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列王纪下   注释 

  二十三 1-3 重新立约 

  约西亚聚集全民的代表,在他们面前宣读律法书。「众长老」( 1 节)原是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领,但在此君主制后期,这词可能指任何民间的领袖。宗教界则由「祭司」和「先知」( 2 节)作代表。此书现在称为「约书」,因为在诵读其中内容后,王与众民要重新奉献,要按「书上所记的约言」而行( 3 节)。这约的规条也称为「诫命」、「法度」、「律例」,这些用字在申命记中曾多次出现(如申六 17 ),用以形容神在西乃山与以色列人所立那约之律法。总括来说,约西亚是主持了一个重新定立摩西之约的仪式。他「站在柱旁」( 3 节),那是传统上犹大君主受膏时所站的位置(王下十一 14 )。这位置可能表示他作为领袖和约中成员的双重身分(参王下十一 17 )。 

  二十三 4-20 各种改革 

  这些章节分类列出所有玛拿西设立用以拜偶像的装置,这一切都要废除和毁灭。随着这报告之后,有重新立约的行动,暗示这些行动都是为了响应律法书上所说的。然而,其中几项包括了已经重修的圣殿范围( 4 、 6 、 7 、 11 、 12 节),即律法书被寻见的地方。因此,作者似乎是把发现律法书之前和之后的改革一并说出来(代下三十四 3-7 支持这观点)。 

  部分需要焚烧的对象是用金属或石头制成的,因此在某些情况下,焚烧是一种象征的行动,而不是摧毁的行动;把灰拿到伯特利去( 4 节),和将焚烧亚舍拉柱像的灰撒在汲伦汉坟上( 6 节──以致灰尘也变得污秽?)的行动,意义也相同。 

  我们不清楚在第 5 节,约西亚怎样对付犹大邱坛那些拜偶像的祭司。「废去」一词意思可能只是把他们罢免,也可指把他们消灭。约西亚对付撒玛利亚邱坛的祭司,肯定是采取第二种方法( 20 节)。然而,由于第 5 节的用语不及第 20 节那么明显,我们最好还是假设他们只是被罢黜。这些祭司跟第 8 至 9 节的祭司不一样。第 5 节所使用的希伯来名词,特别是指事奉外邦神只的祭司(「拜偶像的祭司」),而这词并没有用于第 8 至 9 节。后者是耶和华的祭司,他们是在邱坛执行职务,而不在耶路撒冷。第 9 节意义颇含糊,大概是指他们给带回耶路撒冷后,便与当地的祭司(「弟兄」)一同吃喝,但却没有参与圣殿的祭祀。 

  第 5-12 节的「犹大列王」大概是指玛拿西和亚们,虽然也可指更早期的诸王。希西家的宗教改革,可能并未至于把他以前之王的陋习彻底消除;参下文 13 至 14 节之注释。 

  但凡与偶像敬拜有关的场所,都被污秽,以防再作此等用途。犹大各地的邱坛( 8 节)和陀斐特( 10 节)都这样被污秽;陀斐特是一个神庙,位于南面与耶路撒冷接壤的河谷。杰里迈亚也提到陀斐特(这名的意义似乎是「火炉」)是一个把人献为燔祭的地方(耶七 31 )。所罗门在耶路撒冷以东之山上所设立的邱坛,也被污秽( 13-14 节)。约西亚的宗教改革必定比任何在他以前的改革更彻底,因早期进行改革的君主,显然遗漏了那些地方的柱像和木偶,没有把它们清除( 14 节)。 

  在第 15-20 节,我们发现这次改革也伸展至北方众支派从前所管辖的部分地区。自主前 721 年,撒玛利亚陷落后,这地区已划为亚述帝国的一个省份。根据历代志下三十四章 6 节,约西亚的改革更远达北方的拿弗他利支派地区,该区早在主前 732 年已成为亚述的一个省份。约西亚能干预这些地区的事而没有触怒亚述,原因是自从主前 630 年左右,亚述帝国便开始崩溃,她也放松了对西部各省份的控制。历代志作者把约西亚在北方进行改革的日期定为他在位的第十二年(代下三十四 3 ),即主前 629 或 628 年。约在那时候,犹大本身必已停止作亚述的属国,不须作甚么便得以自由。 

  这部分的记载集中于约西亚在伯特利所作的事,强调他应验了耶罗波安时代那神人所说的话(王上十三)。在第 17-18 节,作者特别提到有关那神人的事件。关乎约西亚在北部所作其余的事,作者只是概括地提说( 19-20 节)。 

  二十三 21-23 庆祝逾越节 

  约西亚的逾越节不单是一个庆祝他改革的大宴会。这逾越节是按着约书上所写的来举行( 21 节)。此处不是指士师或王国时代里,以色列人完全没有守过逾越节;要点是约西亚的逾越节在规模和守节的方法上,都是独特的。约西亚举行的逾越节,并不是一个家庭式的节日,如在出埃及记十二至十三章所见的,而是一个集中于耶路撒冷的全国庆典,与申命记十六章 1 至 8 节所记述的一致。(根据历代志下三十章,希西家曾在耶路撒冷举行一个全国性的逾越节大会,但那是不甚正规的,因举行的日期是在第二个月而不是第一个月。) 

