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撒母耳记上   注释 

  八 1 至十五 15 撒母耳和扫罗 

  这部分详尽地描述了扫罗成为以色列王的经过。一个王朝的开始,意味着以色列人的组织和管治方法有一个重大的改变。这样一个主要的发展,值得在第八至十二章作全面的讨论。第一位君王是扫罗,他自然在故事中担当一个主要的角色。但圣经作者从不会让我们忘记撒母耳;事实上,从圣经作者的观点看,撒母耳仍是以色列人的真正领袖;即使在他把军事和政治事务交给了新王后,他仍是真正的领袖。在这部分的最后一章──十五章──撒母耳仍有神授予他的权柄去否定扫罗的王权。 

  八 1 至十二 25 扫罗作王 

  研究这几章圣经时,我们应留意 3 种观点和角度:近代历史学家、圣经作者、小说作者。 

  对近代的史家来说,以色列中兴起一个王朝是无可避免的。非利士人是有很好的军备和组织的民族。以色列人的优势是人数较多,但他们却像一盘散沙。各个以色列的支派大都是独立的,他们并没有一支常备的军队。因此他们的选择是最清楚不过的:除非他们找到联合各支派的方法,并建立一支军队,否则以色列这个民族便会灭亡。在古时,君主制度是达到此目的的唯一可行结构。因此,从历史学家的角度看,众长老迫切的要求(八 5 )是挺自然的。我们不可忘记,第七章所记载以色列人的胜利,并没有改变非利士人的势力和帝制。因此对历史学家来说,众长老的行为并未使人感到意外。 

  圣经作者的观点则颇不同。从他的角度看,以色列已有一位君王:正如八章 7 节告诉我们,他并非别人,就是耶和华自己。人类的君王会软弱或不胜任,但神亲自作王,又怎会不能带领子民进入平安和丰盛?神在昔日已多次证明祂可以赐祂子民胜利,而借着撒母耳,神已给他们提供所需的领袖。以色列人虽曾经受挫败,如在第四章一样,但这等挫败是由于他们自己的过失,因为他们没有忠于耶和华他们的王。因此,从圣经和神学的角度看,众长老要求立一个人作王,是有罪的,是拒绝神作他们的王,欲在没有神的引导下赢取胜利。 

  由于小说作者和神学家是同一人,所以第三个角度基本上跟第二个角度并无分别。然而,我们不可忘圣经作者那文艺手法,和他对故事的铺排,使其神学观点更清晰和有效地传递。对历史家来说,我们可见长老要求立王的事并不足为奇。然而,对一般读者来说,读了小说作者在第七章所描写撒母耳的功绩后,这事便显得极度令人震惊。对小说作者来说,非利士人的强势是较为不重要的,因而暂时可以不理;真正的势力在神手中,而不在非利士人手中。严重的问题并不在于以色列人的军力薄弱,而是他们缺乏信心。 

  当然,我们也可从其它角度去看这事,尤其是这些事件中各个主角──众长老、撒母耳和扫罗──的角度。扫罗所站的位置必是特别难受的。若立王就表示抗逆神,一个作王的人又怎能期望被神接纳呢?但故事说,神拣选了扫罗作王!在某种意义上,这几章圣经似乎显出了一种妥协。在神学方面虽然坚持耶和华是以色列人的王,但也完全承认一个人类的中保是需要的,这个人可给予可见的引导,但他会从耶和华领受命令。撒母耳一直都是这样的一位中保和领袖。因此,纵使众长老的要求是有罪的,但神也可以满足他们的要求,只要那个王是由祂来拣选的。神首先拣选了扫罗,然后拣选大卫,并藉他们去击败以色列人的仇敌── 非利士人。纵然如此,长远来说,立王始终只会为以色列人带来痛苦。立王的终极问题是,权力不单是给予一个人,而是在他死后,要传给他的后裔。 

