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4205
原文.音譯: pÒrnoj   坡而挪士
詞類.次: 名詞 10
原文字根: 賣淫(者)
字義溯源: 男娼,淫亂,行淫亂,行淫的,通姦,淫亂的人;源自(4067X*=出賣);類似(4097=商業).
譯字彙編:
1)淫亂的(4) 林前6:9; 弗5:5; 啟21:8; 啟22:15;
2)行淫亂的(2) 林前5:10; 林前5:11;
3)淫亂(2) 來12:16; 來13:4;
4)淫亂的人(1) 林前5:9;
5)行淫的(1) 提前1:10;
經節彙編 (G4205)
出現次數: 總共(10); 林前(4); 弗(1); 提前(1); 來(2); 啟(2)
林前 5:9 在那封信中我曾寫給你們,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
林前 5:10 並不是泛指這個世上那些行淫亂的,或那些貪婪的和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那就應當離開這世界。
林前 5:11 但是如今我寫給你們,若有人稱為弟兄,卻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相交,就是與他喫飯也不可以。
林前 6:9 你們豈不知凡不義的不能承受神的國?不要自欺;既不是淫亂的,也不是拜偶像的,亦不是姦淫的,又不是作孌童的,更不是親男色的,
弗 5:5 因為你們確實知道這事,論到一切淫亂的,或是污穢的,或是貪心的,那就是拜偶像的,在基督和神的(那)國裏都是不能承受產業。
提前 1:10 行淫的,親男色的,拐賣人口的,說謊的,起假誓的,或是還有其他敵對純正教導之事而設立的。
來 12:16 以免有淫亂或戀世俗的,好像以掃,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的長子名分出賣了;
來 13:4 (那)婚姻在眾人中當尊重,(那)床也不可污穢;因為淫亂和行淫的人(那)神必要審判。
啟 21:8 惟有(那些)膽怯的,和不信的,與可憎的,並殺人的,以及淫亂的,和行邪術的,與拜偶像的,並一切(那些)說謊的,他們的分在(那)燒著火與硫磺的湖裏;這是(那)第二次的死。
啟 22:15 然而外面是那些犬類,和那些行邪術的,與那些淫亂的,並那些殺人的,以及那些拜偶像的,和一切喜愛與編造謊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