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约伯记   注释 

  十七 1-16 

  约伯深信自己是义人,但他对自己能活着看见被证实无罪却不抱期望。正如先前那几次发言一样,他最后总想到自己的死;因为那是他对自己将来唯一能肯定的事,而他感到死亡离他愈来愈近。这整章说话围绕着「盼望」与「死亡」的对比。但这些了无盼望的说话之间,却混杂了一些对他朋友作出的苦涩批评。 

  第 1 节约伯并非真的站在死亡的门口(参十六 22 ),但从心理的角度,他早已靠近死亡的边缘;他感到自己的坟墓彷佛已经掘好。 

  第 2 节他因为周围的人对他的嘲笑,而感到抑郁。嘲笑正是认为他罪有应得的最具体指控。 

  第 3 节由于没有人会为他的无罪作保,所以,他必须要求神接受他为自己作保(「凭据」、「作保」)。 

  第 5 节这句含糊的句子,似乎是把神形容为一个自夸者,祂招聚祂的朋友来享受筵席,但祂的儿女(在这个例子中,当然是指到约伯)却正在捱饥抵 

  饿。 

  第 8-10 节这里是属于他朋友的观点。如他们一般正直的人,会对约伯的现况感到惊骇,他们要群起斥责不敬虔之辈(约伯)。 

  第 11-16 节约伯再陷入绝望中,但这并非因为他对本身无罪这个信念感到动摇而绝望;他是为到自己永远都无法证明清白,而深感绝望。他还有甚么可以盼望呢?他已痛失了他的家人,唯一能期望的,就是被埋在地下之后,与变成虫的家人再次团聚( 14 节)。倘若这是他的指望,便很难称之为「盼望」了,是吗?他并非因为自己罹患绝症而变得那么抑郁,而是因为他那个还他清白的要求,没有任何可能成就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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