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西番亚书   注释 

  三 1-8 耶路撒冷 

  好像一个炮兵试炮以瞄准其目标一样,先知终于测准了他的射程,对准耶路撒冷发射。这是很有力的辩证方法:听众都完全同意异教邻邦──他们的世仇──理应受罚。作者用这方法引导听众进入审判的气氛,然后神把最硬心的恶人指出来,他们就是听众自己。祂指责他们的罪名( 1-4 节),他们的不知羞耻( 5 节),和不肯悔改( 6-7 节)。 

  作者没有把受指责的城指明出来,读者却可感到呼之欲出。由于上文是有关尼尼微城,所以听众会假设她仍是受斥责的对象。直到第 2 节,作者提及得罪耶和华──以色列国的神,那时以色列人才明白他们自己就是那恶人。 

  神审判的双重作用在此显明出来;那些不公义,敌对神子民者要受苦,而他们所得的刑罚却为被欺压者带来释放与医治。与神保持一个和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却切勿像犹大一样假设这关系存在,神就在下面的经文里这样提醒犹大。 

  第 1 节耶路撒冷这城是与神立约之国的首府,她本来被拣选出来,在列国中作圣洁、忠信的典范,但她的行径竟然比列邦更差。她违背盟约(参耶四 17 ,五 23 ),不但没有扶助别人,更欺压别人。她没有成为圣洁的子民,反而成为「污秽」的人,她的手被强暴流人血的罪染污(参赛五十九 3 ;哀四 14 )。 

  第 2 节耶路撒冷悖逆( 1 节)了她自己的神,她不听从先知的话(赛三十 8- (赛三十 8-12 ;摩二 12 )。神在他们国家的历史中显出大能的作为来管教他们时,他们不领受训诲(赛一 5-9 ;耶五 3 );他们不向赐下盟约的主求帮助,反而背弃祂,不「倚靠」守约的神。 

  第 3-4 节耶路撒冷的欺压和污秽来自她的首领,包括民间的官长( 3 节)和宗教领袖( 4 节)。前者吞吃在他们照料下的人,像咆哮的野兽捕猎一样;后者完全歪曲了他们的呼召,这些「先知」不以神的名说真理,反以虚谎的话来荣耀自己;「祭司」没有维持圣殿的圣洁,也不教导人顺从律法,他们亵渎圣殿,曲解律法(参结二十二 26 )。 

  第 5 节与耶路撒冷和她的首领对比的是「公义」的神,祂与奸恶的事情完全无份(参 13 节)。这样一位神本应可以引动很多人悔改,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与神那永恒的公义和公平的审判相对的是恶人无耻的不义,他们甚至不肯承认自己行为的错误。 

  第 6-7 节神定要施行审判时,祂心里忧伤,并向子民列举外邦在神震怒之下被「除灭」(参一 3-4 、 13 ,二 4 、 9 、 13 、 15 ,三 7 ),居民完全被驱逐的例子,可惜耶路撒冷听不进去。神不是反复无常,没有警告,不问因由就随意击打的。事实上,祂是长久忍耐,稍见悔改的心便愿意按捺自己的怒气(出三十四 6-7 ;民十四 18-19 ;摩四 6-11 ;罗九 22-24 )。祂的心意是希望子民生活在盟约之下,敬畏神,接受祂的训诲。他们不仅要对祂有合宜的态度,也要在圣约的亮光中行走。祂心底里渴望子民能免除外邦人所承受的惩罚,逃过等待着他们的审判,可惜这愿望没有实现。子民不但继续他们的败坏行径,并且更变本加厉,他们拒绝了神的恩典。 

  第 8 节「所以」(和合本没有把这字译出来)就是说综合上述外邦和耶路撒冷所行的一切恶(一 14 至三 7 );在这前题下,神要向全地的人按盟约提出一个控诉。作为主控官,祂要「招聚」「列国」的人;祂自己要作证人,见证他们的不是(参耶二十九 23 ;弥一 2 );祂又是法官,要判断这案件;祂还要当执刑者,施行刑罚,以如「火」的「烈怒」和「愤怒」「烧灭全地」。 

  三 9-20 那日的希望 

  神的公义和圣洁使祂不得不惩罚子民和所有人的罪( 8 节),但祂也是一位仁爱和充满怜悯的神,故此全地不会完全被毁灭。惩罚将要成为洁净列邦( 9-10 节)的媒介,更重要的是它是洁净神子民( 11-13 节)的方法。这恩惠是神送给人类的礼物,是我们所不配得,也是不劳而获的( 18-20 节);光是这一点就值得我们欢呼了( 14-17 节)。 

  这一段在语气和期望上都有所改变。但这改变并不如某些人所说是来自后期另一位作者的手笔,他把其乐观虔诚的心态加插进这一本悲剧性的书卷中。其实这里是描写神的不同方面,祂并非在被掳以前是一个审判官,以后却成了一个救星。祂像一位父母(参何十一 1-4 ),在管教中仍带有爱。惩罚不光是带来痛苦,而是重建正常关系的一个途径。 

