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箴  言   注释 

  十 1 至二十二 16 所罗门的箴言 

  箴言第二个主要部分由许多格言组成。这部分是较为狭义的「箴言」,其特征与许多单句的格言相似,而谈论的课题很广泛。这些格言至少是按 3 个基础来搜集和编排的。 

  首先,这些格言可分为 4 大类: 

  1. 有关生活的观察心得(例如十 4 、 12 、 26 )。 

  2. 有关智慧的观察心得(例如十 1 、 5 、 8 )。 

  3. 有关公义的观察心得(例如十 2 、 6 、 7 )。 

  4. 有关神参与人之生活的观察心得(例如十 3 、 22 、 27 )。 

  正如上列的例证所表明的,这几类虽有重迭之处,但这粗略的划分是有用的。上述列出各种箴言的次序,也表明了不同的阶段──第一种箴言是有关生活的观察心得,而这些箴言后来扩展至谈论智慧,再谈论道德操守,继而是神学。事实可能是这样,但这 4 大类都同样是古代人类思想的课题。 

  这 4 种分类是一个基础,把这些箴言汇集在箴言十至二十二章里。例如,虽然十至十一章有着 4 类格言,但它们特别集中于有关公义和罪恶的格言。 

  第二,这些箴言可以按着所处理的题目来分类:例如在十章 1 至 22 节中,有许多箴言都是关乎人对财富和话语之使用。这划分贯串了上述所提到的分类。它提供了另一个影响着箴言编排的原则。这样,十章 2 至 5 节的格言全都关乎财富,但它们也表明了上述的 4 类格言。 

  连系着这些格言的第三个基础,纯粹是口语上的──这些格言相连,只因为它们用了相同的钥字或钥句,而两句经文的含义可能是不同的。第十至十一章也提供了许多例子:如十章 6 节和 7 节都提到义人的祝福;十章 6 节下和 11 节下是相同的;十章 11 节和 12 节都用了「遮掩」这个动词(译按:在原文中, 11 节的「蒙蔽」跟 12 节的「遮掩」是相同的)。正如最后的例子所表明的,这些连系有时在译本中并不明显;以下的评论会使读者留意其中一些例子。 

  作者使用这种语文上的连系,可能有几个原因: 1. 可能为了帮助记忆; 2. 可能为了显出这种文字紧扣相连的趣味和风雅; 3. 也可能为了使人感到此等连系反映了内在实质的一致性,那根本是源于那位独一的神。 

  虽然第十至二十二章在大致上和许多细节上的编排,反映了这 3 个基础,但有个别的格言似乎跟上文下理是毫无关连的。可能这几章经文是把在内容上无特定题旨的早期格言集合起来,而有些组合则根据其中一句或两句的内容而编排在这里,继而把其它谈论着不同题目的格言也一并放在这里。又或许我们仍未找出这些编排的「线索」。 

  以下的划分是根据哪一种格言或哪一些题目,在不同地方显得较为主要。有时这些划分是重迭的,来帮助我们从多于一种连系去思考那些经文。 

  十 1-22 关乎财富和言语的箴言 

  十 1-4 引言 

  「所罗门的箴言」这一句在一章 1 节已经出现(参注释)。这可能指出,本章曾是十章 1 节至二十二章 16 节组成之独立文集的开首,但现在有一至九章放在前面。 

  十章 1 节下半节是一个简介,像训诫部分各章开首的简介一样(例如一 8 )。这种简介叫人留意其后所介绍的智能──但本章只是间接地作出介绍。 

  第 2-3 节介绍了箴言一个常见的题目,但在此以义人、恶人和神在这些事情中的参与为背景。 

  第 4 节提供一个较直接的评语,却没有明显地提到智慧、道德或宗教。 

  第 1 至 4 节包含所有 4 类主要的箴言。这几节经文展开了 1 至 22 节的文集,并阐明箴言怎样谈到生命和智慧地过活,以及了解生命和寻求智慧是永不可与道德和宗教分割的(比较一 1-7 )。 

  十 2-6 、 15 、 17 、 22 财富 

  这些箴言说明富足是勤奋( 4 节)、智慧( 5 节)、公义( 6 、 16 节)和神参与( 22 节)的结果。懒惰只会带来贫穷和羞耻( 4-5 节),不义之财也是一样( 2 节)。内在的必然性和神的参与都使事情这样发生( 2-3 、 22 节)。同时,文中也认可贫穷、富裕,及其不可避免的结果( 15 节)。 

