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约伯记   注释 

  十五 1-35 以利法第二次发言:「当心恶人的命运!」 

  以利法在这段说话的上半部( 2-16 节),是直接对约伯说;到了下半部( 17-35 节),他只是较间接地谈到恶人的命运。以利法在下半部所要暗示的,是约伯并非这样的恶人,所以没有理由要害怕。故此,他整段说话的用意都是在于鼓励约伯,跟他第一次发言时的立场一致(四至五章)。 

  从以利法的观点来看,约伯犯了两项错误:一是理性上的,一是道德上的。理性上的错误是在于不明白一个道理:即使最完全的人,在神的眼中仍然是不洁净的( 14-16 节)。约伯错在自以为比一般人更胜一筹( 9 节),和抬举自己的经验而贬低传统的神学( 4 节)。道德上,约伯的错误在于没有用无畏的精神和忍耐的态度去忍受苦难。无论最初他是犯了甚么错误,以致为他带来应得的苦难,但对比于他现时的表现,则更是错上加错,而且愈错愈大。他说话那样一面倒,对神表现得如此怨愤,是一种得罪自己( 6 节),也得罪神( 13 节)的罪。约伯言辞之间所流露的愤愤不平,正好证明他是在罪中( 12-13 节);真正有智慧的人,说话的时候会保持冷静。以利法并非拒绝约伯这个人,他却不明白,约伯现在已经不是一个可以讲道理的人。约伯是一个充满伤痛和怒气的人;劝他忍耐就是要求他不要再诚实地面对。倘若约伯默然忍受痛苦,就等于他接受神给他的审判,除非他背弃自己的诚实,否则他便不能办到。 

  十五 2-16 约伯的说话既愚昧又有罪 

  约伯一再表达出「虚空的知识」( 2 节),这并非智慧人的应有表现。尤有甚者,他要求神证实他的无罪,以及他那种描述神发动摧毁性能力的方式(也许以利法是想到十二 13-25 ),都使他显得不敬虔(「阻止敬虔的心」; 4 节)。约伯所讲的,便成了错谬(「你的罪孽」; 5 节),而非纯正的神学。 

  第 7-16 节以利法再次指出,约伯的表现不见得有智慧,却是任由自己的口舌引导他去犯罪。因为他口口声声说自己有知识(例如十二 3 ,十三 1 ),他却不像人类始祖亚当般聪明(关于头一个智慧人在神的圣山上之描述,可参结二十八 12-14 )。约伯也不曾在天上神的会中坐席( 8 节),像那些知道神密旨的先知(耶二十三 18 、 22 );他也没有他那几个朋友的智慧,因为他们都比他年纪老迈( 10 节)。有一点儿不完全不算是羞耻;即使是天使(「众圣者」)也并不完全( 15 节);但由于他不能绝对地完全,所以,约伯必须预期自己会受一点儿苦。第 16 节当以利法说人类是「污秽可憎」的时候,他并非要侮辱约伯本人;虽然是比较极端,但它只是将全人类与神的洁净比对之下的一个高度概括性的推断。 

  十五 17-35 恶人悲惨的一生和可怕的命运 

基督教圣经 www.godcom.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