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使徒行传   注释 

  十八 1-17 保罗在哥林多 

  第 1-3 节在哥林多,保罗遇到几位朋友,以后成为他一生的知交,就是亚居拉和百基拉(参罗十六 3 和提后四 19 ,后者的记载与下文十八 18-19 同样把百基拉放在较显要的地位上)。他们与保罗有好些相同之处:同是哥林多作客者;有同样的犹太背景;又同是织帐棚为业的;此外认识保罗的时候,他们很可能已是基督徒。 

  第 4-8 节照常规(参十三 46 之注释)保罗先向会堂的人传讲福音,内中包括犹太人和若干有兴趣的希腊人。虽然有些犹太人信道(这一回信主的包括「管会堂的基利司布和全家」),但是一般会众都抗拒保罗的信息,他「就抖着衣裳」(与「跺下脚上的尘土」类似;参十三 51 之注释),丢下一句:「从今以后,我要往外邦人那里去」(但是亦要参十八 19 ),便离他们而去。「提多犹士都」大概一位对犹太宗教有兴趣的希腊人士,他在会堂中遇到保罗(参十 2 之注释)。 

  第 9-11 节虽然保罗在哥林多城中有好些朋友,但他在此城居留期间将要面临很大的试炼,主「在异象中」向他说鼓励的话。 

  第 12 节对保罗的攻击发生在迦流的公堂前,但是保罗并没有因此受任何伤损,正如主在异象中所应许的。 

  第 13-15 节从指控与判决中可见当时基督徒的处境在罗马法律之下是何等不稳定。犹太教是认许的宗教,如果基督教是犹太门下的一派别(迦流似乎是如此理解),则基督教不单被认可,而且可享罗马法律的保障。但是,如果基督教是另外一种宗教的话,就需要受严厉的查究,而她门下的会友就没有这种宗教自由。虽然此事不了了之,却开了一个有利于保罗和基督徒的先例:在罗马法庭的公平审判中,他们不用害怕。 

  第 17 节此时罗马社会中,没有根据的控诉是一个严重问题,于保罗在世的日子里,已有法律阻止无中生有、公报私仇、把对方囚禁等事情。 

  十八 18-22 保罗访以弗所并返回安提阿 

  保罗往以弗所作一短暂的探访,以此完结第二次宣教旅程,以弗所这城市将成为他下次旅程的重要据点(十九 1-41 )。 

  第 18 节保罗「因为许过愿,就 …… 剪了头发」,此愿很可能是指拿细耳人之愿(参民六 1-21 ),据说早期的基督徒多有如此行的(徒二十一 23-24 )。通常是因在危难中蒙拯救( 9-10 节),深感神恩而许愿的,特别以剃发的形式表达。保罗很可能亦是以这种文化里应许的形式来表达他对神感恩之情。 

  第 19 节像惯常一样,保罗来到以弗所就「进了会堂,和犹太人辩论」(尽管他曾说过十八 6 的话)。至于保罗宣教的模式可参阅十三章 5 节和 46 节。 

  第 20 节可是这一回保罗留在此地的时间短暂,不足以引起太多人注意。 

  第 21 节他应许说:「神若许我,我还要回到你们这里」,此应许在下一章里便应验了。 

  第 22 节保罗就这样子回到安提阿,结束了第二次的宣教旅程。 

  十八 23 至二十 12 第三次宣教旅程与决定上耶路撒冷 

  十八 23-28 百基拉、亚居拉和亚波罗 

  保罗第三次旅程的记述以旁注开始:当保罗回安提阿时,百基拉和亚居拉仍留守以弗所( 19-22 节)。 

  第 23 节第三次旅程与第二次相仿,都是先经过「加拉太和弗吕家」一带的地方(此句与十六 6 不完全相同)。正如上次一样,此行的目的不在传福音,而是以牧养为主;保罗往那里去「坚固众门徒」。 

  第 24 节亚历山太城是罗马帝国在埃及中重要的城市之一,那里有很多犹太人聚居,并以具学术成就为着,其中包括极具影响的旧约希腊文译本:七十士译本( Septuagint ),还有着名的哲学家斐罗( Philo )。亚波罗这位「有学问」、「最能讲解圣经」的人,很可能也来自此种学术传统。 

  第 25 节亚波罗「心里火热,将耶稣的事详细讲论教训人」,但是他虽然「已经在主的道上受了教训」,却「单晓得约翰的洗礼」。后来保罗在以弗所遇见的「门徒」(十九 1-7 )也是一样,只接受了约翰的洗礼。所不同的是:亚波罗认识基督,并以基督教训人,而十九章 4 至 5 节给人的印象是:那些门徒从未知道约翰所盼望,在他以后要来的那一位,已经来到。 

  第 26 节正如保罗一样,亚波罗似乎亦先往会堂去。经文记载说:「百基拉、亚居拉听见 …… 将神的道给他讲解更加详细」,此句暗示虽然他的教训「详细」( 25 节;或作「准确」),却是基于不完全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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