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约书亚书   注释 

  九 1-27 与基遍人立约 

  与基遍人订立盟约显然是在圣战的规则以外的。这事件显出以色列人会在某些情况下,认定他们可以和必须在律法以外订立一些例外的条约。妥协的情况时有发生,像在这里( 14 节),并例如在离婚的事件上,因为以色列人没有首先寻求神的话。在士师时代,以色列人与一些被咒诅的国族订立许多和平的条约,违反了「归予神」( hērem )的原则(参六 15-21 注释),以致耶和华不再把迦南人赶出(士二 1-5 )。今天教会里也有许多人选择与世人和平共存,因而丧失了他们属灵的能力。 

  九 1-2 迦南人的会盟 

  在其它迦南人会盟要攻击以色列人的时候(十 1 至十一 23 ),基遍人却作了这特殊的外交。基遍人宁愿冒险以求和平,而不是战争。可惜的是,他们虽敬畏神,但却没有选择第三个解决办法,即像喇合一样(参二 8-14 ),在神的约中完全效忠。许多人面对着基督和祂的福音时,也可选择以下其中一个立场: 1. 与祂对抗; 2. 和平地共存,但却不归服于祂; 3. 借着祂的宝血和属灵的重生,作新约中的子民。 

  九 3-13 基遍人的诡计 

  基遍和它的四个同盟合称希未人( 7 节),这提醒我们,基遍人是一个被判有罪的民族。一般人把基遍等同于耶路撒冷西北面 8 哩( 13 千米)的吉卜( el-Jib ),这是值得怀疑的。虽然约书亚让众长老与基遍人谈判,但基遍人是先求见约书亚,要与他和以色列人立平安之约,所以约书亚必须为此事负上最终的责任( 6 、 8 下、 15 节)。 

  在以色列人的政策中,他们可以跟远方顺服的城──虽会污染他们,但不是被咒诅──的国族立和约(申二十 10-15 )。基遍人因而假装从远处而来,以求藉这条例与他们和平共存。 

  虽然在战争中,欺诈被视为是有需要的,但在立约时,却不能接受欺诈的成份(参二 2-7 的注释),因此约书亚咒诅他们( 23 节)。事实上,约书亚和众长老倚靠自己的判别力,而不去求问耶和华,也是错误的( 14 节)。无论这样有多么吸引人,教会决不可用自己的理解去取代神的话。 

  九 14-15 与基遍人立约 

  也许以色列人「受了」(即「取去」)他们的食物,是因为那是立约程序的一部分。终究犯错的是以色列人,而不是基遍人,因为以色列人没有求问耶和华。 

  九 16-18 基遍人的诈骗被发现 

  3 天后,以色列人便发现基遍人的诡计。他们要再用 3 天,走 17 哩( 27 千米)的路程,从吉甲来到基遍人那里,证实所听闻的消息。构成这同盟的 4 个城镇,从西北面控制着通往耶路撒冷的路,因此他们是住在以色列人联邦的主要干道上。会众有理地埋怨他们的领袖,因为这些仍留在应许地上的外邦人影响着他们在此地上立足。 

  九 19-27 解决办法 

  在连续 3 节里( 18 、 19 、 20 节),圣经强调以色列人不能破坏誓言,误用了神的名字,纵然这誓言是在被骗的情况下作出的(参出二十 7 ;撒下二十一 1-14 ;太五 33-37 )。在这个充满破坏婚约、商业上的违约的时代里,这个真理需要重提出来。众长老持守这个在被骗的情况下订立、却又不能更改之条约的方法是,把条约里「仆人」一词解作负担最繁重工作的人──基遍人要为以色列全会众作劈柴挑水的苦工。约书亚在众长老要求的这些非礼仪方面的职务外,加上了一些礼仪方面的事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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