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549
原文.音譯: nomoqetšw   挪摩-帖貼哦
詞類.次: 動詞 2
原文字根: 律法-安置. 相當於: H3384
字義溯源: 制定律法,(設)立,頒布律法,由律法裁定,領受律法;源自(3550=立法者);由(3551=律法,分出)與(5087*=處所,設立)組成,其中3551出自(3500Y*=分配).
譯字彙編:
1)立的(1) 來8:6;
2)已領受了律法(1) 來7:11;
經節彙編 (G3549)
出現次數: 總共(2); 來(2)
來 7:11 這樣看來,藉著那利未人祭司職分,以致那百姓在其中已領受了律法;若確已是完全,為何還需照麥基洗德的等次另外興起祭司;而不說照亞倫的等次呢?
來 8:6 但如今他所得的事奉職任是更美的,就正如他是更美之約的中保[仲裁人],這約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