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诗篇   注释  

  第三十二篇 是哀鸣还是祷告? 

  如果祷告真的力量无穷,能应付无数难关──包括处理我们在神面前的最大困难:罪恶过犯( 1-5 节)──祷告岂不也能助我们渡过人生的每一个逆境吗( 6 节)? 

  这正是本诗的主题,以不同的方式,宣告( 1 、 2 、 6 、 10 节)、见证( 3-5 、 7-9 节)和呼求( 11 节)发表出来。也许这诗是属于大卫与拔示巴通奸的时期。在 3 至 4 节,大卫也实在提到过犯重压心头,良心沉重的感觉( 5 节),这跟塞缪尔记下十二章 13 节所提的相符(「大卫对拿单说:『我得罪耶和华了。』拿单说:『耶和华已经除掉你的罪 …… 』」)。这里最少证明,认罪祷告能得着实时的赦免。 

  第 1-2 节 蒙赦宥者乃为有福 「过 …… 罪 …… 罪」:分别指故意蔑视神明显的旨意;心中、口中、行动等各种过犯;以及内在堕落的人性。「心里 …… 耶和华」:耶和华不再有余下的指控,罪人也再没半点须要隐藏的事。 

  第 3-5 节 认罪和赦免取代哀伤 这里用了 3 个与 1 、 2 节中出现的字眼相同:承认自己的「罪」;出于自己的背叛 ──神亦直指我们败坏的根源,他已「赦免」我的「罪恶」。 

  第 6-9 节 祷告是每个人的答案  神的响应超过个人和整体在罪方面的问题:遇上危难,人人(「凡」)都能向祂呼求。第 6 节「为此」,意即连罪也能藉祷告来对付。「虔诚人」(「圣民」,三十一 23 ),指那些蒙神所爱,又以爱回应祂的人。第 8-9 节第 7 节的文意在此实现:人肯存心遵守神的话。「定睛 …… 」:这并不是一种威胁性的讲法,好像受人监视一般,而是指一种带着眷顾的应许。神的教导并非毫无情意的高压政策,倒是充满爱和关怀的话语。如此我们的回应也不是被迫的遵从,而是以爱来顺服。 

  第 10-11 节 不变的爱环绕信靠的人 受主的保护保守,有 3 方面的特点:一直信靠,与神保持美好的关系(「义人」, 11 节),加上道德上品格「正直」。但不是说如此便无灾无祸(「苦楚」,参 6 节的「大水泛滥」),不过义人一定被爱怀抱包围,永不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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