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使徒行传   注释 

  九 1-31 大数人扫罗在大马色的路上 

  虽然使徒行传到此为止没有太多提及保罗(或扫罗),但是他似乎可说是此书中最重要的人物。从十二章中间一直到卷末二十八章,所有的叙述都几乎完全集中在保罗和他的旅途上。这个人加入基督教圈子里的故事,作者向我们仔细说明不下 3 次(第九,二十二和二十六章)。在这一章经文里,故事由叙述者说出来。在后面的篇章里则由保罗自己用讲辞的方式说出来。本来叙述事情的人大可以用一句话略过:「然后保罗向他们述说他在大马色路上的经历。」但是他却仔细再述说一遍,原因很可能是路加要强调这事件的重要性。故事每重复一遍,总有少许新的元素加进去,使整个故事更完整。 

  有人争议说:「归信」( Conversion )的意义是弃绝某一系统的信仰,转过来投入另一信仰。扫罗并非蒙召离弃犹太教,而是「被召」接受耶稣为他过去信仰的应验。况且保罗的故事与先知「被召」去达成某一使命很相似。从非专用名词的层面来看,用「归信」这词并没有甚么不妥当的地方,因为此人的心智、行动都基本上经历了剧烈的改变。但是我们同时亦不要忘记这「被召」的事件,在保罗一生有其正面的意义。 

  第 1 节扫罗(保罗的希伯来名字,十三 9 )对基督徒的态度,在前文七章 58 节至八章 3 节已有提及。 

  第 2 节「文书给大马色的各会堂」很可能是一些介绍的文件,或许相等于今日的「逮解证书」(参二十二 5 ,二十六 12 的平行经文)。在次经中留存了一封类似的信件,内容如下:「如果有任何恶棍从他们的国境逃到你那里去,把他们逮解给大祭司西门,他可以照他们的律法来惩罚他们」(《马加比一书》十五 21 )。当时很多犹太人会众对基督徒并没有太大的反感,这些来自大祭司的函件一方面勾划出犹太教对基督教的反对,另一方面又授权给保罗逮捕这些「犯人」下监(参二十八 21-22 ,那里的经文说罗马的犹太领袖知道他们要厌弃基督徒,却没有从犹太而来的信件说明厌弃的原因)。在司提反的事件之后,犹太人领袖才开始采取行动对抗基督徒,理由只因为他们是基督徒而已。「信奉这道的人」:基督徒群体早期的名称是「这道」( the

    Way )。 

  第 3-9 节保罗感受到天上而来的一道大光,又听到一个声音。本来新约的作者们并不反对记载一些只有本人才能看见的异梦和异象,但路加在此故意告诉读者这个事件是可以肉眼看见的。虽然此事是专门针对保罗而发,但同行的人「听见声音」却「看不见人」。在二十六章 12 至 14 节复述此事的经文里,暗示与保罗同行的人亦看到大光。不过只有保罗的眼睛瞎掉,他的眼瞎并非像普通大光照耀之下一时耀眼而已,因为他眼瞎有 3 天之久。第 18 节又告诉我们当他痊愈的时候好像有鳞掉下来(参二十二 11-13 )。 

  第 10-16 节只有这章经文所述说的归信故事提及亚拿尼亚起初的踌躇,他的踌躇是可理解的,二十二章 12 至 16 节虽有提到亚拿尼亚的名字,却没有述说他的踌躇。从保罗奉差派的起头,神已经用各种方法清楚告诉保罗和亚拿尼亚,说明他的职责是到外邦人中间(参二十二 21 、二十六 17 ),并且要「为我的名必须受许多的苦难」。 

  第 17-19 节亚拿尼亚「把手按在扫罗身上」,又称他为「兄弟扫罗」,这些举动是表示认许,并肯定神的接纳和基督徒之间的合一。在扫罗身上,这按手之举与神接纳保罗获得医治、接受圣灵和受洗,甚至他禁食日子的完结都连系在一起。这一切事情都一起发生,而且在耶路撒冷使徒以外独立地发生(参九 26-27 的注释),或许这事亦有其重要性。 

