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诗篇   注释  

  第五十篇 警戒而赦免 

  这是审判的大日子,神招呼「天下」( 1 节),特别是召集与祂立约的选民( 4 、 5 节),受祂的「审判」( 6 节)。他们分成两批:一类人只向往宗教仪文( 8 节),却没有感谢、顺从与祷告( 14 、 15 节);也有人传说律法( 16 节),但无心遵守( 17-21 节)。全诗以呼吁两种人都回转改正,作为结语( 22 、 23 节)。诗的中段( 7-21 节)近似出埃及记的立约模式(出二十四 3-8 )有献祭和流血(出二十四 4-6 ),然后再宣读律法(出二十四 7-8 )。可见这首诗十分适用于与立约的节日有关的场合,并且也提供让人自省的机会。 

  第 1-6 节 法庭宣召  法官、被告和审判的地方都已经公布( 1-2 节),然后 3 把声音依次序发言:先是神来发声(在审判中说话, 3 节),祂就是那位在火中和风中显现,在西乃山发声的那位圣洁的神(参出十九 16-18 )。这个审判要从神的家开始( 4 节,参彼前四 17 )。开庭,法官传召祂的子民( 5 、 6 节)。第 1 节「大能者,神,耶和华」:这样三重的称谓另一次只出现在乔舒亚记二十二章 22 节,约但河外的支派被同胞误会,以为他们背道,他们就如此称呼神,重申他们的立场。而这篇诗也是在同一的原则下,用这个特殊的称谓来查问人的忠诚。第 3 节「不闭口」:神的审判不会毫无解释便临到,祂必会让百姓知道这是出于祂的作为。一切都要公开地进行。第 4 节「上天下地」(参申四 26 ;代上十六 31 ;诗六十九 34 以下;赛一 2 ;耶二 12 )。受造的天地成了控诉的见证,它们静默观看这奇妙的过程(参 6 节)。第 5 节「祭物」:这个字的字根包含被「(神)爱」和「献(给神)」之意。「祭物 …… 立约」(出二十四 3 及其后经文)。第 6 节诸天如果见证了人类的过失( 4 节),它们也同样见证神的「公义」,并且印证了神配来「审判」。 

  第 7-21 节 控诉的内容 接着法庭的传召,是两方面的指控( 8-15 、 16-21 节)。第 7 节这里到处是曾经出现在出埃及记的主题:「我的民」一语使人回想起出埃及记七章 16 节,即神所拣选的子民;「以色列」是神首生的长子,也是救赎的目标(出四 22 );「神」、「你的神」,反映出埃及记二十章 2 节,也就是救赎之神的称号。 

  第 8-15 节 礼仪形式主义 人献祭( 8 节)却忘记其中的意义,以为他们献上一点便叫神富足了( 9-13 节),根本未能好好感谢神、顺从神,也未有诚心祷告( 14 、 15 节)。第 8 节神不能「责备」自己所定的命令,因此就着所献的物品来说,本来没有可责备之处。但形式主义者常常只是拘泥外表的细节。第 9-13 节可是他们掉进两个陷阱里:以为神真的需要他们的财物( 9-11 节),亦以为神不能缺少他们所献之物( 12-13 节)。他们以为宗教就是人讨好神,为神做这做那,其实这是所有宗教所犯上的最严重错误。第 13 节以色列周围的异教徒都认为是自己献上的祭物养活了他们所信的神。同样,墨守宗教礼义的人,其错误也一样。第 14 、 15 节真正的信仰却是存诚心来感谢(因神的恩典、美善 …… 等),存顺服的心(要守着与神所立的约),以祷告的态度(凡事靠神,在困难中信祂的供应)一心敬拜祂(把祂该得的尊荣归给祂)。 

  第 16-21 节 教条上的形式主义 这些人凡事注重仪文,口头上照本宣科,传神律例,口中提神的约( 16 节),可是生活上与神的准则相距十万八千里( 17-21 节),其实心底「恨恶」祂的管教( 17 节),违背祂的诫命( 18 节上,第八诫; 18 节下,第七诫; 19 节,第九诫),他们在教会中空谈理论和教规,行事为人存心违背命令,与人同伙行恶,口吐恶言,毫无亲情可言。他们因神沉默不言,便更自以为是,把自己这一套立为典范( 21 节),好像神也跟他们一般见识,丧德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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