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约伯记   注释 

  三十六 1 至三十七 24 以利户第四次发言:颂赞神的能力和智慧 

  这里可分为两个部分。在第一个部分,以利户再次指出苦难是一种管教;而在第二部分,他称颂神创造的能力和智慧,正因如此,神才能有资格成为宇宙中道德的掌管者。 

  三十六 2-25 

  以利户仍然想代表神说话( 2 节),和将公义归给他的创造者( 3 节),亦即是证明在约伯的案件中并没有出现审讯不公。由于神远远高过人类,以利户便要从远处引来智慧( 3 节)。终归,这似乎能使他有资格宣称他拥有全备的知识,这表示绝对正确,而非无所不知! 

  第 5-16 节以利户首先指出有关报应的一般教训( 6 节)。他举出一个例子,思想到义人受苦的问题,这正是一个非常接近约伯本身境况的主题。遇到这种情况,义人( 8 节)便因他们的过犯受责备,要他们立即从罪恶中回转( 10 节)。因此,苦难是神的一种管教(正如他在三十三 15-30 说过)。倘若义人对这种警告作出积极的响应,情况便会好转( 11 节),否则,他们便遭受恶人的命运,无知无识而死,即是不能从神的管教中学到任何东西。不敬虔的人当遇到苦难的时候,只会发怒,不知向神求助( 13 节);他们在年青时便在羞愧中死去( 14 节)。反之,敬虔的人却张开耳朵聆听神借着困苦教导他们的功课,于是便得到救拔( 15-16 节)。 

  第 17-25 节以利户希望约伯属于义人,但却害怕他其实是属于那些不能从苦难中学到教训的人,因而「满了恶人所受的惩罚」( 17 节)。单有痛苦的呼求( 19 节),并不能使约伯得着拯救(参三十五 9 、 12 );他需要向神呼求,而且,约伯在祈求拯救的时候,必须紧记要称赞神的作为。 

  三十六 26 至三十七 24 

  这首赞颂神创造大能和智慧的优美诗歌,出现在这里的唯一理由,是因为以利户相信那是神的创造大能,赋予祂有权成为世界道德的审判者(参三十四 10-15 )。 

  第 27-33 节雨水和雷电的奇妙,是在于它们是神审判众民的一种途径( 31 节上);因为同样是雨水,却可以带来益处( 31 节下),或带来摧毁( 33 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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