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士师记   注释 

  十七 1 至十八 31 宗教混乱:米迦与其神龛 

  正如导论所提及,本书的跋是由两个故事组成。这两个故事的特色,就是与利未人有关,而且重复同一观念:十七章 6 节,十八章 1 节上,十九章 1 节上及二十一章 25 节。这些故事记述士师时代,宗教及道德的混乱。那时以色列还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或直译为「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威胁以色列的安危。 

  十七 1-13 米迦偶像的来源 

  米迦出场时,自认是个贼。他偷了母亲的钱,还给母亲后,母亲替他献给耶和华,好雕刻偶像!米迦良心明显受了伤害,所以,他把他所做的告诉母亲,并且把钱退还。她因为得回金钱,心里如释重负,她没有责备米迦一句,反而以耶和华的名祝福他!但是更荒谬的事记在下面。比较第 3 及 4 节,我们知道米迦的母亲只用了她原定要献给耶和华的部分金钱,至于其余的钱,她会怎样使用呢?米迦成为新偶像的主人,以此为荣,而且得到一个利未人作祭司( 13 节),就肯定耶和华会祝福他。在下一章我们会看见他犯的错误,很快就突显出来。 

  这章一开始就充满讽刺,主角明显不察觉自己言行不一,这情况充分显示各人行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所引起的混乱。 

  附注   

  第 1 节「米迦」(意即「谁像耶和华?」)这名对一个拜偶像的人来说,实在是讽刺。「以法莲山地」参四章 5 节的注释。第 2 节「一千一百舍客勒」数目庞大(参新国际译本旁注及比较十六 5 )。米迦的母亲已把金钱献给耶和华(比较可七 11 ),她的话暗示人若私吞这些钱,会受咒诅。第 3 节那偶像由银匠造成,制成后则交给米迦( 4 节)。米迦的母亲明显视「雕刻的像」和「铸成的像」为宗教艺术品,并且错误地以它荣耀耶和华。第 5 节米迦的「以弗得」参八章 22 至 27 节(基甸的以弗得)的注释。第 7 节那个「少年利未人」是利未支派的后人(申三十三 8-11 )。只有亚伦的后裔才能作祭司,其余利未支派的人只可作助手(民八 5-26 )。利未支派因不被地域所限,他们可以住在不同支派中间。虽然他们获分配既定的城邑,但没限制他们只住在这些城内,尤其是士师时代,情况异常混乱。那个利未人来自犹大的伯利恒,是摩西的后人(十八 30 ),另参十九章 1 节的注释。第 10 节米迦「以那个利未人为父」,即在宗教事上,视他为向导(比较王下六 21 ,十三 14 )。然而,在其余事上,那利未人像米迦的儿子过于像米迦的父亲( 11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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