生,使你有过享受,一夜干死,你也不可有什么闲话。你所得到的都是恩典,领受了,感谢,失去了,就心存顺服,没有什么遗憾,又怎么可以发怒呢?你说可以发怒以至于死,是指发怒到极点,对你有什么益处。5

一夜发生,一夜干死,就是多么短暂,何等迅速。人生也是那么无定,没有恩典,又有什么凭藉?这样不是太冒险了吗?

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万多人,并有许多牲畜。我岂能不爱惜呢?”(11节)

尼尼微是大城,罪恶大(一2),面积大(三2),人口也众多(本节)。姑且不论成年的居民,单论儿童,就有十二万多人。除了大城中“至小的”(三5),甚至还有许多牲畜,都是神所爱惜的。

幼童是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申命记第一章三十九节:“不知善恶的儿女”。希伯来的思想,右手为善,左手为恶,所以右左指善恶。6这也是以赛亚书第七章十五、十六节“弃恶择善”。通常幼童在七岁左右可分辨简单的善恶。有时善恶也未必指道德方面,也指实用方面(Pragmatic),好坏或合宜与否。如果这样幼童占人口五分之一,那么尼尼微应该有六十多万人口。如果只指更幼小的儿童,分不清左手右手的,通常在两岁左右,应占人口十分之一,那么全城有一百二十多万人。在人口众多的城市,幼童并不占有重大的比例,但是神爱惜他们,他们虽然在罪恶的环境,究竟还不会分辨。神又怎能忍心毁灭他们呢?

再说牲畜,大概指家畜,或畜养的牛羊。它们的生命是神赐的,也是神养活的。它们因人的罪而在苦役之中。神也照样舍不得将它们灭绝。

在数字的计算方面,这里是以亚兰文的字形,作“一万”解,再加上面的字是十二,合计为十二万。在古代亚述的碑文,曾记述建造宫殿有六万九千五百七十四人,看来全城人口确有相当庞大的数字。当然确实的人口仍旧无法计算,可能也没有必要。

也有人认为这里不是指幼童,因为本节的“人”字,是指一般性的。所以笼统地指尼尼微的居民。7他们犯罪,固然有良心的责备,但是有的情形却是他们不知道的,他们缺少道德的辨别力。保罗也说过:“我从前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还蒙了怜恤,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作的。”(提前一13)神顾惜尼尼微居民,但一定不限于十二多万人。这里的人口众多,是作者的用意。

当耶和华说完之后,约拿就没有再答话。本书的结语似乎不尽理想。但是这可能是作者的设计,似乎暗示约拿以缄默表明谦卑的受教。他不再自怜,却降服在神面前,承认自私与无知。他若真的成为神的仆人,必须捐弃己见,让神扩大他属灵的视野,看见神的怜悯更深切,祂的关切更广大,救恩的范围不仅局限于以色列,更是整个的世界,地上的万民。

1 A. Feuillet, "Les Sources du Livre de Jonas," RB, 54 (1947) 347.

2 D. Daube, "Death as a Release in the Bible," Dooum Gratulatorum E. Stauffer 82-104, esp. 94-98.

3 Leslie Allen, Joel, Obadiah, Jonah & Micah, 232.

4 D. Baly, The Geography of the Bible, 68.

5 “发怒以至于死”参阅D.W. Thomas, "A Consideration of Some Unusual Ways of Expressing the Superlative in Hebrew," Vetus Testamentum, 3 (1953), pp. 209-24, especially 219.

6 申命记除一章三十九节外,尚有九章三十六节。他们即使不是指幼童,也可能是不成熟的成年人,心智幼稚。参阅A.D. Martin, The Prophet Jonah: The Book and the Sign, 87.

7 这样说法的有Brockington, Wolff, Kraeling, Ellul, 参阅R.B.Y. Scott, "The Sign of Jonah" Interpretation, 19 (1965) 24.

