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耶利米书   注释 

  十三 1-27 审判的表征 

  先知们不单传讲神赐给他们的话语,他们有时也要作出一些表征性的行动,其目的是说明那些话语的真实性。它们不单是一些视觉教具,它们也如同神的话语一般,带有耶和华的权柄。(比较十八,十九章记载在窑匠之家的两个表征;另参赛二十 1-6 。)神的启示用言语和行动两方面来表达,它的目的是给它双重权柄和效用。本章记载的 5 个表征是:一根腰带、皮酒袋(和合本译作「酒坛」)、群众、在生产中的妇人和碎  ;全都是犹大被弃绝的表征。 

  那根缚在耶利米身上的腰带代表了神与祂百姓的亲密关系( 11 节)。这腰带被抛弃在伯拉河任其腐坏,它的意思是指出百姓因自己的力量而骄傲,结果却使他们蒙羞( 7 、 9 节)。「伯拉河」大概是离开先知的家乡亚拿突城不远之处(比较书十八 23 之「巴拉」,与这里的「伯拉」,在原文是同一字。)但「伯拉」这名字也可指幼发拉底河,那么这表征便与米所波大米的王国连上了关系。这可能是指犹大接纳了亚述国的宗教,也可能是指被掳巴比伦的威胁。(其实被据是复兴的过程,而非毁灭,参二十四 5-7 。) 

  第 6 节的「多日」可能指以色列和犹大长久以来的持续犯罪(参 10 节)。这罪便无可避免地成了被毁灭的原因。 

  耶利米奇怪的说话( 12 节)可能是为了吸引人的注意,他说了一句极普通的话使人感到惊讶;又或者这是一个凶兆,因为他知道百姓所过的好日子快到尽头。针对百姓讥讽的答话( 12 节上),耶利米指出百姓们将酩酊大醉。以酒醉形容百姓在审判之下的混乱,亦见于其它地方(二十五 15-16 )。首当其冲的是百姓的领袖,不单是一个君王,而是众君王都会被敌人制服(比较二十二 18-19 、 24-27 ;王下二十四 1-4 、 8-17 ,二十五)。 

  本章的余下部分包括了 3 段不同的说话。 

  第 15-17 节是对犹大整体说的话,这神谕借用了一些熟知的隐喻如光与暗,来形容救恩与审判(比较赛九 1-2 ;摩五 18 )。在古代世界,黑暗是一个有力的隐喻,因为当时人工造成的光是有限的,黑暗自然地代表了害怕和死亡。这些话可能是在耶利米仍希望百姓悔改之时宣告的。这些说话与那些指出灾难已无可避免的神谕列在一起,是要强调机会不会长存。耶利米为百姓的灾难而哭泣,这可见于前文(比较九 1 )。 

  第二个神谕是对王和王的母亲而发,他们是约雅斤和尼护施他(王下二十四 8 )。在古以色列中,太后可能甚具影响力(比较王上二 19 )。这神谕指出他们将从他们的宝座上被推倒,他们的皇族地位也不保;全地都受到毁坏,甚至蔓延至南方。就是犹大南方的边界,离开巴比伦军队最远的所在。 

  最后的神谕( 20-27 节)是以犹大为单独的对象,如同对一个妇人说话(在文法上,地点往往是阴性词,大概是取自诗歌中常以女性比拟地点的作法)。这次的说话似乎也以领袖们为对象( 20 下、 21 节上)。犹大一向依赖的盟国,现今却讽刺地成为他们的辖制( 21 节上:比较四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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