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121
原文.音譯: ¥qwoj   阿-拖哦士
詞類.次: 形容詞 2
原文字根: 不-刑罰的. 相當於: H5352 H5355
字義溯源: 無罪的,未受處罰的,無辜之人的,無辜的;由(0001=0427*=不)或與(5087*=受刑罰的)組成.
(太27:24)和合本譯為:罪不在我.原文:我是無罪的,或:我是無辜的.
譯字彙編:
1)無辜的(1) 太27:24;
2)無辜之人的(1) 太27:4;
經節彙編 (G0121)
出現次數: 總共(2); 太(2)
太 27:4 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有罪了。那些人卻說,那與我們何干?你承當罷。
太 27:24 (那)彼拉多看見這既是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那些群眾面前洗(那些)手,說,關於這義人[欽定本加有此字]的血,我是無辜的,你們承當罷[或:瞧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