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410
原文.音譯: ¢nšgklhtoj   安-恩格-克累拖士
詞類.次: 動詞 5
原文字根: 不-在內-召(的)
字義溯源: 無可指責,無可責備,不受控告;由(0001=0427*=不)與(1458=要求)組成;而1458又由(1722*=在,入)與(2564=召)組成,其中2564出自(2753=激勵,邀請),2753出自(2753X*=力言).
譯字彙編:
1)無可指責的(2) 多1:6; 多1:7;
2)無可指責(1) 提前3:10;
3)無可責備的(1) 西1:22;
4)無可責備(1) 林前1:8;
經節彙編 (G0410)
出現次數: 總共(5); 林前(1); 西(1); 提前(1); 多(2)
林前 1:8 他也必堅固你們到底,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那)日子無可責備。
西 1:22 但如今在他的(那)肉(那)身中,藉著(那)死已經和好,把你們獻在他的面前,是聖潔而沒有瑕疵且無可責備的。
提前 3:10 並且這等人也要先受察驗,若是無可指責,然後讓他作執事。
多 1:6 若有人乃是無可指責的,為一個婦人的丈夫,有兒女是信的,沒有被指控為放蕩或是不服約束的,就可設立。
多 1:7 因為(那)監督既是作神的管家,必須是無可指責的;不任性,不暴燥,不嗜酒,不打人[或:鬧事],不貪可恥之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