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345
原文.音譯: dika…wma   笛開哦馬
詞類.次: 名詞 10
原文字根: 義(果效). 相當於: H3477 H4941
字義溯源: 公平的行為,公義判定,公義,義行,要求,誡命,條例,禮儀,稱義;源自(1344=定為義或無罪);而1344出自(1342=公平的),1342出自(1349*=公義).
這字既說到人的義行,也指明神的誡命,條例,和要求.
譯字彙編:
1)條例(3) 羅2:26; 來9:1; 來9:10;
2)義(2) 羅8:4; 啟19:8;
3)公義(1) 啟15:4;
4)義行(1) 羅5:18;
5)稱義(1) 羅5:16;
6)公義判定(1) 羅1:32;
7)禮儀(1) 路1:6;
經節彙編 (G1345)
出現次數: 總共(10); 路(1); 羅(5); 來(2); 啟(2)
路 1:6 他們兩個人在神前都是義人,在遵行主的一切(那些)誡命和禮儀,沒有可指摘的。
羅 1:32 他們知道(那)神的公義判定,就是那些行這些事的人是該死的,但他們不僅自己去行這些事,也喜歡[或:贊同]那些行的人。
羅 2:26 所以那未受割禮的,若遵守律法的那些條例,他的(那)未受割禮豈不算為有割禮?
羅 5:16 難道(那)恩賜還不如因一人的犯罪?原來審判實因一人而定罪,然而(那)恩賜卻因許多過犯而稱義。
羅 5:18 這樣看來,故此就如因一次的過犯,使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也使眾人進入生命的稱義。
羅 8:4 使(那)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些不隨從肉體,只隨從靈行事的人身上。
來 9:1 原來那前約確也有事奉的條例,以及屬世界的聖幕[原文:聖]。
來 9:10 那只是關於食物和飲料與各樣洗濯之禮,肉體的條例,制定直到改正的時候為止。
啟 15:4 主阿!誰不敬畏你,而不榮耀你的名?因為獨有你是聖的;因為(那些)萬民都要來而在你面前敬拜;因為你的那些公義已經顯出來了。
啟 19:8 並且賞賜她,使她可以穿光明純潔的細麻衣,原來這細麻衣就是(那些)聖徒的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