  箴言的教导常提出两个相反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它似乎在教导一个今世的「致富福音」或一个不平衡的「基督徒工作伦理观」。箴言实际上应许的是一个好收成,这使义人无需担忧──生活所需得到充足的供应,而不是奢侈品(豪华房车不是生活的必需品!)。耶稣对圣经的应许再加以肯定,衪指出人若先追求神的国和神的义,物质上的需要必得着满足(太六 33 )。此外,箴言呼吁人在智慧和敬虔中努力工作,而关注群体生活的发展,更是整卷箴言都提及的。因此箴言劝导人不要成为以自我为中心的工作狂。第二个问题是──这样是否有效?──我们会在十章 23 节至十一章 11 节讨论这个问题。 

  附注  

  第 2 节「不义之财」是恶人所得的赀财。因此,恶人与义人在第 2 、 3 、 6 节都作出了对照。第 5 节「智能」跟一章 3 节的「智能」一词相同(参一 1-7 的注释)。第 16 节上「义人的勤劳致生」,清楚显示「致生」一词把 16 节与 17 节连系起来。 

  十 6-14 、 18 、 21 、 31-32 言语 

  箴言中有关言语的格言有一个特色,就是「言语愈少愈好」( 19 节)。聆听是智慧的象征和得智慧的途径;多言多语则相反( 8 、 10 节)。然而,智慧人和义人的话是宝贵的,能表达爱,能解除邪恶的势力,并令人喜悦( 11-12 、 20 、 21 、 32 节)。饶舌之人或恶人的言语,为自己和别人带来烦恼( 6 、 11 、 13-14 、 21 、 31 节),尤其当他们从怨恨中发出话语,而引致纷争和欺骗( 12 、 18 节)。即使死后,人们对义人和恶人的评语仍有很大对比( 7 节)。 

  附注   

  第 6 节本节提到「口」,表示这句箴言特别警告人不要口出恶言(如欺骗)。第 7 节义人的说话是一个祝福(译按:和合本译作「被称赞」,所指的并不是「会接受祝福」(例如 6 节;比较十一 26 ),而是「会作为一个蒙福的榜样,可供人在祈福的祷告中效法」(参修订英语译本;创十二 2 )。第 8 节「口里愚妄的」跟「愚妄人」(参一 1-7 的注释)的用字不同,但所指的是同一个人。第 9 节在主题上,本节属于十章 23 节至十一章 8 节,但在诗体形式上,则显然跟第 8 和第 10 节相关。第 11 节另一种译法(参新国际译本旁注)在此处较合理。根据新国际译本的翻译,第 11 节上大概指他为自己带来生命。第 12 节恶能蒙蔽暴行( 11 节),爱能遮掩过错──同一个动词用来表达两个十分不同的意思。第 13 节明哲人说话行事都有智慧;愚昧人则不然。 

  十 23 至十一 31 行义与行恶,并关乎言语及财富的箴言 

  十 23-27 引言 

  第 23 至 27 节与 1 至 4 节相似:开始时再次含蓄地邀请人寻求智能,不要寻求愚昧,接着是其它 3 种主要格言的例子,这 3 种格言在此看似一个整体。它们再次邀请我们珍惜智慧( 23 节),却强调智慧与行义的关连( 24-25 节),而行义是十章 23 节至十一章 11 节的主题。 

  第 26 节再提供第三种格言的例子,那是关乎生命的直接评语。 

  第 27 节在神参与人类事务的背景下谈论这些话题。因此,本部分的开首再次把生命、智慧、道德和敬虔串连起来。 

  十 28 至十一 11 行义与行恶 

  「义(人)」在本部分出现了 13 次,「恶(人)」则出现了 12 次,这样集中地谈论义与恶,是圣经其它地方不及的。两词在十至十三章其它地方,还分别出现了 21 次,进一步谈论本部分的主题,即义与恶的本质和报应。 

  「义人」的本质是正直、端正、纯全、守纪和公平。这与「正直」(例如十一 3 、 6 、 11 )有密切关系,而这词语更正确的意思是「率直」(比较十一 5 )。这两个意思也跟「诚实」有密切关联;本词的字面义是「完全」。这词也出现在十一章 3 节和 5 节;也参十章 9 节──并留意本词跟弯曲的对比。 