本章概要

约拿的经验是在神面前受教,学习谦卑的功课。神知道人的整体,包括人的理性、情绪与意志。祂深切地认识约拿,虽然约拿恼怒争辩,神仍向他施恩。神不会感到惊奇或不满,祂仍设法教导约拿。约拿无论怎样反叛、顶撞,神总是有无尽的爱与忍耐。神的饶恕不只是七十个七次,更是无穷的。神牵着反叛的孩子,一直到那孩子屈膝跪下,虔心的认罪。

约拿发怒,他是向神生气,因为他始终认为他自己是对的。他说:“我知道……”(2节),他知道得清楚,所以不再需要恩典。他可以将神的启示来辩驳神的旨意。他会引用神对摩西的话(出卅四6),作为辩论的依据。他以神的话语,求拒绝神的旨意。撒但试探主耶稣的时候,不是引用圣经的话吗?这是史学家、哲学家及神学家必须谨防的危险。

约拿实在没有真正明白他先知的职事。他只知道自己要忠心,甚至牺牲。他却已经忘记最需要的恩典。他不记得神赦罪的奥秘,就是他自己经历的赦免之恩,使他的生命更换一新。其实他已体验了神诸般的恩典,他凡事都需依靠主给他的恩典,但他却没有将他所体验的告诉别人。他好像也忘记神对他的忿怒,因为他叛逆神,但是神在忿怒之后,仍有赦免的恩典。这正如诗篇第三十篇的作者所经历的:“他的怒气不过是转眼之间,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5节)

约拿求死,第一次是因他不满神的作为,神没有毁灭尼尼微城。这样他新生的经验,从死里逃生,神拯救他的事,这一切几乎是一些幻觉而已。他的生命毫无改变。神既没有断然的行动,约拿仍是一个同样悖逆的人。他以为他与神有交往,但是神却不肯听他的祷告。他认为他既是神的工人,但神却一点也不赞赏他的工作。他往尼尼微去,是冒生命的危险,但是好像白付了代价。他生命的目的似乎失去了,他还活著作什么?

神教导约拿,好似对待约伯一样,以客观的方法来指示,其中显明祂的爱与能力。祂有能力安排蓖麻,表明祂保护的爱。祂也有能力安排虫子与热风,在约拿主观的判断中,那是没有爱的行动。如果以客观的方法来研究,其中仍有爱的启示,因为提醒约拿,有关神的爱,祂爱尼尼微城中不会分辨左右手的人,甚至牲畜。这些都是神所爱惜的。约拿所爱惜的,只是蓖麻,因为这曾给他肉身的舒适。没有它,他肉身受苦,心理受困,他情愿死。这二次求死约拿似乎更加主观,越发幼稚了。只有当约拿可以脱去那样自我与主观的见解,他就能找到真正与完整的中心,是在神爱的恒久与信实。

人有罪,罪是无知,无可救药的盲目与糊涂。罪是神所憎恶的,但神却不愿罪人失落。所以祂怜悯他们,主耶稣看见众好像羊没有牧人,也怜悯他们。神怜悯约拿,引他从无知与自我的樊笼里出来。

许多信徒犯了约拿同样的错误而不自觉。主以恶仆的比喻(太十八章),说明人得赦免,却不赦免别人。约拿自己蒙了拯救,知道感恩。但他看见别人蒙恩,却不满起来,甚至发怨言、生气。我们都多么需要神的责备与教导,好像约拿一样。

这就是为什么约拿书没有结束,只以神问约拿的话为终结。我们当然很想知道约拿的回应。他到底是否谦卑下来,俯伏敬拜呢?还是更加生气,一走了之,再一次背弃神?但是我们又何必追究他的反应呢?耶和华最后的问题实在太大了,这不是只关乎约拿的救恩,而是涉及世界生死的问题。全世界的救恩不是比什么都重要吗?约拿不会回答,我们呢?照主耶稣的话吧!