  三 9-10 列邦「那时」 

  就是指耶和华的日子,神重新建立那些曾经败落的人,洁净他们的污秽。他们的嘴唇(参赛六 5-7 )特别要受清洁,「好求告耶和华的名」,敬拜和事奉祂。这种事奉象征合一(「同心合意」;参耶三十二 39 )和普及,因为「万民」都要如此回应。人类原本统一的言语在巴别塔事件中被混乱了(创十一 1-9 ),此时终于被恢复,使整个创造可以一起敬拜神。 

  从远处回应的人群中包括尼罗河上游来的埃提阿伯人(即古实)。第 10 节的下半句经文有些令人费解的地方,不清楚所指的是神被掳的子民(新国际译本和和合本的译法)或是指新归信耶和华的人(参二 11 )。这些领受神恩的人要「献供物」来敬拜祂(参诗七十二 10 )。姑勿论这些人是谁,他们都被神接受,视为祂的子民。 

  三 11-13 耶路撒冷    

  神在此直接向耶路撒冷说话( 11 节「从你中间」一句,新国际译本作「此城」),祂要向坐落在圣山上的耶路撒冷带来希望。神亲自介入,惩罚和羞愧都离开这城。「高傲」和「矜夸」、目中无神、高抬自己的事都被除掉。相对之下,剩下来的就是卑微的人,也就是一章 4 节和二章 7 节所提及的余民。这些是仰赖神的供应,不靠自己方法的人。凡受环境逼迫(二 3 ;参太五 3 ),或困苦贫寒的人都可投靠耶和华,在祂大能的「名」下得保障( 9 节)。 

  第 13 节以负面的字眼(「不」)来形容这些剩下的余民,刚好与前面的恶人成对比;他们「不作罪孽」,「不说谎言」,「没有诡诈的舌头」,他们的口舌被神所洁净( 9 节)。恶人用自己的计谋寻求安全,结果没有找到;贫寒的人反而找到,并且得享安息(参二 7 、 14 ;诗二十三 2 ),不用惧怕。 

  三 14-17 欢乐 

  先知看到神赐下的福祉已经成就,不禁呼召子民一起欢乐。这独立的救恩小诗(参诗九十八;赛十二 1-6 ,五十二 7-10 )可能是西番雅自拟的,亦可能是从现成的敬拜仪文中借用过来的。它赞美神照戴维盟约的应许驾临锡安(撒下七;参诗二,八十九)。 

  第 14-15 节先知 3 次呼召犹大余民欢呼歌唱。值得庆祝的,不是因他们自己的作为,而是因为神的莅临。他们的「刑罚」( 8 节)已成过去,作神忿怒器皿的外邦「仇敌」已被赶出。在他们慈爱的主和以色列的王耶和华临现的福泽中,子民没有任何「惧怕」的理由(参约壹四 18 )。 

  第 16-17 节「那日」耶和华的日子,在前面的经文里描述其令人震栗的一面(参二 7 、 14 ),现在则看见其积极的一面。「惧怕」的表现就是没有力量(「手软」;参赛十三 7 ;耶六 24 ),这些迹象在以色列的神、她的王( 15 节)面前都要成为过去。祂是属天的战士,「万军之耶和华」(二 9 ),祂有足够的力量「拯救」他们,正如祂以前怎样为子民施展作为(申四 34 ),今日祂仍要如此行(诗二十四 8 ;林后十 4 )。能力与体贴融合在祂一身上(参赛四十 10-11 ),万军的耶和华又像父母,为祂失落重归的孩子高兴,安抚他的惊慌。战争的呐喊(一 14 )此时被慈母温柔的低吟所取代。 

  三 18-20 应许 

  虽然子民已经有很多值得欢乐的事情,神的赐福却还未完全显露。 

  第 18 节原文版本有点令人费解,显然这是神所赐的一种福分,容许那些以前因缺乏敬虔崇拜(「无大会」)而感到愁烦的人,进前来尽情向神表示他们的喜乐,不受宗教礼仪条文的限制。 

  以前的欺压,包括外在的威胁和内在的腐败(三 3-4 )都一律被挪去。那些身体上有残疾的(参弥四 6-7 ),和被抛弃于外地或社会以外的(「被赶出的」;参申三十 4 ),将要被「拯救」( 17 节),被「聚集」( 8 、 20 节);那些曾受羞辱的,甚至有「名声」和「称赞」为他们存留(参二 1 ,三 5 )。 

  耶和华亲自赐福,正如祂亲自施行审判一样(参一 3 )。在最后 3 节经文中,原文的「我」字出现 8 次之多。同时祂亦以「你」直接称呼以色列。虽然以色列曾因犯罪使他们与神的关系恶化,但他们毕竟仍是神的子民,祂仍是他们的神(出六 7 ),他们彼此仍以亲昵的名称相称。 

  神重申祂建立子民的计划,并以此总括全书。这计划不单使子民得益,也使「地上的万民」,就是在祂手下受罚的人(一 2 ,三 7-8 ),承认神是照顾祂子民的神。以前被视为笑柄的子民,现在成为称赞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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