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阿摩司书   注释 

  四 1-3 为首的妇女从上述概括性的斥责(三 9-15 ),阿摩司转向个别的问题。 

  第 1 节懒惰的撒玛利亚妇人,「欺负贫寒的,压碎穷乏的」(指那些贫穷、无依者);她们指使丈夫(「家主」)满足其私欲。这些妇女不外是巴珊(着名产牛地;申三十二 14 ;诗二十二 12 )上等的牲畜而已,她们的生活与牲畜何异?不过养肥了等待屠宰。  第 2 节在三章 9 节我们看到社会性的罪行;在三章 14 节看见背逆神的行为;而在此处却看见神的「圣洁」受亵渎。他们是罪无可恕,因神是圣洁的,祂的圣洁不容许人冒犯。以色列人被私欲掳去,他们事实上真成了被掳的人( 2-3 节)。「鱼  ……  去」这两句强调无处可逃的困境,事实上被掳的人真是用连着绳索的  子,被  上嘴唇牵走。 第 3 节「破口」是被三章 11 节所描述的敌人造成的。「哈门」地点不明,也没有任何满意的解释或经文修正,可资辨明。 

  四 4-13 没有悔改的宗教     

  阿摩司现在来到问题的核心;毕竟,问题的严重性不是在于以色列的罪行(三 9-10 )、背逆(三 14 ),甚至冒犯神的圣洁(四 2 ),而是神屡次给他们悔改的机会,他们都没有把握。这段的中心教训( 6-11 节)是:人生的际遇都出于神,祂的旨意是要借着各种苦难把祂的子民带回祂的身边。第 4 节开首讥讽性的命令:「去」指出了他们失败的宗教( 4-5 节),而最后在 12 至 13 节呼吁他们预备迎见耶和华(祂是永不失败的),两者可作比较。而在这两个呼吁之间,记述了神的七种作为,目的都是为了要把子民带回祂身边( 6-11 节)。在以色列的情况中,神行动的目的是要他们悔改;而作为一般性的原则,神要用种种人生际遇引导我们亲近祂。 

  四 4-5 

  「伯特利」(创二十八 10-22 )和「吉甲」(约四 19 )象征与神关系的新开始,但是在那里敬拜的人却没有经历任何更新,这两个地方反定了他们的罪: 

  1. 他们的敬拜只有宗教形式。「每日早晨」、「每三日」只是表明他们准时敬拜;祭祀是在每月的第一日献上的,什一奉献则在第三日。不过,这里也可能表示他们所行的过于神律法上的规定;祭物本是一年献上一次(撒上一 3 ),但他们每日献上;十分之一的礼物不是 3 年奉上一次(申十四 28 ),而是每 3 天一次;他们着重的若只是外表行动,那么岂不是愈多愈好! 

  2. 他们只是自我满足和自我陶醉:「你们所喜爱的」就去做,即使此事与神的律法相违(参利二 11 ,「献有酵的感谢祭」是神所禁止的)。甚至个人的敬虔表现(「甘心祭」)也成为自我褒扬的行动(「宣传报告给众人」)。但真正的宗教「必定与神的旨意一致,以此为其无误的标准」〔 Calvin,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 SCM, ( 1961 ) ,

  p.49, 另参太七 6 〕。离开了神所启 

  示的旨意,宗教只是变相的叛逆而已( 4 节)。 

  四 6-11 

  这里谈到神的 7 种作为:饥荒( 6 节)、旱灾( 7-8 节)、病害( 9 节)、蝗祸( 9 节)、瘟疫( 10 节)、战祸( 10 节)及天灾( 11 节)。这些我们通常以为是出于不幸的际遇、自然或人为的灾祸,都被视为神的直接行动,目的是要达成祂在人身上的期望。祂希望人在不同环境下有合宜的态度,与祂亲近;若犯了罪,就需要悔改;或投靠祂,寻找安慰。神人之间没有关系,就无宗教可言。在阿摩司的日子,虽然人们表面上很虔诚,但神所渴望的却是他们要悔改。 

  四 12-13 

  究竟第 12 节是充满盼望的信息(还有时间可预备迎见你的神),还是可怕的警告(神的审判已近,你连最后的机会也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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