这最后的问话,在本书中没有答覆,只有一位,祂知道神有充分和丰富的恩慈,所以祂作成救赎,为使全世界凡愿意信服神的,都能得救。

本书为先知文学,其信息是神在历史的启示。但是本书的结束,却以自然启示为重点。神所用的实物教材,都取之于自然,不仅在第四章,第一、二章也以自然界的事物来启示:风浪与大鱼。神也说明祂爱的心意,不仅祂爱惜人,甚至牲畜。一切是神的创造,祂爱惜祂所造的。这也是约伯记所能看见的真理。耶和华最后在旋风中向约伯说话,将自然界的现象,生物与非生物都呈现在约伯面前,让他看见神的爱与能力,不仅对人,更对万物。耶和华也用问语促约伯思考,最后约伯也不敢说话,只以手捂口,表明他完全谦卑的顺服。他也厌恶自己,因为从主观中出来,才客观地看见神的伟大,宇宙的奥秘尽在神奇妙的爱与能力之中。本书也有约伯记那种智慧文学的格调与主旨。

神向约伯启示“大”,使约伯看见自己的“小”。神也以同样的方法教导约拿。本书除第二章之外,曾有十四次提到“大”。尼尼微是大城、极大的城(一2,三23,四11)。神掀起大风浪(一4上、12),神安排大鱼(一17),外邦水手在危险中曾大大惧怕(一10),风浪平息又大大敬畏耶和华(一16)。在第四章二节“丰盛的慈爱”,“丰盛”原意也是庞大与伟大,是大量的。第六节约拿有了蓖麻遮蔽,使他肉身没有那么受苦,他为此大大喜乐。但是神所关心的,还是大量的人口与许多牲畜(11节)。

从结构来看,本书第一章与第四章自成一组,第二章与第三章成为一组。第一章先由低潮至高潮,以风浪的危险使船上的人每况愈下。最后他们把约拿抛掉,海浪平息,他们敬拜献祭作结。第四章起初是约拿的怒气与埋怨,最后是耶和华爱与关怀来平息约拿的情绪。第二章与第三章从无望至希望,从灭亡至得救。第二章约拿在鱼腹中祷告,提到他下沉被淹没的经历,从地理的环境及属灵的情况,都是沉沦下去,一直到深处。但是神将他从坑中救出来,提拔他上来,使他可以在神面前,他就体验救恩是出于耶和华的。第三章尼尼微被宣告四十天后必倾覆的噩耗,但是他们立即彻底悔改,结果就在希望中,深信神有怜悯,他们不至灭亡。果然神没有把所说的灾祸降与他们。

从内容来看,约拿在外面的经验记载在第一、三章,他内里的经历是在第二章及第四章。第四章有神的动作与话语,就更加活泼。第二章只是约拿的祷告,是他内在的感受。虽然他也回忆当时遭难的惊险,也有相当生动的描绘,但不及第四章那么切实。

有一点是使第四章与前三章分开,就是有关生死的事。第一章水手求生的欲望太大,用尽方法脱离危险。第三章尼尼微居民求生的意志使他们不得不抉择。因为他们相信这城必定倾覆。所以他们立即切实地悔改,在紧急中刻不容缓,以图生存。约拿在第一章的记载中虽要水手把他抛下海,但他原来也因求生而违命。他不愿为道殉难,恐怕在尼尼微人们因拒绝审判的信息,迁怒于他,将他杀害,至少这是他的想象。所以他不愿往尼尼微去作无谓的牺牲。第二章他求生的愿望更强了。所以他得着拯救,兴奋心情不能自已,“我必用感谢的声音献祭与你……”(二9)。只有第四章内,约拿两度求死,显然十分奇特与突出。这是由于他理性的困惑,神学的迷惘,以及信心的危机。约拿认为神的慈爱是纵容,公义不及怜恤,神过分自由,出尔反尔,没有限度,无法臆料。人服事神,不被重视,不受尊重,又如何能完全顺服、忠心到底呢?但是以人来测度神是多么危险的事!