  二十三 24-27 灾难不能逆转 

  作者扼要叙述了其它的改革(特别是把玛拿西所奉行的废除;比较二十一 6 ),而把重点放在遵从律法书上的要求。作者称赞约西亚所用的言词,跟那用于希西家的相仿( 25 节;比较十八 5 )。若我们按字面来看这两段赞美的话,会感到两者是互相矛盾的。但事实上,作者所用的只是夸张法,用以高度赞扬两位最接近作者之理想的君主。 

  然而,在二十一章 10 至 15 节所预言,并在二十二章 15 至 20 节由户勒大所证实的灾难又再一次重提。由玛拿西释放出来那犯罪和审判的冲力已一发不可收拾。以色列的厄运现已临近犹大国。 

  二十三 28-30 约西亚之死 

  犹大国中实行宗教改革的君王,没有一人是有快乐的收场的。约阿施被刺杀(十二 20 ),那学效他而行的儿子亚玛谢也一样被杀(十四 19 )。希西家被以赛亚警告,指犹大将会被掳(二十 16-18 ),而约西亚则在战场上猝然死亡。户勒大的预言(二十二 20 )强调约西亚在世时,不会看见犹大的衰亡,但却没有提示他会遭遇不测。因此,对于他逝世的记载来得很突然;而更是由于此事只简单地记载于关乎他执政的公式结语中,所以令人感到震惊(比较十二 20 关乎约阿施被杀的略记)。 

  那年是主前 609 年,而背景则是亚述帝国的晚期。亚述的城邑亚述 ( Assur ) 和尼尼微已落在巴比伦和玛代手中,而亚述最后一位君王亚述乌巴列  ( Ashuruballit ) 则已逃往米所波大米西北面的哈兰。埃及法老尼哥宁协助亚述,也不愿面对一个不认识的政敌(巴比伦),因而带兵协助亚述乌巴列抵御进一步的攻击。约西亚不想看见亚述势力重振,于是在埃及军队取道巴勒斯坦北上时,试图阻止他们。他在这次行动中被杀,但他的干预可能阻延了尼哥的行程,因而足以影响事态的发展。哈兰落在巴比伦和他的盟国手中,而亚述则全然败亡了。 

  二十三 31 至二十五 30 犹大灭国 

  二十三 31-34 约哈斯 

  约哈斯在位 3 个月,大概又开始废取他父亲的改革,因为他「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 32 节)。亚述既已败亡,埃及法老尼哥便趁机夺取叙利亚、巴勒斯坦一带的控制权。尼哥尝试拯救哈兰而计划失败后,便在叙利亚奥朗底河上的利比拉设立基地。当他在利比拉时,他把约哈斯锁禁在那里,又使犹大向他进贡( 33 节)。约哈斯后来被带往埃及,死在那里( 34 节)──正如杰里迈亚所预言的(耶二十二 11-12 ,约哈斯在该处称为沙龙,显示约哈斯是他登基作王的名字)。他的兄弟伊莱贾敬代替他作王,改名为约雅敬( 34 节)。 

  二十三 35 至二十四 7 约雅敬 

  约雅敬登基,是作埃及的藩属,每年要向埃及纳贡。经文提到他向人民苛捐金银时(二十三 35 ),所用的是一个很严厉的字眼,可见他所施行的是高压的政策。约雅敬继续其兄弟的恶行(二十三 37 ),受到杰里迈亚强烈的责备(耶二十二 13-23 ),他决意违抗耶和华的先知(耶二十六 20-23 ;三十六 1-3 ;三十六 1-32 ),显示他已背弃神,但他被特别指控的罪是在社会上不公不义的行径(耶二十二 13-17 )。 

  埃及在犹大的控制权只维持了四年,因为在主前 605 年,埃及人在迦基米施一役中败于巴比伦。幼发拉底河上的迦基米施自主前 609 年开始,便一直是埃及的边远屯垦区。尼哥的军队遭巴比伦储君尼布甲尼撒大败,埃及便失去了在叙利亚、巴勒斯坦一带的控制(二十四 7 ;参耶四十六 2 )。同年巴比伦王尼布普拉撒 ( Nabopolassar ) 逝世,尼布甲尼撒继位作王。因此,我们在二十四章 1 节已见他是「巴比伦王」。 

  约雅敬可能在主前 605 年,随着尼布甲尼撒在迦基米施战役之胜利,便成为了他的藩属(二十四 1 )。(另一种说法是在主前 604 或 603 年,尼布甲尼撒再挥军入侵巴勒斯坦的时候。)这样,犹大脱离了埃及的君主,却换来了巴比伦的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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