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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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人独特的地方
  1   这样说来,犹太人独特的地方在哪里呢?割礼又有什么益处呢?
  2   从各方面来说,的确很多。最重要的,是 神的圣言已经托付了他们。
  3   即使有人不信,又有什么关系呢?难道他们的不信会使 神的信实无效吗?
  4   绝不可能! 神总是诚实的,人却是虚谎的,正如经上所记:“你在话语上,显为公义;你被论断时,必然得胜。”
  5   我且照着人的见解来说,我们的不义若彰显 神的义,我们可以说什么呢?难道降怒的 神是不义的吗?
  6   绝对不是!如果是这样, 神怎能审判世界呢?
  7   但是 神的诚实,如果因我的虚谎而更加显出他的荣耀来,为什么我还要像罪人一样受审判呢?
  8   为什么不说:“我们去作恶以成善吧!”(有人毁谤我们,说我们讲过这话。)这种人被定罪是理所当然的。
 
世上一个义人也没有
  9   那又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绝不是的。因为我们已经控诉过,无论是犹太人或是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
  10   正如经上所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11   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 神的;
  12   人人都偏离了正道,一同变成污秽;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13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他们嘴里有虺蛇的毒,
  14   满口是咒骂和恶毒;
  15   为了杀人流血,他们的脚步飞快,
  16   在经过的路上留下毁灭和悲惨。
  17   和睦之道,他们不晓得,
  18   他们的眼中也不怕 神。” 
  19   然而我们晓得,凡律法所说的,都是对在律法之下的人说的,好让每一个人都没有话可讲,使全世界的人都伏在 神的审判之下。
  20   没有一个人可以靠行律法,在 神面前得称为义,因为借着律法,人对于罪才有充分的认识。
 
因信基督白白称义
  21   现在,有律法和先知的话可以证明: 神的义在律法之外已经显明出来,
  22   就是 神的义,因着信耶稣基督,毫无区别地临到所有信的人。
  23   因为人人都犯了罪,亏缺了 神的荣耀,
  24   但他们却因着 神的恩典,借着在基督耶稣里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25    神设立了耶稣为赎罪祭(“赎罪祭”原文作“蔽罪所”),是凭着他的血,借着人的信,为的是要显明 神的义;因为 神用忍耐的心宽容了人从前所犯的罪,
  26   好在现今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又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27   这样,有什么可夸的呢?没有可夸的了。凭什么准则说没有的呢?凭行为吗?不是的,而是以信心为准则说的。
  28   因为我们认定,人称义是由于信,并不是靠行律法。
  29   难道 神只是犹太人的 神吗?不也是外族人的 神吗?是的,他也是外族人的 神。
  30    神既然只有一位,他就以信为准则称受割礼的为义,也要以信为准则称没有受割礼的为义。
  31   这样说来,我们以信废掉了律法吗?绝对不是,倒是巩固了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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