约拿现在好似仍旧活着,活在我们中间。我们是现代的约拿吗?

参考书目

约拿书

Aalders, G.C. The Problem of the Book of Jonah. London: The Tyndale Press, 1948.

Bewer, J.A.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Jonah (The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 Edinburgh: T.&T. Clark, 1951.

Bohme, W. "Die Composition des Buches Jona," Zeitschrift fu/r die alttestamentliche Wissenshaft, (1887).

Cheyne, T.K. Jonah, A Study in Jewish Folklore and Religion. London: K. Paul, Trench & Co., 1877.

Duhm, B. Die zwo/lf Propheten in den Versmassen der Urschrift u/bersetzt. Tu/bingen: J.C.B. Mohr, 1910.

Ewald, H. Die Propheten des Alten Bundes. Go/ttingen: Vandenhoeck & Ruprecht, 1840.

Force, M.A. Jonah Speaks. Minneaspolis: The Lutheran Bible Institute, 1950.

Glaze, A.J. "Jonah," in the Broadman Bible Commentary, vol. 7. Nashville: Broadman Press, 1972.

Henderson, E. The Book of the Twelve Minor Prophets (Thornapple Commentaries). Grand Rapids: Baker Book House, 1980 (from 1858 edition issued by Hamilton, Adams, and Co.).

Hitzig, F. Die zwo/lf kleinen Propheten. Leipzig: Weldman, 1838.

Keil, C.F. Commentary on the Minor Prophets, vol. iv. Grand Rapids: Eerdmans, 1866.

Kennedy, J.H. Studies in the Book of Jonah. Nashville: Broadman Press 1956.

Knight, G.A.F. Ruth and Jonah (The Torch Commentary Series). London: SCM Press, 1950.

Marti, K. Dudeka-propheten (Kurzer Handcommentar zum Alten Testament). Giessen: A. Topelmann, 1903.

Myers, J.M. Hosea, Joel, Amos, Obadiah, Jonah (The Layman's Bible Commentary). Richmond: John Knox Press, 1960.

Mitchell, H.G. and J.M.P. Smith and J.A. Bewer.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Haggai, Zechariah, Malachi, and Jonah (The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 New York: Charles Scribner's Sons, 1912.

Newcome, R. An Attempt towards an improved version, metrical explanation of the Twelve Prophets Minor. London: Taliesin Press, 1836.

Nowack, W. Die kleinen Propheten u/bersetzt und erkla/rt (Handkommentar zum Alten Testament). Go/ttingen: Vanderhoeck & Ruprecht, 1897.

Perowne, T.T. Obadiah and Jonah (The Cambridge Bibl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887.

Pusey, E.B. The Minor Prophets: A Commentary, vol. iii. Grand Rapids: Baker Book House, 1950.

Schmidt, Hans. Jona. Eine Untersuchung zur vergleichenden Religionsgeschichte. Go/ttingen: Vandenhoeck & Ruprecht, 1907.

Sellin, E. Das Zwolfprophetenbuch (Kommentar zum Alten Testament). Leipzig: A. Deichert, 1922.

Smart, J.D. "The Book of Jonah," The Interpreter's Bible. vol. vi. New York: Abingdon Press, 1956.

Smith, G.A. The Book of the Twelve Prophets, vol. ii. New York: Harpers and Brothers, 1928.

von Orelli, C. The Twelve Minor Prophets, tr. J.S. Bank. Edinburgh: T.& T. Clark, 1987.

Wade, G.W. The Books of the Prophets (The Westminster Commentaries). London: Methuen & Co., 1925.

Wellhausen, J. Die kleinen Propheten u/bersetzt und erkla/rt. Berlin: De Gruyter, 1892.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约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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