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申命记   注释 

  二十六 1-15 初熟的土产与第三年的什一奉献 

  我们看见由十二章开始的律法,已经在涂抹亚玛力名号的命令中结束了(二十五 17-19 )。本章正式结束整个部分,内容是有关两个礼仪的指引。这些都不是新的指引,但安排在此处,却有一个特别的原因。 

  第一个礼仪是关乎「初熟的土产」,即在初夏把初熟的农产品献给神。这礼仪正常是在七七节进行的(利二十三 15 、 20 ;民二十八 26 )。申命记中关乎七七节的律例(十六 9-12 )并没有清楚地提到初熟的土产,无疑因为此段经文是刻意地放在本书的这个地方。 

  献初熟土产之例留至现在才说明的原因,是因为在一片新的土地上,第一次把初熟土产献上,有着特殊的意义和重要性。此处之律法主要是想到以色列民第一次把应许地上的收成献给神,而他们因着神把他们从为奴之地释放出来,经过旷野飘流,至成为一群拥有自己土地的民。虽然以色列人在往后的日子也要定期把初熟的土产献上,但此处这个礼仪有一些特别感人之处,就是他们以这仪式作为神确实成就了应许的证据。 

  礼仪中包含一种认信,以色列人在其中承认神的信实,并述说以色列民族之形成的故事骨干。开始时提到以色列人的先祖雅各布,在此称为「一个将亡的亚兰人」( 5 节)。这句话是指那不安定的生活和移居埃及的事,也指他在亚兰或叙利亚度过的一段日子,他在那里娶了亚兰人拉班的女儿拉结和利亚为妻(创二十八 5 ,二十九)。这认信继续回想到移居埃及的事迹,当时雅各布家「人口稀少」(创四十六 8-27 );又想到他们遭受埃及人欺压,后蒙神以大能的作为把他们拯救出来,最后到达应许之地( 5-9 节)。此处并没有提到在何烈山上所立的圣约,似乎有点奇怪。然而,重点正放在应许的故事上,可追溯至以色列的列祖(创十二 1 ),而现在这应许已光荣地得着成就。仪式在敬拜神的中心地举行( 2 节),而此处也像往常一样,提到以色列人的欢乐,和给穷乏人的帮助( 11 节)。 

  现在再看第二个仪式( 12-15 节),就是第三年的什一奉献;我们在十四章 28 至 29 节已看过(参该处的注释)。像献初熟之土产一样,什一奉献也不是一个新的命令。此处重提也许是鉴于它是第一次在应许地上执行,并且由于它象征了律法的精神。那就是以色列人的生活,包括敬拜的礼仪,是以慈悲和公义为念。事实上,本章内的两种仪式,都涉及对穷苦人的关怀。 

  在第三年的什一奉献中,敬拜者要宣告他已完成了他的责任,首先是把什一奉献(此处称为「圣物」)带来,然后是遵守神的一切命令( 13 节)。 

  第 14 节上的重点是确保什一奉献的食物是按礼仪上正确的方法来处理的。食物会因着与死人接触而成为「不洁净」,即使是非直接的接触;而由守丧者吃这食物,也算为与死人接触。「为死人送去」的意思并不明确;那可能指迦南宗教上一种习惯,也许是向巴力奉献,又或只是出于同情而给守丧者一点食物(耶十六 7 ),这样做会因着上述原因而使食物变得不洁净。 

  这礼仪以一个祷告来结束,在祷告中承认两个事实,而这两个事实在申命记的神学中都是重要的。第一,神是灵,祂并非真的居于祂所选择在地上为祂兴建的圣所里(并参王上八 27-30 )。第二,以色列人在应许地上所享受的一切好处,全是神的恩赐,而不是靠他们自己的力量而得(参八 17-18 )。这个关乎律法的冗长部分,适切地以强调应许地是一个恩赐来结束。 

  二十六 16-19 约之协议 

  这段简短的经文概述了立约双方应有的责任。「今日」一词是本书教导的特征,它在此处指的是在摩押平原的日子,即以色列民正式接受摩西所说的话时。耶和华吩咐( 16 节),众民答应谨守遵行( 17 节),而耶和华则保证他们会是祂特别拣选的子民( 18-19 节;比较七 6 )。此处带出的观念没有特别的约束力;它们在第七章的表达则颇为不同。此外,以色列人蒙拣选,是为了作圣洁的民,在世上彰显神;最终这民是蒙拣选去把基督带到世上来──虽然是,吊诡地,因他们没有遵守这约。无论如何,这圣约的要素是:神和祂的子民双方衷心地守约,是为了神名字的荣耀,以及以色列民的利益(比较利二十六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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