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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 成圣的生活

 

经文:(罗一7,六19、林前一2;林後七1

  神的命令就是要我们成为圣洁,因为神是圣洁的,旧约圣经中有八百叁十多次谈到「圣洁」,新约则有二百叁十八次,可见基督徒的圣洁生活是讨神喜悦的。

  在中国人的思想中,「圣人」是很崇高的地位。做人先作「贤人」(正人君子),煞後作「仁人」,最好的才能称为「圣人」。但圣经应许每一个基督徒,都能藉 上帝给我们的力量,过成圣的生活。

  从圣经中看如何做一个成圣的人,如何过成圣的生活,就先要思想成圣的定义。因为圣经里的「成圣」分两方面;一方面是地位的成圣,另一方面是生活的成圣。「地位的成圣」是在耶稣基督里的关系,而「生活的成圣」是圣灵工作的结果。哥林多人信耶稣,在基督耶稣里得以成圣;然而还要继续追求成圣,才能过圣洁的生活。

{\Section:TopicID=137}(一)地位的成圣

  「圣」的相反词是「俗」。利未记十10神吩咐百姓要将「圣」与「俗」的分别出来,凡不圣洁的就是世俗,因这是归属的问题。一件东西归属於神的,就称为「圣」;若不归属於神的,就称为「俗」。旧约将头生的归给神是分别为「圣」,没有献给神的是「俗」的。虽然主耶稣说:礼物算不得甚麽,但牛、羊、鸽子放在祭坛上献给神,这祭坛上的祭物就成圣了。这一种是分别归给神的成圣,也就是地位上的成圣。

  基督徒原来死在撒但的罪恶权势里,但当我们认识主耶稣,悔改归向神;并接受主耶稣作生命的救主时,我们就分别为圣归属神了。故此,不论我们的行为如何,祗要真心悔改信主,就已经在基督耶稣里成圣了。圣经称凡相信耶稣基督的人,就是「圣徒」。但是,圣经不单要求我们在地位上成为圣徒,更重要的是生活上得以成圣。因为上帝所喜悦的是生活愈来愈成圣的基督徒,这就是「圣」的另一方面意义了。

{\Section:TopicID=138}(二)生活的成圣

  「圣」与「罪」是相反的。当以赛亚看见神在宝座上显现,天使撒拉弗说:「圣哉、圣哉。」他立刻说:「祸哉、我灭亡了!我是嘴唇不洁的人、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罪在我们生活里不断显露出来,虽然主耶稣洗清我们所犯的一切罪,但是罪的权势仍在世上,罪的作用仍在肉体中,因此犯罪的可能性仍在,而且这肉体将罪不断表现出来。基督徒从罪的权势下脱离出来,这就是成圣的过程。

  从罗马书(五21,六1214,七141720)的经文中,说明罪像是主人一般地管辖 我们,或像君王般地辖制我们。虽然基督徒不应犯罪,但有些时候偏要犯罪。虽然如此,基督徒若靠 神的大能和圣灵的运行,就能脱离罪的权势,这就是过成圣的生活了。这过程非一日达成,也非一次达成,乃是一生不止息的追求过程。

  保罗以四个字描述成圣生活之秘诀,这四个字在——(罗六1-11)中其实祗有两个意思——就是同死、同活。已死的人脱离罪恶,然後与主一同活在神面前。「同死」有两种的死;而「同活」也有两种的活。若能掌握这两种死和两种活,就能够真正体验脱离罪的权柄了。

{\Section:TopicID=139}(叁)同死

  (罗六6):「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圣经原文「同钉十字架」的文法是过去时态,中文更明显的翻译是「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已经在二千年前与耶稣一同钉十字架。」我们的旧人是在耶稣死的时候已经同死,是神在历史上完成的死;是客观完成的历史事实,这是第一种的死。

  (罗八12-13)「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 。你们若顺从肉体活 必要死,若靠 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 。」这里「靠 圣灵治死」是现在时态的动词,现在时态也包括现在进行时态;意思是指现在继续不断地治死身体的恶行。与主同死,不仅是在基督里客观的死,更是在圣灵里主观的死。我们要相信主观的死,更要顺从圣灵将恶行治死,这是第二种的死。

  罗马书六章说旧人已经死了,第八章又说肉体的表现现在要死。到底「旧人」与肉体的表现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呢?一个是客观的名称,一个是主观的表现。「旧人」是亚当堕落後,人被魔鬼捆缚的总称;「体」亚当堕落後,罪在人心里生活的总称。比如说,中国人入籍美国後,虽然名义上称作美国人,但实际的生活仍与中国人没有两样。名称已改变了,客观事实已经有了,但主观的经验仍未改变。保罗讲:「岂不知我们是归入耶稣的死麽?」表示客观事实已经有了,但仍未享受到主观的经历。

  犯罪的旧人在耶稣死的时候已与他同死。这是上帝做的,不是我们做的。现在,上帝要藉 圣灵将客观的变为主观,要治死身体的恶行。保罗是经验圣灵很深的人,他不强调圣灵外面的工作,反而渴慕圣灵内在生命的改变,治死我们的旧人和身体的恶行。不要像哥林多人那样只羡慕外面的表现:说方言、翻方言……宁可没有外面的恩赐,也要追求属灵的生命。所以,过成圣的生活,第一就是要与耶稣同死,这是客观的死,是上帝在基督里於大约二千年前作成的;第二是主观的死,天天藉圣灵治死恶行,脱离罪的权势。

{\Section:TopicID=140}(四)同活

  「同活」也有主观与客观的两方面。客观的较为简单。罗马书六章已提过基督藉 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使我们的一举一动都有新生的样式。我们怎样在死的形状上与耶稣联合,同样在复活的形状上与耶稣联合。所以,约二千年前耶稣活了,神也让我们与他同复活一同在天上。这是神所完成的客观事实。

  那麽,主观的同活是甚麽呢?(罗八1-4)其中记载:「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这里中文翻作「赐生命圣灵的律」是指圣灵在我们生命中运行,产生一个新的规律或作用,这个作用就是神的生命不断彰显出来,而罪和死的律就不能再捆缚我们,因我们被释放了。人活在世上,受罪和死的律辖管,这是事实。人若要脱离这律的束缚,除非有更大、更高的律来胜过它;因为只有高的律,才能改变低的律。这好比国家的宪法可以改变地方的法律;或者飞机面前冲而产生的浮力可以胜过地球的万有引力。同样,虽然罪的律在我们的肉体里,但圣灵带来新生命的能力可以释放我们脱离罪的律,关键在於我们是否愿意随从圣灵,体贴圣灵。若照 圣灵的律,就能脱离罪的律。所以,今日的基督徒如何经历主观的「同活」呢?(罗六13):「将肢体献给神」(八5):「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前者「献」就是顺服,让圣灵作主;後者「随从、体贴」也是让圣灵作主;这两个字的意思是一样的。一所房屋会因主人的改变而改变用途。若你让圣灵作主,时时随从圣灵而献上自己,圣灵就要改变我们,在里面结果子。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的。(加五22)。

  总括来说,如何过成圣的生活,第一要「同死」,第二要「同活」。客观的死已经完成了,我们也接受并且受洗归入这个事实,这是客观的经历。但天天仰望圣灵的帮助,这样生命的律就要运行,圣灵的果子也要结出来,这就是主观的经历。成圣的生活,不是一次过就能达成,乃是每天、每月、每年的追求,直到见主的面。弟兄姊妹们,若我们愿意顺从主,交托主,我们必定能过成圣的生活,讨主的喜悦!—— 黄子嘉《讨主喜悦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