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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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服从政府
  1   政府的权柄,人人都应当服从。因为没有一样权柄不是从 神来的;掌权的都是 神设立的。
  2   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反对 神所设立的;反对的人必自招刑罚。
  3   执政的不是要使行善的惧怕,而是要使作恶的惧怕。你想不怕掌权的吗?只要行善,就会得到称赞;
  4   因为他是 神的仆役,是对你有益的。但如果你作恶,就应当惧怕;因为他佩剑,不是没有作用的。他是 神的仆役,是向作恶的人施行刑罚的。
  5   所以你们必须服从,不但是为了刑罚,也是因为良心的缘故。
  6   因此,你们也当纳税,因为他们是 神的差役,专责处理这事的。
  7   你们要向各人清还所欠的;应当纳税的,就要给他纳税;应当进贡的,就给他进贡;应当敬畏的,就敬畏他;应当尊敬的,就尊敬他。
 
爱是成全律法的
  8   不要欠人的债;但在彼此相爱的事上,要觉得是欠了人的债。爱别人的,就成全了律法。
  9   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心”等等的诫命,都包括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里面了。
  10   爱是不加害于人的,所以爱是成全律法的。
 
总要披戴基督
  11   还有,你们知道这是什么时期了,现在正是你们应该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在比初信的时候更加接近了。
  12   黑夜已深,白昼近了,所以我们要除掉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武器。
  13   行事为人要光明磊落,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放荡纵欲,不可纷争嫉妒。
  14   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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