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约伯记
注释
四十二 1-6 约伯第二次回应:由不平转为敬拜
这次发言跟第一次不同(四十 2-5 ),那次其实是拒绝响应,这次则化解了约伯与神的争论。因为约伯承认神有权去做任何事情──虽然约伯没有明说──甚至包括使苦难临到无罪的人身上。因此,当约伯说:「你万事都能作」( 2 节),他所指的不是神的全能,而是指神无论做甚么,都总有一个目的。约伯的受苦对神来说是有意义的,纵使神没有用任何形式向他解释或让他感到合理。约伯的错误在于执着于一个能解释苦难的答案,这种执着等于企图闯入一个超乎人能够理解的范围:「我所说的,是我不明白的,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 3 节)。
约伯在第 10 至 17 节获得神证明他的清白无罪,但对约伯来说,更重要的,是他透过呼求与神辩论,竟然真的能面对面地看见神。神真的打破沉默,向约伯说话,这更胜过任何证实他清白的行动。个人对神的亲身经历(「现在亲眼看见你」, 5 节),超越了痛苦、被孤立和不公平的感觉,它同样也超越了有关神的学术性理论(「我从前风闻有你」, 5 节)。
约伯是否「厌恶」自己( 6 节)?希伯来原文中没有「自己」这个字,较可能的推论,是约伯厌恶自己向神大声说出的那些恶言恶语。他「懊悔」甚么( 6 节)?他不可能是懊悔某些罪,因为我们从一开始就知道约伯不是个罪人,他只能够为到他所用过的过激言词,或自己的无知而懊悔。但或许,我们最好还是把那个译为「厌恶」的字,解释为「化成」,亦即是「我化成微尘」,这是当受造物面对他的创造者时,所产生的感觉,而同时将「懊悔」这个字,理解为「安慰」,亦即是:「虽然我坐在尘土和炉灰中,但我得着安慰」(参二 8 )。约伯仍然在受苦,仍然坐在炉灰中,但因着他亲眼看见神,他的痛苦已经得着解脱,他内心的张力已经得到化解。
四十二 7-17 结局
为甚么约伯的故事不就此完结?那是因为约伯曾经要求神证明他无罪,亦即是,要神公开证明约伯是个义人,他的惩罚并非罪有应得。有些读者认为,喜剧收场破坏了全本约伯记,因为它似乎支持了有关罪和苦难的老套教义。本书结尾提供了义人兴旺的结局,岂不正是约伯 3 个朋友的神学?错了,因为那几位朋友坚持义人必然亨通,恶人必然灭亡。约伯的例子表明没有「必然」这回事。结尾部分表明神喜欢赐福给忠心服侍祂的人。这是一种额外的奖励,是出于神的恩典;祂并非一定要这样做。
四十二 7-9 在朋友面前证明清白
这是令人高兴却讽刺的一幕,耶和华向约伯几位朋友强调,那真正是「我仆人」的(重复了 4 次!),是约伯,而非他们;那「议论我是的」( 7 节),亦是约伯,而非他们。当约伯几位朋友因愚妄而要遭受惩罚,惟有借着仍然在苦难中的义人约伯为他们祈祷才可免除的时候,几乎是滑稽的角色转移( 8-9 节)。那几个曾经感到比约伯优越的人,变成了本身需要获得赦免的人;而约伯不单在他们面前得以证明清白无罪,更成了他们的辩护者。那几位朋友论及神的都是必恭必敬的说话,又怎么会被称为愚妄呢?唯一的原因是他们完全以第三者的角度来谈论神,将神当作一个客观的谈论对象,反之,约伯却坚持亲自向神说话。在遭遇苦难的时候,纯粹「谈论」神,是愚妄的表现。
四十二 10-17 公开证明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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