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约珥书   注释 

  三 1-17 外邦的灾难与以色列的安全 

  犹大已经历「耶和华的日子」对他们的审判,并且得以存活,他们将要蒙福,这是他们的一个转机。然而,正如二章 31 节所说,在那日列国将要遭受大灾难;以下一段经文就是要揭露此灾难的性质。希伯来文以一前置词开首(参新修订标准译本),而二章 30 至 32 节可说是这一段落的标题。 

  圣经中有关末世的教训并不是为满足好奇心而设,它的目的是要安慰和坚固陷在苦难中的子民。 

  第 2 节的经文就把这意思清楚表达,指出耶和华如何守约照顾子民。经文中流露着哀怨、不平的情绪,反映着犹大本身的感受。新约圣经帖撒罗尼迦后书一章 5 至 10 节跟这段经文互相呼应,两者都有牧者安慰与坚固的话、预言逼迫神子民者将受的刑罚,以及提到耶和华的日子中,审判是为了公正,使被欺凌、虐待者得以昭雪,正如路加福音十八章 1 至 8 节恒切祈求之寡妇的比喻一样。在 2 至 3 节也可见神扞卫子民的意念(「我的百姓」、「我的产业」),跟二章 17 、 26 至 27 节一样。 

  三 1-3 

  此段是颁布审判列国的神谕。「约沙法谷」( 2 、 12 节)在哪里,经文没有说明,只能从它的名意看出其含义;「约沙法」是「耶和华审判」的意思,第 14 节的别名「断定谷」也具同样的含义。「谷」是指两山之间的广大平原,可容纳大群人聚集。根据 2 至 3 节(参 5-6 、 17 节)中,可清楚看出「万民」是指于主前 586 年有份侵略耶路撒冷的国家,特别是在巴勒斯坦之巴比伦的附庸国和盟邦。有如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在纽伦堡( Nuremberg )的战事法庭,神在这里审判那些在战争中残害人的战犯。这些人的征伐使犹太人流离失所,土地被夺,被贩为奴。作为立约的主,神肩负起他们的创伤,用祂的权能为子民谋取公平。 

  三 4-8 

  行文至此,突然转为攻击某几个国家。背后的意义也是要安定神的子民。腓尼基(即推罗、西顿)人和分成 5 个城邦的非利士人,被提名指摘,其实是说给犹大人听的(参结二十五 15-17 ,二十八 20-24 )。俄巴底亚书亦有类似的指摘,那里攻击的对象是以东。指摘的开始,是一连串的质问,要他们回答耶和华。他们对犹大的罪行,也得罪了神,现今神要施行报应(太二十五 41-45 )。他们被指控夺取圣殿的财宝,作为战利品供奉他们的神明,又把掳来的战犯贩卖,蔑视人权( 5-6 节),这在第 3 节亦略略提及。耶和华应许犹大的俘掳必得以回归,而这些贩奴者必被卖;有这里有个讽刺,犹大人被形容为败卖交易的中间人。犹大的子民被卖到西方远处的希腊去(参 结二十七 13 ),而他们的压迫者却被卖往东方远处,落在亚拉伯的示巴人手上,可见他们的惩罚正好与罪行相符。结尾的神谕公式:「这是耶和华说的」,有如公文上的签字,保证其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 9-13 

  9 至 11 节的神谕宣召「万民」去到战场,接受审判。 

  第 10 节是故意颠倒以赛亚书二章 4 节与弥迦书四章 3 节中赐平安的应许,那两处经文应许列国将安享太平,一切战事都要完结(参诗四十六 8-10 ,七十六 3 ;番三 8-10 )。但约珥回到神的计划中较早的时期,还有未了结的账、未清算的事。  第 11 节最后一句呼吁神领祂的天军降临(参亚十四 5 ),带来第 13 节的境况。这句话把神谕中断,故此新国际译本把它分开,自成一行。古希腊版本把相同的主要希伯来文子音译作:「使懦弱者成为英雄」,文意与第 10 节末句相呼应。 第 12 节重申耶和华向列国所发的宣召,并且说明战场的名字,又解释了约沙法的意思,就是耶和华审判的座位(参耶一 15-16 )。 在第 13 节中,耶和华向祂的队伍发号施令,所用的收割比喻是代表一场血流成河的战争情景,与启示录十四章 14 至 20 节及十九章 15 节的战争呼应,证明现今这一段经文是指向未来──人类历史的大结局。将要被杀戮的人已经恶贯满盈,耶和华要惩罚「他们的罪恶」,不能再等待了;「他们的罪恶」一语总括了第 2 至 3 节的控诉。 

  三 14-17 

  先知把二章 30 至 32 节的内容摘要重述。首先在 14 至 16 节上,约珥把审判和战争的情景连于二章 30 至 31 节「耶和华的日子」的主题上;「断定谷」解释了第 2 节中约沙法谷的名意。第二,在此期间,神的子民却得保障,正如二章 32 节所确定的。 第 16 节下的预言,可谓诗篇四十六篇 1 节之应许的末世版本。 第 17 节有如一个双重保证,耶路撒冷将演出她本来的角色,成为神显现的座位──祂的「圣山」(参二 1 );外邦人在政治上、灵性上都与此无份。这应许表达的方式,与三章 27 节相仿。耶和华在圣殿中显现,巩固了盟约的关系(参出二十九 45 ;启二十一 3 );祂的显现发出的光辉遍及全耶路撒冷城。圣城的安全表明了神以盟约之主的身分显现。子民不仅凭信心认识祂,也可以从眼见的事实知道祂是耶和华──他们的神。启示录二十一章 1 至 8 节把约珥的异象扩展为新耶路撒冷的异象,神在那里居住,不认识祂旨意的人却无份无关。 

  三 18-21 神子民的福分 

  这补充的应许也是以「到那日」这短句开始。它指出神在锡安显现( 21 节下)对犹大地与居民带来的影响。二章 28 至 29 节是预言以色列将要享受的属灵福气,在此则指出随着属灵福气而来物质上的福气。在旧约里,属灵和物质上的福气是神赐福的双重明证。耶和华的显现使土地肥沃,圣殿中奇异地涌出泉源(参结四十七 1-12 ;启二十二 1-2 ),甚至生长刺槐的干地也有水浇灌。这里应许的「甜酒」正好响应前文的承诺(二 24 )。农耕收成的福气是旧约的土地神学的元素,代表神与人在盟约关系上和好。接着的应许为要医治他们心灵上的创伤,神预言埃及和以东都要变为荒凉,作为他们残害犹大地土的惩罚(参王下二十三 29-34 ;俄 10 )。 1 至 8 节特别提出两个国家,在此也提到两个国家,她们是神子民的世仇。神对付她们,是祂为子民完全伸冤的明证,她们的毁灭是犹大蒙福( 18 、 20-21 节)的保证。犹大与神的联合,以他们的永远存在为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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