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5110
原文.音譯: tÒkoj   拖可士
詞類.次: 名詞 2
原文字根: 生產. 相當於: H5391
字義溯源: 利息,利;源自(5088*=生產).
譯字彙編:
1)利息(2) 太25:27; 路19:23;
經節彙編 (G5110)
出現次數: 總共(2); 太(1); 路(1)
太 25:27 因此你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那些兌換銀錢的人,而我回來時,可以收回(那)我的本銀連同利息。
路 19:23 而為何不把我的銀子交給銀行[或:錢莊],等我來時就可連帶利息將其得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