  义表现于诚实、公正、怜悯(即使对动物亦然)和按真理而行(十 2 ,十二 5 、 10 ,十三 5 )。表现于言语,则是有智能、有价值、使人滋润畅快和得着生命(十 11 、 20-21 、 31 )。行义为国家带来祝福(十一 11 ,十四 34 )。箴言应许我们,义人会得着拯救、福祉、满足、成就、昌盛、喜乐、安稳、方向、生命之丰盛,并神与人的喜悦为回报。 

  相反,恶按着其本质,代表不正确、纷乱、弯曲和错误的事。它可以构成「弯曲道」(十 9 ,十一 20 )。它可以包含反叛或过错(十 12 ,十 19 ,十二 13 )。它可以暗示不能达到我们期望的标准(十三 6 )。它可描绘为偏离正路(十 17 )。它可以是一件设计害人的事(十 23 ,十二 2 )。它可指给人和自己带来烦恼的事(十 29 )。它可指到把事物颠倒(十 31-32 ;参十一 3 中译作「奸诈」的另一个词语)。它可包含奸诈或乖僻(十一 3 、 6 )。它暗指不敬畏神或亵渎神,是故意不行宗教的道(十一 9 )。 

  在实质上,恶是以不诚实、欺诈、爱流人血、残忍和贪婪来表达自己(十 2 ,十二 5-6 、 11-12 )。行恶的结果是羞耻和带来对社群的破坏,他们因而以恶人之死为乐(十一 11-12 ,十三 5 )。它的本质既与义的本质相反,它的结果也与义的结果相反:被遗弃、败坏、惹麻烦、堕落、落入网罗、愤怒、饥饿、灭亡、希望破灭、暴力蔓延、无人纪念、充满恐惧、命不长久、痛失家园,而所拥有的,尽都化为泡影。 

  现代读者对于箴言充满信心地断言行义必然得益的观点,常常感到疑惑。「公义能救人脱离死亡」(十一 4 )似乎并不正确。关于这个难题,以下有几个意见。首先,正如箴言的其它方面,这显然是一个经验之谈(比较诗三十七 25 );它不单是神学教义或定论。对此存疑的现代读者,也许要多留意在他们个人的经历中,义人得到回报的证据。 

  其次,若箴言中断言的情况,较难在我们的社会中实现,那就可能反映了现今世界的邪恶(例如世上资源的分配并不公平)。箴言也许反映一个较着重人以合乎道德的方法去经营业务和与人相处的社会。因此,我们要努力对抗不公平,不只是因为看见我们因自己的恶行而处于危机中。 

  第三,箴言有时把一些现象普遍化;但也有例外的情况。本书知道生命是复杂的,不是一些格言可以道尽(比较十三 23 ,三十 1-4 )。其它智慧书,尤其是乔布记和传道书,则较集中指出这些普遍化的情况常常不能实现。因此,概括性的句子和例外的情况,都需要留意。 

  第四,箴言集中于普遍的情况,是有其神学上的考虑。从神学的角度看,宇宙最终必以公平、公义运行。否则,全地的审判者便不能正确地安排各事。 

  第五,圣经其它部分对于现世生活中的不公平,则以预见未来有公义公平来把问题解决。箴言中这些产生困难的主张,需要从上下文去看,但不要因而夺去这些主张的价值。它们组成了圣经的重要见证,深信神是现世的主宰。圣经的信心不只是死后渺茫的盼望。 

  附注  

  十 26 至于对「懒惰人」的解释,参二十四章 30 至 34 节;也可比较本章第 4 节。第 26 节上表示他是使人发怒的。虽然在内容上,本节与上下文不符,但在形式上,则与第 25 节一致(译按:在原文中,两节经文皆有「像」或「正如」的用字,在中文和合本未能表达出来)。十一 1 继续采用十章 32 节的表达形式:「义人的嘴,能令人喜悦‥‥‥公平的法码,为他所喜悦。」至于神所憎恶的与神所喜悦的事,参十五章 8 节。第 2 节这里处延续十章 31 至 32 节的思想,即智慧或义人的言语也与谦逊相连;恶人或愚人的言语,则带着骄傲和羞耻。第 4 节「发怒的日子」是灾难的日子,有可怕的事情发生,好像有人降下烈怒一样。这句话没有暗示这事件实际上是源于神的愤怒(比较伯二十一 30 )。「死亡」同样是突如其来,贸然降临的。第 7 节 这句话最好也解作忽然的死亡,是一件意料之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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