  学者广泛地相信这几章经文的不同部分,是从不同的数据来源抽取出来的。我们观察到,第八和十二章普遍对君主制抱强烈的批判态度。另一方面,在中间的 3 章圣经里,却很正面地看扫罗为人。第十一章从某角度看,是一个独特的故事。这些不同部分可能同样是历史性的,但学者常提出问题和争论点。例如,扫罗曾在 3 个不同时间、不同地点被立为王(十 1 ,十 17-25 ,十一 14-15 )──在这样独特的环境下,那绝对不是没有可能的。我们完全有可能看整体故事发展是合理的,并看不同部分为表达对立王的不同看法,而不是一些互相冲突的记载。但对于整个复杂的论题,我们应参考较详尽的注释书。 

  八 1-9 立王的要求 

  以色列的长老,以色列各家和各支派的本地代表,有真正令他们忧虑的原因。他们眼看撒母耳年纪渐老,又没有明显的继任者去继续与非利士人作战。历史是不断重复的。以利两个儿子的罪,在以色列中带来了一个重大的改变;现在撒母耳两个儿子的罪,成为了更大之改变的第一步。在这两个情况下,所犯的罪都是人所皆知的,而众人都有权去抗议。一个重要的分别是,撒母耳的儿子并非在他直接的监督下,因为别是巴远在南方,因此,神和人都不能因撒母耳两子的恶行而控诉他。在这一切中,出现戏剧性的讽刺。在以利和撒母耳的情况下,每个人都清楚看到,伟大和善良的人都可以有邪恶而不中用的儿子;然而,众长老却因而要求立王。在定义上,王是一个统治者,他的儿子在他死后会自动继任为王!这样,圣经作者表明了,众长老的论点是不诚实的。直至第 20 节,他们才说出了真正的原因。 

  无疑众长老的要求表示了对撒母耳的厌弃,他自然感到「不喜悦」,纵然他们把拣选王的权交在他手中。神在第 7 节的话没有否定撒母耳是被「厌弃」,但强调被厌弃的不只他一人。众长老拒绝撒母耳,背后的实情是他们拒绝神的主权,因为是祂一个一个地差遣有能力的领袖,包括撒母耳,来到以色列人中。正如第 8 节的提醒,以色列人离弃耶和华去事奉别神,并不是一件新事,但长老的要求更踏进了一步,就是厌弃神为祂的子民作政治上的安排。 

  把神描述为以色列的王,在圣经中很常见,最早可见于出埃及记十五章 18 节。我们很容易会以此为一个比喻、一种拟人法。以色列人大概也倾向这样看,因而看不见当中的意义和蕴含的意思。神若真的是王,祂就要为以色列人作出一切政治上的决策,要制定律法和制度,决定争战或求和,并作别国的王所作的一切事情。(当然,神需要使者去传达祂的决定和命令,而尤其是先知,就负责执行这职务。)除非以色列王完全听从耶和华的决定,否则他就必然在某程度上取代了神。因此,众长老的要求就相等于叛逆、不忠。 

  八 10-22 撒母耳的忠告被拒绝 

  在决定设立君主制度之前,以色列人必须考虑这对他们来说是甚么一回事:因此撒母耳在此冷酷地说出君主制度的一些副作用。众长老的目光是狭窄的;他们寻求的只是一个实际的军事领袖( 20 节)。撒母耳描述君主制的实际情况时,特别指出君主对人民的劳役和征召参军、抽重税及暴政。以色列人若选择立王,像他们所提出的,他们最终只会为有限的军事利益而付上沉重的代价。他们以为君王会给他们安全、稳妥和成功;撒母耳警告他们,君王会收取多于付出(注意 11-17 节中,常出现「取」这个动词)。 

  学者常指出,第 11-17 节的内容很切合所罗门在位时的情况,可证明这记述比撒母耳时期晚很多。反对这观点的则说,我们有许多证据证明远在所罗门时代之前,君王的滥用权力已是人所共知的,我们不能解释为何撒母耳不能作出这种感慨的呼喊。两种论点都有其可取之处。可能撒母耳确曾攻击整个君主制度的观念,但同样可能的是,圣经作者把撒母耳的言论扩充了,为叫后来的读者明白,所罗门怎样证明了撒母耳之论点的真确性。 

  以色列人当时若选择要一个君主制度,他们最终会失望──他们不能再回头。但对于撒母耳的警告,他们充耳不闻( 19 节)。我们不要以为众长老的决定使神没有选择,祂只是选择让以色列人在这事上凭己意而行( 21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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