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耶利米书   注释 

  十四 1 至十五 21 饥荒、刀剑,和瘟疫 

  十四 1-10 荒旱 

  在古以色列时代,水源的供应是一件要务。从山岩中凿出并填好衬层的巨大池子( 3 节),雨季时可以用来盛载雨水和歇止山洪,在荒旱的时候便作解灾之用(二 13 提及的「破裂的池子」是因为内侧的衬层已破坏的缘故)。这次的荒旱明显地十分的严重,并蔓延甚广。这种灾害带来的困苦( 4-6 节),在今天不幸地仍屡见不鲜。 

  由于水源对生命是那么的重要,它的供应也代表了一种圣约的福祉,反之便是一个极大的咒诅(申二十八 12 、 24 )。一般来说,旱灾可能被看为是一种自然灾难,但从犹大与神立约的关系上看,此事却视为神对他们的刑罚。这旱灾的准确日期不详,它大概是接近巴比伦入侵的时期,因为第 12 节同时提及饥荒和刀剑。 

  描述荒旱后,紧接着是悔罪和向耶和华的呼求,正如诗篇中的一些所谓「哀求诗」(例如诗十 1 )。耶和华应该采取行动以显出祂的能力( 7 节);自从出埃及以来,祂一直是以色列人的救主,并且最后更称为以色列的神(十四 8 )。这祈祷可能是耶利米为他的百姓代求,神严苛的回答( 10 节),正与祂禁止耶利米为百姓祷告的命令相符(参百姓们于三 22-25 的虚假认罪)。 

  「这百姓」一词是对上文第 9 节的驳斥,神故意不称他们为「我的百姓」(九 7 )。 

  十四 11-22 祈求已太迟! 

  禁止祈祷的命令( 11 节;参七 16 ,十一 14 )在上下文中,表示现今的饥荒和其它审判不会被撤回。 

  反之,第 11-16 节的图画更被扩大为刀剑、饥荒和瘟疫,这三重灾难包含了人类困苦的全面情况。申命记二十八章 15 至 68 节所记载的咒诅基本上是这些灾害的不同说法。 

  显然有一些先知随便地对百姓保证,说他们的苦难不是出于圣约的咒诅。单凭先知的职分(比较王上二十二 5-8 )并不保证他拥有神的说话(王上二十二 24 )!如果神没有给予信息,人却罔称自己有权柄说预言,这是极严重的罪。假先知会使百姓与他们一同灭亡( 15 下 -16 节)。 

  第 17-18 节两次藉耶利米的口和经验表达耶和华的痛苦。虽然祂亲自审判他们,但耶和华对百姓的苦痛并不是漠不关心的。祂与犹大同哀哭( 1 节;参九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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