  第 20-25 节虽然保罗奉差的次序是:「外邦人 …… 君王 …… 并以色列人」,但奇怪的是他第一件工作却是「在各会堂里宣传耶稣」,这模式在他以后的宣教事工上都是如此:先向犹太人,然后才到外邦人中(参十三 46 )。虽然保罗所传的道随着时日「越发有能力」,但它只能叫犹太人「惊奇」,没有叫他们相信;「过了好些日子」他们更「商议要杀扫罗」。他乘筐子逃亡的事,在保罗的回忆中只是一件懦弱羞耻的事,而非一件荣耀和惊心动魄的奇遇(林后十一 30-33 )。 

  第 26-30 节虽然保罗到耶路撒冷时,已经成为基督徒好些日子了,但是使徒们也像他们以先的亚拿尼亚一样,难以相信此事。直到巴拿巴(四 36 曾提过这位称为「劝慰子」的巴拿巴)替他负起责任,然后门徒才准备接纳这位曾一度逼迫教会的人。随后保罗自由「出入来往」有 15 天之久(参加一 18-19 ),虽然他与彼得在一起,却没有与许多门徒见面,反而花了好些时间在「说希腊话的犹太人」中间(参上文六 1 之注释)。来自居比路的巴拿巴很可能就在他们中间工作,或许这就是与司提反有关的那所自由人的会堂(六 9 )。正如在大马色一样,敌对保罗的人不久就「想法子要杀他」,弟兄们为了保护他,便打发他往自己的家乡去;后来(在十一 25 )巴拿巴就在那里把他找回来。 

  第 31 节逼迫到此稍为竭息,路加也藉此机会停下来为故事作一总结。因为上述一切的缘故,此时门徒的数目由楼房上的小群已增长成「犹太、加利利、撒玛利亚各处的教会」。 

  九 32-43 彼得在吕大和约帕 

  这两个简短的故事把使徒彼得再一次带到台前,并且为第十章哥尼流的重要故事设下布局。 

  第 32-35 节吕大在耶路撒冷之西北面,彼得「到了居住吕大的圣徒那里」表示吕大有一基督徒团体。这些人很可能是在司提反被石头打死以后,信徒四散到此传福音所结的果子。 

  经文没有告诉我们到此传福音的是谁。约帕的情形也是一样,我们只知道那里已有信徒(九 38 )。当以尼雅得医治时,彼得把这功劳归给耶稣,他自己不过是管道而已(参三 12 、 16 )。「凡住在吕大和沙仑的人」不是指每一个人,却是说明这医病事件不是在暗中进行,而是在公众场合;好些基督徒圈子以外的人都亲眼看见,并且相信了。 

  第 36-43 节在彼得到约帕之前,那里有一基督徒团体,知道彼得来到附近的吕大;从约帕往内陆走 12 哩左右便是吕大。在这些医治归信的事件频频发生当中,作者觉得有必要向读者清楚交代当时社群中的人物,不管他是受益者(三 2 、 10 ),还是施予者(十 2 )。大比大是一个「广行善事,多施赒济」的人,她常为寡妇们缝「里衣外衣」,寡妇在当时的社会里是穷困人的代表(参六 1 )。 

  大比大的尸体已经遵照洁净死人的礼仪洗过了。致于彼得为甚么叫所有人「出去」房间外面,然后才开始祷告,则不大清楚。在睚鲁的女儿复生一事中(可五 40 ),耶稣也是如此行。布鲁氏( F.F.

    Bruce )曾指出耶稣用亚兰文所说的话:「大利大古米!」( Talitha

    qum )──「闺女,我吩咐你起来」,与彼得此时所说的话,若用亚兰文说出来,只有一个字母的差别〔 Tabitha

    qum ;参 Book of Acts ( Eerdmans,

    1988 ) p.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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