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列王纪下   注释 

  十七 1-6 以色列亡国 

  我们从亚述文献知道,何细亚是由提革拉毘列色三世委任为王的(或至少王位是由他确认的)。因此,何细亚执政时,只是作亚述的傀儡王帝和臣仆。 

  经文( 2 节)说,他不像以色列前任君王那么坏──按十六章 3 节看,他的评语比犹大的亚哈斯为佳。因此,以色列竟在他执政期间灭亡,是一件讽刺的事。 

  何细亚不按例每年向亚述进贡,又意图与埃及结盟,引来亚述的震怒( 4 节)。「埃及王梭」是指谁人,并不能确定。〔他可能是利比亚法老奥梭冈四世( Osorkon

    IV )。另一个译法使「梭」成为一个地方名:「 …… 往梭(也许是 Sais ),去见埃及王」。〕然而,此时埃及极之衰弱,不足以提供有效的支持,而何细亚此次寻求独立的行动,像早期的比加一样,最终只为以色列带来灾难。 

  这时,提革拉毘列色三世已由儿子撒缦以色五世继任(主前 726 至 722 年),第 4 节说他把何细亚锁禁,囚在监里。由于这事不可能发生于第 5 节记录的撒玛利亚被入侵和围困之前,所以各项事件大概并非按年序来记述。 3 年的围城必曾带来饥荒和战栗(如在王下六 24-30 一样),但圣经没有述说这些悲惨的场面。撒玛利亚曾两度被围困和得拯救(王上二十;王下六 24 至七 20 ),但这次他们得不到任何帮助。撒玛利亚城在主前 722 年,约在撒缦以色五世死时被攻陷。在亚述的文献中,撒缦以色五世的兄弟与继任人撒珥根二世自称是攻取撒玛利亚的人。撒珥根称被掳的人( 6 节)有 27,290 人。单是撒玛利亚,人口似乎没那么多,因而这可能包括以色列其它城市的人。被掳的人给安置在亚述帝国的偏远地区( 6 节),但我们不能完全确定这些地区的位置。 

  十七 7-23 以色列历史的神学摘要 

  何细亚比其前任者有所改进,可与以色列人一而再犯的罪作对比,但以色列的罪使灾难无可避免。随从「耶和华在他们面前所赶出外邦人的风俗」( 8 节)在利未记十八章 3 、 24 至 28 节是被禁止的,那里预言被掳是不顺从的后果。在圣经的其它部分,「邱坛」( 9-11 节)是用来敬拜神的地方,这在作者看来,是不合法的,尤其是在耶路撒冷圣殿建成之后。然而,邱坛并不是拜偶像的地方(如王上三 3-4 )。这里的图画有所不同;作者批评以色列人建邱坛来敬拜外邦诸神。第 12 节所指的,是不可拜偶像的诚命(出二十 4-5 )。 

  第 13 节扼要地说出耶和华藉祂的先知向以色列和犹大所说的信息。 

  因此,在第 14-17 节,那些复数的动词(「他们却不听从」,厌弃」、「随从」、「离弃」等)是指犹大,不单指以色列。的确,圣经只记述两个犹大君王──亚哈斯(十六 3 )和玛拿西(二十一 6 )──曾把人献为燔祭。然而,第 16 节的焦点显然是在以色列,因为所指的是耶罗波安所铸造的金牛犊(王上十二 28-30 )。 

  当圣经说神从自己面前赶出祂的子民( 18-20 节),所指的是指把他们赶出应许地。这并非因为作者以为耶和华或多或少是受制于以色列境内,而是因为他认为以色列地是神子民行出耶和华之计划的主要舞台。犹大显然在 19 至 20 节再次进入场景里,而第 20 节的「以色列全族」明显是包括犹大的(即所有从先祖以色列/雅各布出来的支派)。本段把两个王国作出比较,因而也预期犹大的被掳。 

  最后的摘要( 21-23 节)把以色列的灾难追溯至耶罗波安的罪,因此叫人想起亚希雅的预言,即被掳是耶罗波安犯罪的最终结果(王上十四 15-16 )。 

  十七 24-34 上 撒玛利亚其后的事件 

  第 24 节不应理解为以色列全地有外邦人取代了以色列人。撒珥根所提供的以色列被掳者人数(参上文十七 6 的注释)不可能是所有,或大部分的以色列人口。第 24 节所描述的,是在撒玛利亚和其它选出来的城中,有外邦人代替了以色列人。亚述人习惯以国中其它地方的人取代被逐出的人。其目的是冲淡他们的民族感情,使他们不容易叛变。 

  第 26 节所假设的因果关系听来牵强和迷信,但作者在第 25 节也持这观点。如往常一样,他希望确证耶和华在历史事件上掌权,并且要识别他自己的写作目的。根据作者从前对以色列之宗教习俗的批评,我们会以为从被掳之地遣回的祭司是拜偶像的。然而,记述中并没有暗示这一点,而他也没有因实行上的失败而受谴责。事实上,那失败只是部分的,因为外邦人虽没有离弃偶像,但也采用耶和华宗教的礼仪( 33 节)。像伊莱贾时代的以色列人一样,他们满足各种宗教要求,既敬拜耶和华,也敬拜他们传统的诸神(参王上十八 21 的注释)。 

  虽然有些译本(修订标准译本、新英语译本)在第 29 节提到「撒玛利亚人」( the

    Samaritans ),但新国际译本却正确地译作「撒玛利亚的人」。没有证据显示,本节的拜偶像者跟后来出现在新约(严格地奉行一神信仰)的撒玛利亚人,有何关联。第一世纪的犹太史家约瑟夫,长期影响着本段的翻译与诠释,他指他当日的撒玛利亚人,是从亚述迁来之外邦人的后裔(《犹太古史》Ⅸ ,

    14iii )。他的主张在历史上是没有根据的,只是反映他当时那反撒玛利亚人的偏见。但无论如何,第 29 节的「撒玛利亚人」并不是迁进来的外邦人,而是以色列人,只不过他们的邱坛被外邦人挪用了。 

  十七 34 下 -41 对以色列的最后评语 

  虽然我们一般会以第 34 节为进一步对北方迁来之人口的批评(延续至第 41 节),但我们很有理由看这一节是要转移至另一个话题。这节的上半节确是从第 33 节延续下来的(「他们直到如今仍照先前的风俗去行」),但最好把下半节译作一个开始:「不专心敬畏耶和华,不全守自己的规矩 …… 」(译按:和合本加上旁边小点的字,可圈可点)等。此处要表达的思想是,并非只有定居在北方的外邦人不能单单敬畏耶和华,因为没有人能,甚至「雅各布后裔 …… 耶和华起名叫以色列的」也不能,单单敬畏耶和华。 

  第 35-39 节是撮写了耶和华与以色列人立约时之要求(呼应申四至六)。正如第 20 节一样,这里所指的是雅各布所有的后裔,因此,第 40-41 节指责那些人不能遵守立约要求,而他们的后裔「直到今日」仍然做不到;这里所指的包括犹大,不只是以色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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