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
 
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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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司和利未人的职责
  1   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和你的儿子,以及你父家的人,要与你一同担当干犯圣所的罪孽,你和你的儿子要与你一同担当干犯祭司职任的罪孽。
  2   你要带着你的亲族利未支派的人,就是你祖宗支派的人,与你一同前来,使他们与你联合,并且服事你;只是你和你的儿子要与你一同在约柜的会幕前供职。
  3   他们要守你所吩咐的,和会幕里的一切事,只是不可走近圣所的器具和祭坛,免得他们和你们都死亡。
  4   他们要与你联合,也要守会幕的本分,办理会幕的一切事务;只是外人不可走近你们。
  5   你们要看守圣所和祭坛,免得震怒再临到以色列人。
  6   我已经把你们的亲族利未人,从以色列人中拣选出来,给你们作礼物献与耶和华,为要办理会幕的事。
  7   你和你的儿子,要与你一同守你们祭司的职分,办理一切属祭坛和幔子内的事;你们要这样供职。我把祭司的职分赐给你们作服事我的赏赐;外人若是近前来,必被处死。”
 
祭司应得之分
  8   耶和华对亚伦说:“我已经把保留归我的举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别为圣的物,都赐给你和你的子孙,作为永远应得的分。
  9   以色列人所献一切不经过火、至圣的供物,就是一切素祭、一切赎罪祭和一切赎愆祭,都要作至圣的物,归给你和你的子孙。
  10   你要在至圣的地方吃,凡是男的都可以吃;你要以此物为圣。
  11   以色列人礼物中的举祭,与他们的摇祭,都是你的;我已经给了你和你的儿女,作为永远应得的分;在你家中洁净的人都可以吃。
  12   最好的油、最好的新酒和五谷,就是以色列人献给耶和华的初熟的物,我都赐给你。
  13   从他们地上带来给耶和华的初熟的物,都要归给你们;在你家中洁净的人,都可以吃。
  14   以色列中一切永献的物,都必归给你。
  15   有血肉生命头生的,无论是人或是牲畜,就是他们献给耶和华的,都必归给你;只是人类头生的,你总要赎出来;不洁净牲畜头生的,也要赎出来。
  16   关于他们的赎价,一个月以上的,你要照你估定的价,按着圣所的秤,就是按照圣所的标准重量(“就是按照圣所的标准重量”,原文作“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用五十七克银子赎出来。
  17   只是头生的牛、头生的绵羊,或是头生的山羊,你不可赎出来;它们都是圣的。你要把它们的血洒在祭坛上,把它们的脂油焚烧,作为献给耶和华馨香的火祭。
  18   它们的肉却要归给你,像摇过的胸和右腿要归给你一样。
  19   以色列人奉献给耶和华圣物中的举祭,我都赐给了你和与你在一起的儿女,作永远应得的分;这是在耶和华面前给你和与你在一起的后裔作永远的盐约。”
  20   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在以色列人的地不可有产业,在他们中间也不可有分;在以色列人中间,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产业。
 
利未人应得之分
  21   “至于利未的子孙,我已经把以色列中所有的十分之一,赐给了他们作产业,这是为酬报他们在会幕里办理的事务。
  22   从今以后,以色列人不可走近会幕,免得他们负罪而死。
  23   唯独利未人要办理会幕的事,要担当他们的罪孽,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条例;在以色列人中,他们不可有产业。
  24   因为以色列人献给耶和华为举祭的十分之一,我已经赐给了利未人作产业;所以我对他们说:在以色列人中,他们不可有产业。”
 
利未人应纳的十分之一
  25   耶和华对摩西说:
  26   “你要告诉利未人:你们既然从以色列人手中,取得了我赐给你们作产业的十分之一,你们就要从这十分之一中,取出十分之一,献给耶和华作为举祭。
  27   这要算为你们的举祭,好像禾场上的五谷,又像榨酒池中的酒。
  28   这样,你们也要把从以色列人取得的十分之一,作举祭献给耶和华;你们要把献给耶和华的举祭,归给亚伦祭司。
  29   从你们得的一切礼物中,要把最好的,分别为圣,献给耶和华为举祭。
  30   所以你要对利未人说:‘如果你们把最好的献上,这就算为你们禾场上的粮和榨酒池中的酒了。
  31   你们和你们的家人,随处都可以吃,因为这是你们的工价,是你们在会幕里办事的报酬。
  32   如果你们把最好的献上,就不致因此担罪。以色列人的圣物,你们不可亵渎,免得你们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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