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765
原文.音譯: ¢seb»j   阿-些卑士
詞類.次: 形容詞 9
原文字根: 不-敬虔(者)
字義溯源: 不敬虔的,不敬神的,邪惡的,罪人;由(0001=0427*=不)與(4576*=敬虔)組成.
譯字彙編:
1)不敬虔的(5) 提前1:9; 彼後2:5; 彼後3:7; 猶1:15; 猶1:15;
2)罪人(2) 羅4:5; 羅5:6;
3)不虔誠的(1) 猶1:4;
4)不敬虔(1) 彼前4:18;
經節彙編 (G0765)
出現次數: 總共(9); 羅(2); 提前(1); 彼前(1); 彼後(2); 猶(3)
羅 4:5 惟有那不作工的,只信從稱(那)罪人[或:不敬虔的]為義的那位,他的(那)信就算為義。
羅 5:6 其實,在我們還軟弱時,基督就按照日期為罪人[或:不敬虔的]死。
提前 1:9 這事是已知道的:就是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的和不服的,不敬虔的和犯罪的,不聖潔的和戀世俗的,弒父的和弒母的;殺人的,
彼前 4:18 倘若(那)義人僅僅得救,那不敬虔和犯罪的人,何處可站立?
彼後 2:5 也沒有寬容上古的世代,導入洪水臨到不敬虔的世代,卻保護傳講公義的挪亞八口;
彼後 3:7 但現在的(那些)天和(那)地,仍是憑那同樣的話存留著,保存到那些不敬虔的人審判的日子,而用火毀滅。
猶 1:4 因為有些人偷著進來,那些自古所已標出要受這刑罰的,不虔誠的,將(那)我們(那)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並且否認那獨一的主宰,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猶 1:15 要對眾人行審判,並且證明[和合本用1651]一切不敬虔的魂關於他們所妄行(那些)一切不敬虔的行為,以及關於不敬虔的罪人所說一切頂撞他的剛愎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